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大约两刻钟,一听“红牛”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就有个胖家伙粘乎乎地凑了过来,很绅士般地问燕:“小姐,我可以坐你对面么?”
李燕嫣然一笑,“无聊来了。”
胖家伙怔了片刻,随即恍然悟解,跟着来了句:“是无聊。”
李燕一下觉得眼前这家伙虽胖,智商却挺高,心里就有些莫名的兴奋。
这时有手机响起。李燕掏出自己的一看,没动静,就冲盯着她有些走神的胖家伙说:“你手机在响。”
胖家伙回过神,摘下手机往耳边凑。李燕瞅见了胖家伙五个手指除了拇指,其余四个都各套了一枚金光闪烁的粗戒指。
胖家伙年龄看去和李燕父亲上下相仿,在李燕心里,两人除了年龄和躯体器官组成大体相同,其余的,不管什么,生活、衣着、气质……等等等等,真正的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李燕的心里一涌起强烈的伤感,她不明白,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为什么有的人吃香的喝辣的有的人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她想不通,几乎所有的书上都说幸福的生活要靠勤劳的双手加智慧,可是很多人惮精竭虑、流血淌汗去拼搏、去奋斗了,为何日子却越来越潦倒?有时她真想大骂****的马克思,叫人们不要相信迷信、不要唯心于宿命论,可事实上每个人的命运却早就被上帝注定好了,穷的只能辛辛苦苦地穷下去,富的就能轻轻松松地富起来,且穷的卑微得被富人欺辱,富的无聊得时常捉弄穷人,这是一种多么深刻而绝妙的“唯物主义”讽刺啊!
这时,李燕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千里之外那个至今水电路三不通的小山村,小山村很穷,穷山村就住着自己的衰父老母,来南方已有好几个年头了,李燕一直没回去过,她恨家乡穷,恨父母为了摆脱穷就想把她嫁给乡长那个弱智儿子这一举动。可另一方面,她却不时想起父母对自己十七年的养育之恩,那种天伦之乐和故乡童年一直深深地飧刻在她心上。来南方后,到底寄了多少钱回家,她自己都记不清楚了,但她想信所寄回的那些钱,绝对能让父母在那个穷地方过上算得锦衣玉食的生活。如今的她,既不愿回那个穷地方,也自觉无颜回,除了时不时寄一笔钱回,似乎已找不到另一种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方式了。
胖家伙显得很不耐烦,扬声武气地吼:“你口罗嗦什么!我正在陪一个重要客户。你睡啦,明天还要送娃娃去上学呢。好啦好啦,我尽量时些回来。”胖家伙气咻咻地关掉手机,挂回腰上后,望向李燕后表情就缓和了下来,摊一摊双手做了个无奈的姿拭,说:“真烦。”
李燕“噗哧”一笑,“你不赶快去陪你的重要客户,我可与你没什么生意来往哟!”
“只要你愿意的话,我们马上可做一宗生意。”胖家伙完全被李燕的姿色迷住了,猴急兮兮的。
“什么生意啊?不会让我亏本吧?”
“真是个可爱的小母狗!”胖家伙向李燕伸过手,说:“走吧,我们先去跳两支舞。”毫无疑问,胖家伙是个极善调风弄日的老手。
音乐是既缠绵又煽情的那种,舞厅里的灯光设计绝对出自某位博学多识的心理专家之手,每一闪换都能恰到好处地迎合舞者此刻的心理渴望。舞厅里旋转的一对对男女此刻都是心照不宣的。李燕心里认为,这一群人,公正地说,放在光天白日之下都应算是社会上的某类精英,特别是那些男士,他们生活的陷迷和对社会的贡献可成正比。要知道,这家舞可是整个广州屈指可数的“皇帝级”舞厅,进来的男士不是大款便是显贵。依此类推,能够吸引这些男性的女性,哪怕是风尘女,都绝对非同一般。
最初的时候,李燕和胖家伙都还象征性地做出君子淑女状。随着时间的推移,“白昼”渐渐消失,有关“黑夜”里的种种欲望越来越浓郁,他们的躯体渐渐靠近,直至最后成为一体。
舞厅的隔壁为人们提供渲泄欲望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着的,无限欢迎。不一会儿,李燕和胖家伙开始用各自的裸体向对方言语。
黑暗之中,有个鼻息粗重的声音:“你的身体肯定美妙绝伦,我想饱餐秀色。”
一个娇喘的声音拒绝:“不,灯光会破坏我的兴致。”
“可是不能全方位领略你,我会遗憾的。”
“不要可是。可是的是,光明会破坏所有的神秘的。”
“小母狗,蛮会抒情的。”
“不是抒情,而是太了解生活的本质。”
“说这些干嘛?我不懂。”
“不懂就问嘛……”顿了下,“咦,你怎么还不行动?”
“我正在蓄积力量,好让自己体味一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滋味。”
“哈,真有意思。”
“不会觉得无聊了吧?”
“不会。”
“真不会?”
“真不会。”
随即就是一声快乐的“啊呀”,紧接着是一片喘息声、呻吟声,有机地交融在一起。
每每这样的时候,李燕就又会稀奇古怪地联想到自己刷牙的情形。
……重新出现在舞厅的时候,李燕的脸上红扑扑的,象个初入洞房的羞涩小媳妇;胖家伙脸上惬意无比,象个做了三十年光棍初尝房事那般快乐。
戏总有终结的时候,该分手了。
胖家伙说:“能把你的手机号码给我吗?下次有机会再请你跳舞。”
“没有下次。倘若再遇见的话,我们应该是进行第一次合作。”
胖家伙思索了几秒钟,点点头,说:“是,否则就真的无聊了。”
李燕愉快地笑了。在她笑的时候,胖家伙塞了几张百元钞进她的坤包里,拍了拍她的屁股,随后隐入另一个角落去了。
走出舞厅来到大街,大街上的路灯通明一片。凌晨四点了,是我们李小姐的“晚上”了,是该回去吃晚饭的了。李燕突然想起家里买的菜已经吃没了,于是找了家24小时营业的餐厅,吃饭。由于听多了道听途说的饮食信息,所以李燕吃饭是比较挑剔的。这样一来,时间又去了两个小时。埋单时,李燕摸出刚才胖家伙塞给她的钱,漫不经心地抽出两张丢给侍应小姐,没等找赎扭着好看的步子走了。
回到宿舍后,爽爽地洗浴过后,睡意就来了。已经夜深了——凌晨七点。李燕准备阖上眼睛的突然想起一件事,于是强打起精神,拨打余兴的CALL机,而后哈欠连连地等着复机。
余兴是个二十三岁的帅小伙,在附近一家工厂上班,老家和李燕老家一样,很穷。两人是一次在邮局汇款时李燕向他借笔开始认识的。当时余兴问她在哪高就,她回答说是一家台资公司的业务主管,负责广州市场。后来又在街上碰到过两次,都觉得有些缘份,就以朋友身份开始接触,发展到彼此都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恋爱,直到偶尔上床。表面看去,余兴显得很纯情的,但李燕把不准余兴是不是清楚自己的底细。当然,李燕从没花费太多心思去想这个问题,偶尔不小心思绪撞到这个问题边缘时,她总在心里劝慰自己:管他是爱我的人,还是爱我的钱,都随他意,只要我寂寞时有人陪就行,还奢求别的干嘛!每每这样想时,李燕都莫名地想哭。
余兴很快复机:“阿燕,起得这么早?”
李燕打了个呵欠,答:“是啊,今天要去攻一个大客户的关,早点起来准备充分一点。”
余兴流露出非常关心的语气:“阿燕,不要太辛苦自己了。”
李燕听了有一瞬间的感动,声音也就变得特别温柔:“兴,我爱你。”
“我也爱你。”余兴实在乖得让人喜欢。
“回来早的话,我再CALL你。”
两人情意绵绵地互相道了声“拜拜”,分别挂了电话。莫名地,就有泪水从李燕那双妩媚惑人的眸子里溢出来,神情一下惨淡无比。
新鲜的晨光从窗外泄进来,是多么的美丽、多么的润眼。李燕坐在床沿上,黯然神伤了一阵,蹬掉了鞋子,无力地躺上床,扯起被子,连头一块儿盖住了。
窗外人声嚷嚷、车声咕咕,另一类人的又一天开始了。
李燕的夜已深了,实在是该睡眠的了。
眼睑沉重地阖上那一刻,她多么地渴望多么地渴望这一睡就是百年呵!
……一天?
是的。一天!
“一天”这个数词和名词组合而成的词组,对于人们来说,实在太简单。整个地球乃至整个宇宙,在这一天中,无论发生了多少质的变化、多少量的变化,人们都是毫无知觉的,人们只是周而复始地工作、休息、应酬、娱乐、吃喝拉撒……一天就从容或不从容地过去了。
对于李燕来说,一天又能代表什么呢?
一天也仅仅只是一天!详细一点就是二十四个小时,一千四百四十分钟八万六千四百秒钟。如此简单而已。一天里没有多大变化,因为她自己拒绝变化。就算自然而然的变化来了,她却无力拒绝。如此……
比如青春的流逝和生命的衰老!
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