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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自序

我1963年4月17日生于房山石板房村。那里的房屋均用石板盖顶,故得此名。这是一个从我懂事起,就总稳定在二十五六户人家不变的小村,地处百花山脚下的大山皱褶里,地理偏僻,村境贫寒。

但村风极淳朴--谁家有几多鸡畜,家家均清楚。人一旦出门,虽然屋门亦上锁,但钥匙放在何处,亦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所以,谁家有远客来,即便主人未在家,邻人也能打开屋门,沏茶,烧饭,将客人伺弄得极为熨贴,感受到一种浑然的人伦温度。

村风虽然淳朴,并不意味着生活就幸福。那里的土地均是山坡地,土质瘠薄,十年九灾(或旱或涝),收成无几,仲春至仲夏,有两季的饭食以瓜菜代之。那里的劳动强度极大,近乎刀耕火种。但为了生存,人们还是极勤勉地耕作着:把种子埋进干干的坡土上,企望老天赐予收成。有人说,既然无儿多收成,种它何益!村人说,种不种是咱自己的事,收不收是老天的事,咱只管好自己的事,心便放踏实了。就是说,山里人把播种作为一种本分,他们执著地尽自已的本分,已无心考虑所谓同报,他们收获的小再是实物,听是做人的尊严。

但村人并没有把村庄建设好,因为村人虽然有生命的自尊与豁然的境界,却不具有眼界与知识,亦即未掌握助其改造自然的那一份必要的科学、技艺与文化知识。村里人很少有自愿读书的,差不多都是小学都不曾读完便去劳作。劳作虽然辛苦,却感到愉悦,因为省心;读书虽然身板轻松,却觉得非常恐慌,头疼难耐。就是说,村人祖辈的意识里,均把读书视为畏途。对知识的畏惧是山里人根性上的缺憾。

我上小学的时候,父亲当着村里的支书,公家给他订阅的报纸杂志,我便有机会读到,便获取了大量山外边的信息;感到山外边的世界才更广阔更具有吸引力,便也开始对身边的父老兄弟不读书不上进感到不可理解。另外,读报的直接功利,是比身边人懂得多,就显得比别人聪慧。所以,就常听到老人们的夸奖:这孩子是文曲星下凡。这种夸奖无意中坚定了我要有别于兄弟姐妹们,到山外干一番大事业的信念。

我便刻苦读书。

正好赶上我国恢复考试制度,我便成了村里第一个通过上学读书,考上城里的专业学校,从此改变了“面朝黄土背朝天”命运的人。

参加工作以后,回头反思:山人闭塞,客观上囿于地理环境的偏远,但更重要的是幽用于心智的未曾开化、眼界的未曾洞开。村里孩子比我聪明的大有人在,为什么都退避到祖辈的循环里去,关键是吃了不读书、不求知,而远离文化的亏。

再往深里想,故乡人的生活,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自生自灭的生活。那里的山再青水再秀,那里的人性再美人情再纯,山外人又怎么能体察和品味得到呢?我便萌生了一个念头:要当他们的代言人,把他们的生活情境揭示给世人。

我便开始写作,写了大量以故乡山水人情为题材的小说与散文。以“垭里风景”为总题的乡土散文居然写了近百篇,成了系列,出了书,有些篇章还获了大奖,上了散文年鉴和权威选本。如《布鞋》、《雪狐的绝唱》和《中国媒婆》等等。但是静下来翻检已发表的文章,颇有“匍匐于乡土,醉倒于乡俗”的意味。那些篇,可能是一幅幅生动逼真的“风俗画”,但够不上深刻,还未曾有意识地挖掘出乡俗背后的文化意义。另外,对乡土的歌颂多于对乡土的批判,亦有淡化伤痕与丑陋,刻意营造温馨与美好的倾向。因此,我并不满意于自己已有的“业绩”。

后来,我通过读鲁迅的乡土散文与拉美的乡土作品,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乡土之作,应该是审视与批评乡土,从乡土上挖掘出文化含义与生命意蕴;乡土作家,不应该仅仪是乡土的代言人,更应该是人类生存与生命意义的发现者与营造者。

我在《关于家园》中对此有比较具体比较智性的论述:

“故乡是乡土散文的母题,但故乡是父辈的家园,只是一种团体(或地域)文化,是我们的基点和出发点。当我们走出故乡之后,剪断与母体连结的脐带之后,应该以生的急迫姿态,采撷城市文化的枝叶,在母体嫁接,培养一种新植株,即新的乡土意味,构筑自己的家园。”

要达到这个境界,我首先不是缺少生活,更缺少的是学养与识见。要想写出乡土巨制,首先要补补学识这一课。就是要多读书,增加自己的“文化含量”。

这就是我广读博览的最初动因;这就是为什么一个生长在“纯农业空间”中的人,亦写出了一本获得广泛影响的“带着对人类生存思考和现代文明意识的‘文化散文’”《游思无轨》的真正成就。

老实说,我之于读书,最初是抱有功利目的,但是随着读书生涯的日深月久,我发现自己一天也不能离开书了--读书已成了我的一种生命状态,即一种生活方式,或干脆就是生活本身。

人生走到了这一步,我愈来愈感到,作为一个个体的人,实在生活是一种极为有限的存在,而人又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追求无限天性:“有限”的压迫与羁束便弄得人们痛苦万分。而书本世界是无限的,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我们未曾经历的场景、人物、事件及情感,还迫使我们去探求世界的本质,引领我们去接近生的终极意义。

所以,对于我自己,走出闭塞的故乡,生命之境仅是一次地域上的拓展;走进书象之中,感到生命无限,乃是一种灵魂上的拓展。我或许找到了一条自救之途;因为我比以前深刻了丰厚了,有了一定的“文化含量”;并且虽生于乡土、长于乡土,却绝少小农意识,亦不缺乏必要的识见。这时,当不当乡土的代言人已不重要,最重要的,亦是最本质的是:作为土地之子,给乡土与人类注入一些什么,为人类更好地生存,生命得以更健全地拓展,贡献一些有益的灵智方面的东西。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个极为亲切极为随和的人。外在的生命形式不再被刻意考虑,看重的是我怎样心智自由地生活,怎样心智自由地思考与探求。

所以,我或许当不成一个大作家,但会努力成为一个好作家;即便做不得一个好作家,一定会做成一个有思想的人!

回望来时路,我感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