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青春在疼痛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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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那些路过心上的男生(1)

青春的长度

春暖花开,阳光正好。微风吹过发梢,听着音乐,沿着操场跑道的边缘漫步,低头数着自己迈过的步子。

七分钟,从食堂走到教室的时间。比起青春的长度,应该是很短的吧,可我们的青春年华,还剩下多少个七分钟?那些无意中被冷落的青春,现在却再也无从找寻。

星期七,一周的最后一天。从星期一到星期七,是一个轮回,生命就处在这不断的七天然后是下一个七天中。每天都有不同的风景,不同的心情。

十七岁,一个花季少女的年龄。不知道该喜还是忧,突然很不愿意长大,突然很怀念儿时玩过的游戏,突然听着听着歌,眼眶就有些湿润。

很小的时候,每当看到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他们骑着单车,耳朵里塞着耳机,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我却不得不背着书包,继续在林荫道上慢慢地走,眼睛里流露出无限羡慕的光。当自己真的大了才发现,小孩子永远看到的,只是我们骑着单车飞快掠过的身影,却永远感受不到,肩上背的书包的重量。

于是开始试着回到过去,像孩童般蹦蹦跳跳,却发现自己的步伐竟是那么沉重。试着卸去伪装的面具,露出曾经那些纯真笑脸,干净的不带一丝杂质,却发现脸上的笑容早已僵硬。

不知道是时间把我们改变,还是自己把自己改变。

初春的阳光,既不那么粘人,也不会让人感到寒冷。微微斜落在地上的影子,散发着一丝丝遗憾与淡淡的伤感。

我喜欢低着头走路,并不是自己不想面对现实,也不是自己害怕众人的目光,只是这样,可以离自己的心脏更近,更能听清心跳的声音。

低头走路,但要让梦想高高飞翔。

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抬起头,一张干净白皙的脸,白衬衣在微风中摇摆,和小时候一样,他总喜欢穿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皮肤却也一直那么白皙。他抱着篮球,冲我莞尔,我羞涩地打个招呼,很久没有联系过了,现在我们都变高了,长大了,再也不是曾经一起玩过家家的小屁孩了。那个时候满手沾满泥巴,也会想象成是甜蜜的巧克力酱。

现在还会玩幼稚的游戏么?我们都自以为成熟了,翅膀硬了,能够为生活奔波了,却也丢了些什么。

我们互相点头微笑,然后他与我擦肩而过,我轻轻扭头,嗅到了他身上散发的清香,像刚长出嫩叶的柳枝,像刚开出的一朵小花,像春天的味道,阳光的味道。

此时我们的影子,被阳光拼凑成了一幅完整的图案。

继续享受阳光的温暖,享受只属于孩童时代的漫步,却怎么也无法走出像猫一样优雅的步调。

远处的天台上站着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看不清她的表情,但能感受得到,她向往蓝天、向往自由的渴望的目光,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向往的吧。

穿过一个走廊,墙面贴满了学生的作品,五颜六色的画,各式各样的人物。自己的屋子,曾经也贴过画的,一张墙满满的,现在也早已被我丢进了废纸箱,和那些无穷尽的卷子混杂在一起,才显得那么绚丽多彩。现在看起来笨拙的不规则的线条,那时却是熬夜趴在爸爸高高的书桌上,一笔一画认认真真描绘的,描绘的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现在多少感到一丝失望。

很多东西,很多事,很多人,也都被我们遗忘在了废纸箱里吧。

五楼的高度,我怀抱着书本,气息均匀地向上走,我想象自己在登天,只要一步一步地走,总有一天可以触到云朵。

身边来来往往的学生,我们素不相识,却也因为某些缘分在这里相遇。一生中也会遇到无数个素不相识的人,虽然素不相识,但我们每个人都怀抱着同样美好的理想。

还有三层,两层,一层。

教室的窗户透过阳光,无论在哪里,总能捕捉到她的身影。

水瓶中的水熠熠发光,映射在天花板上一道道波纹。像老去的人的皱纹,总有一天,我们也会这样,染上岁月的沧桑与无奈。

那么也要微笑,面向阳光。

五楼的高度,虽然不会触及到云彩,但我们的眼前,却充满了彩虹般绚丽的色彩。

朋友是我的左半边翅膀

如果梦想会飞翔,朋友就是我的左半边翅膀。天空再大再远,只要和朋友并肩,我就勇敢闯。

——题记

超级无敌金哥儿们

我的发小,李若楠与何影,伴随了我六年的美好时光。

当他们对外宣称是超级无敌铁哥儿们的时候,我勇敢地插到了他们的中间。我说,我也要加入你们的行列。他们瞪大了眼睛。于是,我们重新给这个组合换了一个名字——超级无敌金哥儿们。

我是超级无敌飞天小女警,李若楠是超级无敌侦探柯南,何影是超级无敌蜘蛛大侠。我们三个在小学浩浩荡荡地走在操场上,别人见了总会投来羡慕的目光。

何影从小就喜欢照相,不知道这和他的名字有没有关系。总之,每次我们和同学到学校附近的小公园玩,他总是要带上一个傻瓜相机,对着我们“咔嚓咔嚓”狂拍一气,当然也免不了他自己的身影。每当我看到抽屉里那些美好的珍贵的相片,都会回想起小学那段纯真的友谊。

我们曾经在天黑透了之后,靠着单车一起唱歌,风吹得刺骨,我们裹紧了外套,继续将《冷酷到底》。我们曾经在去聚会的公交车上,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我们放肆地大笑,笑得脸部几度抽筋,却还是没心没肺地不顾他人的冷眼。我们曾经上体育课一起踢球,摔伤了腿我疼得哇哇直哭,他们两个一人架着我的一只胳膊,愣是将我抬到了校医务室。

现在我们都长大了,也不再形影不离,我们都有各自的梦想,我们奔跑在寻梦的旅途中。我们经常聚会,哪怕其他同学不来,就我们三个也会玩得非常开心。我们喜欢在KTV中唱歌,一首接着一首,伤心的也好,欢快的也好,都是我们的心声。

我们拉勾,以后无论谁成了名人,无论谁活得贫穷或富有,无论谁成了家立了业,都不能忘记超级无敌金哥儿们,因为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我们永远是朋友。

七个小矮人

不知道我们老了以后还能否重逢。

在盛夏的阳光照耀着的窗台,我看着楼下的老奶奶,突然自言自语道。一共七个,不多不少,有的扇着大蒲扇,有的织毛衣,有的嗑瓜子,聊天大笑得露出满口不完整的牙。梧桐树阴下,斑驳了她们瘦小的影子,像花般灿烂美好。

我突然想起了我们七个小矮人,我们曾在操场的草坪上许下一个盛大的诺言,我们的心会一直在一起,直到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永远也不分离。

那是开学的第一个联欢会,同学组织了一个小话剧《白雪公主》,很荣幸的,我的身高刚好可以演小矮人,于是我们七个就相遇了。

我们排成长队,双手搭在前面人的肩上,然后在教室里面转圈。

“谁偷了我的面包?”

“谁吃了我的苹果?”

“谁动了我的床?”

“谁穿了我的睡衣?”

……

我们嗲声嗲气地说着,班里哄堂大笑。

于是理所当然的,在演完之后,我们就顺利地成立了一个小帮派,名字就叫“七个小矮人”。

老大是万事通,虽然叫万事通,但她有的时候真的迷糊。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宿舍洗头发,我听见她说:“咦?我挤了这么多怎么没有泡泡啊?”我一边洗一边扭过头看她,她挤了好多放在手心,然后往头上揉搓,就是不起泡泡,“难道是我头发太脏了?可我两天洗一次啊!难道是洗发水过期了?可上个星期我才买的,没用几次呢!真奇怪!”我拿起来她手上所谓的“洗发水”一看,其实是护发素!我们当时就笑成一团。

我的生日最小,排老七,因为老七的名字叫爱生气,可是我是个乐天派,从来不生气,但是却很爱哭,于是在征求了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老六的意见后,我成功地被唤作——爱哭鬼。

在一次体育课上,忘了是谁提议玩碰膝盖游戏,这是我第一次玩,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每天放学后,我们都会跑到操场上疯,很简单的游戏,具体怎么玩我已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当时我们在操场上肆无忌惮的大笑,嚣张地手舞足蹈,弄出各种搞怪的动作,惹得其他同学惊呼。

我说,碰膝盖这个名字太老土了,我们改一下,就叫碰碰碰碰碰膝盖吧!

前四个字连着读,多带劲儿。

大家一致同意,认为我的个子虽小,但还是蛮聪明的。这就叫浓缩的才是精华。

的确是这样,我们七个在班里没下过前二十,经常是互相争前三,这肯定与我们之间互相学习离不开。

那个时候,我们喜欢围着老师问问题,七个人手拉手,很是壮观。

那个时候,我们中午坐在奶茶店里,一起看书写作业。

那个时候,我们为了中考体育在操场上挥汗如雨,互相鼓励坚持下去就是胜利。

现在,我的个子也高了,不再是小矮人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长个呢?原来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毕业照上,我们站在一排,个个笑得像向日葵。不知道我们以后会怎样老去,不知道我们会怎样死去。

我想起来,眼睛就微微有些湿润。

楼下的老奶奶还在聊着天,我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重逢,坐在一起,围成一个圈,伴着知了的鸣叫,聊着闲天,直到我们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七个小矮人虽然没有白雪公主的美貌,但是我们很快乐,我们很幸福。

丫丫

乍一听丫丫这个名字,百分之百的人都会觉得是女孩子,这就是我起外号的独特之处,常常使被起名者恨得咬牙切齿却无力反击。

他叫闫跃,都是Y打头,所以我便叫他丫丫。

他是我的小学同学,有一段时间与我同桌。那个时候我喜欢他的笑,喜欢他胖胖的可爱的样子,他总是在饿了的时候抢我桌兜里的饼干。我说,你就不能减减肥啊。他一边往嘴里塞一边说,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呀!饼干渣嚣张地喷了我一脸。

“丫丫,你今天又吃蓝莓味的糖了吧,满嘴都是这个味道。”

“丫丫,你就不能少吃点我的3+2吗?”

“丫丫,帮我买一袋卜卜星……”

他会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尽管是递给我一根棒棒糖,但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礼物了。有一次,我跑步的时候摔伤了腿,他背着我跑到医务室,他是最不喜欢运动的了,胖胖的憨憨的身子,像个企鹅一般摇摇晃晃,满头大汗却仍然笑着对我,告诉我不哭,要坚强。

在一次小学同学的聚会上,我们两个已有一年不见面了,远远地驶来一辆山地车,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男生停了下来,又高又瘦,侧脸棱角分明,刘海儿很长,遮住了半只眼。

我疑惑不已,问他是谁。他吃了一惊,故作深沉地说,丫丫。我恍然大悟。随即我们两个笑得弯了腰。

他变化真的好大,因为追一个女生,所以每天拼命减肥,有几天每天只吃一个苹果,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围着体育场跑圈,打篮球打到很晚……

我们目瞪口呆。

聚会的内容就是在电影院看鬼片,我一边尖叫一边抓着他的手。走出电影院,我还是惊魂未定,他伸出双手,上面布满了指甲印,他幽默地说,你比电影中的女鬼还可怕。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天已经黑了,同学陆陆续续地回了家,我正要和他道别,他突然骑过来,要送我回家。我说,你们家不是和我相反的方向吗?他说,没关系,晚上一个女生回家不安全。我的心中突然暖暖的。

路上我们聊得很开心,发现他是一个很幽默的男生,我们毕竟从小一起长大,相互了解的比较多,我们从地上的蚂蚁一直谈论到宇宙中的火星。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心突然跳得很快,我点头,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他说,我现在对小A很有感觉。还好我扭过了头,没让他看到我的双眼,在一瞬间变得暗淡无光。

我用轻松地夹些愉快的声音说,好啊好啊,要不要我帮你。

他说,不用了,我觉得做朋友挺好。

是啊,做朋友多好。

所以丫丫,你永远是我的朋友,在我生气的时候安静,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在我开心的时候开心。

有一期《快乐大本营》里面有个外景拍摄,是测试自己的好朋友对你的仗义程度。于是在一个凌晨时分,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翻开了手机,想都没想就给丫丫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通了,我的心里像揣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紧张的手心沁满了汗水。

“喂,这么晚了,有事吗?”他带着没睡醒的语气。

“哦,那个……我胃特别疼,爸妈都出差了,可不可以帮我买点药?”我胡乱编了一个理由。

“很严重吗?”突然他急切地问。

“恩。”我装作很难受的样子。

“那你等着我。”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仿佛天一刹那就亮了,我露出了微笑,可是眼泪却怎么也没止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原来这就是朋友,在你最最无助的时候,有一个坚强的依靠。

我告诉他,这是一个测试。他并没有说我,而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还好没有出事。

他关心的不是现在的时间,他关心的不是要跑的路程,他关心的不是我的谎言,他关心的是我的健康。

原来这就是朋友,永远不会去想自己的承担,而是关心朋友的一切。

如果梦想会飞翔,朋友就是我的左半边翅膀。

我们没有玫瑰,但是我们拥有童年,我们没有甜蜜,但是我们拥有快乐,我们没有爱情,但是我们拥有友情,

友情不像爱情那样奢华,友情不像爱情那样醉人,友情不像爱情那样浪漫,但是友情却是一生中最珍贵最持久的情感。当你失意的时候,朋友会送上一句句温暖人心的鼓励的话语,当你开心的时候,朋友会随着你尽情手舞足蹈。

有朋友的路上,一定不会孤单。

在追寻梦想的旅途中,朋友是我们坚强的依靠。

如果梦想会飞翔,朋友就是我的左半边翅膀。

每段青春都有你不知道的事

那天七夕节,我和一大帮子单身的同学,一起到电影院看《恋爱通告》。这是一个很奇妙的聚会,身边都是成对成对的情侣,我们一帮人就占了两排最好的座位,惹得周围人一片唏嘘。

王力宏在电影里深情演唱《你不知道的事》,很优美的钢琴声,有些轻快的旋律,他独特的富有磁性的嗓音,将那种深埋心中的浓浓的情愫,表达得淋漓尽致。我听着听着就落泪了。

曾经我喜欢一个男孩,喜欢他的高高瘦瘦,喜欢他的阳光微笑,喜欢他在篮球场上奋力拼搏的身影。那种感觉很轻,像一片羽毛轻轻地落在我的心上,一池清水起了阵阵涟漪。

那个时候,我是个很自卑的孩子,个子不高,有一张婴儿肥的娃娃脸,上面是一头像鸡窝般凌乱的短发,常常穿一件蓝色格子T恤和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我像开在花丛中一棵孤独的狗尾巴草,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看书,喜欢一个人写字。每当同学们开心地做游戏时,我总是喜欢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看到他灿烂的微笑,像一束阳光照在了我的脸上,瞬间变得暖暖。

我会每次在他打完篮球时,悄悄往他桌兜里放上一瓶矿泉水,他是个很马虎的人,根本没有发觉,看到他仰头咕嘟咕嘟灌上半瓶子,我感到心里满是欢喜。

他打比赛的时候,我会将一包纸巾给我的好友夏小晴,让她帮我递给他,一切做得都不露声色。

每天早晨我都会来的很早,然后安静地坐在窗台,看人来人往,等他骑山地车而过,虽然只有一阵风的时间,但是这样还是会让我高兴一整天。

他搞值日的那一周,我会在前天晚上提前帮他打扫一遍,哪怕再脏再累,我在纷飞的尘埃中仍然会看到美好的花朵。

我将短发留了起来,渐渐可以梳成一个小马尾,我爱上了穿雪纺纱连衣裙,喜欢戴粉色的蝴蝶结。我开始在联欢会上唱歌,为的就是能够引起他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