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字狗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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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2017.12.25-26

很失败的,我又回来了,继续为一个人写字,希望这次是最长久的一次,希望她能看见,也希望她看不见,最后,希望她每天都过得快快乐乐,每天都有贱贱的幸福陪伴(* ̄︶ ̄)

题记: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第一章阳光、姑娘和喜欢

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细眉、大眼、短发、有时带着深框眼镜,有着明亮的皮肤和纤细的手指,她总是静坐在午后的教室,安静的复习着功课。

在一个眼光明媚的午后,看着带着白色耳机,一身素衣的她,坐在窗边破碎的光线下,我愣了片刻,稍后,我鼓起了勇气,坐到了她旁边,光线透过纱窗,零星却有些异样的刺眼,我决定对她表白,我调整了语气,舒缓的耳语:

“我喜欢你,明媚的姑娘!”

她转过脸,仔细打量了我一番,我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着她,清雅的面庞,如同水墨中冷艳的百合,一下子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毫无表情的,她又低下头,继续沉浸在她的题海中,然后冷冷的吐了一个字,不带一丝表情:

“滚!”

一夜未眠,辗转反侧间,我看着素净的天花板,得出了一个结论,或许,是我表达的方式不对,事不过三,一个“滚”字,才是刚刚开始,我决定再试一试。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我又来到了她身边,光线总是那么青睐她的脸庞,就像我的心情,我俯在一旁,尽量以不打扰的口气,问:

“你喜欢我吗?”我扭捏了一个自我感觉完美的微笑。

她这次头也没抬,眉头轻皱,秀美的右手握笔狠狠戳了一下高数题:

“滚!”

我感觉,此刻,我就是那道高数题,内心刺痛,又是一夜未眠,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或许,是我表达的不够直接,她可能喜欢野蛮一点也说不定。

第三天,我再次来到了她身边,今天是阴天,虽然没有光线,她却依旧美的如同工笔画,就在她要对我说滚字之前,我说出了这辈子觉得最标准,最痴情,最专一,最简洁的告白::

“滚床单吗?”

她脱口而出:“滚!”

在这一刻,我感觉自己的智商仿佛秒杀了爱因斯坦和霍金,什么相对论,什么黑洞,都不如一个“滚”字来的直接。

二十年了,从没有过的答案,我仿佛已经看到了她在床上,对我搔头弄姿,抱歉,应该是如同我床头挂着的工笔画。

看着她错愕的表情,我却依旧觉得很美,短暂的呆滞之后,她冲我“噗”的一笑,带着浓郁口水的早饭气息,喷了我一脸。

我淡淡的回忆着这熟悉的气味,恩,是楼下王二麻子家的韭菜大葱馅包子没错!

她冲我莞尔一笑,幸福如雨后的春笋,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灵:

“你这个人还挺有意思的嘛!”

就这样,我成了她众多或明或暗备胎中最弱小的一个,虽然她还没驾照,也没有车,虽然备胎已经一大堆,但并不影响我幼小的心脏跳如野狗。

就这样,我可以放心大胆的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纤细的身影,性感的双腿,一左一右的扭动,韵律如酒吧歌厅里随心所欲的慢摇。

就这样,我跟在她身后,默默地在心里打着节拍,左,右,左,右。。就在我心中的音乐已经深陷入慢摇的节奏不可自拔时,她停下了,是左边的先停下。

我依旧还是那么的有先见之明,在她迈起第一步的时候,我已经预测到了,是左边的先停下,我在内心再次鄙视了一眼爱因斯坦。

我抬起头,一脸的得意,正好看到她一脸诧异的盯着我。

这种表情,我只有在小学进错女生厕所,蹲在地上嘘嘘的女生看到我时,才见到过。

我赶忙跑过去,误会需要解释,世界需要拯救,爱情需要坚持,我的百合花也需要牛粪灌溉。

我赶忙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和一支笔,唯恐她误会:

“你看,我最近在研究人走路时,所需要消耗的查克拉多少。”

说着,我把印有一个只穿三点的巴黎名模的《男人志》,递给了她。

“那你得出了什么结论?”我发现,她的表情有点神似那天蹲在地上嘘嘘的女生。

“男人走猫步时消耗的查克拉明显多于女生。”

她露出学霸生特有的睿智神情,但单纯的眼神却暴露了些许疑惑,就这样看着我:

“白痴,卡路里吧!不过为什么?”

我摆了一个自认为睿智的表情:

“因为容易扯着蛋!”

“噗”感受着脸上的口水气息,我又一次了解到了她的午餐,是胖老板家的烧烤无疑。

我决定先去洗把脸。

就这样,我激动的心情,如同她喷的两次口水,变成了阳光下的泡沫,还带着些许饭菜的气息,我第一次懂得,原来这就是喜欢明媚的代价,越是喜欢,越是炽烤,如同一滴水喜欢上了正午的太阳,越靠近,越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