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07—2008年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分析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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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专题篇(7)

2002年,爱德基金会出资72万元,在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窖坡村和箍窖川村、巉口镇赵家铺村实施小额信贷项目,覆盖980多户农民。通过四年来的探索,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小额信贷项目实施流程和章程规范,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而且有效解决了一般信贷中存在的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运行时间长、控制力不强的问题,并已经使初始资本积累到80万元。为此,特将这一项目运作经验进行总结,以期对正在开展的村镇银行试点工作有所借鉴。

1.以农民小额信贷协会为方式,建立起了完全由真正的农民自己来掌控的信贷组织,这是其最大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其之所以比较成功的经验之一。通过前期调查和初步运作,2003年5月,成立了安定区农民信贷发展协会,由农民信贷协会来开展具体信贷工作。目前,已发展了3个分会,即李家堡镇窑坡和箍窑川分会、景泉联星分会、巉口赵家铺分会,发展会员480名。

2.发展贷款会员,提高农民的认同性。在农民小额信贷协会基础上,通过先期按计划贷款额度的10%缴纳风险保证金的形式,从中发展贷款会员,已经发展贷款会员338名。

3.实施信贷推广员制度,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在300~400名会员中选择招聘一名推广员。试运行中,发现这一要求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经过调查,改为一个自然村发展一名推广员。推广员的产生采用民主选举和个人自荐的办法确定候选人,然后对候选人从群众关系、奉献精神、综合能力及财务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最后确定聘用人员。实施信贷推广员好处很多:一是能把握农户的诚信度,较准确地选择确定贷款农户,使贷款风险度降到最低程度;二是能经常性地与农户接触,随时督促贷款农户实施项目并掌握反馈信息;三是便于组织培训,可把小额信贷工作与村民的其他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

4.按天计息,公平合理,提高了农户还款的积极性。按照”协会章程及实施细则”规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 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年息8%,并采用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另外,采取了按天计息的方法,早还一天少缴钱,迟还一天多缴钱,公平合理,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户还款的积极性。

三、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

政策试点进展及邮政储蓄改革状况

甘肃省作为全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的6个试点省份之一,2007年计划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全资贷款子公司3类机构试点15个,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2007年9月底前设立3类机构试点7个,第二阶段即10月到12月,再设立3类机构试点8个。目前,先后有2家村镇银行和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已经正式开始运营,分别是庆阳市西峰区瑞信村镇银行和平凉市泾川县汇通村镇银行,白银市景泰县龙湾村石林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定西市岷县岷阳镇洮珠村岷鑫农村资金互助社。

(一)村镇银行运营状况及问题.

1.村镇银行创建与运营特点。两家村镇银行均于2007年3月中旬正式挂牌运营,均以服务于”三农”为经营宗旨,但因设立地点不同、发起人背景和实力的不同,因而在股权构成、存贷业务与经营业绩上等方面呈现出差异较大的特点。

一是发起人均为国家金融体系内的正式金融机构,但股份构成有很大差异。西峰市瑞信村镇银行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仅为1/4,泾川县汇通村镇银行三家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已经接近90%。

二是设立地点均在城镇,但吸收存款的能力出现很大差异。西峰区瑞信村镇银行设立地点位于庆阳市政府所在地,泾川县汇通村镇银行位于该县政府所在地。前者更具有吸收存款的区位优势。在相同的经营期,从存款状况看,前者比后者多出969.80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比例,前者比后者高出39.18个百分点。

三是经营宗旨均是为当地”三农”提供标准化的银行产品与服务,但在信贷市场拓展方面出现很大差异。瑞信村镇银行贷款中的96.90%投向了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汇通村镇银行贷款中的97.96%主要投向了外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四是因股权结构不同,银行投资能力和盈利水平存在着明显差异。瑞信村镇银行股东由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组成,其中37名自然人股份占51.85%;汇通村镇银行股东由金融机构和自然人组成,其中10名自然人股份只占11.10%。存贷差数据反映出两者的资本筹措及投资能力差异,前者存贷差为372万元,后者为-7247.8万元。同时,也因此导致两者的盈利水平不同,前者为24.17%,后者为31.86%,后者盈利水平比前者高出7.69个百分点。

2.村镇银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镇银行存在着名实不符的问题,难以真正落实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瑞信村镇银行和汇通村镇银行,在地点设立上选择了远离农村、远离农业、远离农民的城区,而且在营销定位上也没有”下乡”,趋利色彩很浓。瑞信村镇银行和汇通村镇银行涉农贷款分别仅占其贷款总额的3.10%和1.37%。

二是制度设计存在缺陷,进一步发展受限。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中,对村镇银行运行中相关的账户设立和结算管理、征信管理等,都没有明确的政策界定和政策支持,自身账户无法在当地人民银行开户,开户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结算。瑞信村镇银行和汇通村镇银行,目前只能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并进行结算活动和办理现金出入库业务。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运营状况

白银市景泰县龙湾村石林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定西市岷县岷阳镇洮珠村岷鑫农村资金互助社分别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和3月23日,先后成为全国成立的第二家和第三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村金融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邮政储蓄改革进程

2007年2月份,经中国银监会审批,甘肃省成为第三批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十八个省市之一。甘肃邮政储蓄拥有510个服务网点,县及县以下邮储网点占比超过66%,ATM自助取款机86台。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办,加快了邮政储蓄资金向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返还进程,为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开辟了新的渠道,为解决农村地区信贷资金紧张,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拓展了新的途径。

目前,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在兰州、天水、酒泉、武威、张掖、定西、临夏、甘南、金昌、嘉峪关等10个市、州的12个市县进行试点。试点初期单个客户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为1 000元,每笔贷款最高可达质押存单总额的90%,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期限为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按6个月期限的贷款基准利率5.67%执行;期限为6个月至1年(含1年)的,按1年期限的贷款基准利率6.39%执行。

四、结论与对策

一是加快构建农民真正需要的合作金融制度。当前以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改革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农村金融的内在活力,但在现有改革框架下,真正反映农村金融需求的、以农民自主联合为主要内容的合作金融并未得到发展。因此,适应农村组织化与合作化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扶持,发育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实现农村弱势群体与微小资金的自助性联合,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的主体。

二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应放在促使农村资源转化为金融信用资源方面。农村金融改革不能与土地脱节,否则将很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因此,在农民还无法拥有土地产权前提下,对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住宅,可以采取发证确权等有效方式,促使农民手中的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资源,改善农民信贷质押条件。

三是要重视建立农村信用中介管理组织,加强农村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多种类型的信用中介机构管理公司,如征信公司、贷款信用担保公司等,为正式金融和民间金融提供个人征信、法律咨询和信用担保服务,促进农村信用的显性化,提高农村金融活动的信息对称程度。

执笔人:王军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