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就有三大“跳水冠军”,有三大天才死于水,此三人者,各可代表一千年的文艺史,第一个千年是屈原,第二个千年是李白,第三个千年是王国维。他们,显然都是为尊严而死。海明威、川端康成等无数世界级大师自杀,都莫不是为了尊严!
许多人的财富都是用尊严换来的,要这样去换财富,我宁愿饿死!我做人有一个原则——无论面对谁,我都要记住我是“人”,“人”这个字是我做人的底线!当然,我也要记住“别人也是人,一定要把别人当人看,无论他自己把自己当不当人”!我为人的底线是——
对待下级,要低下头做人;
对待上级,要抬起头做人;
对待平级,要坦诚地做人。
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
要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不要去;
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的不要说;
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
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该乱的不要乱!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做人一定要有底线,没有底线,活得像条狗,再有钱又有什么意思呢!
亚圣孟子极力提倡修养的做人底线,你一定知道它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阐扬的这种做人的底线,滋养、润育了一批又一批中华民族的精英,是极具激励力量的精神资源。
阅人无数,又阅书无数的台湾作家高阳说过一番很“狠”的话——
“可杀不可辱”不独以“士”为然,凡是心高气傲的人,到势穷力蹙之境,莫不希望如此。要打击一个人,最狠毒的方法是打击他的自尊心,让他活着抬不起头来,死了无人注意。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希特勒死之谜到现在还有人感兴趣,纳粹党徒至今还在活动;而墨索里尼从未有人提起,褐衫党亦已成为历史的名词,其原因就在希特勒虽死未辱。
可见,人的尊严有多么重要!没有尊严,甚至不如马上就死!让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活着,甚至比温饱还重要吧?
有一个英文故事,说一个破落的老绅士,每天都去一家布丁店尝布丁,但每次都借口布丁味道不好而没买。老板的心里明镜似的,但还是热情相待,以维护一个绅士的自尊。
多么美好的故事!如果人人都能想着尽量维护别人的尊严,同时也要求自己过有尊严的生活,人间就不比天堂差多少了!
林清玄说,只要能吃上阳春面,就可以过有尊严的生活。我们都嫌阳春面太寡淡无味。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有尊严。为此什么都可以牺牲,但是在牺牲折磨的最后关头还是要保留最后的一点尊严。所以每一个人对自己做人的尊严,要重视它,要保有它。
1.宁为尊严死,不为耻辱生
很多年前,他养了一条大狼狗,长得太大了,食量非常惊人,加上吠声奇大,吵得人不能安宁,有一天觉得负担太重,不想养了。
他把狼狗放在布袋里,载出去放生,为了怕它跑回家,特地开车开了一百多公里,放到中部的深山。放了狗,他加速逃回家,狼狗在后面追了几公里就消失了。经过一个星期,一天半夜听到有人用力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那只大狼狗回来了,形容枯槁,极为狼狈,显然是经过长时间的奔跑和寻找。
他虽然十分讶异,但是二话不说,又从家里拿出布袋,把狼狗装入布袋,再次带去放生,这一次,他从北宜公路狂奔到宜兰,一路听到狼狗低声号哭的声音。
到宜兰山区,把布袋打开,发现满布袋都是血,血,还继续从狼狗的嘴角流溢出来。他把狗嘴拉开,发现狼狗的舌头断成两截。
原来,狼狗咬舌自尽了。
这只狗是为了尊严而死。
人们都知道有一种名贵药材叫麝香,也是珍贵的香料,但实际上,麝香不过是雄麝脐下的分泌物而已。想要获得麝香,就必须捕杀雄麝。雄麝生活在深山密林之中,身手矫健,来去如风,如果不是一流的猎手,根本难以捕捉到它的踪迹。就是找到了雄麝,取得麝香也是极困难的事。有经验的老猎手会告诉你:靠近雄麝时,千万要屏息凝神,不能让雄麝感觉到你的存在,否则,它会转过头来,在你射杀它之前,它已咬破了自己的香囊。
诸如上面所说的狼狗和雄麝一样,在自然界中,有许多生物比人类甚至还要看重尊严,当尊严遭到无情的践踏时,它们会用改变、会用放弃、会用死亡来捍卫自己的尊严。相比这些生物,人类又怎能不爱惜自己的尊严?
如果生命是树,尊严是树根;
如果生命是水,尊严是流动;
如果生命是鹰,尊严是翱翔。
真正的尊严,它所张扬的是人的存在质量,而不仅仅是存在的形式。
尊严是一面旗帜,它赫然凌驾于社会地位、财富、权利等尘世俗念之上,在人类精神的灵魂的制高点迎风飘扬。只不过,只有自爱者才视之为珍宝,自弃者则会丢弃它。于是人也就有了有无尊严之别。
著名作家沙叶新曾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写下了轰动一时的《尊严》一文,该文取材于中国留美女学生曲小雪在美国的真实经历。
无依无靠、弱不禁风的曲小雪在一个美国老太太家打工做保姆时,不仅得不到人格的尊重,还遭到了非人的待遇,甚至遭到老太太儿子的毒打。曲小雪愤然走上法庭,连续4年状告这个拥有巨大财富和势力,并且正在竞选议员的美国银行家,最终在美国的法庭上取得了最后的胜利——银行家当众向她道歉,并赔付她5250美元的精神损失费。在法庭上,曲小雪将支票一点一点地撕碎,抛向法庭上空。
以下是她面对美国公众的发言,她向世人宣告:人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
“华盛顿的大律师,你们真不愧是法学界的权威,刚才被告不得不向我公开道歉之后,你们又非常及时地给我递上了这张支票,并且也是在法庭上公开地递给我。
你们这样做,是想造成这样一种印象:这个中国姑娘之所以旷日持久地坚持要打这场官司,无非就是为了这张支票,就是为了这几千块钱,让人觉得钱是这场官司的目的,也只有钱才能为这场官司画上句号。
你们以为给我5250美元,我就可以心满意足了,我就一定会感激涕零了!我想请问三位大律师先生,要是一个白人被打成像我这样,你们就能用5250美元打发掉吗?
前不久,一个白人老太太在麦当劳被烫伤一点嘴皮,索赔60万美元!在你们眼里,中国人就这么不值钱!可你们错了,至少我这个中国人,当然还有许许多多中国人就绝不会在你们的美元面前低下自己高贵的头!我打这场官司,是为了讨回做人的尊严!尊严!我们来美国,大部分美国人是友好的,对我们平等相待,也给了我很多支持和帮助;就是在我打这场官司的4年里,也有不少美国朋友给过我帮助,我非常非常感激;但也有一些人,以为有钱就可以拥有一切,有钱就可以歧视别的民族,有钱就可以为非作歹,有钱就可以伤害无辜,有钱就可以打赢官司。可我要告诉他们,有钱绝不能收买我一个小小的中国女子的尊严!
我打这场官司,还想告诉这些歧视我们的先生们,别以为我们中国留学生漂洋过海到这里,是来乞求施舍的,是来抢你们饭碗、赚你们钱的,是低你们一等,是没有人格尊严的。不,我们留学生带到这块土地上来的是青春和智慧,带来的是奉献,我们并不比任何人差!就是在我打官司的这4年里,我还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带着难以忍受的心灵和肉体的创伤,攻读了社会学硕士和电脑管理学博士的双学位。我完全可以自豪地说,我干的一点也不差!美元在我的尊严面前一分不值,见鬼去吧,美元!”
因为拥有尊严,使弱小变得高大起来;
因为崇尚高大,使尊严变得神圣起来。
一个丧失尊严的人,其精神是麻木的,既看不出别人的积极进取,更觉不出自己的软弱无能。丧失了尊严,是走向沦落的先兆;而麻木不仁,又是埋葬尊严的墓志铭。
尊严就是以自尊赢得别人的尊敬。
有一次,周总理去会见某外国元首。那个国家的元首,很看不起中国和中国人民。就在和周总理礼节性的握过手之后,他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然后把手帕放回了兜里。这时,周总理不慌不忙的也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然后把洁白的手帕扔进了垃圾箱!一生节俭的周总理,用一块洁白的手帕,又一次捍卫了祖国的尊严。
自尊是人生的底价,自立的基础,到任何时候,都不能失守,不能放弃。
自尊是人生的广告词;
自尊是成功的助推器!
印度佛教复兴之父安贝卡说得好:即使你穷得只剩一件衣服,你也应该把它洗得干干净净,让自己穿起来,有一种尊严。
2.有自尊,才有尊严
在美国,一个颇有名望的富商在路边散步时,遇到一个衣衫褴褛、形同瘦骨的摆地摊卖旧书的年轻人在寒风中啃着发霉的面包。有着同样苦难经历的富商顿生一股怜悯之情,便不假思索地将8美元塞到年轻人的手中,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了。没走多远,富商忽然觉得这样做不妥,于是连忙返回来,从地摊上捡了两本旧书,并抱歉地解释说自己忘了取书,希望年轻人不要介意。最后,富商郑重其事地告诉年轻人说:“其实,您和我一样也是商人。”
两年之后,富商应邀参加一个商贾云集的慈善募捐会议时,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书商迎了上来,紧握着他的手不无感激地说:“先生,您可能早忘记我了,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我一直认为我这一生只有摆摊乞讨的命运,直到你亲口对我说,我和你一样都是商人,这才使我树立了自尊和自信,从而创造了今天的业绩……”
富商万万也没有想到,两年前一句普通的话竟能使一个自卑的人树立了自尊心,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找回了自信心,一个自以为一无是处的人看到了自己的优势和价值,终于通过自强不息的努力获得了成功。
不难想象,这位富商当初即使给年轻人很多钱,没有那一句尊重鼓励的话,年轻人也断不会出现人生的剧变。这就是尊重的力量,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自尊的可贵。
一个外商,错打了一女工的耳光,赔了几百元钱,于是,有人就说,真值,一个耳光居然值那么多钱,有的人也眼红得要命,恨不得也让外商刮自己几个耳光。
一个洋人,无理让中国雇员(孙天帅)下跪,而且发出“不跪就滚蛋”的威胁。对此,在我们的大学生中居然双手赞成“下脆”,声称“跪比不跪更勇敢”。理由呢?请看:“下跪的人并不是向谁下跪;只是向现实、金钱低头罢了。可悲并不可耻,下跪的可能比孙天帅更勇敢,需要更多的勇气”,“一个人暂时忍辱可以保障一家的温暖”,“难道要用死去的躯壳来发扬民族自尊吗”,“故事的主人公是不是教育电影看得太多了。一时间英雄主义冲上头脑,才有这么一惊人的壮举?”
……
开放的媒介不时地传来上述这些报道。看了之后,心里七上八下的,真不是个滋味。是啊,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人的精神麻木居然到了连人的自尊都可以不要的程度,怎能不使人吃惊呢?
何谓自尊?就是自己相信自己,自己敬爱自己,自己珍惜自己,就是对自我存在的肯定和爱护。诚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无论何国何人,大都承认‘爱己’是一件应当的事。这便是保存生命的要义,也就是继续生命的根基。”
所以,自尊是人的一种精神需要,是一个人人格的内核,维护自己的自尊是人的本能和天性。
只有有自尊才有尊严,才有堂堂正正的人生。一个人可以没有荣誉和鲜花,但不能没有自尊。
自尊与职业没有关系。当了服务员又怎么样?它只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顾客永远都是上帝,你在服务行业,就必须把服务工作做到最好,就必须对客人始终是微笑的,但是必须自己看得起自己,不能因为自己是服务员而自卑,微笑决不是低三下四的代名词。
自尊与金钱没有关系,与人的财富多寡没有关系,金钱财富有价,人的自尊无价,不能因自己穷一点,连起码的自尊心都不顾,都不要。
自尊,是人的一种美,是无价的,是人最为尊贵的、最高尚的东西。要获得真正的发展,没有自尊是不行的。国家主席和掏粪工人只有分工上的区别,而不存在尊严上的差异。然而在现在,有些人的思想观念更新太快、太超前了,在人的自尊和金钱之间划了一个等号,将人的自尊用金钱来折算、交换,于是,在这些人身上,自尊没有了,也就谈不上什么人格和国格了。
自尊,是人心理成熟的一种标志,人发展到一定年龄阶段,自我意识发展了,就会对自己身体、能力、表现等感到满意的一种心态,就不会向他人卑躬屈膝,就会维护自身的尊严和自我情感体验,就能独立自主地待人处事。
自尊,人人都要维护,但是需要一个度,也就是在一定度內保持自己的自尊。脸皮太厚,死皮白赖,太过了,这就过了度,那就不行;反过来,自尊过盛,明明自己做错了,但是为了面子,进行辩解、反驳,甚至是争吵,这就叫死要面子活受罪,脸皮太薄,这也不好。
一般来说,凡是自我评价积极、自我肯定、自我尊重的人,其自尊感比较强。它是一种积极的情绪,可以起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作用;自尊感还有利于人的独立生活能力,减少对他人的依赖。
20世纪初,徐悲鸿在欧洲留学时,曾碰到一个洋人的寻衅。那个洋人说:“中国人愚昧无知,生就当亡国奴的材料,即使送到天堂深造,也成不了才!”徐悲鸿义愤填膺地回答:“那好,我代表我的祖国,你代表你的国家,等学习结业时,看到底谁是人才,谁是蠢材!”一年之后,徐悲鸿的油画就受到法国艺术家的好评,此后数次竞赛,他都得了第一,他的个人画展,竟轰动了整个巴黎美术界。这样令人惊叹的成就,是那个洋人远远不能及的。
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尊会怎么样呢?
——如果没有自尊,他就会自卑、自馁,就会不相信自己,就会自暴自弃,结果是什么都干不了,什么也干不成。
——如果没有自尊,就不会自爱,就不会爱惜自己的形象,而是有意无意地放纵自我,作贱自我,糟蹋自我,结果是自己败坏自己,什么可恶的事、丧风败俗的事都干得出来。
——如果没有自尊,也就不会自重,人格也就会丧失“轴心骨”,于是,就只会盲目服从,人云亦云,学人言语,因而缺乏主体意识。当一个人只剩下“奴气”时,他人怎能瞧得起?所以宋人朱熹说:“自敬,则人敬之;自慢,则人慢之。”此理一点都没错。
——如果没有自尊,就理解不了尊严的真正含义,也就不会尊重他人。席勒说得好:“不认识他自己的人的尊严,就更不会尊重他人的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