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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君臣下(1)

题解

本篇是继续上一篇的,主题还是议论君臣关系以及要防范的诸多问题,指出了掌握实施道德、评定功过、发号施令、决定赏罚等大权对保持君主地位的重要性。告诫君主要提防左右权臣变相窃取树德和施恩的权力,要以法制约,防微杜渐,否则久而久之,他们将会权重难倾、尾大不掉。

本篇还指出了君主的最大过失和臣子的最大罪过,进一步强调君主、宰相、大夫、群臣要各司其职,切勿僭越其位,越俎代庖,这是国家安定、有效治民的根本。此外,还议论了设立嗣子、考核宰相、选拔贤能、防止内乱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迂则流,通则迂,决则行,塞则止”的治民方法。

要注意的是,本篇在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上都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和主张,比如在每乡设立教师,来负责人才的培养;比如,建立选贤制度,为其提供学习机会,根据才能授官举荐等等。这些都体现了管仲学派对人才的重视,也是《权修》中提出的“树人”之计的具体实施。

原文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故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是故道术德行,出于贤人,其从义理兆形于民心,****反道矣。名物处违是非之分,则赏罚行矣;上下设,民生体,而国都立矣。是故国之所以为国者,民体以为国;君之所以为君者,赏罚以为君。

注释

名物处违是非之分:据许维通之说,“违”与“之”二字衍,应删。

原文

致赏则匮,致罚则虐。财匮而令虐,所以失其民也。是故明君审居处之教,而民可使居治、战胜、守固者也。夫赏重,则上不给也;罚虐,则下不信也。是故明君饰食饮吊伤之礼,而物属之者也;是故属之以八政,旌之以衣服,富之以国裹,贵之以王禁,****亲君可用也。民用,则天下可致也。天下道其道则至,不道其道则不至也。夫水波而上,尽其摇而复下,其势固然者也。故德之以怀也,威之以畏也,则天下归之矣。有道之国,发号出令,而夫妇尽归亲于上矣。布法出宪,而贤人列士尽功能于上矣。千里之内,束布之罚,一亩之赋,尽可知也。治斧钺者不敢让刑,治轩冕者不敢让赏,坟然若一父之子,若一家之实,义礼明也。

注释

八政:即八种职事及官职,包括:食、货、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师。列士:即志士,古指有志于功业的人。束布:将布帛捆成一束,一束为五匹。坟然:据陈奂之说,“坟”字应作“隋”字,即指柔顺。

原文

夫下不戴其上,臣不戴其君,则贤人不来;贤人不来,则百姓不用;百姓不用,则天下不至。故曰:德侵则君危,论侵则有功者危,令侵则官危,刑侵则百姓危。而明君者,审禁淫侵者也,上无淫侵之论,则下无异幸之心矣。

为人君者,倍道弃法,而好行私,谓之乱;为人臣者,变故易常,而巧官以谄上,谓之腾。乱至则虐,腾至则北。四者有一至,败,敌人谋之。则故施舍优犹以济乱,则百姓悦;选贤遂材,而礼孝弟,则奸伪止;要淫佚,别男女,则通乱隔;贵贱有义,伦等不逾,则有功者劝;国有例程,故法不隐,则下无怨心。此五者,兴德、匡过、存国、定民之道也。

注释

下无异幸之心:据刘绩之说,“异”应作“冀”,即希望。巧官以谄上:“官”字为“言”字之误,应作“巧言”。则故施舍优犹以济乱:据郭沫若之说,“则”字为衍字。

原文

夫君人者有大过,臣人者有大罪。国所有也,民所君也,有国君民而使民所恶制之,此一过也;民有三务,不布其民,非其民也,民非其民,则不可以守战,此君人者二过也;夫臣人者,受君高爵重禄,治大官,倍其官,遗其事,穆君之色,从其欲,阿而胜之,此臣人之大罪也。君有过而不改,谓之倒;臣当罪而不诛,谓之乱。君为倒君,臣为乱臣,国家之衰也,可坐而待之。是故有道之君者执本,相执要,大夫执法,以牧其群臣,群臣尽智竭力以役其上。四守者得则治,易则乱,故不可不明设而守固。

昔者圣王本厚民生,审知祸福之所生,是故慎小事微,违非索辩以根之,然则躁作、奸邪、伪诈之人不敢试也,此礼正民之道也。

注释

此礼正民之道:“礼”字衍。

原文

古者有二言:“墙有耳,伏寇在侧。”墙有耳者,微谋外泄之谓也;伏寇在侧者,沈疑得民之道也。微谋之泄也,狡妇袭主之请,而资游慝也;沈疑之得民也者,前贵而后贱者为之驱也。明君在上,便僻不能食其意,刑罚亟近也;大臣不能侵其势,比党者诛,明也。为人君者,能远谗谄,废比党,淫悖行食之徒,无爵列于朝者,此止诈、拘奸、厚国、存身之道也。

为人上者,制群臣百姓,通中央之人和。是以中央之人,臣主之参。制令之布于民也,必由中央之人。中央之人,以缓为急,急可以取威;以急为缓,缓可以惠民。威惠迁于下,则为人上者危矣。贤不肖之知于上,必由中央之人;财力之贡于上。必由中央之人。能易贤不肖而可威党于下,有能以民之财力上陷其主,而可以为劳于下;兼上下以环其私,爵制而不可加,则为人上者危矣。先其君以善者,侵其赏而夺之实者也;先其君以恶者,侵其刑而夺之威者也。讹言于外者,胁其君者也;郁令而不出者,幽其君者也。四者一作,而上下不知也,则国之危,可坐而待也。

注释

通中央之人和:“和”字衍。可威党于下:据王念孙之说,“威”字应作“成”。可以为劳于下:据陶鸿庆之说,“下”应作“上”字。侵其赏而夺之实者:据丁士涵之说,“实”应作“惠”字。上下不知:“下”字衍。

原文

神圣者王,仁智者君,武勇者长,此天之道,人之情也。天道人情,通者质,宠者从,此数之因也。是故始于患者不与其事,亲其事者不规其道,是以为人上者患而不劳也,百姓劳而不患也。君臣上下之分素,则礼制立矣。是故以人役上,以力役明,以刑役心,此物之理也。心道进退,而刑道滔赶;进退者主制,滔赶者主劳;主劳者方,主制者圆。圆者运,运者通,通则和;方者执,执则固,固则信。君以利和,臣以节信,则上下无邪矣。故曰:君人者制仁,臣人者守信,此言上下之礼也。

注释

宠者从:据丁士涵之说,“宠”字应作“穷”字,即穷困。刑道滔赶:据刘师培之说,“赶”字应作“迂”,即“滔迂”,指流通、迂回。

原文

君之在国都也,若心之在身体也。道德定于上,则百姓化于下矣;戒心形于内,则容貌动于外矣。正也者,所以明其德。知得诸己,知得诸民,从其理也;知失诸民,退而修诸己,反其本也。所求于己者多,故德行立;所求于人者少,故民轻给之。故君人者上注,臣人者下注。上注者,纪天时,务民力;下注者,发地利,足财用也。故能饰大义,审时节,上以礼神明,下以义辅佐者,明君之道。能据法而不阿,上以匡主之过,下以振民之病者,忠臣之所行也。明君在上,忠臣佐之,则齐民以政刑,牵于衣食之利,故愿而易使,愚而易塞。君子食于道,小人食于力,分民。威无势也无所立,事无为也无所生,若此则国平而奸省矣。

君子食于道,则义审而礼明;义审而礼明,则伦等不逾,虽有偏卒之大夫,不敢有幸心,则上无危矣,齐民食于力则作本,作本者众,农以听命。是以明君立世,民之制于上,犹草木之制于时也。故民迂则流之,民流通则迂之,决之则行,塞之则止,虽有明君能决之,又能塞之。决之,则君子行于礼,塞之则小人笃于农。君子行于礼,则上尊而民顺;小民笃于农,则财厚而备足。上尊而民顺,财厚而备足,四者备体,顷时而王不难矣。

注释

偏卒:指军队,“偏”是兵车编制单位,“卒”是士兵编制单位。

原文

四肢六道,身之体也;四正五官,国之体也。四肢不通,六道不达,日失;四正不正,五官不官,日乱。是故国君聘妻于异姓,设为姪娣、命妇、宫女,尽有法制,所以治其内也;明男女之别,昭嫌疑之节,所以防其奸也。是以中外不通,谗慝不生,妇言不及官中之事,而诸臣子弟无宫中之交,此先王所以明德圉奸、昭公威私也。

注释

六道、四正:六道,指耳、目、口、鼻、前阴、后阴;四正,指君、臣、父、子。蛭娣:古时君主娶妻,女方的侄女和妹妹都要随嫁,随嫁的侄女称为“妊”,妹妹称为“娣”。命妇:指古代有封号的妇女,宫中嫔妃称为内命妇,大臣的母妻称为外命妇。

原文

明立宠设,不以逐子,伤义。礼私爱歡,势不并论,爵位虽尊,礼无不行。选为都佼,冒之以衣服,旌之以章旗,所以重其威也。然则兄弟无间郄,谗人不敢作矣。

注释

选为都佼:据郭沫若之说,“选”应作“嫡”字。

原文

故其立相也,陈功而加之以德,论劳而昭之以法,参伍相德而周举之,尊势而明信之。是以下人之无谏死之誋,而聚立者无郁怨之心,如此则国平而民无慝矣。其选贤遂材也,举德以就列,不类无德;举能以就官,不类无能。以德弁劳,不以伤年,如此则上无困而民不幸生矣。

国之所以乱者四,其所以亡者二。内有疑妻之妾,此宫乱也;庶有疑适之子,此家乱也;朝有疑相之臣,此国乱也;任官无能,此众乱也。四者无别,主失其体;群官朋党,以怀其私,则失族矣;国之几臣,阴约闭谋以相待也,则失援矣。失族于内,失援于外,此二亡也。故妻必定,子必正,相必直立以听,官必中信以敬。故曰:有宫中之乱,有兄弟之乱,有大臣之乱,有中民之乱,有小人之乱,五者一作,则为人上者危矣。宫中乱曰妬纷,兄弟乱曰党偏,大臣乱曰称述,中民乱曰詟谆,小民乱曰财匮。财匮生薄,詟谆生慢,称述、党偏、妬纷生变。

故正名稽疑,刑杀亟近,则内定矣;顺大臣以功,顺中民以行,顺小民以务,则国丰矣。审天时,物地生,以辑民力;禁淫务,劝农功,以职其无事,则小民治矣。上稽之以数,下十伍以征,近其罪伏,以固其意;乡树之师,以遂其学;官之以其能,及年而举,则士反行矣。称德度功,劝其所能,若稽之以众风,若任之以社稷之任,若此则士反于情矣。

注释

下十伍以征:十伍,即“什伍”,基层行政区划单位。

译文

古时候没有君臣上下关系的区别,没有夫妻配偶的结合,如禽兽一样群居,凭借强力而相互征服。于是,智慧欺诈愚蠢,强大欺凌弱小,老幼孤寡者无安定的居所。智者借助众人的力量禁止强暴。使强暴的人有所遏止,为人民兴利除害,规正人民的德行,因而受到人民的尊敬。因此,道术和德行,都出自于贤人,它顺从义理符合民心,使人民回归于正道。能够辨别事物,能够分清是非,赏罚便得以推行;上下关系确立,尊卑体统形成,国家都城便得以建立。因此,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是因人民形成了尊卑贵贱的体统才形成国家;君主之所以成为君主,是因把握了赏罚大权才成为了君主。

过多奖赏会导致匮乏,过多刑罚会招致暴虐。财物匮乏而法令暴虐,就会失去民心。因此,圣明的君主重视平常的教化,使百姓居处得以治理、作战能够取胜、防守能够坚固。奖赏过多,君上就不能满足;刑罚暴虐,臣下就不会信服。所以,圣明的君主总要整顿宴饮和吊丧的礼仪,对人们加以区别对待;用八种职事来劝勉人们,用不同的衣服饰品来表彰他们,用授予的俸禄使他们富裕,用国家的王法使他们尊贵,从而使百姓亲附君上接受役使。百姓接受役使,天下就可以治理了。天下都顺从君道,就能实现天下大治,都不顺从君道,就无法实现天下大治。就如同水流上涌,达到顶点就会再落下来一样,这是必然的规律。因此,用恩德安抚百姓,用威严震慑百姓,天下就能归附了。遵道行事的国家,只要发号施令,男女百姓都会亲附君主;一旦立法布宪,贤人烈士全能效奉君主。方圆千里之内,就连一束布的惩罚、一亩地的赋税,君主全能了然于胸。主管刑罚的人不敢窃取惩罚的权力,主管奖赏的人不敢窃取奖赏的权力,顺服得就像一对父子、一个家庭一样,义理非常分明。

下级不拥戴上级,大臣不拥戴君主,贤人就不会任官;贤人不任官,百姓就不肯服从役使;百姓不服从役使,天下就不会归附。因此,剥夺施行道德的权力,君主的地位就有危险;剥夺评定功过的权力,取得功劳的人就有危险;剥夺发号施令的权力,官吏的职位就有危险;剥夺决定刑罚的权力,百姓的性命就有危险。而圣明的君主,总是严格禁止肆意剥夺权力的现象发生,上面没有剥夺权力的言论,下面就没有侥幸的心理。

作为君主,背离正道抛弃法制,喜好图谋私利,叫做“乱”;作为臣下,改变制度更易常法,花言巧语奉承君上,叫做“腾”。混乱到极点就会产生暴虐,过分越权就会出现背叛。若发生中的四种情况一种,国家就会败亡,敌人就会图谋。所以君主若以施舍、宽容来防止暴乱,百姓就会喜悦;若选拔贤能任用人才,礼待孝悌之人,奸诈虚伪就会被制止;若约束放纵,区别男女界限,就能杜绝私通****的现象;贵贱之间有礼仪,伦次等级不逾越,就能激励有功之人;国家有常设的法律制度,旧有的法制不被隐匿不用,百姓就没有怨恨之心。这五个方面,是树立德行、匡正过失、保存国家、安定民心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