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一看就懂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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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逻辑思维的陷阱(2)

文7:求异诡辩术是指从相同或相似的两个事物中寻找出其不同点,以此作为进攻点去攻击对方。

(175-176)

5,怎样保持健康的思考心态。

5,1小心掉入“人微言轻”的陷阱。

伟大哲学家、数学家罗素曾经向人们提出过一个最简单问题:“1+1等于几?”

不要怀疑,这的确是那个天才罗素提出来的。我想他的思维方式一定与普通人有所不同,他提出这个简单的问题也一定有他的道理。

我们不能用正常的思维去看待这个问题,这样我们就得好好想想,我们给这个问题提供了无数种假设:它等于1、它等于零、它等于无限、它等于虚无、它等于永恒、它等于爱情、等等,总之我们是绝对不能“无知”地认为1+1只能等于2。

1+1的问题就连没上学的小朋友恐怕也知道正确答案。可是为什么我们会把它想得如此复杂、如此不着边际呢?人们在认知事物时无法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相一致,这就是有悖于真理的错误认知,是人们的意识在“崇拜权威”的心态支配下做出的错误反映。

在现实社会的交往之中,很多人怀着“人微言轻”的心理,已经把自己放在了一个相对不平等的位置辩论,尽管对诡辩有诸多不满却也不能站出来与之争辩,甚至只能为诡辩煽风点火。

据进化心理学的研究数据表示,人类最强烈的心理感情之一即是不让自己被愚弄,去识破骗局。

所以,在现实的人际沟通中,清醒的头脑和健康的心态变成了对付诡辩的最终要素。1+1等于2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真理,对于真理,我们当然没有什么犹豫和顾忌的,而面对诡辩和故意违反逻辑的现象,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地把他驳倒。

我们的正道就在于不断地探索发现,不断地追求真理,不断地自我否定,永远保持开放的心态。我们可以暂时在某些理论和相对真理下停滞不前,但我们绝对不可以被先前的相对真理阻碍我们前进的步伐,相对的真理固然有很多理论去支持它,但是如果我们不敢推翻,就会陷入自己编织的科学陷阱里。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着足够的警惕性。

文1:“人微言轻”的陷阱。

文2:顽固不化的哲学家。

文3:中世纪的一位哲学家,他主张人的神经是在心脏会合的,于是他被一位解剖专家邀请去参观一项人体解剖,即使他亲眼见到了人的所有神经汇集于大脑,他依然坚持说:“如果亚里士多德没有在著作里说神经是从心脏中产生出来的,那么今天我一定会承认在这看到的是真理了。”

文4:不容置疑的是权威,还是僵化的思维。

文5:美国心理学家们做过一个这样的实验:在给某大学心理学系的学生们讲课时,向学生介绍一位从外校请来的德语教师,说这位教师是国外有名的化学家。在讲课时,这位“化学家”煞有其事地拿出了一个装有蒸馏水的瓶子,说这是他新发现的一种化学物质,有气味,请闻到气味的学生举手,结果多数学生都举起了手。对于本来没有气味的蒸馏水,由于这位“权威”的“化学家”的心理暗示而让多数学生都认为它有气味。

这个实验反映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权威效应”。所谓“权威效应”,就是指说话的人如果地位高,有威信,受人敬重,则所说的话容易引起别人重视,并相信其正确性,即“人微言轻、人贵言重”。

一旦陷入这种思维模式,我们将会养成一种懒惰的思考方式,从而不敢质疑,不懂得积极探索,失去创造能力。最终还会成为一台缺少独立想法的机器。

(177-178)

6,掌握必备的逻辑思维知识。

6,1逻辑思维与清醒的驳辩。

邻居家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打麻将,吵得人睡不了觉,便去理论:

“你天天晚上这样吵,叫别人怎么睡觉”

“我影响别人,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也被你吵得天天睡不着觉。”

“那你们家厕所每天都漏水,滴答滴答地也影响我休息了,麻烦你把厕所关上行不行?”

面对这种不讲理的人,我们就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敏锐的洞察力和健康的心态,使自己不被蒙蔽并狠狠地斥责他这种“思辨把戏”,戳穿他的语言骗局。

清楚的头脑就是“思想要确定”,当面对不确定的知识时,要自始至终保持思想的统一。要合乎逻辑地去思考问题。其实逻辑学最基础的知识就是“思想的确定性”,即“清楚的头脑”。黑格尔在很早之前就说过了这一点:“从事这种形式逻辑的研究,无疑有其用处,可以借此使人头脑清楚。”

许多科学家都在研究思维。比如心理学、哲学、逻辑学等等。这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人们未来很好地进行沟通,正确地了解这个世界,就要对思维进行研究,它是一种人自身的认知能力。

但是哲学研究思维的角度是认识论,也就是认识的来源和认识的发展过程。比如认识发展的过程,它是从主观的认识到理论的认识。它的过程则是认识验证再认识再验证等。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是普通逻辑思维。

至于心理学,则是研究思维的起始、发展的过程、规律及机制,它把思维当成一种心理活动去研究。由于逻辑思维方式是人类沟通中最基本的思维方式,而违反了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和规则的,正是诡辩这种思维陷阱。

因此,逻辑思维常识,是我们必备的基本思维常识,运用逻辑思维,我们可以更清醒地认识诡辩、驳斥诡辩。

文1:戳穿他人语言骗局的招数。

文2:析取命题驳辩术。

文3:美国前总统华盛顿年轻时,家里的一匹马给邻人偷了。华盛顿同一位警官到邻人的农场去索讨,但那人不承认事实。

华盛顿用双手蒙住马的两眼,对邻人说:“如果这马是你的,请告诉我们,马的哪只眼睛是瞎的?”

“右眼。”

华盛顿放开蒙右眼的手,马的右眼并不瞎。

“我说错了,马的左眼是瞎的。”邻人争辩说。

华盛顿放开蒙左眼的手,马的左眼也不瞎。

“我又说错了?”邻人还想狡辩。

“是的,你错了。”警官说:“这证明马不是你的,必须把马交还给华盛顿先生。”

文4:析取命题驳辩术就是列举几种可能情况,要求诡辩者从中作出选择,从而在论辩中运用析取命题及其推论形式来制服论敌、巧妙取胜的方法。

文5:借鸡生蛋驳辩术。

文6:电影《狭路英豪》里有这样一段情节:警察雷和罪犯陈(后证明无罪,是被冤枉的)在飞机上,空姐送来盒饭,罪犯陈故意把饭盒打翻,然后大喊:“看!警察不让我吃饭,罪犯也是人啊!”

旁边的一位老先生对警察雷说:“你要注意影响,飞机上有外宾,你不让罪犯吃饭,这影响可是相当恶劣的!”

警察雷觉得很委屈,趁陈不注意,他把空姐重新给陈换好的盒饭倒在罪犯陈的衣服里,陈却故作轻松地笑道:“你现在也知道被冤枉的滋味了吧。”

文7:借鸡生蛋诡辩术是指将自己要说明的道理,借用对方的思维,让他亲自参与,无形中帮你论证你要摆明的道理,而不用苦苦搜索证据。

(179-180)

6,2掌握逻辑学知识的目的。

为什么我们要掌握逻辑学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点:对于人们进行思维活动时怎样运用思维形式,思维规律提出了一定要求。只有遵守规律、符合要求的思维才有可能是正确的。否则会发生错误,比如诡辩。

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使用思维形式时,有的人使用正确,有的人使用错误;有的人遵守思维规律,有的人违反思维规律。另外,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是相对独立的,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思维内容中将其抽取出来,使之与思维内容脱离,以便专门研究它,达到分清正确思维和错误思维的目的。

所以,为使人们可以提高认知能力,避免思维错误,拆穿诡辩陷阱,必须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基本知识进行认真学习。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掌握分析、破斥诡辩的能力,就要学习相应的知识。若要获得更好的效果,除了需要掌握普通逻辑思维知识以外,还需要懂得某些方面的知识:比如辩证逻辑、语言逻辑、批判逻辑,以及心理学等等。

正如唐代学者韩愈在《进学解》中提到的:“记事者必提其要”。面对庞杂的思维科学体系,只有掌握了合适的方法,才能正确有效地学习思维科学。

荀子在《劝学篇》中感慨,“若挈裘领,绌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这句话移植到逻辑科学中,可以这样理解:确定的思想是逻辑思维的关键;具体的思想是辩证思维的关键;质疑的思想是批判性思维的关键。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掌握了上述要领,才能掌握逻辑思维科学知识,并熟练加以运用。如此一来,我们才能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辨明、清除诡辩,用扎实的思维科学知识,坚持使用正确的思维方式。随时保持质疑的态度,从思维的确定性、具体性、语言学的角度,分析、清除诡辩,使之无处藏身。

文1:缺乏逻辑思维,笨嘴笨舌者的苦恼。

文2:气死人了。

文3:甲:某某也是的,对人特别冷漠。

乙:是啊,有一次,我发烧,他竟然说我“活该”。

丙:你俩还不如他善良呢!

甲和乙听完这话,脸都绿了。却蒙头蒙脑,说不出话来!

文4:天的颜色。

文5:几个同学一起讨论“天是什么颜色”,有一个男孩说“天是黄色的”,并举出一大堆证据来论证。其他一位同学想一想,似乎有道理。又一日,几个同学说“天是黄色的”。然而某君又举出了一大堆根据,证明了“天是红色的”“天也是黑的。”很多天后,当男孩又想和几个同学讨论“天是什么颜色”时,“天爱是什么颜色都由它去吧!”几个同学落荒而逃。

文6:拿出来看看。

文7:A对B说:“据科学测定,人脑大约有一千多亿个神经元,贮存信息的潜力很大。但据研究分析,人只利用了自己大脑潜力的十分之一。”

而B却不冷不热地对A说:“你拿一个我看看。”

A气得说不出话来。

(181-182)

7,了解诡辩的目的。

7,1了解诡辩的目的。

有个人不分早晚地在家弹钢琴,惊扰四邻。在万般无奈下,邻居们将这个人告上了法庭,但这个人在法庭上理直气壮地说:“我这是在培养他们的高雅情操。”

因为当时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并不健全,所以只能让他们进行庭外合解,可是这个人回家后又整整弹了一夜的钢琴。

其实做事都应该有个限度。我们不仅要遵循法律,还要遵守社会公德。

新闻也曾披露过,芜湖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其东在审理期间,曾推翻自己的一切罪行,进行了种种具有迷惑性的诡辩。他宣称自己收受贿赂只是人情上的礼尚往来,将其之前所招罪行描述为“精神恍惚的情况下做的供述”。甚至辩解道,作为一名熟悉侦查手段的机关干部,是不会傻到指使他人杀人灭口的。

听到这些诡辩,我们也许一时会上当受骗,被其迷惑。但是当我们具备了深厚的思维科学知识后,就可以使用正确的思维方式,轻松驳斥这样的诡辩,令诡辩者哑口无言。

综上所述,我们认识和了解诡辩的目的是:

第一、 有力地和诡辩做斗争。

诡辩阻碍了正常、顺利、有效的人际沟通,它是一种思维的陷阱。我们只有掌握了正确的思维知识后,才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去驳斥诡辩。我们只有真的了解诡辩的伎俩,才能够轻松自如地去应付这些诡辩,从而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第二、 在驳斥诡辩的过程中,提高思维能力。

了解了诡辩的前因后果,我们就可以用“清醒的头脑”来进行正常的人际沟通,以批驳式的思维为前提,将自己的逻辑感觉培养成一种本能的逻辑意识,并经过思维训练,将这种自觉遵守真理的意识升华成一种逻辑精神。

第三、 保持自己的立场。

其实驳倒诡辩的关键也在于此。这个过程就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够进行正确有效的人际沟通,从而在行动上得到真理,思想上获得自由。

文1:两种反驳术。

文2:装聋作哑术。

1953年6月,年已七十九岁的英国首相丘吉尔,到百慕大参加英、美、法三国会谈。他借口年事已高,时常装聋,与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和法国外长皮杜尔在一系列问题上讨价还价,使大家颇感头痛。

艾森豪威尔幽默地说:“装聋成为这位首相的一种新的防卫武器。”

文3:装聋作哑法即对对方的言行不作出相应的反应,视若罔闻,这样可以避开对方的锋芒,使对方在心理上产生茫然和失落的感觉。

文4:抓住矛盾揭露谬误术。

文5:有一个老头想为小孙女做个小板凳,可是事情非常凑巧,他请来的木匠是个半路出家的,又不肯认真学艺,活做得特糟。木匠做完板凳后去主人那里讨工钱。老头说:“你做的活太慢了。”

“你没听说吧,慢工出细活。”

老头说:“你做的活不光慢,更重要的是质量太差,让我白贴了三顿饭,就把这只板凳给你抵工钱吧。”

木匠不干,分辨道:“别把人当傻瓜,几块钱我不要,谁希罕你这个丑凳子?缝又大、板又斜,四只脚都不一样齐,能值什么钱?”

文6:揭露矛盾术,就是在论辩中,抓住论敌自相矛盾的地方,揭露其论题、论点、论据的谬误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