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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射及其他(7)

这批火炮系按南氏生前的设计铸制,故铭“制法官南怀仁”。其最巨者“重七千斤”。按清朝后来的规制,炮“重自七千斤至五百六十斤”为重炮。“七千斤”的上限可能就来之于武成永固大将军炮。因为在此之前,清人未曾铸造过如此巨重之炮,而康熙中叶以后,大型火炮便很少铸制。鸦片战争(1840年)前夕,为抗击英人,沿海军民赶造了一些重型火炮,一般也不超过“六千斤”。如道光十五年(3835年)制,至今仍陈放于广州虎门沙角炮台的著名的抗英“功劳炮”,便是“六千斤炮”。

武成永固大将军铜炮,中国历史博物馆藏中国历史博物馆现藏有一门武成永固大将军炮(国家一级文物),青铜质的炮身仍然完好,通长362厘米,膛深330厘米,炮口内径15.5厘米,炮口外径46.15厘米,炮尾镌有满、汉对照的铭文:

颜四匠役李文德作宫王之臣硕思泰监造官佛保制法官南怀仁星高六分三厘生铁砲子二十斤武成永固大将军用药十斤大清康熙二十八年铸造。

其铜质优良,铸作精细,形制规整,纹饰华美,堪称体大式精。窥一斑而见全豹,可以说,这批武成永固大将军炮,代表了明末以来仿制西洋大炮的最高水平。

康熙二十八年,兰藩早已平定,雅克萨业已收复,台湾也已于6年前统一,为什么还要铸制这批巨炮呢?康熙帝初命南怀仁造炮时,曾明确要求他“绎思制炮妙法,及遇高山深水轻便之用”。故南怀仁生前所造,并为南征北战之清军广泛使用的火炮,大多“重数百斤”,或至“千斤”而已。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重四百斤、长六尺七寸”的“神威将军”炮。武成永固大将军炮,重皆“数千斤”,显然不利于野战运输。据《钦定大清会典图》,“武成永固”又作“武城永固”。很有可能,这批巨炮是作为城防炮使用的,而且主要是为了巩固北京的城防(参见下文所述)。除了这一层实用的目的,康熙帝于海内砥定之时,铸制这批巨炮,恐怕也是为了夸耀武功,显示大清帝国的强盛,并体现他欲使江山永固的强烈意志。

在此后100余年中,康熙帝的意愿似乎日益成为现实,海内升平,江山稳固,北京城更是从来不曾受到什么强敌的威胁。虎踞于那里的这些巨炮,一直处于休闲状态,惟以其硕重的身躯,予人以震慑。然而,就在这表面景象之下,却正一步步酝酿着巨大的危机。

单从火器发展来看,康熙中叶,甚至可以说就在武成永固大将军炮铸成之后,随着全国局势的日益稳定,火器制造便由兴旺而转趋消寂,加之闭关锁国,海禁、教禁日严,逐渐就断绝了对西方火器的引进。雍正以降,火器技术因循祖制,停滞不前,后来甚至于不断退化,火炮越造越轻,多为“几十斤重”的子母炮、抬炮之类。于是,当19世纪欧洲强敌骤至之时,清军的武器装备,却还赶不上康熙时代的水平,沿海军民临时赶造的大型火炮,也都是依照老祖宗的法式,这就自然难以与又经过了100余年飞速发展的欧洲列强的“坚船利炮”相抗衡了。

1900年,八国联军进犯北京。康熙二十八年铸造的这批武成永固大将军炮,可能第一次被真正用于保卫北京的战斗。结果是众所周知的,八国联军攻陷了北京城,大肆焚掠,而武成永固大将军炮,也成为列强军队争相抢掠之物。这些精美的巨炮,无疑是象征他们军事胜利的最佳战利品。可叹的是,康熙帝本欲以这些炮体现大清帝国的强大和稳固,谁知200多年后,它们却成为帝国衰败的见证人,成为侵略者夸示武功的标帜物,并因此遭遇了悲惨的命运,漂洋过海,散落于异国他乡。

据意大利学者G.斯塔里(Giovanni Stary)调查,在1900年的那场大劫难之后,被八国联军中的欧洲列强军队作为战利品运回各自国家的武成永固大将军炮至少有12门,现在分别存放于意大利、德国、奥地利和匈牙利的博物馆中。实际上,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那门炮,本也被德军所抢掠,但没有运往欧洲,而一直存放于北京东交民巷的德国使馆内,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被中国人民收回。另外,参加八国联军的日本军队也抢掠了一门,运回国后存放于箱崎的八幡宫。

这样,从已经公布的资料可知,康熙二十八年铸造的61门武成永固大将军炮,至少还有14门现存于世。将这些火炮实物与文献中的有关记载相比较,可知后者相当粗略,有多处需要订正:

(一)炮的重量。《钦定大清会典图》记,这批炮重自三千六百斤至七千斤。按清库平一两合37.3克换算,即为2148.5~4177.6公斤。现保存于德国科堡的一门炮,据其铭文,火药用量为“五斤”,炮弹重量为“十斤”,正是《清会典图》所谓“小者”,但经称量,炮重1911公斤,要低于2148.5公斤的下限。看来,《清会典图》所记重量并不准确,可能是估重。

(二)炮的长度。《清会典图》记,这批炮长自九尺六寸至一丈一尺一寸。按清营造尺一尺合32厘米换算,即为307.2~355.2厘米。然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那门炮,经测量长362厘米,超过了355.2厘米的上限;匈牙利布达佩斯保存的一门炮,长300厘米,又低于307.2厘米的下限。可见《清会典图》所记长度也不精确。

(三)炮的铭文。存世14门炮的铭文款式及镌刻部位相同,内容也基本一致,但铭文中标明的火药用量、炮弹重量和照星高度三项数据有别,这当与火炮之轻重大小密切相关。由此可见,《清会典图》中录引的铭文,只是某一门炮的铭文,现存实物与之最接近的是中国历史博物馆那门炮,惟照星高度略差。另外,实物铭文中炮字均作砲,而不是。

(四)炮的纹饰。《清会典图》记,“杂锲花纹、蕉叶文、回文,隆起十道,皆锲星文”。从实物看,由于炮的大小不一,其花纹的排列组合并不相同,也并非都隆起十道。另外,一些炮(如德国因戈尔斯塔特保存的那门)还镌有龙纹,这是《清会典图》中没有记载的。

(五)炮车。《清会典图》记,这批炮“载以四轮车”。然中国历史博物馆那门炮现存炮车只有两个轮子。一些介绍文字或说炮车原是双轮,或说现存炮车只是原炮车的后半截,皆误。实际上,原炮车均已毁,中国历史博物馆那门炮的炮车是典型的19世纪欧洲野战炮车,当是后来配用的。

目前,关于这些火炮实物的研究还很不够,甚至大部分炮的重量都没有称量出来,对其性能和技术特征的进一步了解,只能等待于将来。但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什么时候,面对这些历经沧桑的古炮,都会油然而生一种沉重之感。

十七、十八般兵器和十八般武艺

《水浒传》第二回讲了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因受高俅陷害,逃难来到史家村,收了史太公的不肖子九纹龙史进为徒,传授武艺的故事。书中写道:

自当日为始,吃了酒食,留住王教头母子二人在庄上。史进每日求王教头点拔十八般武艺,一一从头指教。那十八般武艺?

矛锤弓弩铳,鞭简剑链挝。

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权(杈或作扒)。

这里提到的“十八般武艺”,每一种都以兵器的名称命名,实际上就是使用这些兵器的技艺。所谓“十八般兵器”,便是由“十八般武艺”之说演变而来。

南宋宁宗朝的武状元华岳,人称翠微先生,在其所著《翠微先生北征录》卷七中说:“臣闻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这是有关十八般武艺的较早记载。华岳自称“臣闻”,可见这个说法此前已经流传。

元明时期,十八般武艺之说在民间广为流行,勾栏瓦肆中的说书唱曲,时时提到,这可由流传至今的大量元明杂剧、话本和小说中得知。前引《水浒传》是一个例子,再比如:

元杨梓《敬德不伏老》第一折:“想着俺初降唐时分,侍君竭力正其身,凭一十八般武艺,定六十四处征尘。”

元张国宾《薛仁贵》楔子:“您孩儿学成十八般武艺,满腹兵书,您孩儿一心要投义军去。”

明周清原《西湖二集》卷九:“不要说十八般武艺件件精通,就是晓得一两件的,负了这些本事,不愁贫穷,随你不济事,少不得也摸顶纱帽在头上戴戴。”

明杨柔胜《玉环记》二一出:“此人有万夫不当之勇,十八般武艺,件件皆能,曾在颍阳山徒搏一虎。”

由于十八般武艺的细目基本上是十八种兵器的名称,渐渐地就由此衍化出了十八般兵器的说法。较早的例子见于元曲第一人关汉卿的作品《哭存孝》中:

你放下一十八般兵器,你抡不动那鞭、简、挝、搥。

谈到这里,有读者可能会问,翠微先生既说“军器三十有六”,为什么武艺仅“一十有八”?从表面上看确实有矛盾,但本质上又不矛盾。因为中国古代的兵器和武艺,都不止于这些数目,所谓三十六、一十八,皆是举其主要者以概括总体,这是我们祖先常用的一种修辞方法。

那么,古人为什么要说十八般武艺、十八般兵器,而不用其他数目呢?原因大概有三个方面。

第一,因为是举其主要者以概括总体,所以数目不能太多,也不可太少,“十八”是比较适中的。

第二,中国古代有尚九及九的倍数的习俗,“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九者,阳数之极也。故举数物事,常喜欢凑成9、18、36……如九天、九洲、十八拍、三十六计、七十二变、一百零八将等。印度传来的佛教,本只有十六个罗汉,宋时有人于十六罗汉外,又加了两名,凑成十八罗汉:、久而久之,民间盛称十八罗汉,反不知正宗原是十六罗汉了。

第三,中国古人遣词造句,尤重声气谐和,以数目字人句也不例外。“八千里路云和月,三十功名尘与土”,“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皆是其例。故而一旦成词成句,便朗朗上口,不胫而走。“十八般武艺”、“十八般兵器”两语也是如此,故能广为流行。若代以其他的数目字,读来拗口,恐怕就传不了这么久远了。

因是民间的俗说,并非什么定制,所以关于十八般武艺的具体内容,元明时期就有不同说法。《水浒传》第二回所举是一种说法。此说也见于清代褚人获的《坚瓠集》。明谢肇涮《五杂俎》卷五中有另一种说法:“正统己巳之变,招募天下勇士,山西李通者,行教京师,试其技艺,十八般皆能,无人可与为敌,遂应首选……何也十八般?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锏、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杷、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万历天启人朱国桢的《湧幢小品》卷十二有大致相同的记载:“弓、弩、枪、刀、矛、剑、盾、斧、钺、戟、鞭、锏、挝、殳、叉、钯头、锦绳、白打,又称为武艺十八事。”这一说的前十七种都是兵器名称,第十八种“白打”,朱国桢说:“即手搏之戏……俗谓之打拳,苏州人曰打手,能拉人骨至死。”清初周亮工在《闽小记》中说:“白打,即今之手搏,名短打者是也。”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徒手搏斗,应当也包括了拳术在内。

由十八般武艺衍生而来的十八般兵器,说法更为纷歧。据今人统计,总在十种以上。

第一种: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镋、棍、槊、棒、拐子、流星。

第二种: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箭、锤、抓、镋、镰、槊、棍、、棒。

第三种:刀、枪、剑、戟、镋、棍、叉、钯、鞭、锏、锤、斧、钩、镰、抓、拐、弓箭、藤牌。

第四种:刀、枪、剑、戟;镋、棍、叉、钯、鞭、锏、锤、斧、钩、镰、抓、带(双手带)、抉(拦马抉)、弓矢。

第五种:刀、枪、剑、戟、锐、棍、叉、钯、斧、钩、鞭、锤、镰、抓、环、锏、拐子、弓矢。

第六种:矛、镋、刀、戈、槊、鞭、锏、剑、锤、抓、戟、钩、钺、斧、牌、棒、枪、叉。

第七种:枪、戟、棍、钺、叉、镋、钩、槊,、环、刀、剑、拐、斧、鞭、锏、锤、棒、杵。前九种为长,后九种为短。

其他:有说六短十二长的,有说分为上中下三套十八般兵器的,有说大小两套十八般兵器的,也有说是根据个人所掌握的武艺而定,够十八般就行。

在上述这些说法中,以第一种: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最为流行。

不难看出,十八般兵器的内容主要是中国古代冷兵器中的格斗兵器,这一类兵器,在关于十八般兵器的种种说法中,得到了比较全面的反映;此外,还涉及了射远兵器类的弓箭和防护装具类的盾牌。但是,中国古代兵器的内容要远比这丰富,有许多重要类项,是十八般兵器所没有包括的。比如:射远兵器中的抛石机、防护装具中的甲胄以及云梯、辒车、撞车等攻守城器械。即使格斗兵器中,也还有少数品种没有被收进十八般之列,一些唐代以前即已消亡的兵器且不说它,至今仍在使用的匕首,从十八般兵器的各种说法中,就找不到。而自宋代以后,又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火药兵器,如火毬、震天雷、火铳、火炮、地雷、水雷等,在战争中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但除《水浒传》所举十八般武艺提到“铳”以外,后来出现的十八般兵器的种种说法,都没有涉及火器。

十八般兵器内容的上述局限性,是由这个概念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这个概念系由十八般武艺衍变而来,与中国的传统武艺密切关联,故其内容自然以传统武艺所侧重的手持格斗器械为主。在中国传统武艺中,弓射之术本有极重要的地位,宋人甚至说“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称首”,但后来由于火器特别是铳炮的发展,弓的地位逐渐下降,及至晚清,习练弓箭者越来越少,武师一般只教套路,不重弓矢。十八般兵器的多种说法中没有弓箭,就反映了传统武艺的这种发展趋向。此外,十八般兵器的各种说法中,都收列了一些军队实战很少使用的纯武术器械,也体现了传统武艺的强烈影响。

现在,许多人把十八般兵器视为中国古代兵器的象征。通俗而言,自无不可,但若以为中国古代兵器仅只十八般而已,就错了。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兵器的进步,十八般兵器今天都已经退出了战争舞台,但作为传统武术器械,却焕发了新的活力。许多器械的演练已被正式列为中华武术的比赛项目,许多造诣精深的武师对各种兵器的演练套路进行了挖掘、整理和创新,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朵奇葩,开放得更为绚烂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