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90后大学生往何处去:为大学生出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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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签约毁约:签约需谨慎,毁约有风险(2)

户口的附加价值是很大的,拥有当地户口的好处是:一是办证便利,很多证件需要到户籍地办理。二是享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当地政府会给予户籍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如公务员招考、雇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等,都会照顾当地户籍。三是享有完善的社保。户籍人员享受的社保比非户籍人员要更全面、更充分。四是享有升学优惠。户籍人员可以享受当地公立学校的教育优惠,无需缴纳借读费。五是父母随迁,享受城市待遇。很多大城市规定达到符合年龄的户籍老人免费乘坐地铁、公交,免费参观景点,看病能享受大城市高水平的医疗。

户籍制度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入学、社保、就业等几乎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国家尚未明确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前,如何获得一份能落户的工作便是广大毕业生的重中之重。我们一直鼓励同学们签约大型企业和知名企业,主要是因为这些企业一般都能解决户口。

二、如何争取户口

通过公务员考试、选调生招考、政法干警招录获得公务员身份,通过事业单位招聘成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均可获得当地户口。绝大多数的国企都能解决户口,央企基本都能解决户口,当然,要确保你能成为正式工。

对于外企和民企,有能力解决户口的,只是其中的大型企业和知名企业,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无法解决户口。其实,一些中小企业有少数的户口指标,一般会留给骨干员工,不会轻易给应届毕业生。

三、决定户口的指标

企业能否解决户口,是跟当地政府人保部门给予其户口指标相挂钩的。

一般来说,对于纳税大户,人保部门会给予较多的入户指标,以供其招聘、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这些纳税大户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大公司、大企业。而一些小企业,由于其纳税能力有限,对当地经济贡献有限,人保部门自然给其较少的指标甚至不给,这就是为何小公司小企业不能解决户口的原因。

单纯从纳税角度分配户口指标,本身具有制度缺陷,也由此导致一个怪状。某些大公司用不了那么多的户口指标,而很多小公司却缺少户口指标。此时,市场那只无形的手便开始发挥作用,资源便开始自动调节。这就是为何有些公司能在黑市出售户口指标的原因。

四、常见问题

1、落户后辞职,户口是否有效?

答:当然有效。户口迁移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入户即告完成。如果没有再次申请迁移或死亡注销,户籍永远存在。因为户籍属于公安机关主管,和用人单位及政府人保部门无关。所以,现实上存在一些毕业生签约能落户的工作,待落户后再辞职走人的情况。

2、办理落户是什么时间?

答:对于从校园招聘会获得工作的毕业生来说,办理落户的时间即为用人单位办理接收应届毕业生手续的时间。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手续需通过人保局办理,用人单位会通知毕业生提供相关资料,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毕业生取得人保局下达的接收函后,可在毕业后正常办理派遣、调档、迁户等手续。

3、有户口指标是否意味着能顺利落户?

答:不是。是否能顺利落户除了用人单位能否提供落户指标外,还和城市落户标准有关。比如毕业生入深圳户籍必须满足CET-4成绩合格。如果没有通过英语四级,即使用人单位给你落户指标,你也无法顺利落户。

4、获得大城市户口都那么难吗?

答:不是。从现实看,获得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经济发达、生活环境较好的一线城市户口较难。但是想要获得经济相对不发达的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那是不难的。具体可以参见各个省市出台的落户鼓励政策,某些城市为了吸引人才,对落户的条件放得较宽。

(第五节)档案

一、档案概述

档案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非常重要,但由于毕业生档案意识不强,加之档案托管费不菲,导致一大批毕业生成为弃档一族。《中青报》调查称,全国估计至少有60万“弃档族”。在目前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管的5万余份人事档案中,就有1.5万份被遗弃,最长的已有近10年无人理睬。

档案袋里主要有初高中毕业登记表、高考档案、填报志愿表、大学学习成绩表、实习鉴定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团组织材料、奖惩记录、派遣证等。参加工作后,档案里还会有入职表、考核表、职称评定表、调函、出境登记表等。

二、档案的作用

牛皮纸袋装着的档案材料虽不足一斤重,里面却是个人经历的见证。档案的作用,只有在你急用的时候,才发挥它的效力。

1、影响升学、出国

对于考研,肯定要直接调档案的,没有档案,学校无法发录取通知书。至于出国留学和公干,相关手续需要审查档案开具证明。

2、影响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

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最后一关就是政审,没有档案或者档案不明,政审无法通过。因政审被刷,绝对是个冤大头,比窦娥还冤。此外,公务员报到,也需要审查档案,尤其是具有人事关系的档案。

3、影响用人单位考核

企事业单位在工资调整、工作调动、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党团关系调查等多个方面,都需要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而在用人过程中形成的定级、调资、任免、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呈报、审批材料都会汇总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均以档案为准。外企和民企在这方面会宽松些,至于私营小企业,对这方面基本没要求。

4、党团组织关系

对于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的人,也有很多青年追求进步申请入党,党团组织关系审查以档案为主。

5、影响养老金的领取

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要经过档案的审核,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办理时间等都是以个人档案的记录为依据的。

三、毕业生如何对待档案

既然档案如此重要,毕业在即,妥善处置档案便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减少今后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同学们提高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规定处理档案,杜绝等、靠、要的思想。档案的保存方式有四种:申请留校、打回原籍、迁至工作单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以上四种方式除了打回原籍属于被动处理外,其余均需自己主动处理,亲力亲为。

1、毕业前未落实工作,且申请暂缓就业的,学校可以免费托管两年档案,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直接打回原籍。

2、毕业前未落实工作,且无申请暂缓就业的,学校将档案打回原籍(入学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3、毕业前已落实工作,用人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的,通过报到证的备注栏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填写转递地址)。

4、毕业前已落实工作,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的,通过报到证的备注栏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四、常见问题

1、档案能否自己保管?

答:不能。档案不能个人保管,因为个人是没有档案保管权的。档案的保管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按照《档案法》的要求,由有托管资格的机构保管。

2、能不能不要档案?

答:原则上不能,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你觉得读了那么多年书,可以接受从事一辈子自由职业,那将档案放弃也不是不行。关键在于,人生路途漫长,你很难说不会有机会进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如果放弃档案,意味着工龄、养老、出国等手续办理带来很多麻烦,个人正当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能不能将档案长期放在学校?

答:不能。有些学生为了节省保管费而将档案留在学校,从长远看这是不利的。因为在学校保存的属于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是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纯粹的保管,起不到任何作用,将来无法计算工龄,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计算。而且,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第六节)报到证

一、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即派遣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到证一式两联,一联是报到证,为浅蓝色或浅绿色,由毕业生本人持有;一联是派遣证,为白色,学校直接将其放入毕业生档案,跟随档案走。

二、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一人一份,凡自行涂改、撕毁的一律作废。报到证是应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唯一凭证,也是办理户籍迁移的重要凭据,其作用有: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证明毕业生是纳入国家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统招生)。

2、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手续。

3、是毕业生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凭据。当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需出示报到证,户籍民警根据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是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入职和落户手续。

5、报到证交给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给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当天即为参加工作的时间,开始计算工龄。

6、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7、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的重要材料。

8、报到证是干部身份的证明。

我们顺便说说身份问题,长期以来,国家将人民的身份分为三种:干部、工人和农民。干部的档案由人事局管理,工人的档案由劳动局管理,这种人事管理制度从建国延续至今。有些地方的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为人保局后,相关管理权限也在调整中。按理说,如果按程序派遣,大学毕业生都具有干部身份。如果不按程序,如净身出户,档案户口都不管直接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很可能会丧失干部身份。

三、相关问题

1、报到证的制作和发放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2、报到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时间从签发之日起算。

3、如果报到证过期,可凭过期的报到证到就业中心重新补办。

4、毕业生签三方后,学校发放了报到证,此时该生毁约,不去原单位报到,就必须向就业中心提请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后,办理新的报到证,前往新单位报到。

(第七节)试用期

一、立法动机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规定得比较细,主要是长期以来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国家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以立法的形式,杜绝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该法中,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次数、签订、待遇、解除均作了立法上的规定,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然,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是为了给企业和新员工进行双向考察和熟悉的缓冲时间,企业可以考察新员工能否适应岗位的要求,新员工可以权衡企业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

二、常见问题

1、试用期如何签订?

答:毕业生凭借三方协议和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约定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用人单位可否约定多个试用期?

答:不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个规定彻底杜绝用人单位采用多次试用、延长试用期的方式变相降低劳动者待遇的行为。

3、试用期是否适用于所有单位?

答:不是。试用期适用于企业及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试用期,最长为半年;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等事业单位采用见习期,时间为一年。

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答:可以,但应提前说明。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合同不需任何条件。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天提出。很明显,两个法律之间发生冲突,且这两部法律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应当提前三天提出解除。

5、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答: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擅自解除的,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支付经济赔偿金)。当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

6、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是否享受社保等劳动权利?

答:享受。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受和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权利,如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保和福利等法律规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为试用期员工而加以限制。用人单位和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为新员工购买社保,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试用期内的员工理当享受包括社保在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7、试用期的工资是否具有随意性?

答:不是。针对部分用人单位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偏低、廉价使用劳动力的普遍现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对试用期工资作了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间的及时调整

对于处于试用期的同学,一定要尽己所能,充分了解行业和单位的真实状况,多留意管理制度混乱或人员流动性大的单位。此外,如果工作和个人兴趣、职业志向相悖,要及时作出调整,千万不要拖,不要等着毕业后再重新找。如果担心离开后会失业,可以在试用期间求职,一旦求职成功,立即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