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残忍
人只要是非素食主义者,就避不开“吃的残忍”。因为人的美食之乐,是建立在对家禽动物的杀戮宰割之上的,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是也。“君子远庖厨”只不过是一种伪善,屠戮禽畜、烹煮肉食的过程,是不须亲历亲见,当然更不用亲自动手的;端上桌来的五珍八味,只须举箸品赏,以致津津有味,赞不绝口。其间吃的残忍,早已衍化为味觉的享受,成为他的口福了。早就听说过广东人喜吃猴脑。那吃法是将一只活猴缚牢在笼中铁箍之下,从铁箍的空隙中露出猴的脑袋;旁边另架一锅,火势猛旺油汤鼎沸;厨师将动弹不得的活猴头毛剃光,食客便拿钉锤敲击活猴的天灵盖,那“盖”既薄且脆,不堪一击,敲破后立刻用勺子舀出尚在微微颤动的脑髓,往旁边锅中即煮即食,据说其味既鲜且嫩,美不可言。至于那边厢活猴的惨叫哀嚎与垂死挣扎,食客便不屑一顾了!然而此法只是听说,并未亲见。不过我想,食客们对曾被尊为人类“祖先”的猴子那副鲜血淋淋的惨状。果真能视而不见无动于衷么?怵目惊心的此情此景,岂不大败口味,何来半点食欲?而稍有“猴道主义”善心者又何忍下此毒手?--后来终于听说此一吃法已被明令禁止,一则猴子属野生保护动物,二则此吃法也着实过于残忍。以我亲见,是在一次宴会上吃醉虾。那是将活蹦乱跳的小虾浸入盛满白酒和佐料的容器中,使其“醉”死,而后生吃;亦有烹而食之者,则置入火锅以沸汤煮之。此时活虾们从醉态中醒来,不堪烹煮而狂跳挣扎,直至呜呼哀哉。此二法,前者于醉生梦死之际已成食客们腹中之物,后者则醉而复醒,备受煎熬之苦而后毙命。二者相较,似觉前者略微“人道”一些。
然而它总使我想起旧时处决犯人,先以足量之烈酒任其醉去,而后于醺然浑噩之中送归西天。古时有“油锅烹杀”一刑,酷似今日之“醉虾火锅”。当然立意是不同的,烹杀是灭绝人性的酷刑,而醉虾仅为取其鲜活一味,未可相提并论。而在成都郊区,尤其是那些吃住玩三位一体的“农家乐”,则盛行“点杀”活物的吃法,即养一笼活鸡、活兔,任食客“点”谁“杀”谁,当场过秤,当面宰杀,食客可参观从烹饪到上桌的全过程,以示被杀者乃“验明正身”的那一只,并无缺斤少两或调包之嫌;而且即杀即食,鲜嫩可口。然“点杀”一词,精炼准确而又极富刺激性。譬如一笼活兔,闪烁着红宝石般大眼睛,煞是可爱,且温顺可怜,谁忍当面杀之?然而点杀者手指之处,刽子手(厨师)不由分说,如老鹰抓小鸡般揪住那只活兔的颈子,放在秤盘上过秤;那兔子也许自知命将终矣,浑身发抖站立不稳,从秤盘中跌落在地;旋又被再次抓起,它本来腥红的眼睛更加腥红,目光似在哀求,更多的则是无奈。
说时迟那时快,厨师手起刀落,将兔子血淋淋撂于砧板,其剥皮剐骨的速度可谓惊人。那边滚沸的油锅早已烧烫,只听镲镲镲、笃笃笃刀法利索的清脆响声,那兔子早已分身数块,滚落下锅。等到端上桌来,总共不过十多分钟,惟三国时关羽“温酒斩华雄”之速度可堪比美。红焖、干煸、凉拌、烧汤,“一兔四吃”,食客们大饱口福不亦乐乎--不瞒你说我当时也是食客之一,只是不敢(或不忍)充当“点杀”的操生死簿者,那过程是听身临其境者在餐桌上讲述的。这行当后来居然发展到“活猫点杀”,缘于一则“猫火锅店”的电视新闻。猫是人类最亲近的朋友,而人却要残忍地杀活猫、吃猫肉,实在令绝大多数人反感和厌恶。播这则新闻时,我家正养着一只名唤“点点”的可爱的小猫,它看见荧屏上关在铁笼里的一只只同类,被人擒拿活宰时发出声声凄厉的惨叫,便瞪着惊恐的眼睛吓得偎在我怀里瑟缩发抖。物伤同类,宠猫惊恐如此,人啊人,也该良心发现了吧?有段时间,医生建议我进补,每周吃两只天麻、枸杞蒸乳鸽。妻为我做了两次,味道十分鲜美,可她再也不肯去买乳鸽了。她说那些鸽子太可爱也太可怜,买主“点”到那一只,卖鸽人便将其“闷”入水中淹死,或者干脆扭断其脖子,令其顷刻致死。妻说虽然每次她都背转身去不忍目睹,然而当她提着剐毛剖肚后的死鸽回家时,总要想起刚才还活泼可爱的鸽子顷刻间被“处死”的惨状,觉得自己充当了“点杀”的帮凶,感到于心不忍,甚至内疚。听她一说,我也动了恻隐之心,遂决定从此罢“鸽”停“补”。走在都市街头,猛抬头见餐馆店牌赫然写着“九尺鲜鹅肠”,不解。询及有“实践”经验者,答日:这是专卖鲜鹅肠的火锅店,做法是厨师将活鹅****割开,伸手去抓住鹅的大肠一端,然后拼尽全力往活鹅肚子上猛踩一脚,鹅肠便顺****猛爆出来,故此法又名“生抠鹅肠”,九尺谓其长,亦言其“完整”也。至于被“生抠”的活鹅,经历这要命的踩肚挤肠与撕肝裂胆之痛,有的顿时气绝,有的则求死不得,鲜血淋漓地挣扎着活活痛死。此时你再难想象骆宾王笔下“鹅,鹅,鹅,曲颈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可爱形象了。本来嘛,鹅肉也是要烹饪出售的,为何不先杀鹅让其一死了之,而硬要生抠鹅肠使之活活折磨致死呢?原来,若是先杀鹅,死鹅肠就远不及活“抠”的鹅肠鲜嫩可口了。为了人的口福,哪顾得上鹅的“断肠”之痛。古诗中有“断肠人在天涯”句,那只是对“悲痛欲绝”的夸张与形容而已;未料真正的“断肠”落到活鹅身上,如此酷刑,就远非“悲痛”二字所能形容的了。前不久见《厦门晚报》援引新华社消息,北京出现一道恐怖的“三叫”菜,是一种独特的活老鼠的吃法。何谓“三叫”?餐厅的服务小姐端上一盘10只刚出生的粉嘟嘟的活老鼠,食客们要吃时先用筷子使劲一夹,小老鼠“吱”的一叫;往酱碟里一蘸,小老鼠又“吱”的一叫;然后送入口中一咬,小老鼠又“吱”的一叫。
是为“三叫”。此种生吞活鼠之举,真使人毛骨悚然。服务小姐对记者说,998元一盘的“三叫”菜,吃的人还相当多。旺季时,仅这家餐馆每天小老鼠就能卖l00多只;北京不少饭店都有这道菜,每天被“生吃”的小老鼠该有成千上万!如此吃法,是否过于离谱?是否反映了人性中把残忍当时髦、把野蛮当“潇洒”的丑恶一面?看来,人类的“吃”法是愈来愈花样百出,愈来愈离奇古怪和难以理喻了!再看另一类报道。前些时英、法等欧美国家发生极个别的疯牛病与蹄疫病例,为了制止其蔓延,有关方面便将成千上万的食用牛、猪等动物予以集中宰杀,而后以火焚之,深埋地底。
这其间无疑要“冤”杀许许多多的“好”牛“好”猪;它使我想起“二战”时纳粹将成千上万无辜百姓押送驱赶到集中营,集体屠杀、掘坑火焚的情景。这联想诚然不伦不类,也不甚妥帖。从“正”的方面讲,这些国家为了人们吃得更安全、更卫生,而不得已对猪、牛等采取“格杀勿论”的严酷政策,人为万物之灵,“万物皆为我所备”嘛,为了人的安全,杀之又有何不可?从“反”的方面(或从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观点)来看,则可视为另类“吃的残忍”--因“吃”肉之故,才发生了疯牛病和蹄疫;为了更加安全地“吃”肉,又必须大量屠杀构成“不安全因素”的猪牛等动物,对于被“冤”杀的猪牛而言,你能说这不是一种残忍吗?至于“吃的残忍”的直接对立面家禽、动物有何反应。总的说来是听任宰割无可奈何;然亦有个别的例外。报界曾有报道:广东一带蛇馆很多,人们喜吃蛇肉,甚至毒蛇也吃,吃法大都是先将活蛇斩头,然后迅速烹饪,以图其鲜活。一日,一位厨师在餐馆打烊时照例顺手收拾堆在厨房一角的蛇头,冷不防被一只虽被斩下却尚未丧失“神经知觉”的毒蛇之头张嘴紧紧咬住手指,毒液迅速感染而致厨师不治身亡。这类“极端”的报道,是否可以视为动物对于人类吃的残忍的某种本能的反抗,甚至某种仇恨的报复?更有甚者,我曾读到过素食主义者散发的一本小册子,它在论证人类应当改肉食为素食,不应屠戮动物、家禽时,俨然以“科学研究成果”的权威口气,讲述动物对于虐杀它的人类的本能的反抗与报复--包括家禽家畜在内的所有动物,当它们无可奈何地任人宰杀之时,在充满仇恨拼命挣扎的瞬间,体内便会本能地散发或释放出某种毒素类物质,使人们在食用它们的时候或轻或重地中毒;这些毒素便是构成人类包括癌症在内的各种怪病的潜在病源,是威胁人类健康和寿命的重要因素!此说虽带有素食主义者耸人听闻的宣传意向在内,未经确有说服力的科学论证,只能姑妄听之,姑且存疑。然而作为一种反抗人类“吃的残忍”的幽默文本来看,倒也不失其参考价值与认识价值。总而言之,人只要是非素食主义者,就难免“吃的残忍”;然而人类的绝大多数又都是非素食主义者,所以“吃的残忍”终难避免。从某种意义上讲,“君子远庖厨”只不过是一种伪善,然而这种“掩耳盗铃”式的伪善,似乎比上述种种赤裸裸的“吃的残忍”更有人性,也更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故而不能简单地称之为“伪君子”,那样将会伤害人类的大多数,也不切合实际。讨论“吃的残忍”,本身就构成许多难以调和的悖论。
因之我所指责的吃的残忍,应避开这些悖论而仅限于以下范围之内:一是要严禁捕杀和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即使餐馆有售,人们也应拒吃;二是取缔“生抠鹅肠”、“三叫菜”、“活猴脑”等残忍吃法,提倡吃的文明;三是面对“点杀”之类的“血腥”场面,如果你“心太软”,那还是“远庖厨”为好,又看又吃和吃而不看,毕竟效果不同,至少你的神经不会受到太大的刺激,食欲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也许有人会指责这是“折衷主义”。然而,面对“吃的残忍”这个问题,也只能如此“折衷”一番。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也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非素食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