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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七美元唤醒杰克逊

文/徐立新

已逝的美国流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在未成名前,曾有一段鲜为人知的经历。

年少时,喜欢音乐的他,经常抱着一把吉他,在家乡印第安纳州加里市的一个人流量很大的地下人行道里卖唱。因为迈克尔每次都能又跳又唱,很多路人在看过他的表演后,都会觉得很过瘾,很享受,于是便会纷纷慷慨丢钱给他。每天下来,迈克尔都会有十到十五美元的收入,这一度让他相当的自豪和满足。

一天,美国卓越的黑人音乐家,同时也是在一家大型音乐公司担任高管的昆西·琼斯,恰巧路过杰克逊正在表演的那个地下人行道。他觉得杰克逊唱得不错,便驻足听了起来。

之后,每听完杰克逊一首歌,琼斯就会从口袋里掏出一美元硬币,漫不经心地丢到杰克逊的面前。杰克逊连续唱了七首歌,琼斯则连丢了七个硬币。

当时,杰克逊还不知道琼斯的真正身份,以为对方是来挑衅的。于是便怒气冲冲地问琼斯:“你干吗不一次性把硬币全掏给我,非得一美元一美元地扔?你是在戏弄取笑我吗?”

琼斯听后,哈哈大笑道:“你在这连阳光都见不到的地下人行道里表演,每首歌至多只能值一美元!想我一次性把硬币都掏给你,行!但你得换一个更上档次的地方,比如在你的个人演唱会上,而不是这里!”说完这段话后,琼斯便转身离去了。

这句话一下子刺激醒了杰克逊,他觉得刚才的那个人是用另一种方式在提醒自己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而不是每天在地下人行道里做个小小的街头卖艺人,还自满自傲!

醒悟过来的杰克逊,第二天便没再去地下人行道里唱歌了,他开始和四个哥哥商量着组建一个乐队,由自己担任主唱,并在不久后,离开了加里,去了大城市纽约。很快,“杰氏五兄弟乐队”便在全美引起轰动,并与知名的美国摩城唱片公司签约,自此,杰克逊的身价一路狂飙,一张他演唱会的门票在当时平均要卖到四十美元,是他几年前在地下人行道唱好几天歌收入的总和。

什么样的平台决定什么样的价值,埋错了地方的金子,依然也无法发出耀眼夺目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