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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器之君子——剑(1)

一、识剑

论起剑来,得先了解剑各个部位的名称。由于时间久远,再加上历史文献记载的模糊,以致后人对古剑各部位名称的叫法有些混乱,现代的学者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研讨,才大体弄清了这些名称的叫法。

先来看看古剑各部位名称的示意图。剑的最下端叫锋,最前端叫首,两边的刃叫锷,剑柄与剑身之间叫格,有人认为格可以挡住对方剑锋滑到自己握剑的手上,故又称格为挡手。手握的地方俗称柄,文献中叫茎,为了方便手握,茎上有时缠麻绳或丝绳,这些绳叫缑。在山东巨野红土山发掘的一座墓里,发现了一柄铁剑,剑柄上缠缑,但这里的缑是用金丝缠成的。该摹的主人是西汉时期昌邑国的一位诸侯王,看来从质料好坏的缑也能分出主人身份地位的高低来。剑鞘上有两个部位比较重要,一是扌票,一是王彘。扌票在鞘的最下端,与剑首遥遥相对,它的底面是平的,大概在带着鞘时可以把剑拄在地面上。扌票的部位比较显眼,往往用较高级的材料做成,如玛瑙、水晶、玉等。王彘在鞘的前端,欲称剑鼻,它主要是用来挂剑的。说到王彘,有必要再谈谈古人的佩剑方式。

早期的时候,没有发现古人佩剑的实物资料,但从剑鞘的形制大约能看出古人是如何佩剑的。甘肃灵台西周墓中出土了一件带鞘的短剑,鞘是镂空的,上面装饰牛、蛇等动物花纹,在鞘的前端两侧有两个对称的小穿孔,这两个小孔应是穿绳系剑用的。在洛阳中州路春秋墓小山土的一件牛象牙剑鞘的一侧,凸出一块来,上面有三个小孔,这些小孔也是用来穿绳系剑的。看来,早期的剑多是先用小绳系住剑鞘,然后再以小绳的另一端系在腰间。最早的王彘,发现于春秋晚期,剑鞘上有了王彘,就不必再用小绳系挂了,可以将腰带穿过王彘彘的孔眼,直接挂于腰间。这种佩剑法在战国直至秦汉时期都非常流行,现在还能见到许多以王彘佩剑的实物图像。如著名的秦王陵铜车马上有一个驾车的铜人,能分明地看到他腰间的剑是用王彘佩上的。如果剑太长,直接挂在腰带上,会感觉十分累赘,也不好拔剑。战国末期荆轲刺杀秦王的时候,因为秦王佩的剑太长,又心慌情急,秦王一时怎么也拔不出剑来,差点儿去了性命,最后经旁边大臣的提醒,才把剑从后脑勺上拔出来。因此后来也有人专门用一条皮带系剑,这样腰间就有两条腰带了,系剑的带子较为宽松,稍微下拖,留有拔剑的空间。当然,这一时期有许多剑鞘是没有王彘的,如湖北江陵望山出土的越王勾践剑的剑鞘上就不见有王彘,这种剑是怎样佩带在身上的,我们今人不得而知,有可能是直接插进绷紧的腰带里,也有可能直接拿在手上。楚国曾出土过一件木俑,木俑作行走状,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带鞘的剑,鞘上也不见有王彘,看来剑还可以拿在手上,不一定要佩带着。汉代以后,随着剑身加长,用王彘佩剑越来越不方便,人们开始在鞘上安置附耳,在附耳上穿小孔,用小绳系起来悬挂于腰带上。这样,剑不再像以前那样比较稳固地贴附着腰际,而是可以起伏摆动,人活动起来方便多了,拔剑的时候也没有多少障碍。这种方式倒有点反璞归真的意思,早期的短剑也多是用小绳悬挂的。不过,除了佩带之外,拿剑的其他方式也很多,有的将剑拄在地上,立于胸前,两手扶在剑首上;也有的将剑倚在肩上的。在河南邓县出土的北朝时期画像砖上有一幅出行的图,图上带刀的人将环首刀扛在肩头,此种刀的形制和长度与剑差不多,均细而长,大概也有将剑扛在肩上的情况。到近现代,基本上没有佩剑的风俗了,人们拿剑是为了习武健身或娱乐,很多人是单手提剑行走,也有的在剑鞘外套上用布匹做个剑套,斜肩背在后背上行走。这与古代已大不一样了。

中国用剑的历史十分悠久,有3000多年的历史,因此各个时期剑的样式和用法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早期的剑样式较为简单,有的既没有剑首也没有剑格,但都很实用;汉代以后的剑基本上已不再作战争的兵器使用了,有的几乎成了表演的道具,但剑身各个部位的装饰却越来越复杂奢华。下面要介绍的就是中国剑简单的历史。

二、商周时期的青铜短剑

剑是我国古代常见的兵器,有“百兵之祖”的美称。但在早期文献里却很少提到剑的来源。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孙膑兵法》竹简上说剑是黄帝造的,传世的一些文献中也有黄帝作剑的说法。黄帝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虽然很多学者相信历史上可能有这个人或部落,但对于黄帝时期很多问题部弄不太清楚,所以黄帝发明了剑这等具体的事情十白也是后来者杜撰的,不可信。关于剑的文字记载,最早的是1981年在陕西扶风一处窖穴里发现的那件带有“师同”铭文的青铜鼎。“师同”是铸鼎的人,该鼎是西周时期的器物,上面的铭文说:周王朝和西北边疆的戎族打了一仗,结果周王朝大获全胜,缴获了敌方100多件青铜器,其中有20把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信息,至少可以说明在西周的时候,北方草原上的少数民族已经把剑当作武器应用于战争了,而且可以知道西周人对剑并不陌生。这一点已经被田野考古发掘所证实。

我们现在能见到的最早的剑是商代早期的剑,其中一例是1980年在内蒙古朱开沟遗址发现的环首短剑。短剑通长24.6厘米,刃部不足20厘米。这似乎超出人们的想象:这是剑吗?跟现代的匕首差不多。当然是剑,有的比这还短,整个剑身不是20厘米。在以前,人们发现这种短小的武器时,一般称之为匕首。但后来发现叫错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具备剑应有的特征:两面开刀,中间起脊;有茎,茎与刃部之间有格.即挡手。这种剑这么短小,显然不宜于作战争武器。其实人们制造剑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十丁仗,而是用于切割动物的肉。早些时期的短剑,大都发现于北方的新疆、内蒙古等草原地区。草原地区的人主要以游牧业为主,他们宰割牛、羊等动物时,就用这种短剑。不过短剑作为利器,用作防身和打斗应当是很自然的事。

在著名的四川广汉三星堆祭祀坑遗址中也发现了一把商代早期的短剑,剑是用玉石做的,十分精致,可惜剑尖残缺了一点。显然,这柄玉剑既不是割肉的工具,商代柳叶形玉剑四川广汉三星堆出土。许多短剑的首端有小孔,因为有的茎部很短,需要加上木柄,小孔可能是用来穿绳绑缚木柄的。也不是防身的武器,而应是礼器。因为那个时候的玉器很贵重,也很有身份,一般人是不会有的,玉剑作为高级人物的佩饰品或祭礼场合中的祭杞品是完全可能的。

由于商代的剑主要发现于北方和西南等边陲地区,而商王朝的统治中心中原地区却少有发现,因此许多人认为中国早期剑的发源地不在中国本土,而是由周边的游牧民族从外地传过来的。世界上最早的剑产生于西亚一带,大约有5000年的历史。中亚:一带占老的游牧民族经常迁徙,活动范围比较大,中国北方和西南少数民族的短剑有能就是从中亚的游牧民族那里传进来的。中国中原地区在西周的时候才有青铜剑,尽管是源自周边的少数民族,但周代的剑经过了自己的再创造,与之相比,剑的形式已大不相同了。短剑最初从游牧民族那里传进中原,当作战争武器恐怕不是中原人的初衷。中原的人町能觉着短剑挂在胡人的身上又威武又好看,所以也学着把短剑佩在自己的身上,渐渐地形成了一种佩剑的风俗了,这种风俗几乎延续了千余年。

西周早期的短剑在河南洛阳附近的北窑葬中发观了两把,其中一把在剑脊上铸刻有“丰白(伯)”两个字。丰”是西周时期的一个诸侯国,“伯”是对诸侯国国君的尊称。可见,这把剑是丰国国君用的,因此人们叫它“丰伯剑”。该剑通长24.5厘米,刃部两侧内凹,形成两道血槽;剑脊上铸刻龙形纹饰,一看就知道是西周人自己做的。在西用其他青铜器上常见这种纹饰。

在中原和周边地区,已经发现了不少西周时期的青铜剑。剑的长度差不多,在20厘米上下,扁茎,较短,为了方便握持,当时人可能在短茎上加了一段木柄,因为有的茎部有穿孔,正好可以穿绳绑缚木柄。西周人制作短剑可不是像游牧人那样用来割肉的,而是作为武器使用的。汉语“剑”这个字本身就是“预防不测”的意思,这说的是个人自卫。西周人用剑可能不仅仅是个人自卫,还用于装备军队。西周时期流行车战,士兵们都站在奔驰的马车上和敌方交战,因此,他们用的都是2米左右的戈、矛等长兵器,这样才能够着地面上或马车上的敌兵。除了车战部队外,西周王朝应该还拥有一支敢死队,这批士兵被文献称作“勇士”或“虎贲之士”。“虎贲”即指虎、痕等兽类,形容人十分勇猛而且善于奔跑。敢死队只是车战部队的辅助兵种,主要任务是在关键的时候冲入敌阵,与敌人贴身,展开肉搏,起到冲锋或突袭的作用。由于敢死队是和敌人近身作战,他们手里经常拿的武器应不是当时流行的长戈长矛,而是携带方便的青铜短剑。文献并没有记载“虎贲之士”拿的是剑,但我们也可以想象得到,在战斗中,他们一手拿盾一手持短剑。周武王在讨伐商纣王时,曾在联合起来的多同军队面前发表了一篇动员誓词,誓同的开头就极具煽动性地号召人家:“士兵们,举起你们的戈,拿好你们的盾,立起你们的矛,我们一起宣誓吧!”在这里,周武王提到了盾。一些学者认为,周武王所列的戈、盾、矛三种兵器,应当指多国部队的三个兵种,“戈”代表车战兵,“矛”代表地面上步行的甲士,“盾”则是虎贲之士。因为虎贲之士是深入作战的,所以手里拿着盾,冲锋时可以抵御敌人的弓箭和长兵器。既然虎贲之士手里有盾,那么他们拿的兵器应该不是长兵器,如果手里拿长兵器,不但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也难以迅速地奔跑。而短剑在近身作战方面却较为有优势,因此,我们猜测虎贲之士手里拿的武器为青铜短剑应当并非是虚妄之言。

上文提到的“师同”鼎是西周夷、厉王时期之物,处于西周的中晚期。铭文记载周朝缴获了戎族牛、马车25辆、头盔3套、剑20把,这些物品应是戎族和周朝作战的装备,由此可见,西周中晚期时戎族的军事武装中有一支正规的持剑兵队。周朝北边的少数民族多是游牧民族,他们的军队以骑兵为主,骑兵所持的剑太短显然是难以与执长戈长矛的中原车战兵相抗衡的。由于战争的需要,在冶铜技术日趋进步的基础上,铜剑的剑身逐渐加长,到春秋时期,一般铜剑的长度有40~60厘米。瞧这幅东周时期的画像,手持短剑的骑士面对凶悍欲扑的猛虎已毫无惧意。骑士拿的剑很明显比西周的短剑要长得多,已下再像匕首了。短剑的加长,大大提高了个人和军队的作战能力。

三、春秋时期的吴越名剑

进入春秋时代,周王朝已名存实亡,周天子经常受到强悍诸侯王的威胁,被迫充当傀儡,替别人发号施令。各诸侯国为了争夺地盘,扩张势力,有时和他国结盟交好,有时又随意挑起战争。谁的武力强,谁就可以做霸主,以致“挟天子以令诸侯”。在这乱世之中,位处东南荒蛮之地的两个诸侯小国——吴和越慢慢地发展起来了,在春秋晚期,他们都一度坐在了中原渚侯霸主的位子上。

吴国能异军突起,与晋国的帮助有很大的关系。春秋中期晋国渐渐强大起来,但对已做过中原霸主的楚国还是很害怕,为了牵制楚国的力量,晋国与楚国的近邻吴国交好,并派专人到吴国训练他们的军队,教他们乘车骑马。随着军事力量的加强,吴国逐渐兼并了周围的小国,并开始和楚国打仗,经常获胜,还打到了楚国的都城。到吴王阉闾、夫差的时候,基本上征服了两个老牌强国,即南方的楚国和北方的齐国。吴王夫差还在河南的“黄池”召开了诸侯大会,确立了自己的霸主地位。

越国的兴起简直是个奇迹。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小几乎家喻户晓。勾践是越国的第二十代君王,就是在他的统治时期,越国渐渐强大起来,一跃成为中原的霸主。勾践在称霸之前有一段屈辱史。越国是吴国的邻邦,吴国攻打楚国的时候曾要求越国出兵帮他,越国不肯,以致惹恼了吴国,于是吴国发兵攻打越国。在战斗中吴王阖闾受伤,回家后就死去了。阖闾的儿子夫差继位后,念念不忘为父报仇。两年后发兵攻打越国,越国军队抵挡不住,不得已,越王勾践派人到吴国求和。吴王夫差听信子宠臣伯喜否的谗言,没有趁机灭掉越国,只是让越王勾践到吴国做奴隶,以此惩罚杀父仇人,三年后放勾践回越国。勾践回国后,不忘亡国之耻,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十午后带兵灭了吴国,吴王夫差不甘受亡国之辱,伏剑目杀。

从吴、越的战争史上,我们可以看到,两国的水军特别发达。吴王夫差为了报父仇,在太湖上练了两年的水军。后来夫差为了攻打齐国、会盟诸侯,便于水军进攻,于是大力疏通南北运河,由长江到淮河,再到山东的泗水、沂水,可见水军是吴国的主要军事力量。这与吴越两国的地理环境有关,当时吴越两地河湖众多、水路纵横,不能像中原地区那样进行大规模的车战,所以只能发展水军。除了水军外,他们还有大量的步、骑兵,也有一些车战兵。由于兵种的变化,兵器随之也有变化。《越绝书》在描写越王勾践的戎装时说,他“披甲、带剑、杖矛”,很可能越国步兵的兵器组合就是剑和矛;《国语·吴语》中也多次提到吴王阖闾和夫差:“被甲带剑”的形象。相对而言,剑在战争武器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了,从文献记载吴越两地铸剑业的发达和历年来发现该时期吴越铜剑的数量上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由于战争的需要,吴越两国的铸剑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铸剑水平远远高于其他诸侯国,一跃而成为天下闻名的宝剑之乡。当时他国的文献提到吴越铜剑时,常常大加称赞,说:吴越剑能轻易地斩断牛马之躯,甚至削断青铜做的盘盏也不在话下(《战国策》)。还说:在吴越之地能做出宝剑来,而用同样的材料和工艺,到别的地方做出来的剑就不好(《周礼·考工记》)。吴越之地铸剑业的发达,造就了一批铸剑大家。吴国有干将、莫邪,他们“断发剪爪,投入炉中”,铸出了一对雌雄剑,传为千古佳话、越国有欧治子,他铸出了五把宝剑,其中的一把短剑叫鱼肠剑,非常锋利,能削铁如泥。剌客专诸剌杀吴王僚时,用的就是鱼肠剑,鱼畅剑穿过了吴王僚身上的三重铠甲,还能透背而出,实在是厉害。这把鱼肠剑,几乎改变了吴国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