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真
我14岁的儿子约翰和我几乎同时一眼就看上了那件衣服。它挂在马萨诸塞州的北安普顿一家旧衣店里的一个衣架上,跟那些劣质军用雨衣和一大堆各种各样糟透了的呢绒大衣塞在一起——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别的衣服都无精打采,唯有这件显得精神抖擞。
这件双排扣大衣上的厚厚的黑色的呢绒软软的,新新的,就好像在亨利老爹的轮船衣箱里的樟脑球里保存了多少年似的。这件大衣有个黑色的天鹅绒衣领,做工精巧,挂着一个第五大街的标签,还有个叫人难以相信的标价:28美元。我俩对视了一下,没有说什么,可约翰的眼睛都亮了。当时十几岁的男孩子中正时兴这种深色的呢绒轻便大衣,一件新的要值好几百美元呢。但眼前这件比新的还要好,因为它带有往日的那种古典式的、优雅的韵味。约翰把胳膊套进很深的缎子衬里的衣袖,然后扣上纽扣。他转过来转过去,在镜子里审视自己,表情严肃认真,但很快就转为笑容。那大衣穿在他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约翰第二天就穿着那件大衣上学校去了,回来的时候眉开眼笑的。“同学觉得你的大衣怎么样?”我问。“他们都说棒极了,”他说着,小心翼翼地把大衣叠放在一把椅子的椅背上,然后把它抚平。我便开始叫他“波特公爵”和“了不起的盖茨比”来。
随后的几周里,约翰的身上发生了一种变化。同意取代了反对,安静理智的讨论取代了争吵。他变得更明智审慎,更富于男子气了,更体贴人了,更会讨人喜欢了。“真好吃,妈妈,”每天晚上他都这么说。现在他总是慷慨大方地把自己的磁带借给弟弟,教他如何言谈举止得体;现在,他总是毫无怨言地把烧炉子用的柴禾搬进家来。有一天,我建议他在晚饭前开始做作业,约翰,这个拖拖拉拉的老手,竟然说:“您说得对,我看我是得这样。”我对他的一个老师提起这件事,并且说自己搞不清其中的原因时,这位老师笑着说:“准是那件大衣!”还有一个老师告诉约翰说她给他一个高分不仅是因为他的成绩好,而且是因为她喜欢他的大衣。
一天,在图书馆,我们碰到了一位老朋友,他好多年都没看到过我们的孩子们了。“这就是约翰吗?”他看着约翰刚长出的个头,端详着他大衣的样式问道,并且伸出手来,这是绅士与绅士之间的握手。约翰和我都明白我们决不应当以貌取人,以衣着取人。但按照优雅的标准来穿着,来让世人看思想、谈吐、举止、内外一致绝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时候,看着约翰出门上学去,我心中一阵刺痛地回忆起我八年级时的感觉——那是一个从不同角度接触生活就像试衣服那么容易的时代。整个世界,整个将来都展现在面前,就像一幅所有的门都打开的广阔的全景画。要是我此时此刻就在那儿的话,我也会描绘自己穿着我漂亮而迷人的衣服走进那些大门。
心灵智语
人仗衣服,马仗鞍。外表是心灵的语言。优雅的服饰,既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自己的名片,虽说决不能以衣貌取人,可是良好的衣貌还是会博得别人的亲近。注重外表是社会文明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