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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射及其他(2)

长期来人们习惯于把这次事件视为中原骑兵、骑射之始,实际上早在此前150来年的赵襄子时代,赵国已有骑兵部队(见《战国策·赵策一》)。而曾为齐威王(公元前356~公元前320年在位)军师的孙膑的著作中也已论及骑兵和骑战。因此,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并非中原骑兵、骑射之始,但却是为骑射而变服之始。

诚如顾炎武所指出:“变胡所以便骑射也。”这主要体现于三点。

其一,周人的传统服装是上衣下裳(即裙),男女皆然。《诗经·邶风·绿衣》写道:“绿兮衣兮,绿衣黄裳。”东周时期,又有将衣、裳连成一体的“深衣”。由于裳裙长可掩脚及地,短亦过膝,骑马殊为不便。胡服则是上衣下裤,习称袴褶,袴即裤,褶特指胡衣,这是一种与骑马生活相适应的服制。王国维《胡服考》有精当的论说:“古之亵衣,亦有襦袴。《内则》:衣不帛襦袴;《左氏传》:征褰与襦。褰亦袴也。然其外必有裳若深衣以覆之,虽有襦袴,不见于外。以挎为外服,自袴褶服始。然此服之起,本于乘马之俗,盖古之裳衣,本车之服,至易车而骑,则端衣之联诸幅为裳者,与深衣之连衣裳而长且被土者,皆不便于事。赵武灵王之易胡服,本为习骑射计,则其服为上褶下袴之服可知。”

其二,周人之衣广袖,胡人之衣窄袖,日本永青文库所藏传出于河南洛阳金村的战国银胡人俑,是典型的例证。而后者尤便于张弓射箭。

其三,周人本着履舄而无靴(古写作鞲),尽管舄履或以皮制,如《左传》提到过豹皮舄,《仪礼》有“冬皮屦”之语,但都没有统,而靴是有统的,这也是根源于骑马之需。《释名·释衣服》说得很明白:“鞯,跨也,两足各以一跨骑也,本胡服,赵武灵王服之。”

总之,周人的固有服装不便驰马射箭,欲习骑射,自然应改穿胡服。然而,衣冠服饰又是民族和文化的标志,对自己的礼乐文明极为自豪的周人于此尤为看重。因此,赵武灵王的变服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场争论。武灵王的叔父公子成说:“臣闻之,中国者,聪明叡知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艺之所试也,远方之所亲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今王释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畔学者,离中国,臣愿大王图之。”这些话是很有代表性的,此后每当中国受到外来文明影响的时候,总会出现类似的反对声音。

赵武灵王不愧是一位强明的君主,他在肥义、楼缓等老臣的支持下,以充足的理由批驳、说服了朝中的反对者,坚决而顺利地推行了变胡的措施。而且,他还将北境的原阳改为“骑邑”,专习骑射。他的许多主张,今天看来仍甚具进步意义:“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观其乡而顺宜,因其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也……是以乡异而用变,事异而礼易。是故圣人苟可以利其民,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礼。”“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理世不必一其道,便国不必法古。”“兵不当于用,何兵之不可易?教不便于事,何俗之不可变?”(俱见《战国策·赵策二》)

事实证明,赵武灵王的变革是非常成功的。由于赵国人掌握了娴熟的骑射技术,骑兵得到字前的发展,武灵王因而得以“率骑入胡……辟地千里”。后来,汉武帝为击破匈奴,在辽阔的北方边郡大力提倡骑射,不过这时已经无需变服,因为自武灵王后,又经历了150余年,胡服业已普及于北方。较之军事成就和影响,赵武灵王的变革似乎在服饰文化方面有更深远的意义。华夏的男士恐怕都应该感谢武灵王。我们之由穿裙改为着裤,就是从他的变服开始的。

六、木弩与丛林生活

装有青铜弩机的战国弩,显然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形态。在这之前,弩应已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当还存在一些较为原始的弩。直至今天,中国南方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区的许多少数民族仍然用弩狩猎并流行射弩竞赛。他们的弩构造非常简单,都未采用金属构件,一般是在木质弩臂的前端凿孔横装一件竹弓或木弓,在弩臂后部的臂面上挖一个凹坎用以卡弦,并在这个部位装一件杠杆性质的小竹片或小骨片,是为扳机,射击时,利用这个小杠杆将弓弦顶出凹坎,遂将箭弹射出去。这应当是一种较为原始的弩,或称之为“木弩”。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传说弩是楚国的琴氏发明的(《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结合民族学材料似乎可以认为,弩的最初发明者乃是惯于射猎禽兽的南方土著民族,最初的动因大概是为了便于在丛林中伏击野兽。草木荫掩,张弩以待,悄无声息,可收奇效。弩是一种非常适合丛林狩猎生活的武器,这也就是南方少数民族至今盛用弩的原因所在。它与北方大草原上纵马奔驰的游牧民族惯用弓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两者都是根源于独特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

为增强弩的杀伤力,对热带丛林植物有着深刻了解的南方少数民族还利用当地特有的剧毒草木制成毒药,浸渍或涂傅箭镞,见血封喉。这也是南方少数民族的一个特色。

关于南方少数民族用弩和用毒的传统,历代史志多有记载,近代以来,中西旅行家和人类学者在其游记或调查报告中也常有反映。这里再引述一位苗族人士杨文俊先生采写的其族人近年用弩情况的有趣材料,以见一斑:

在贵州高原西部的普安县北角龙吟乡,海拔1400米,位于陡坡深谷的半坡上,有个苗族村子叫作新寨,居住着35户苗族,自称为Mon(苗),其他兄弟民族称他们叫“大花背”或“大花苗”……

傈僳人射弩大花背自古以来,祖祖辈辈擅长于用弩箭打猎。只要是属于这个方言的人,不论居住在任何县的任何地方都使弩箭。他们认为,用猎枪射击野物,特别是野猪、老虎和豹子,十分危险。如果没有打中野物要害,只是轻伤,第二次枪击,人很难接近,不易射中,野物会主动攻击人畜。再说购买猎枪也是个问题,他们的粮食(杂粮)勉强够糊口,居住在简陋矮小的茅草房,没有钱来买,即使买到枪,没有火药、铁砂子和火花底也无用。枪击声响,野物嗅觉灵敏,闻到火药味和人的气味,就主动发起攻击。使用弩箭,就经济实惠得多了。弩箭轻便,容易制做,携带方便,用弩箭射击,没有丝毫响声,不会惊动野物,一箭未中,还可以连续发射数箭,直至命中。何况野物只要被划破皮,也会见血封喉,被致于死地。

弩是发射毒箭的动力触发装置器,用岩杉树砍成扁担状,再用火麻(大麻)绳把致弯的扁担两端固定绑死。苗族称弩身叫“扁担”(引者按:即弩弓)。扁担中部固定一块厚木板(引者按:即弩臂),与弩身垂直,上面有箭槽,是安放毒箭的槽沟。这块厚木板称为“葫芦”。葫芦后下方钉有像手枪把的木柄,称为“狗脚”,供猎人手握紧便于发射。狗脚前下方安装有一扳机,同枪一样,为控制触发装置。射箭时,只需食指抠动扳机, 弓弦(火麻绳)滑脱,瞬间把毒箭推向前方。箭枝借助于弓力,可飞到二三百米远。有效距离为100米,野物在这个射程内,百发百中,100米以外,准确度较差,命中目标机会较少。大花背使用的弩身有60公斤力和25公斤力两种。前者扁担稍长,用来对付野猪、老虎和豹子或者敌人;后者用来对付体型较小的动物,常供初学者使用。例如,李建民(男,24岁)使用的弩,扁担长115厘米(弯曲时),葫芦长47厘米,狗脚长34.5厘米,葫芦离扁担下延11厘米。毒箭总长为34.5厘米,粗7毫米,竹质,箭头长6.7厘米,尖端长2.5厘米,箭头柄长4.2厘米,铁质,为本寨铁匠制造,像梭镖一样,尖三角形,比柄部宽,两侧边锐利,箭尾有翼,呈三角状,质薄,铁质,长2厘米,夹于竹杆中间,用线缠紧,翅膀宽2.5厘米,毒箭的外型活像今日的导弹一样。毒箭的尾翼有平衡作用,在疾飞中箭头不会偏离目标。箭枝使用前,箭头临时浸在毒药液中。毒药为本民族少数人用植物提炼而得,不易流传,只掌握在个别人手中。现在大花背使用的毒药均从外地购买。出售弩药的地点是某两县交界的黑石头毒药加工厂。加工程序像制取蕉芋粉一样。这种药用植物,植株高10~20厘米,叶像红苕叶片,开喇叭形花,白色,地下块茎长椭圆形或圆形。如果不经提炼浓缩,直接用块茎的刀刮粉浆涂于箭头,也具有同样时作用。野物只要被射中,即见血封喉,一概致命,仅仅是时间的长短而已。欲购买弩药,须执有县公安局证明,厂里方出售。弩药为瓶装,液状,褐黑色,分上、中、下三个级别,上等每瓶80元,中等60元,下等30元。

一次,该寨苗族追捕一头野猪。这只野猪体重75公斤,被毒箭射中后,走500米远就倒下死亡。猎手上前观看,找不到伤痕,感到奇怪,最后,才在猪蹄中间发现箭头。野猪起脚时,刚好被射中,继续向前奔跑逃命,踩断了箭杆,才不易发现伤迹。尽管射中猪蹄趾间,毒药仍使野猪丧生。

解放前,水城烂坝乡的一大花背苗寨,遭到土匪的抢劫, 目的要牵走牲口。深更半夜土匪就把苗寨围个水泄不通,待天亮就动手赶牲口。天刚蒙蒙亮,苗族姑娘(18岁)李志英出寨上坡掏猪草,被一群土匪阻拦。一歹徒举起马刀往姑娘头上砍。姑娘头破两半,立即倒下。恰好苗族杨启学看见,气愤填膺,吹声口哨通知猎手,出动了16入,每人带一把弩、300多枝毒箭、两根火麻弓绳,分头迎击土匪,用不多久,就把土匪全部击毙。每个苗胞各自为战,一见土匪就发射毒箭,没有声音,土匪找不到目标还击,射击地点经常变动,人人大显身手。当土匪醒悟时, 已气息奄奄,轻伤的一名土匪也被苗胞杀掉。

另外一次,六枝四区的烂坝梁子,有1000多名土匪来抢劫苗寨。闻讯后苗胞出动了30多人,每人带一把弩,背上毒箭,分头出击,最后击败了土匪。歹徒个个中箭身亡,连吹号的也逃不脱命,并被活捉了三人。这次战斗李马泰(又名李德生,李建民的祖父)亲自击中多人。所缴获的武器全部交给了黄安路(保长,喇叭人,观已定为苗族)。黄发给苗胞每人两块钢洋(银元),并杀一头猪招待苗寨。

十年****,水域盘龙区阮家麻窝出现一只虎,咬死了不少牲畜,群众反应强烈。公安部门派出了十几名战士,每人带上一枝自动步枪,队伍还携带两挺机枪随后,多次出击老虎。但是老虎凶猛奸滑,无法击中,人们束手无策。最后,还是去请苗族猎手王绍举(现年76岁)。他单独带弩将老虎射死,众人无限钦佩。

1987年5月,郎岱四区二棵树,荒无人烟,经常有歹徒在大白天持刀拦路抢劫行人,扰乱社会秩序,民愤极大。四区四角包苗族马学武(李建民的舅父)有急事路过该地。亲友劝说马不要打单身走二棵树,以免遭到拦路抢劫。马在众亲的劝说下,为防万一,带了一把弩和一些毒箭随身,路过该地。果然,出现了三个大汉,每人手里拿一把尖刀,嘴里还含一把匕首,从三个方向向马逼近,强迫马掏出钱来。在危急关头,马为了自卫,举弩射一头目。那头目“哎哟!”一声立刻被击毙。一歹徒大骂道:“你看,把你父亲打死了!”马立刻回答:“不信,你们两个再来。我要你两个都像他一样。”两歹徒见势不妙,只好拼命逃跑。事后:马学武到附近区里去投案,说明途中遭到坏人行凶抢劫,为了防卫,发射弩箭失手,导致一歹徒丧命,听候政府给以处分。区政府立即打电话向上报案,并叫马回家等候通知。次日公安部门到现场查看,并坐小车子到区里,通知马到区里了解情况。马临走时对家人说:“这次我要去坐几年牢了。”并作了安排。马一路上心里怦怦地跳,充满了畏惧。刚走到区门口,公安人员上前迎接,并同他握手说:“昨天你打死的那个人,正是罪犯黄某某,是我们逮捕的对象,多年捉拿,没有归案。感谢你帮我们打死,为民除害。政府奖励你50元,特通知你来领。”马听后心里才平静下来,缓了一口气。

该寨历史不长,是1966年2月至3月苗族同胞才从外地迁来定居的。定居前,这一带全部是原始森林,野猪窝密集。几百头野猪横冲直撞。方圆10公里的包谷和稻谷经常遭受野猪的危害。石古乡政府特意请大花背来打野猪,然后让他们留下来定居的。定居不久,一次普安县张县长对该寨说:“明天龙吟公社开大会,大家都想品尝野猪肉,是否可以打一头野猪抬来?”早上10点钟刚打招呼,该寨下午2点就捕获了一头大野猪,体重125公斤,并抬到了指定的地点。张县长对在场的众人自豪地说:“我的这一帮打山匠作劲得很!”全寨从1966年3月起,到1972年年底,用弩箭在本地共捕获豹子6只、野猪364头,连同到外地捕捉的野猪总计有600余头,至于岩羊、黄麂、果子狸无计其数。每捕捉到一头野猪.他们就向乡政府上交一个猪尾巴,以备验收计数。

1986年,贵州举办民族体育运动会,李建民获得射弩比赛第一名、跪姿第三名、全能第一名,荣获的奖品有皮箱一口、运动服两件、皮鞋一双、运动鞋两双、人民币230元。笔者观察其实地射箭,距15米远,用30公斤力的弩射,击中靶子内环,穿透后插进干土深4厘米。

七、劲弩趋发,甘战持久

中原人在弩的发展史上的最大贡献是创造了青铜弩机,把弩从一种主要用于狩猎的武器发展为大量装备军队、用于战争的制式兵器。在春秋中期以前的史料中,找不到战争用弩的记载。春秋晚期,弩开始在战争中得到较多应用;战国时期,可以说已有大量使用。这一方面是因为弩的构造有了很大改进,安装了灵巧的铜弩机和强劲的复合弓,性能提高,另一方面也与当时战争方式的变化有密切的关系。

东周时期,周室衰微,诸侯争霸,战争愈演愈烈,特别是到了春秋晚期以后,争霸战争发展为大规模的兼并战争,作战地域空前扩大而复杂化,军队经常出入于山地、林莽、水泽,需在多种多样的地形环境中作战;同时,攻城灭国成为战争的直接目标,导致城塞攻防作战日趋频繁、激烈。于是,只适于坦荡平原野战的传统车战,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局面。在此情况下,古老的步兵和步战方式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各国都大量征召郡县农民,组成以步兵为主体的庞大军队。传统的车兵和新兴的骑兵,则都成为军队中的辅助兵种。战争方式遂由原先的车战主导变为以步战为主的步、车、骑协同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