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青春在疼痛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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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那些路过心上的男生(4)

小时候,我常吃他的油条,然后满嘴油腻地夸他,你家的油条真好吃。他害羞地笑笑,脸还红了。我经常帮他拉拢顾客,到处宣扬我同学的油条好吃,于是院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小朋友都来他们的小摊吃,旁边卖煎饼的直瞪我。

可是当我们毕业了,上了中学后,我在大街上见到他,他却失去了往日的笑脸。他穿着奇怪的服装,头发抹了啫喱,香得令人想打喷嚏。我给他打招呼,他只是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我说,改天我还去吃你家的油条哦!他警惕地看了看周围的人,快步离开了。

我失望地站在人群中,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也许,因为我们都大了吧,无意中,我们便被一样东西深深困扰着——虚荣。

我好不容易从队尾一直排到第一个,他妈妈认出我了,笑着问我吃点什么。我正想将刚刚在大脑中默念的那一串句子吐出来,却无意中瞥到了他的眼睛。

复杂的眼神,失去了往日的单纯。

“那个、我要、两根油条、一个、糖片、还有、哦、一碗、豆腐脑。”我磕磕绊绊地终于说完了,然后松了一口气。

“好嘞,姑娘找地方坐吧。”她又开始忙碌了。

他妈妈是个麻利的女人,盛饭端饭都很快,走起来很轻盈,说话声音洪亮,对人也很有礼貌。尤其是她的记忆力,能毫无错误地记住每一个人要的是什么,多少钱,即使顾客自己都忘了,她都能一点不差地说的很清楚。

因为人多,只有一个角落里的桌子是空着的,我坐了下去,然后又想起什么,突然站起来,掏出纸巾擦了擦椅子,才放心地坐下去。

我的位置挨着炸油条的大锅,油烟不时被风吹过来,吹得我直咳嗽。

很快,他妈妈就将饭端了过来。一个红色的塑料筐,里面放着油条和糖片,塑料框上沾满了油污,我赶紧用一张吸油纸抓起来油条吃,生怕在里面多待一秒钟就会腐烂似的。

豆腐脑在一个缺了一个小口的瓷碗里很安静,我用勺子轻轻舀了一口,放进嘴里,立马烫得舌头都麻了,我赶紧用手扇扇。这里可真闷热,有苍蝇在饭桌上乱飞,我将它们全部赶跑,却发现自己的腿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小红点。

旁边的桌子坐着几个工人,他们有的光着膀子,有的衣服撩了一半,一边嚼着口中的食物一边扯着嗓子说话。他们身上的汗臭味像在空气中被发酵了,一直散发到我的鼻尖。

我抓紧时间吃,再也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

于是手一哆嗦,竟然将勺子掉进了碗里,怎么也捞不上来。我急得汗如雨下。

他妈妈看见了,赶忙又拿了一个勺子,我尴尬地说声谢谢。

他妈妈的脸上皱纹越来越多,头发也大片大片地白了,她为了这个家,过早地消耗了自己的美丽,她为了这个家,每天起早贪黑,手上磨出了茧子,却从来不说一句怨言。

那群工人吃完了,用手背一抹嘴,就满心欢喜地走了。他们黝黑的后背泛着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们走向了不远处的一个建筑工地,他们要继续一天的工作,在四十度的高温下,没有防晒霜,更没有遮阳伞,任劳任怨像牛一样在田里耕地,只为了一家人的生计。

有什么在我的喉咙里突然噎着了。

他们都是劳动者,是最光荣的,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支撑起一个家,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着和谐社会。

我扭头看他们的“风卷残云”,很干净,没有一点剩下。他们都很饿吧,他们不能随便用自己的血汗钱去吃肯德基,或许,他们觉得在这里吃一顿早餐,就是他们心中的饕餮大宴。

我吃着吃着,突然觉得这顿早餐是那么的美味,我们没有名贵的珠宝首饰,但是我们穿的都很干净,我们没有豪华别墅,但是我们生活得幸福又美满。

我吃完饭,交了钱,总共才一块七。他妈妈让我把钱交给他,我看着他笑,他将头低下去,随后找给了我三个一角硬币。

我看着他,像很久之前我们的样子。

我在心里说,谢谢你,这顿早餐我吃的很好。

那些路过心上的男生

这故事要从何说起,像童话的开头,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孩的心里藏下了一个个小秘密,待到春天来临,就生根发芽了。外面的风声呼呼,仿佛所有被时间吞噬了的记忆都随着风声回荡在周围,原以为落在心上的一角早已布满灰尘,可它们全都活了过来,从谁的嘴角说出,轻得像一片羽毛。之后望向远方的风景,却全都变了样。

——题记

邻家男

好像从出生的那一刻,我就注定是一个感情丰富且反复无常的人。有时候会因为被电视上的广告逗得大笑,却突然因为看到别人拿着的棒棒糖后哭得一塌糊涂。识字后,看过许多书,也许因为这个让我的思想变得成熟了些,记得有一本书上说,诗人的女儿都容易早恋。我不屑地撇撇嘴,继续吃手上快化了的雪糕,心想,我不就是一个反例嘛。那个时候自己是那么单纯,以为世界上发生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依然乐呵呵地我行我素。

后来发现自己渐渐变了,在院子里与同龄孩子一起玩的时候,也会偷偷瞥几眼那个比我大一岁的男生,他在院子里滑着滑板,我在一旁傻傻地鼓掌。很久以后妈妈告诉我,你当时很喜欢他,还扬言以后要嫁给他。我的脸变得通红又通红。

听说他喜欢淑女,我为他穿上了白色的连衣裙,盘起了头。我故意拿着最好的玩具去他们家玩,和他妹妹套近乎,只是为了听他爽朗的笑声。我们在夏日的夜里,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下,玩着捉迷藏,我们躲在漆黑的过道里,彼此很安静,可以清晰地听到紧张又激动的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从那个时候我就发现,原来有一种情感,单纯得没有一丝杂质,那就是喜欢。

我们喜欢玩过家家,他当爸爸,我当妈妈,几个小伙伴在院子的草坪上铺上一块彩色的布,用泥巴当巧克力,用树叶当菜,用沙子当米饭,然后拿着冰棒棍一下一下地搅着。我们在阳光下都笑得合不拢嘴,仿佛真的是一家子。

后来我们都大了,他搬了家。这一切,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仿佛梦境中美好的一幕,仿佛从来不曾发生,却真实地活在我的记忆中。

直到有一次,我无意中在回家的路上见到了他,还是那么阳光,散发着青春的气息,我刚想打招呼,却将话咽在了喉咙里。

他车子上驮着一个女生,笑容甜甜的,有两个很可爱的酒窝。

他会不会还记得有一个傻傻的小女孩为他扮成淑女的样子,他会不会记得有一个天真的小女孩总是喜欢去他家玩,他会不会记得有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在星空下和他躲在了一起,在阳光下一起玩过家家这么幼稚的游戏。

他一定忘了我吧。一定忘记了吧。

就像我也忘记了,他妹妹的脸上,也有两个甜甜的可爱的酒窝。

齐天大圣

无意中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投票:你还记得你的第一个同桌吗?要如实回答哦!

我想了想,点了:记得。

他的种种暴行至今我还历历在目。他曾经上课时揪过我的辫子,疼得我哇哇直哭,他还冲着老师一脸坏笑;他曾经考试时用圆规刺过我不小心越过三八线的胳膊肘,疼得我冲他大叫,最后被老师视为作弊;他曾经下课时和我骂架,吐沫星子溅了我一脸,夹杂着五香麻辣条的味道。

他也曾经,在我一年级的时候,偷偷地亲了我的脸一下。

那并不是一个很愉快的天气,阴沉沉的,略微有点小雨。我一个人下了课就跑了出来,坐在走廊的台阶上,透过学校的栅栏看外面打着伞的行人,红红绿绿的。

有一对情侣打着一把粉红色桃心的伞,两个人互相搂着腰,男的背着一个女式挎包,女的手上拿着一个冰激凌。我想如果以后也有一个那样温柔体贴的男生照顾我该有多好啊!你瞧,我从小就喜欢胡思乱想。

我沉醉在幻想中的笑容被我同桌齐天大圣窥视到了。至于为什么叫他齐天大圣,源于那次在操场上放风筝。我可怜的蝴蝶风筝被一阵大风吹到树枝上了,那可是我妈妈帮我做的,在我又哭又闹无济于事之后,他一个箭步跑到大树底下,蹭蹭蹭几步就帮我摘了下来,他擦擦汗,微笑着递给我,我惊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以后就叫我齐天大圣孙悟空吧!”他骄傲地拍拍胸脯。

“那好吧……”

现在想想还是忍不住嘴角上扬了一下。

齐天大圣一脸坏笑地对我说:“是不是看到帅哥了?哈哈!”我说:“没有啊。”他说:“你一定是看到帅哥了,不然笑的这么色迷迷的。”我说:“哪里有啊?”他说:“我不就是啊!”然后我做呕吐状。

他突然捧起我的脸,那个时候我梳着两个大辫子,一边扎着一个蝴蝶结,有几缕很长的刘海儿遮住了眼睛。他用手将我的刘海儿拨开,然后就轻轻地亲了一下我的脸蛋。忘了是左边还是右边了,总之我的脸瞬间红了,嘴巴变成了大大的O型。上课铃打了,他跑回了教室,还不忘回头冲我做一个鬼脸,我当时真有种想扁他一顿的感觉。

我紧张地看了看周围,同学们都像一窝蜂一样往教室涌,又望了望路上走着的行人,一个个都打着伞,开心地说着话,好像没有人注意到我。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怎么好像做贼心虚啊,可贼又不是我。

上课时,我也心不在焉,齐天大圣时不时看看我,看得我脸一阵青一阵白的。我瞪了他一眼,他老实了很多,我发现他第一次穿得还算整洁,白色的短袖衬衣,休闲裤,一尘不染的样子,头发也长了很多,像鸟巢一样。那个时候我们都还不懂时尚与名牌,只要干净舒适便认为是最好的衣服。

我认为那是他唯一一次没有吃五香麻辣条,因为我的脸上并没有任何异味,好像有淡淡的香水味,肯定是这小子偷偷喷了他妈妈的。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不懂爱。的确,这件事情也被我忘得光光,他好像也没有再提起过。

以后的日子仍然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生活在画三八线再擦三八线中,生活在双方的吐沫星子中。

怪不得现在的我变得这么强悍,原来是从小锻炼出来的。

老师家长为我们同桌天天打架伤透了脑筋,据说谁也不承认是自己先动的手,而我又总是掉眼泪,所以齐天大圣背上了黑锅的罪名。

在老师和家长的开导下,我们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桌子重新变得干净了。我变得内向,他也变得沉默。

总觉得这日子过得不那么惊心动魄了,让从小就喜欢冒险与刺激的科幻影片的我很不自在。

后来,渐渐长大了,同桌也换了好几个,可他的印象却特别深。以至于在若干年后的今天,我还记得,他曾经在我稚嫩的脸蛋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吻,也在我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一道象征着友谊的浅浅的痕迹。

一路向北

向北也是我的同桌,伴了我小学的后几年级。第一次换到他的旁边,他害羞地向我问好,我偷笑,他竟然这么腼腆。

他喜欢下课了给我讲笑话,每次都会让我笑得脸部险些抽筋。他喜欢开玩笑,我们在教室里追逐打闹。当然,有一次不小心碰到了桌角,我的胳膊流出了鲜血,同时我也看到了,他懊悔的神情和额头着急的汗珠。

每次下了体育课,桌子上都会莫名多出来一瓶水,他总是淡淡地告诉我,刚才有人给你送过来的。我也就信了,可却从来没有见过那人的模样。

那时候我喜欢看漫画,却发现每月我的书包里总是会多出来一本最新的漫画,我问他,他说他也不知道。后来我就忘了,也就把这一切当成了理所当然。

我的生日从来没有人知道,可每年都会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它静静地放在我的桌子上,没有署名,没有任何线索。我像福尔摩斯侦探调查了好久,却终究没有半点蛛丝马迹。

班里新转来一位男生,他长得很白净,学习很好,眼睛散发着睿智的光。让任何女孩看了都会心动的吧,可他却对谁都很不屑。

后来有人告诉我,他对别人说,你长得真胖,该减肥了。后来我在公园的池塘边哭了一个中午,水中倒映着我忧伤的胖嘟嘟的脸。第二天,他的眼镜框还是未能掩饰那深紫色的伤痕。我们却不知道是谁干的。

那个时候啊,我喜欢向北家养的一条叫皮特的狗,它见了我总是乖乖地吐着舌头,从来不对我大叫,向北摸摸它的头,温柔得如同柔和的池水。

可是后来,忘了因为什么,我和他大吵了一架,班里同学都看着我们,像上演了一出滑稽搞笑的闹剧。我恨恨地瞪着他,他的眼睛里有什么在闪烁。

此后我们就一直沉默,没有再理过谁。一直到毕了业,他上了一所很普通的初中,我也没有在意。

其实如果那样过了就过了吧,也不会萌生那么多的思念与后悔。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高高兴兴地小学聚会。动物园里,我打着遮阳伞,看着玻璃房里的胖熊嬉戏,然后无意中就聊起了往事,向北的一位好友告诉我,你真不应该这样对他,他对你的好,谁都看出来了。

只有我没看出来。

只有我不知道,原来那水、那漫画、那礼物,都是他送的。原来那个男生脸上的伤痕,是他打的。

我将遮阳伞移了一下下,挡住我的脸。

胖熊突然憨憨地爬了过来,抬起莫名其妙的眼睛,就那么站着,望着我。

望着我突然泪流满面的脸。

向北,一路向北,就能找寻到他的身影吗?

黑煤球

渐渐发现,我好像对自己的同桌有比别人更多的关注。初中的同桌也是个男生,他并没有白皙的皮肤,也没有骄人的成绩,没有王子的桂冠。他是个运动的阳光男生,喜欢篮球,喜欢科比。

他总是拿着那个作业本,封面是科比,骄傲地对我说,长得帅吧,我呕吐。黑黑的,像你一样。他说这是健康的象征。那以后就叫你黑煤球吧。

我笑得前仰后合。

我并不像书中的女生,她们喜欢的,要么是年级第一,要么是高高瘦瘦白白帅帅,我只是对某些人有淡淡的好感,在一瞬间,或者一段时间内,保持着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我突然发现黑煤球并不是那么讨厌。

他有的时候像个小孩子一样幼稚,这点与我还是有点相似的。我们将笔袋里的笔拿出来,摆在桌子上卖羊肉串;我们在草稿纸上画连环画,一个个小人张牙舞爪地说着不切实际的话;我们组建了一个碎蛋帮,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责任。

在体育馆看黑煤球打篮球,尖叫地大声喊着加油,悄悄递上纸巾和矿泉水。谁都没有说什么,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说过什么。

我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科比的卡通钥匙链,希望他看到他,就想起黑煤球这个名字,想起为他起外号的同桌。

蚱蜢

因为蚱蜢喜欢林俊杰,于是将他的歌听了无数遍;因为蚱蜢喜欢跑步,于是自己也在放学后加入了减肥的队伍;因为蚱蜢喜欢喝奶茶,于是故意每天去奶茶店的座位上安静地看书。

蚱蜢是一个很高的男生,大大的眼睛,像是天上的两颗星星,长长的眼睫毛,弯弯。有着长长的细碎刘海儿。他喜欢穿一身绿色,喜欢穿绿色的帽衫,穿绿色的运动裤,穿绿色的板鞋。只是那帽子,他从来没有戴过。

他慢慢悠悠地骑着墨绿色的山地,和这个快节奏的社会显得格格不入。和我一样,讨厌紧张的感觉,讨厌快节奏,讨厌上了发条一般的生活规律,我们喜欢想笑的时候就在阳光下露出牙齿,我们偶尔也会有一点点小寂寞,我们喜欢对自己好一点。

高中很自由,可这在别人看来,我们都是在浪费时间。

总是在操场沿着跑道走路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他,拿着篮球走过,耳朵里塞着耳机,轻轻地打一个招呼。

绿色的奇怪的蚱蜢,和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