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美食舌尖上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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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食堂

我读大学时,食堂周末之夜常作舞厅用,其面积可想而知了,一到开饭时间仍然人山人海。“加塞”的太多,于是索性都不排队了,抡胳膊伸腿的,空饭碗一律高高举过头顶。据说饭后炊事员打扫战场,没准能扫出一两只不成对的拖鞋来。

连女生窗口都插满了和尚兵,使不少穿了漂亮衣裙的小姐们急流勇退,焦急且无奈地作在水一方观望状,幸好慨然相助的白马骑士不在少数,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向窗口挤去……

学生食堂荤素兼备,但要么是肥肉炖土豆,要么是白水煮似的豆芽青菜,两个极端--有些蜜罐子里倒出来的学生娃这么形容。人对生活真是能挑剔则挑剔,于是增设了小炒。现在消费水平提高了,加上小锅菜速度慢,显得等小炒的学生比其它窗口反倒多些。

平心而论,吃食堂也有好多得天独厚的乐趣。上午第四节课放学铃迟迟不响,肚子饿得咕咕叫之时,食堂这个概念就变得格外亲切。拎空饭碗去教室的人数量俱增,“民以食为天”嘛,上课时偶尔有调匙无意中碰落在地上所发出金石之声,老师和学生居然都不受干扰。谈恋爱的人更是愉快且充分地利用这一公共场所,老去双方的集体宿舍毕竟诸多不便。谁跟谁好上了,意味着两个人的饭碗将要合并,统一编制,一只装菜,一只装饭,两根调匙你来我往,好不亲密。也许确实有那么些校园情侣,多年以后回想最初的契机,会由衷地怀念那熙熙攘攘,且留有自己青春投影的场面,感谢食堂!

大学毕业,我来到另一座城市。单位里单身汉少,连食堂都没有,我只得辗转托人在邻近一家机关的食堂换点饭票。那个国家机关是军人把门,我只能趁人多时混进去,成为其食堂的额外“食客”。晚餐照例没多少人,我在冷冷清清的饭厅里默默吃完饭,联想到大学食堂的温暖如春,一切恍如昨日,心里顿时有点湿……

吃食堂成了习惯,也就用不着像饮食大众那样为一日三餐操劳。我和单位同事开玩笑:“以后纵使结婚我也不为柴米油盐、人间烟火忙碌,两人各吃各的食堂,星期天到酒馆‘搓一顿’!”同事们既羡慕我的超脱,又根本上否定我的浪漫设想:“摆弄锅碗瓢盆自有其乐趣,那才真正像个家。”听到家这个字眼,我愣了一下,终于明白自己何以喜欢食堂热热闹闹,连拥挤或排队都被视为一份温情,因其至少给我一种大家庭的感觉。人都是害怕孤独的。只有无家的单身汉才能理解这份对食堂的依赖和热爱……

小酒店情结

豪华的大酒家令人望而却步,与我辈默契的是星星点点散布于街头巷尾的小酒店--这种小小的奢侈还是能够胜任并且值得的。尤其在外地读书那几年,孤独之时,小酒店简直可以作为家来假设了,它热闹,使人温暖。我去过各地不少大学,几乎所有校园里都有它的存在。我们武汉最受人欢迎的是川味酒店,再陪衬以烈性的小黄鹤楼,对于索然无味的日子不失为有效的刺激。

最初是谁得了奖学金,他所在的寝室就全体出动,仿佛八个人都有份;很晚才面红耳赤地回来,在走廊里吼一嗓子“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在咱的手”,唤起其它房间的嫉妒。后来每隔一段时间便自己给自己找理由出去改善一次,几个好朋友凑份子下酒馆已成了规律,哪怕剩下的大半个月里啃馒头也毫无怨言……

毕业好几年了,我仍能回想起当时每一次聚餐的情景和原因。我们几乎都是带着微笑跨进那道小小门槛的,哪怕是由于烦恼而来,但每个人都能预见到彼此倾诉之后那份轻松。运动场边一溜小酒店都吃遍了,我们以美食家自居,挑剔、评比起老板们掌勺的手艺来。被选定为根据地的是最东头的“周记”,以至毕业时老板还请我们喝过一顿告别酒。

说起毕业的酒宴,几乎每个毕业生都有过难忘的一次。我还记得那个夏天,运动场边一溜小酒店灯火通明,几乎都被即将分手的毕业生们占据了。世界很大,而一张酒桌很小;沉醉的时候很短,而需要保持清醒的时间很长。或许在剩下的一生里,很难再有机会和缘份如此这般地围坐一处,即使还有,每个人身上又将发生几多变化?那段日子校园小酒店里歌声不断,女生为男生唱的是“哥哥你走西口”,男生为女生唱的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工作以后和新朋友们照旧爱去街边的小酒店,次数多了就受到女友干涉:“瞧那种地方多不卫生啊,一双筷子都不知多少人用过了。”我没有反驳的理由,但多想跟她讲讲以前给予过我温情的小酒店,以及曾经共坐一桌而今星散四处的老朋友,还有我们那时的热情,我们那时的话题,如果她愿意听的话。

更直接的是生活很忙,很少有闲情逸致去小酒店泡一泡了。偶尔路过难免感叹:难道我和小酒店的缘份就这么完结了?我常思忖负笈外省那几年,何以偏爱具备某种特殊氛围的小酒店。--除了它可作为假设中的家,可以享受到与亲情相似的友情,还由于小酒店对我们步履匆匆的生活起着驻足小憩的效用。它实质上是我们情绪上的旅馆,相对于那种年龄里才具备的精神的远游而言。

莫斯科餐厅

莫斯科餐厅,位于北京城西的展览馆西侧,五六十年代颇为红火过一阵子。民间称其为“老莫”--就像把苏联喊作老大哥一样,很亲昵。那时候的北京青年(高干子弟居多),把去“老莫”吃西餐视若充满荣耀感的活动,仿佛这不是一次饭局,而接近于礼仪式的朝拜。没去过“老莫”,就像外地人来北京没晋见天安门城楼,别提多遗憾了。“老莫”简直在给北京新兴的青年贵族进行精神上的授勋。

“老莫”的西餐究竟有多好吃,说不清楚,但那时候北京的冬季蔬菜几乎让大白菜独占,主食也不乏棒子面、窝窝头之类粗粮。坐在落地玻璃的欧式穹顶建筑里,胸前围着漂白的餐巾,手持沉甸甸的镀银刀叉,慢条斯理地切割喷香的炸猪排或烤小牛肉,小口嚼着开胃的杜松子酒或伏特加,可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王朔的《动物凶猛》确实写到过在莫斯科餐厅的生日聚会,当年的顽主们喝多了酒,出了门便把吃的炸猪排、奶油烤杂拌儿和黄油果酱面包全慷慨地吐在栅栏旁和草地上。醉后的惟一印象是:栅栏那边的动物园象房内,班达拉奈克夫人送的小象“米杜拉”正在几头高大的非洲公象身后摇着尾巴吃草呢……他另一篇小说(好像是《橡皮人》),似乎还写过在“老莫”冷饮厅吃冰淇淋和果盘,规矩是先吃而最后清点桌上的碟子结帐,顽主们边吃边乘服务员不注意将空碟子塞进胸挎的军用黄书包,或索性悄悄抛进窗外的池塘里……这些都是我读王朔小说模糊的记忆了。不知是否确实在生活中发生过?

总之我在北京,骑车路过莫斯科餐厅半圆穹形的深咖啡色门廊,会有各种各样的联想。我是长安街的外乡人,“老莫”对于我如同另一种在高处门扉虚掩的生活,或另一种生活的密码。一个过客对路畔饱经沧桑的老字号烫金门匾只能留下深深的一瞥--但这一瞥常常也可能穿透时空了。“老莫”容易唤醒尘封的五十年代的感觉,雕花门柱下进出的大多是穿列宁装或布拉吉的男女食客。他们现在都在哪里?甬道旁电线杆上的高音喇叭可能正播送俄语版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踏上莫斯科餐厅的大理石台阶有跨越国界的恍惚。

哦,遥远的地方,遥远的人与事。据近几年从俄罗斯“串联”回来的熟人介绍,在莫斯科市区也有一家以东北菜和齐鲁风味为主的北京饭店,当地人极垂涎里面色香味俱全的中国菜和红星牌二锅头。莫斯科与北京的关系,是国际关系,是卢布与人民币的关系。在北京的金山上,吃俄罗斯大菜(俗话说叫“开洋荤”),云里雾里,不知自己是主人还是客人。

“老莫”紧靠北京动物园,酒足饭饱后买一张门票去看看动物亲戚,更会增添胜者为王的感觉。或者逛逛尖塔顶端悬挂红星标记的苏式风格的展览馆,里面经常有中西各式家俱展览,热闹非凡。

我刚从南方来北京谋生时,进过一次“老莫”。当时赚了一笔稿费,但鼓足勇气请一位结识不久的女孩。席间我喝了好多黑啤酒,抽了半盒“中南海”,红光满面,说了好多话。对面的女孩一直面带微笑,用小汤匙搅拌煮沸后端上来的奶茶,只是听,只是听。女孩体贴我稿费菲薄,只按会议标准点了四菜一汤--哪几道小菜我怎么也追忆不起来,只记得浇番茄酱的俄罗斯红菜汤很温暖。好多年过去,甚至那女孩的模样也在脑海中淡化了。只记得她辫子上扎着橙红的蝴蝶结,笑吟吟的,只是听,只是听……

莫斯科餐厅,我还能说出更多的什么吗?我和“老莫”还有什么更多的关系吗?仅此而已。这些年“老莫”的霸主地位被逐渐剥夺,北京市面上更流行的是潮汕粤菜、美式快餐和法国大菜。很少听人言必称“老莫”了。甚至“老莫”也在临街的铺面上增设了平民化的快餐兼冷饮厅。

但有时候,我还是觉得时空恍惚,挺想念“老莫”的。

北京的诗歌圈子常聚会,有个叫莫非的,诗好,年稍长,大家都喊他“老莫”。我听着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呀。我从来不这样称呼他。我想,我也该给遥远的莫斯科餐厅写一首诗了。写什么呢?

就这些。本文发表后,拿到稿费的话,我会再去拜访“老莫”的,特许此愿。

老家的汤

江苏人是很会煲汤的,在这方面一点不比广东人逊色。广东人喝汤,属于就餐前的节目,每人先喝一盅滋补的热汤,然后再饮酒吃饭--汤的作用相当于西洋的开胃酒。在我的老家江苏,一般饭后再喝汤,一桌酒席如果最后不上一锅汤,仿佛缺少一道压台戏似的。由此可见汤的重要性:简直是给每顿饭画上完满的句号。上汤了,则意味着菜全上齐了--这不仅仅是一种无言的仪式,而且常常掀起一个高湖。喝汤的人,一律满面红光。

常见的有排骨汤和蹄汤。选的都是好骨肉,炖得稀烂,汤也就稠得似乎能粘住饮者的上下嘴唇。如果怕肥腻的话,可以搁几棵腌菜头,调解口味。喝的时候会发现,炖在汤里的菜根,比肉还要好吃--简直吸收了全部精华。这样热腾腾端出来的汤,神仙也爱喝的。

每年春节回乡探亲,舅舅家总给我预备这么一大锅汤。菜根是舅母亲手腌制的,据她说现在商店里也卖现成的了,但远不如百姓自家制作的好,当然了,舅母都是一棵棵挑选出上好的青菜,洗净后用粗盐泡在祖传的陶罐里--封口后三个月即可食用。

截下菜头炖汤,菜叶也不会浪费,切碎后用香油凉拌--喝粥时当小菜。冬天的菜根汤,是在取暖用的煤炉上炖的,比煤气灶的文火要有效得多。边吃边添--舅母不断地揭开锅盖。端在嘴边的汤永远热乎乎的,如同乡情的温度。满屋子都是肉香和菜根香。有部古书叫《菜根谭》,不知里面是否说过嚼得动菜根的人聪明(记不清了)。喝老家的菜根汤时,我想到了《菜根谭》。

鸡汤更不在话下了。江苏人炖鸡汤,爱选用老母鸡。炖好的鸡汤漂满一层黄油。喝下后直觉得自己的肠胃也像磨合好的机器般润滑了。炖此汤时搁几把黑木耳或磨菇,吸吸油。汤喝完了,整只鸡的骨肉还在。可把烂熟的鸡肉一条条撕下来,堆成一盘白斩鸡,蘸着加几滴香油的酱油吃。

江苏人做鱼汤的花样不多。一般只做鲫鱼汤。以前困难时期,主要留给产妇吃--有催奶的效果。现在男女老少都爱喝了。鲫鱼汤最好用铁锅炖,汤汁像牛奶一样白。鲫鱼多刺,挑剔出的肉块搁在加有姜末的醋碗里,能吃出螃蟹的味道--其肉是太细腻而鲜美了。

老家的汤是太多了,举不胜举,只好加以省略。最后要说的一道汤肯定是江苏特色:河蚌咸肉汤。产河蚌的季节,将肥硕的蚌肉从壳里挖出来,洗净切块,加入咸肉丁文火炖三个小时,一锅既有河蚌鲜味又有火腿味的汤就功德圆满了。

此汤的滋味不易用语言描述。你有机会去江苏喝一次就知道了。我走南闯北,遍访各地美食,至今仍认定此乃“天下第一汤”--在鲜美方面无出其右者。用老家人的话来概括最合适:喝一口河蚌汤,鲜得人下巴都快掉了。

老家的汤哟!至今仍在记忆中滋润着我这个远方的游子。我就像搁浅的鱼思念波光荡漾的池塘一样--一一想象着老家的汤……

大工业时代的水饺

北方人吃水饺,喜欢亲手包的。在旧时代,逢年过节,包饺子是百姓人家喜庆的一项节目。可见在制作面食方面,北方人的手巧。熟能生巧,这是因为北方人太爱吃并且常做面食(尤其是饺子)的缘故。

关于饺子,北方人有句名言:“好吃莫过饺子。”有点将它列为天下第一的意思。至少在北方,谁也没反对过这种说法--它几近于公认的真理了。其实南方人也爱吃饺子,只不过不太会制作,勉强为之也手法生疏,造型粗糙,像稚童捏泥人一样笨拙--与之相比,北方人堪称雕塑家了。所以南方人寻觅饺子,常常要下馆子。卖水饺的餐馆也打出招牌:“北方水饺”,以标榜其正宗。饺子快成为北方的专利了。

现代社会,饮食文化大大地丰富了,甚至北方人也不经常吃饺子了--即使经常吃,也不见得是亲手包的。商场里有的是袋装的速冻饺子,买回家搁在冰箱里,想什么时候吃都可以。速冻饺子大都是机器生产的。用机器包饺子?这对于古人肯定无法想象。无法想象包饺子也会变得工业化。我在北方,已好久没吃到手工包的饺子了。说实话我对速冻饺子稍有抵触情绪,且不提冷藏是否使饺子那原始的鲜美打点折扣,仅仅想象一番这塑料袋里密封的一只只饺子--居然是从工厂的流水线上跑出来的,属于机器的大批量产品,就觉得似乎缺少点人情味。或许不仅仅我一人有这样的成见。

在北方,一些饺子馆也特意要注明自己卖的是“手工水饺”以招徕食客。看来手工饺子确实比“机器饺子”(通俗的叫法)更具吸引力--两者之间的细微区别即使不是味道上的,也是心理上的。因为食客的潜意识里,仍然认为饺子应该是手工包的。手工饺子是最古典的。而机器饺子则有点现代派了。

包饺子,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心情。擀面皮,调肉馅,直至包好后下锅,有一套不算复杂但也不简单的工序。过去的年代,全家人团聚,欢欢喜喜地包饺子--像一次集体作业,或者说,像一种仪式。吃饺子的乐趣,已经在包饺子的过程中预支了一部分。也许,它本身就该包括着这一部分。亲手包的饺子,抑或亲人包的饺子,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这里面的内容是很丰富的。现在,可以随时吃到机器包的饺子,它不仅减少了我们的劳动,也减少了许多人与人的交流,以及从中体会到的乐趣。饺子的地位降低了:仅仅沦为一种充饥的食物。这就是我的成见:机器生产的饺子,是很苍白的。苍白的饺子。苍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