痒是痛苦与欢乐的第三者。它不是欢乐,却胜似欢乐;不是痛苦,又赛过痛苦。我们承认欢乐与痛苦在人一生中的联姻关系,因之而忽略痒所占据的地位,这非法定的秘密情人,这难以言喻的感觉,屈居幕后。欢乐是气宇轩昂的大丈夫,痛苦是风雨无常的小妻子,痒则属于生命的隐私,不适宜在大庭广众中露面,它以幽会的形式,神出鬼没,逢场作戏。痒充满自卑,生命却在它带有赌气性质的騷扰面前,欲盖弥彰,显得加倍地无奈。痒介乎人妖之间,是变形的欢乐,在野的痛苦,是偷酿的私酒,是逃税的小笔军火生意。
欢乐与痛苦是人类永远的话题。诗人或哲学家是其代言者,千篇一律,万古常青。痒则难登大雅之堂,一谈论痒,人就暴露出肉体凡胎,落了俗套一一痒是生命羞于启齿的大俗。但君子也有痒的时候,也有痒处可挠,伪君子更非铜浇铁铸、天衣无缝。所以,我在这里要撕破脸皮,放弃自卑,和大家说说痒,说说捧独具的那份快感与痛楚一痒很明显是难产的双胞胎,令人乐不可支、欲哭无泪,总之,令人啼笑皆非。痒啊,这生命的大尴尬,文明的大忌讳。连孩童都知道挠胳肢窝能逗人发笑,这善意的游戏,使人明白欢乐也是可以伪造的。当《红楼梦》中贾宝玉伸手作鸡爪状,在嘴里呵一口气,探向林妹妹的腋窝,连推带挡的林妹妹也只有讨饶的份了。弱不禁风的林妹妹,怎敌得住这温柔的威胁?痒呀软硬兼施,势不可当。
余华的某部小说透露了对仇人的一种惩罚:在他光着的脚板心涂上一层层的蜂蜜,让狗一遍遍地舔,被捆绑者受不了这深彻骨髓的****,浑身痉挛,仰天大笑,被折磨一个下午就力竭气绝而死。据说古代(譬如东厂的锦衣卫)就有类似的刑罚,由此可见人类的智慧能蜕变到狡猾甚至恐怖的地步。杀人,却不用刀子,不留下伤口,当憎恨转换为花样百出的对生命的戏弄一它就比憎恨更可怕了。真不敢相信,痒,居然能致人于死地。你以为那是一个快乐的囚犯,他实则巳痛苦到极点,他歇斯底里的笑声比号哭更能划清天堂与地狱的界限。
我插队时住老乡家,房东患有脚气,每天夜里总见他坐在门槛上用开水烫脚,用沾着沸水的热毛巾在脚趾间做拉锯状。每逢此时他总呲牙咧嘴,苦大仇深的样子,我深表同情:“很痛苦吗?”他唇齿间抽着冷气,脸上居然表现出某种幸福的神态:“不,舒服极了,舒服得像吃肉似的。”那可是一个基本上没有肉吃的年代。房东以农民语言把烫脚形容为“杀痒”,并且觉得可与吃肉相媲美一简直算得上一种享受了。虽然我觉得房东那百读不厌的功课不可思议,却深深记住了他療君子般********的表情。烟有烟瘾,酒有酒瘾,痒是一种瘾,有瘾而不得满足,则是一种最大的痒。心痒。醉八仙的酒葫芦空了,垂涎三尺;老烟枪弹尽粮绝,钻到桌子下面捡烟屁股……凡此种种,都类似于让登徒子目睹泳装女郎,按捺不住心猿意马。于是有了望梅生津或饮鸩止渴之类的典故。痒有时像蚊虫叮咬后的轻微中毒,让人想挠、想抓,甚至以毒攻毒而后快。痒是病吗,瘾是病吗一那位患脚气的老房东养病千日,为什么居然像养一头无伤大雅的小宠物般悠然自得,而非深厌痛绝。似乎有痒可挠,才是真正地活着―与之相比,人生的那些大喜大悲则过于戏剧化了?痒是一些娇纵的小毛病,几近于痛苦更几近于快乐,如影随形,使人几乎舍不得根治。有饥寒才有饱暖,有渴才有解渴,有瘾才有过瘾―人生中某些疑难问题是无法以良莠善恶区分的,某些雅俗共赏的小小病例也无药可医。难怪有人呐喊“过把瘾就死”也是值得的。无瘾则肯定无欲念,清心寡欲则太像没心没肺了,说无关痛痒的话、做泾渭分明的事一则太像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了,超再脱俗的圣人则太缺乏真实感、太没有生命力了。
我开始理解一位老农躺在山坡上懒洋洋地晒太阳,同时脱下羊皮袄搜索虱子用牙齿咬碎一那一份无忧无虑,那一份怡然自得,也不失为朴素、安详而且返璞归真的生活画面。你能肯定他就不幸福吗?
欢乐可以伪装或掩饰,痛苦可以忍耐或克制,唯独痒不讲道理,正人君子、英雄好汉也无法处之泰然。有痒就有挠痒的动作,有痒的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一而挠痒固然不雅,却是最率真的动作,在那一瞬间,生活啊生活,真过瘾;人啊人,原形毕露。人卸下面具最怕的是有观众,但人又太想卸下面具呼吸几口新鲜空气一一在道貌岸然的一生中那简直算短促而宝贵的自由了,于是人要求有私生活,开始强调隐私权。在挠痒方面,甚至发明了叫做:不求人”的工具一一长柄,尖爪,木制,我在博物馆里见过,可以手持着探到自己背后,以弥补身体条件的不足。不知道最初是谁给它起了个这么好听、这么富于哲理意味的名字:“不求人”。人一生中总有一些事情是羞于求人、不愿求人或无法求人的,总有一些介乎欢乐与痛苦之间的感受是秘不可宣的。因此每个人的心灵暗室,恐怕都陈列着这么一柄自我疗治、自我拯救的“不求人”一试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自我解嘲,自己桡一会自己的痒,忘却高贵与卑贱,甚至物我两忘,是多么有意思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