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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没有故乡的人

听腾格尔唱民歌《蒙古人》,有一句歌词我体会到灵魂的震撼:“蒙古人,热爱故乡的人。”腾格尔唱到这里,风尘仆仆的脸上洋溢出极特殊的陶醉。他是在灯红酒绿的城市,在远离故乡的地方唱这首歌的,但风起云涌的大草原、野马群又伴随歌声回到他的胸膛。作为游牧民族的蒙古人,拥有最浪漫的故乡:大草原。蒙古人确实是热爱故乡的人。但热爱故乡的又岂只是蒙古人呢?热爱故乡,按道理是任何一个人精神世界里必备的素质,为什么在腾格尔的歌声中,会得到强调呢?或许,蒙古人是最怀旧的民族,而现代社会中的城市人常常是健忘的一一他们可能因为未来忘掉过去,因为物质忘掉精神,包括因为现实的环境而疏远了故乡。

蒙古人的体魄是剽悍的,性格是粗矿的,但他们的感情又带有植物的特性,是温柔的。他们离开了马匹就像折断了翅膀,离开了马头琴、帐篷、篝火就像失去了灵魂,而离开了恣意驰骋的大草原就像找不到自己宿命的根一会盲目而痛苦。没有痛苦就不是真正的爱。没有依恋并不是坚强,而只是麻木。让一个热爱故乡的人选择远离故乡的道路,是需要勇气的,他已做好准备承担漂泊的痛苦一痛苦本身就在证明他持续的爱。但对于那些一掉头就忽略了故乡、忽略了自己生命渊源的人来说,就意味着背叛了。他即使在另外的生存环境里活得再轻松、再荣耀,但他是故乡的叛徒,记忆的叛徒。

故乡这个概念有点古老了。或者说,有点陈旧了。尤其对于城市人来说,这个带有泥气息的概念,就像草鞋、马灯、谷场的石碾一样,与现实脱节,似;该陈列进光线昏暗的博物馆了。记忆无法对现实提供实际的援助,故乡能给予远足的游子的一不过是风雨兼程之际一缕温情的慰藉。随着交通工具的发达、流动人口的递增,现代人对从一块地域迁徒到另一块地域,巳远远不如唐诗宋词里的古人那么敏感了,乍暖还寒的怀乡症似乎快在城市的高楼广厦间绝迹了。“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故乡的风物人情以及它所包容的既往的生活,是天涯海角的游子优愁的原因一这是一种古典的优愁。而西装革履的现代人,则在为金钱而忧愁,为****而忧愁,甚至为忧愁而忧愁,在埋首赶路的快节奏生活中已缺乏蓦然回首的闲情逸致一对于他们来说,所谓故乡,仅仅是户口簿里填写的籍贯,是字迹潦草、贴两毛钱邮票就能抵达的家信,是影集里泛黄的旧照片,是怎么努力也修改不掉的口音,再没有其它意义了。

即使,故乡仅仅给予我们生命再无别的馈赠,即使这样,还不值得我们感激终生吗?何况故乡所无偿奉献的远远不止这点,还包括粮食、房屋、知识、道路,乃至一张送你出门远行的单程车票。更重要的,还有记忆。艾青写过一首短诗,标题叫《土地》:“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觉得它可能比一部长篇小说更有份量一在人类道德与情感的天平上。故乡正是这么一块令游子的心灵保持湿润的土地一你的影子、你潜在的根须,至今仍挽留在那里。有过浪漫的游子揣一把故乡的泥土远走天涯,那把泥土在旅行中已成为故乡的替身―故乡并未因之而减少什么,相反,他什么都没带走,却留下了更多的爱。余光中说过:“乡愁是一枚船票,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那票根上的被剪辑的齿痕,是游子永远的伤口。

一个忘掉故乡的人,就等于是没有故乡的人。他那被删节过的人生,肯定是残缺的。我懂得了蒙古族民歌里为什么要表白自己是热爱故乡的人--并不仅仅说明故乡值得热爱,更为了强调自己是拥有优良品质的人,而不是精神粮仓一贫如洗的人。蒙古人热爱草原,因为在草原上是自由的,在草原上才知道什么叫自由。故乡能使人享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一我指的是心灵的宽松与自由。故乡是具体的,譬如牧场、马匹、辘轳水井、炊烟、麦秸堆抑或从地理课本里穿过的河流。故乡又是抽象的,是游子心目中温柔的化身,是温柔同时也是力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这常常指他的出生地。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故乡,都是由一个地名(无论农村或城镇)来概括的。凡是故乡之外的地域,都可以叫做异乡。在故乡与异乡之间,有一道肉眼几乎看不到的界限。但游子的心灵,恰恰触摸着这道界限而成长的。从理论上来说,几乎没有--没有故乡的人。故乡这个概念,就像性别、血型、肤色一样,与生俱来,证明着每个人的身份。故乡诞生了我、你、他,它是许多人共同的母亲。

我离开南京已整整十年了。这十年里,我在风沙漠漠的北方流浪。想起长江下游的那座古城,就仿佛一棵树目睹到自己泥土下的根须,有无以言喻的亲切一倾頹如老人面孔的城墙,清静挺括的林荫道,恍若隔世的精美小吃,童年时怀揣硬币去购物的街头杂货铺,想得多了,这座城市也具备了人性,在地图的一角和我息息相通。纸上的故乡,贴在游子伤口的无形的膏药;仅仅念叨那熟稔的名字,就能获得温情脉脉的安慰。当我身背行囊逆风前进时,故乡(村头的麦草垛、炊烟、青苔斑驳的老宅、火车站剪票口的综合体),永远在我的背影里。那是一种守望与等待的姿态。所以每年春节的还乡,是最有人情味的旅行,我比去任何陌生的地方更要激动。我仿佛看见一位泪流满面、伤痕累累的孤儿,沿着曲曲弯弯的铁路线奔跑,大声呼叫一路灯、庄稼、枕木以及他的位置,总是与我的线平行。我知道他是谁,从哪里来,又要去哪里。他与我是多么申的相似。每个流浪者的心里都布满这虚构的路线。

我曾经把故乡形容为我的后方医院。前线没有幸运儿,任何游子都是不同程度上的伤兵。只有故乡才能给他开出最细微最翔实的病历(譬如怀乡症)。我懒洋洋地靠在故乡的阳台上,用子弹壳吹口哨。床头的花瓶里插着母亲早晨散步时亲手采的野菊花(令人怀疑是幻像》。我拜亲访友,像会见另一个世界的熟人,他们安逸、平稳,无法体会我硝烟弥漫的讲述。随着水温的递升,我像冻僵的鱼一样恢复了生动,几乎淡忘了自己异乡的生活,那北方丛林里的冒险经历……

我在北京定居,也已经很久了。一切都在不易察觉地变化,包括性格、口音、思想和生活习惯。我开始喜欢面食,如果在单位食堂中午刚吃了米饭,晚餐则以馒头为主食。在大街上,我越来越有兴趣欣赏北京姑娘的气质与装扮。甚至面相也会因水土潜移默化。好多老朋友见到我:“你长得越来越像北方人。”我听了既不高兴,也不悲哀。我在这座城市里有一间房子,有一把只属于自己的钥匙。众人聚会互留地址时,我经常顺口说我家住景山后街某某号。也就是说我似乎认同北京是自己的家了。但潜意识里,总觉得另有一个老家,那才是真正的家(有父母亲朋,有往事的旧影集与老家具)。我在北方的大房屋里,想着南方的心事。

这雇第十一个年头。我又回南京探亲。走在那旧时代风格的林荫道上,我总想着某台湾诗人的句子:“我哒哒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而是过客。”这里也许是我的后方医院,但我真正的岗位仍然在前线。假期再漫长,仍然是一生中的瞬间。我即使能做瞬间的归人,但永远是过客。由于到处都在拆迁与改建,曾经熟悉的街景也变得陌生了。街上的行人都在各自的轨道上忙碌着,唯独我是闲散的,专程看风景而来。以至我也怀疑自己正行走在别人的城市。我仅仅是附加在故乡之上的一只小风筝。现在我每年都要回来一次,因为父母健在,南京在我心目中也是父母的城市。伹或许有那么一天,父母的身影从这座城市里消失,而我在北方又杂务缠身,是否对故乡的思念也会减弱一些?有那么一天,这座城市的轮廓在我脑海里逐渐淡化,我繁杂的日程表甚至很难奢侈地安插一次还乡之旅,那么故乡将不再对我具有现实的意义?如此想象一番,我已经感到悲哀了。时间与空间,是对心灵的双重折磨。那时候我拥有的唯独记忆了。而记忆顶多相当于生活的几分之一。

如果一个人忙碌得连故乡都遗忘了,那么故乡对于他也就不再存在了。至少,这个概念是虚无的。那么,他快要成为没有故乡的人了。我肯定将长期在北京生存下去,但至今仍觉得是这座城市的客人,无法产生那种血缘上的亲和。这或许就是宿命,无法变更了。也就是说,故乡是不可能有第二个的。任何城市都能认领、接纳流浪的孤儿,但一个人是不可能有两个故乡的。在北京的街道上漫步,我经常下意识地抬头看天、看云:花朵是有根的,云却是没有根的。那么云的故乡,在哪里呢?所有的游子都是云的替身。总有那么一天,曾经敏感的心灵会变得淡漠、混沌,像沾满了尘埃的棉花,无情无欲,无怨无悔,随波逐流。故乡只属于记忆,却与现实无关。而置身的城市又过于现实,没有梦想。这或许就是现代人的悲哀:没有精神上的故乡。譬如没有往事、没有童心、没有记忆、泪水也没有梦。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是坚强的,但也是孤独的。他是世界的过客。他只能前进,却永远无法返回。他无法返回从前的自己一所以说他在不断地离开自己,就像斜坡上一辆失控的滑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