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一场爱情,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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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爱情是朵流泪的云

茶色阳光

沈娟第一次见到夏丹阳,就不讨厌,现在当然也不讨厌。所以夏丹阳打电话,约沈娟情人节一起吃个饭的时候,沈娟没拒绝。赴约之前,沈娟还是决定先去看看苏锦良,毕竟是情人节。

二月小春,天气渐暖,仍难掩料峭寒意。沈娟来到墓园时,刚下过小雨,有些清冷。路旁的松柏经雨水冲洗,多少减去些沉闷,细看还有些新绿吐出。沈娟害怕墓园,一大片墓碑,阴森的松柏,空气中弥漫的压抑气息,令她崩溃。后来苏锦良葬来这里,感觉就变了。和儿子一起,把苏锦良安葬在这里后,沈娟常来看他。活着的时候能避就避,现在天人相隔倒能多见几面,沈娟总觉得讽刺。

不少墓碑前贡放着红玫瑰,想是寄托对亡人的情思。沈娟觉得也该给苏锦良买束花,想想还是算了。和苏锦良做了二十年夫妻,从没一起过过情人节。沈娟记得,和苏锦良感情好的那几年,还没有人过情人节;等到流行起来,彼此早没了那份心。儿子问他们,为什么不过情人节?爸妈年纪大了。沈娟和苏锦良的回答很一致。面对儿子的时候,也只有面对儿子的时候,沈娟和苏锦良才一致,而且会显得情投意合。

苏锦良的墓碑前也放着玫瑰——三支蓝色妖姬——最深的爱恋,希望永远铭记我们这段美丽的爱情故事!还有一碟牛乳花生,一瓶好酒,都是苏锦良喜欢的。沈娟知道是夏丹阳来过,或许陈文浩也来过。

情人节,蓝色妖姬。

很多人都认为蓝色妖姬是最漂亮的,娇艳之外更加魅惑,更加挚爱珍贵。沈娟喜欢蓝色妖姬,或许是因为每年情人节都会收到陈文浩送的单只蓝色妖姬。沈娟忽然很想知道,苏锦良是不是也会送给夏丹阳蓝色妖姬。

墓碑照片,苏锦良在微笑。

沈娟记得,很多年前和苏锦良会对着彼此微笑,但是后来不会了。苏锦良只会在儿子在场时,面对沈娟微笑。沈娟也一样。除此之外,形同陌路,婚姻早在十年前宣告破产,佯装着幸福,无非是为了儿子。儿子一直读寄宿学校,沈娟和苏锦良跟随儿子回家的脚步回家,然后尾随儿子离家的脚步离开,在城市的两头过各自的生活,互不干涉。

沈娟不得不佩服自己和苏锦良的表演力,可以瞒天过海,骗过儿子和亲戚。苏锦良说,得益于大学时话剧社的培养。苏锦良是当时话剧社的台柱,陈文浩也不错。面对苏锦良和陈文浩的追求,沈娟选择了苏锦良,后来沈娟知道自己错了。

陈文浩说,都是沈娟的错。

十年前,陈文浩把离婚协议书扔在沈娟面前,说要是沈娟当年做出正确的选择,就可以避免两段不幸的婚姻。

陈文浩酩酊大醉,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的情人节,陈文浩都送花给沈娟。

沈娟常想,一个女人的生活到底该是什么样子的。沈娟从三十岁想到四十岁,一直想,一直没有答案。沈娟定义自己年轻时的生活是玫瑰色,温馨浪漫,期许将来老年,生活应该是暖意赏心的夕阳红色。陈文浩问沈娟眼前的生活呢?沈娟说,让孩子开心最重要。

陈文浩喝醉酒时会说,沈娟你和苏锦良是在欺骗,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孩子会恨你们。

沈娟知道。沈娟依然期望谎言拆穿的远晚越好,最好到孩子长大成人。

离开墓园,沈娟去见夏丹阳。

路上元宵节的旧灯尚未摘下,情人节又添新彩。到处是鲜花彩带。

夏丹阳笑得很灿烂。生完孩子,显得更加丰润。

找我只为吃饭?沈娟问。

有人想见你,但是你一直不见。夏丹阳很直接。

沈娟知道夏丹阳说的是陈文浩,她已经很久不见陈文浩了。

老苏临走的时候交代过,成全你们俩。夏丹阳说。

“老苏”,夏丹阳说“老苏”的时候,沈娟有些恍惚。沈娟是直呼其名,苏锦良如何如何。夏丹阳叫苏锦良“老苏”,沈娟不是第一次听到,当时被从废墟里挖出来的时候,在医院的病房里,夏丹阳就是这么一声一声唤着苏锦良,像妻子再呼唤丈夫。沈娟有些不舒服,可是沈娟默认,夏丹阳比自己更像是苏锦良的妻子。

那座小城风光旖旎,很迷人。苏锦良把摄影公司搬去哪里,竟然有很多人从上海香港跑来小城拍婚纱照,苏锦良的生意红红火火。那年暑假,儿子吵着要去小城看看,沈娟陪着去。住下第二天,给苏锦良做饭的老保姆就拉着沈娟神神秘秘,往小城唯一的小学校跑。第一次看见夏丹阳,她正在上课,漂亮恬静的女老师。老保姆指着夏丹阳小声说,就是她,城里来的,说不喜欢大城市,留在这儿教书,结果是狐狸精。沈娟等到夏丹阳下课,从教室里走出来,上前问她,为什么留在这里?夏丹阳说,小城风景好,有人情味。沈娟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看到老保姆诧异的眼神。希望大闹一场吗?沈娟笑笑。没必要了,分居几年,婚姻早已有名无实,沈娟只等儿子长大,然后可以轻松分手。

再遇到时,苏锦良和沈娟正跟着儿子沿着河堤走。夏丹阳迎面走来,看到沈娟,表情尴尬,低头和苏锦良擦身走过。沈娟知道苏锦良在揣测自己的表情。沈娟装作什么都没发生。那天的落日很美,大大的圆盘,悠扬的云彩,沈娟觉得可以开始想象未来的晚年生活,或许这个未来,和陈文浩有关。那一年,已经开始流行蓝色妖姬,情人节的时候,陈文浩送来,但是沈娟没收,花像往年一样留在饭桌上。沈娟想下一次情人节,或许可以收下。

沈娟想起在墓园的蓝色妖姬,问夏丹阳,那花是你送去的。

夏丹阳笑着点头。老苏每年都送我蓝色妖姬,今年情人节他不在了,换我送他。夏丹阳望着窗外,眼里有泪。

沈娟知道夏丹阳不一样,苏锦良死后,她没来找沈娟要过一分钱。

和苏锦良一起被从废墟里救出来,沈娟听到有人喊“老苏…老苏…”,凭着女人直觉,她知道是夏丹阳,那是沈娟第一次听到夏丹阳喊苏锦良“老苏”。

沈娟清醒过来的时候,夏丹阳守在她身边。沈娟看着她,蓬头垢面,双眼红肿,脸上有好大的斑晕,身子发福。沈娟记得当时夏丹阳说老苏不行了,失血过多太虚弱,估计熬不过去。沈娟由夏丹阳搀着走到苏锦良病床边的时候,苏锦良费尽力气说,沈娟你没事就好,不然儿子成孤儿了。苏锦良再没能说出第二句话,一直看着夏丹阳,眼里有泪。晚上,陈文浩赶到的时候,苏锦良只勉强挤出笑容……

窗边,不断有捧着玫瑰花的行人经过。沈娟递给夏丹阳纸巾。他的葬礼,其实你该去的。当时,是真心想让你去。

夏丹阳擦擦泪说,没关系,心里送就行了。他知道我心里有他就行。

跟他的时候,知道他没离婚吗?

知道。都知道。

喜欢他什么?

不知道。或许因为他和我一样喜欢那个小城,说不清,就是喜欢了……

沈娟看到陈文浩走进饭店,找个偏僻的角落坐下。

老苏说,你们有约定,孩子大了就分手,给对方自由。如今老苏去了,我们是今生无缘。你们能在一起,也是老苏的心愿。夏丹阳说时,眼里有祝福也有遗憾。沈娟不知道该怎么答复。

陈文浩。沈娟知道陈文浩苦苦恋着。沈娟也期望可以有好的结局。

曾经,她愿意闲时和陈文浩一起,像朋友,又像恋人,面对面坐着。可是出事后,沈娟更愿意有时间去墓园看看苏锦良。苏锦良过世后几个月,沈娟挂掉陈文浩所有的电话,拒绝见面。

知道我和陈文浩之间的事吗?沈娟问夏丹阳。我和他远没有你们潇洒。这些年,我们都只是朋友。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考虑的永远太多。

沈娟告诉夏丹阳,出事之前,就是和苏锦良在谈离婚的事。

房子坍塌的前一秒,沈娟正在墙角的木几旁擦拭儿子的相片。看着照片上朝气蓬勃的儿子,沈娟觉得多年的付出,没有白费,儿子的确在一个完整的家庭长大了。

等沈娟恢复知觉,周围一片黑暗。沈娟感觉苏锦良在上方护着她。沈娟闻到血腥的气息,苏锦良在流血。沈娟呼喊徐锦良。许久,苏锦良发出微弱的声音。苏锦良问沈娟有没有受伤?沈娟记起房屋倒塌前,苏锦良奔过来,抱住了自己……苏锦良肋骨骨折,血流不止。

沈娟告诉夏丹阳,如果不是苏锦良,或许死的是自己。如果苏锦良不跑过来,或许不会死。

沈娟在落泪,夏丹阳也在落泪,无声无息,周围欢闹的人们熙攘着,情人节……

能不能给我讲讲你和苏锦良是怎么过情人节的?沈娟问。

很简单。送我花,然后一起到山坡上坐着看风景。等天黑的,就看星星。山上风大,天总是很冷,我们要穿很厚的衣服。但是风景很美,星星也总是很漂亮,有时候月朗星稀……夏丹阳讲,微笑着讲。

你呢?夏丹阳问。

我?情人节,就这么坐着,像现在一样。陈文浩坐在我的对面,单只的蓝色妖姬放在桌上。每年他都会问,孩子什么时候长大?我不知道。沈娟无奈地笑笑。每年都想把放在桌上的花带走,却没有勇气。总是说自己已经不年轻了,要快一点,却一推再推。幸福永远在前面很近的位置,却迈不过去。

夏丹阳说,如果老苏现在还在,会和他毫不犹豫跟去结婚。既然沈娟活着,就该幸福。

沈娟沉默着。关于未来,几个月来都无从考虑。沈娟觉得自己能活着已是奢侈。或许真如夏丹阳所说,苏锦良能活着,沈娟也能放开些。

一个女人的生活到底该是什么样子的?沈娟又在想。

夏丹阳说,多姿多彩,爱就是爱,女人就该这样。还能有几个十年……如果活着的是老苏,我们会幸福。经历过生死,还不能看开吗?

沈娟看着路上的行人,一对对恋人,手拉手,幸福的拥吻。情人节的街头,浪漫温馨!

陈文浩依然坐在角落里,沈娟知道,他在注视着自己。

你呢?沈娟问夏丹阳。

我也会幸福。

碰到合适的人,会接纳他?

会的,前提是,像老苏一样的好人。陈文浩苦恋你这么多年,该有个结果。夏丹阳的坚定让沈娟温暖。

陈文浩走过来时,手里拿着三支蓝色妖姬。

沈娟知道,他们已经不年轻了,没有再多的时间去耗费。没有人左右的了明天,就像没有人能挽留苏锦良的离开。曾经的青春已经流逝,又在迷茫中度过了三十岁的年代,总该有个好一点的将来。如果不是所有人能幸福,至少让一些人幸福。

和陈文浩一起出去的时候,太阳暖暖的,不刺眼、不西落,挂在天空,柔和着像茶色一样。沈娟觉得这种阳光合适自己这样的女人,很适合自己的生活。

手拿玫瑰,走在茶色的阳光下,沈娟感觉很舒服……

浮生

第一次遇到他,是在父亲的紫罗苑里,她拦住他的去路,抬着头骄傲的说:“我叫苏儿,这是我们家的花园,你叫什么?”他弯下腰抱起她,在她可爱的小脸上捏了一下,笑笑地说:“我啊?你就叫我枫哥哥吧!”她歪着小脑袋看看这个浑身散发着香味的“哥哥”,伸手摸了摸他精致的脸庞,用稚嫩的声音说说:“苏儿喜欢枫哥哥!”那一年,她五岁,他九岁。

第二次相遇,是在举世瞩目的国宴上,那是一次所有的皇亲贵族,王子公主全部都要出席的盛宴,听父亲说是为了庆祝他们年轻的王举行成人礼,同时也是父亲即将把摄政大权交付新王的开始。她远远的望着那个被众人拥簇的男子,锦衣玉带的皇家便服装扮依然掩饰不住他举手投足的雍容气质、王者风范。她想偷偷的溜出来透透气,一个人躲在御花园的摇椅上闭目养神。“咳!你是谁?”在仔细的欣赏了这幅美人春眠图之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想要叫醒她,猛地被人惊吓身子一滑,她查点从摇椅上跌了下来,一双温暖有力的大手稳稳的环在她的腰上,眼前出现了一张英俊绝伦但却似曾相识的脸。那棱角分明的脸庞,那熟悉的体香,她一时间有些眩晕不知所措了。“是不是舍不得从我怀里起来了呢?呵呵……”她这才回过神来慌忙起身,原来这就是席间的那个众星捧月的他,即将上位的新王萧枫。“是你故意的,还赖我,不理你了!”她脸上一阵红云,扭头的跑开了。只留下独自暗笑的他。那一年她十二岁,他十六岁。

她叫流苏,摄政王石震庭挚爱的掌上明珠,护国大将军石朗的妹妹,她拥有人间绝色的容貌和俗世争逐的显赫富庶。从小她享受到的都是世间最奢华的尊荣,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娘亲的过早离世更成了父亲挚爱她的根源,爹爹说就算是倾世间富贵也抵不过她的甜甜一笑,只要她想要的,就算是天上的月亮也可以摘给她。在她的心目中爹爹不仅是在疆场上所向披靡的英雄,更是受世人景仰朝野膜拜的社稷捍卫者,虽然爹爹为人极为内敛,但是萧家的人也是忌惮他三分,无论在外人眼里作为皇室的萧家如何神圣,但是在自己的家里,在爹爹眼里他们不过是萧家,就如同流苏从小就可以很自然的叫那个萧枫为枫哥哥而不是王子殿下一样。

爹爹一向是最疼爱她的,这一点她从未怀疑过,但是从过完十五岁生日那天,爹爹看她的眼神就不大一样的,有时还会独自在一旁发出长长的叹息。她不懂爹爹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皇后娘娘拉着她的手问她是不是愿意做萧家的媳妇时,她有些害羞但却很坚定的回答说:“我愿意!”吗?论家世声望权势地位没有比石萧两家的联姻更适合的了。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怀疑,这样的结果当然也是赢得了朝野上下一片恭贺。但是最重要的是她的心思,她知道自己也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结果,有了爹爹的支持和祝福,她的幸福才会更实在。

隔年的大婚是在举国欢庆、万民同乐的气氛和场面中进行的,当迎接皇后的凤銮载着凤冠霞帔的她穿过朝天门时,震天的礼炮声和万民的叩拜声如潮而来,而她心里却只是在想:我来了,枫哥哥!她从随身的紫玉匣中取出一只金簪斜插在鬓间,微笑着由中门而过朝着交泰殿而去,在那里将会是一段新的生命历程在等待着她。

经过了大典的繁文缛节,在宫女太监的侍候下焚香沐浴更衣,现在她终于可以清闲了,洞房中,她默默地等待着那个已经在她生命里深深植根了十一年的男人——萧枫,随着一阵跪拜声她知道他在向她走来,几分钟的安静,她不知道身边的这个男人在做什么,是在沉思还是凝望?或许是像她一样不知所措吧!她暗暗想。“累了吧?”终于说话了,她点了点头。眼前一晃那盖在她头上一天的喜帕终于被他挑去了,眼前烛影摇晃,满目锦绣。那股她熟悉的香气正从她身边幽幽袭来,一转头迎上了他的目光。“你是摄政王的千金,叫什么?哦,流苏是吧?”“是,臣妾石流苏。”她微微一怔,还是流利的回了他的问话。“我是你的夫君,同时也是这座皇宫的主人,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是……”那一夜,她真正成了他的女人,在身体交合刺痛难忍的那一瞬间,她紧咬住嘴唇没有发出声音,在他一次次的探取和索要下,她的身体完全被掏空了一般,直到第二天被宫女们唤起沐浴更衣她还是有些昏昏沉沉。在皇上临幸的次日,一切的赏赐接踵而来,石流苏号苏贵人,移居昭阳宫,即日起撤去其父石震庭摄政王封号,加封为定国侯。并赏赐石家田产金银无数。但是从那夜起,流苏心中的期待却在一天天远去,除了在见到父亲和哥哥时她脸上才会露出久违的笑容并向他们传达着她的幸福。

他,叫她苏贵人。她,叫他皇上。他对她皇恩浩荡,有求必应。她对他尽心侍候,恭敬从命。她的品貌和人缘是皇宫众多嫔妃中最好的,也是皇上临幸最多的一个。羡慕也好嫉妒也罢,没有人能撼动她在后宫中的地位,只有她的鸾轿是在百官的朝贺中由朝天门中门而入,只有她的迎娶是按照皇后的大典仪式循规而办,因为她是定国侯石震庭的女儿,这一点无论任何人都清楚,包括皇上!每次皇上来到昭阳殿她总是吩咐贴身侍女芷兰捧出那尊燃着香鼎,皇上最喜欢那个味道了,常说嗅着它就觉得身心舒畅,神清气爽。三年来,爹爹和大哥进宫看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宫中的气氛也在起着微妙的变化,皇帝的后宫虽算不上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但嫔妃也有十几人之多,却无一人产子,于是深宫之中各种流言都在悄悄流传,但是在苏贵人的昭阳宫中却无一人敢嚼舌。

在又一次见过了爹爹之后,她终于向皇帝提出了要回家省亲并顺道去五台山还愿的请求,皇上稍加思索后就痛快的答应下来,回宫的期限是一个月,而这一个月的时间就足够她可以完成自己的心愿了,一切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人终还是抵不过天数,在她从五台山回宫的途中消息传来,定国侯协同佑国大将军密谋造反发动政变被皇帝萧枫提前制敌,犯下谋反大罪,石家满门抄斩,石女苏贵人因身居皇宫并得皇上恩宠暂时收押昭阳宫,听候皇上发落。听到这些后,她依旧是那么平静,只是对身边的芷兰说了一句话:“记得我交代你的事情!”

昭阳宫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安静过,她静静的躺在那张承载了他们几多****的软榻上,脑海中呈现的却是孩提时在自己花园里初见他就像躺在御花园的摇椅上,可惜,再没有那双手臂来抱一下自己,意识随着那身子飘啊飘……

与此同时,奉天宫中宫女芷兰正闯过侍卫的阻挡,面见皇上,萧枫摆手示意她进来,只见从她怀中掏出一封信和一个紫玉匣。萧枫打开了这封信:

枫哥哥:

你还记得苏儿吗?那个两次被你抱在怀里的苏儿,那个从小就叫你枫哥哥的苏儿?也许你早已不记得苏儿了,因为从你迎娶我过门的那一刻起你就只叫我苏贵人。你只知道我是石震庭女儿,是你无法撼动不能拒绝却忧虑至今的头号宿敌石震庭的千金,却无法记起我是那个深爱着你,也许也曾被你爱过的苏儿。这些我不能怪你,都是宿命!

那个常常置于你榻前的香鼎以后你就不要再用了,那是爹爹下的幽萝盏,是一种可以迷惑人性的慢性毒药,嗅着它无形中可以使人绝育,无法延续香火。芷兰会交给你一个紫玉匣,里面的那个金簪就是你一直在寻求的“浮生”。拥有他便可拥有稳固的江山和社稷的兴盛,其实她一直就在你身边在我的头上,她是我娘留给我的唯一的嫁妆,连我爹爹我也不知道,娘说,这个“浮生”只能交给天下最英明的君王,助他成就霸业,这是我们“浮生”守护者的使命,却也注定了我们一生得不到真爱!

枫哥,我是那么的爱你!如果你也曾爱过我,请放芷兰一条生路,放她离开,这是我这一生唯一求你为我做的事情……

浮生如梦

切断繁华

真情流转

可解相思

苏儿绝笔

信纸从手中滑落,他再也抑制不住心中喷涌的感情,失声叫了出来“苏儿,不要……”然后不顾帝王的威仪,推开众人朝着昭阳殿奔去。一切都和往日一样,只是门口却不见了那张笑意盈盈的脸,和熟悉的声音,她正静静躺在软榻上等待着他的来临。“苏儿,不要走,枫哥哥来看你了,你醒醒啊,是我蠢,我笨,为什么我就不能早些知道那个我朝思暮想的人,那个我求而不得的女人原来一直在我身边陪着我!而我却……只是她再也听不到了,等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原来他深爱的是那个他记忆中的“苏儿”,也就是她。只是她再也听不到了!

石流苏,罪臣之女且无子嗣却依照正宫皇后的葬礼仪式厚葬,这是当朝前无仅有的破例,虽满朝质疑之音却抵不过皇帝的一声令下,而芷兰也在苏贵人下葬后离开皇宫从此不知所踪。

荒谬的喜欢

我知道自己很丑,又很胖,身上都是赘肉,现在还没有男生喜欢我。

几年前,一位老奶奶送我一袋糖果。

晚上回家了,我口含一颗糖,味道很特别,我在回家的路上走着,忽然背后有个男孩的声音:“喂,你是谁啊?能做朋友吗?”我扭转头,发现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出现在我面前。

“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家,做我的车子吧。”那男孩看上去很体贴我,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幸好是我喜欢的类型,看上去不是坏人,不然认为他是流氓。我很喜欢他,被他的言行举止迷倒了,可是理智的我还是我拒绝了他的请求,那男孩像发了疯似的要求送我,并且说太喜欢我了,说我身上有种魔力,吸引着他想认识我,本来他回家有急事,可是看到我怎么也不想回家了,只想跟着我。

难道今天的我变瘦了,变漂亮了?可是身上还是有赘肉啊,这到底怎么了?他喜欢我这样的类型?不可能吧?我那么丑怎么会喜欢我。我不管就是回家,他跟着我,一直到我家,他说:“女孩,你太漂亮了,简直像仙女下凡,我从来没见过有如此美貌的女孩子,看上去那么有内涵,可爱中透着成熟,成熟中透着高雅的气质,高雅中透着抚媚,抚媚中透漏着清纯,清纯中透漏着超凡脱俗,哎呀,我要用一生来等你,虽然你对我如此冷漠,我会放弃一切来换来你的爱,我会爱你到永远,海枯石烂,我也无法不爱你,我是磬石,愿不愿当我的蒲草,你是祝英台,我就化成梁山伯,你是朱丽叶,我就是罗密欧,你是林黛玉,我就是贾宝玉,你是杜丽娘,我就是那穷书生柳梦梅,你是崔莺莺,我就是那书生张珙……”我非常气愤,竟这样侮辱我,长的丑怎么了,也不能让你如此的损害我的尊严,尊重这起码的礼节都不懂,实在让我失望。可看他那含情脉脉的样子,一点也不假,就是在真情流露,他是疯了吗?是失恋了吗?都不像啊。说实在的,我真的被他的言语和外表融化了,他说的那么真切,我又那么喜欢他,那我要接受吗?是他一时糊涂,还是就是那么欣赏我啊……。

就在我想接受他的时候,他忽然不说话了,看上去很安静,我一样被他吸引着,希望他能再对我传播爱意,可是他停住了,他看到我,然后就走开了。

第二天,早上,我在公园散步,迎面走来一个帅男,也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希望他像昨天那个男孩一样对我,可是他装作没看到我,甚至有种厌烦我的感觉。心情沮丧,我吃了一颗糖果,坐在长登上。

“小姐,你好啊,你见过我吗?我见过你,刚才我看到你了,你没看到我,你长得真漂亮,我想和你交朋友,怎么样?”我抬头一看,就是刚才我遇到的那个男孩啊,我心里无比喜悦,接下来他竟从口袋中拿出红色小盒对我说:“请嫁给我吧,我喜欢你到不能再喜欢的地步,你的一颦一笑,myGod!你不嫁给我,我不知道怎么活,我不知道每天要做什么,我愿用我的一生来换来你的笑脸,你的一次微笑让我一生难忘,让我放弃一切都愿意,请嫁给我吧。”我在板凳上直哆嗦,有那么痴情的人吗?昨天那个男孩让我已经很感动了,想着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男孩这样对我,现在觉得自己就像珍珠一样,一个宝一样。

“你在干什么?混蛋!我在公园等你多时了,你竟然在这里向另外一个女孩求婚,你转变的也太快了,我们几年的爱情难道抵不上她的一个猪脸,你看她那么丑,像猪一样,你这样做就是对我说,我还不如一头猪。”一个泼辣的女孩出现,正是他的女朋友。我在一旁很无辜,又很难过,没有人知道我有多么受伤,没有人能体会到。

“你给我滚开,我不喜欢你,你才是猪,请你不要伤害我心爱的她,我要和她结婚。”男孩转向我说:“亲爱的,嫁给我吧,不要管那蛮横无理没有素质的猪一样的丑女人。”我很伤心,伤心地哭了,走开了,他追我,把我追到,然后把戒指想戴到我的手上,可是忽然他停下了,然后说了抱歉,转身走到他的女友面前道歉,并安慰她说:“亲爱的,我糊涂了,你那么漂亮,那么可爱,那么有内涵,我那么怕你,怎么会喜欢刚才那个长得像猪一样的家伙。”任何人也不知道我受伤会有多深,没有人。

我在想昨天和今天发生的事情一样,而且只要我一吃糖果,就会有男孩喜欢我,那我再试试吧,我把一颗糖放在嘴里。

“你放开我的手,我看到你就讨厌,我告诉你,我喜欢的是她,你以为我很喜欢你,错了,是你纠缠我,你蛮横不讲理,我根本受不了你,早就想离开你。”男孩挣开女孩的手向我跑来:“我真的对不起,是我错了,我真的很喜欢你,请你相信我,我刚才对你的誓言是真的,请你相信我啊,一定相信。”我把糖果从口中拿出,那男孩立刻就后悔了他说的话,又哀求自己女朋友原谅。原来是糖果,老奶奶送我的糖果。

后来,我只要含我口中的糖果,就会有一群英俊的男孩跟着我,对我甜言蜜语,感觉不错,可糖果的数量有限,要是我能研制出就好了。

经过努力,我研制成功了,可是麻烦事太多,那种味道古怪的糖果我再也不想要了,后来我的生活清闲了很多,可是还是单身一人,宁愿如此吧,也不愿一群帅哥在我身后说完道不尽的甜言蜜语,感觉很烦的。

难道没有一个男孩,是我的知己,理解我,不会因为长相,而是会欣赏我的内心,不是只局限于表面的交流,知道我的理想,知道我对人生的态度,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承认我,到现在还是没有,爱情是荒谬的。

指甲

袖子,喜欢指甲。

小手,细细长长的手指。修长而有弧度的指甲上微微泛着血红的亮泽,淡蓝色的花纹向上挑起一个美丽的弧度。这样华美的指甲袖子花了整整一个下午。

因为,晚上要去参加宁刚的婚宴。

因为宁刚说过,喜欢袖子的指甲。

袖子为了参加宁刚的婚宴。精心的准备了一个礼拜。几乎败光了这个月所有的收入。因为,她知道新娘是跟她不离不弃的朋友林子。

跟林子的感情得从十年前说起。那时正值青春的她们一起从家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却被人骗进美容店。那个撕心裂肺的晚上,袖子用自己的青春保住了林子的青春和性命。林子逃出来了,一周后,袖子才被警察从那个黑窝里救出来。袖子出来的时候,裸着身子,已经不醒人事。背上,胳膊上,大腿上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下身红肿红肿的,还渗着细细的血丝。袖子醒来的第一件事是照镜子。林子摔碎了所有的镜子,眼泪哗哗的流。袖子给了林子一巴掌:去给我买镜子,要能看见全身的那种!

袖子在镜子前养了三个月,直到身上最后一块伤变成白白细细的皮肤。

袖子自己开起了修指甲的小门面,起了个怪怪的名字,叫九人美甲。也就是今天的九人美容。

九人美容开业那天,林子带来了宁刚。

宁刚不帅,小眼睛里透出一股子的邪邪的魅力。四十多岁的他,有着一般男人没有的问道。只一眼,袖子知道,这辈子她无法逃掉了。只是她不愿意相信,这是她朋友的男朋友,而且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十年过去了,从那件事以后,袖子没有笑过,或者说没有真心的笑过。因为,每次袖子笑得时候眼睛里都会有苦涩的泪水或者比眼泪更让林子担心的东西。而,今天袖子笑了,盯着宁刚很开心很轻松的笑了。

林子说,袖子姐,我们要结婚了!你会祝福我们的吧?!

袖子笑了笑:林子,来姐姐给你修修指甲。

袖子给林子修指甲。一言不发,只是时不时很不经意又很有用意的瞟几眼站在身边的宁刚。

“袖子姐修的指甲真美!”宁刚试着打破这份让他有点心悸的沉默。只是没想到没有人理他。

林子的手开始哆嗦,额头上的汗细细密密的渗出来。

“袖子姐,你……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你能……祝福我们吗?”林子有点结巴,有点乞求地问。

指甲修完了,修长而有弧度的指甲上微微泛着粉红的亮泽,殷红的花纹向上挑起一个美丽的弧度。美得很!

“林子,我会去的。”袖子转身的时候,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宁刚。顺势把一张薄薄的纸片塞给了他。

“林子,我陪你去挑礼服吧?婚礼我就不参加了,你知道我喜静。晚宴的时候我一定会去的,好吗?”

“姐,礼服宁刚都帮我买好了……”

“……也好,那你们去忙吧,我还得招呼客人。”

林子跟宁刚一出门,袖子便关掉美容院,开始为那个晚宴准备。

袖子来到饭店的时候,宁刚和林子正焦急的张望,看到袖子时,林子松了一口气:“袖子姐,谢谢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和宁刚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

“林子,我说话什么时候不算数过?你的婚宴我怎么能不参加呢?我们可是共患难的朋友。”袖子为新娘拢了拢头发,“今天,你真漂亮!”

“真的吗?”看着袖子眼里十年来不曾见到的温柔,林子终于恢复了以往的调皮和可爱,放下悬着的心,开心地笑了。

袖子不美,但是很耐看。高挑的身材,淡蓝色的裹胸礼服,单薄的脊背,细细的锁骨。饱满的发髻,端庄地立着。银色的手镯随着她举杯的笑容一上一下,把那细细手腕上所有的妖娆喷薄出来。新娘林子挽住袖子的手臂走进婚宴的时候,所有的人的目光在袖子身上而不是林子。

婚宴很顺利,林子也很开心便多喝了几杯。嬉笑着拉袖子跳舞,看到袖子姐的指甲。修长而有弧度的指甲上微微泛着血红的亮泽,淡蓝色的花纹向上挑起一个美丽的弧度。林子的手又开始哆嗦,额头上渗出细细密密的汗珠。

“姐,”袖子哆嗦着问“今天,你怎么做了这个指甲?”

“只要有可庆祝的盛大喜事,我都会这么做,你知道的。”袖子微笑着说,眼睛没离开过宁刚。

“姐,如果你喜欢宁刚,我把他让给你,只是你能不能放手?我求求你了!今天是我的婚礼。”

“林子,姐姐放不下,对不起!”说完,袖子走了。

婚宴结束时,已经很晚了。林子说着醉话被宁刚抱进洞房。却发现袖子坐在床边上。

“袖子姐,今天是我和林子的婚礼。”

“我知道。”袖子把玩着手上的指甲并不抬眼看宁刚,“你跟我过来吧!”

宁刚安顿林子睡了以后,走进袖子的房间。仿佛时间倒流一样,一模一样的场景袖子竟能制造两次。一周前的那个晚上,宁刚也是这样魂不守舍的走进袖子的房间。中了魔一样跪倒在袖子修长的大腿上,颤抖着亲吻。宁刚不明白,袖子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他在她的面前如同一只乞求爱怜的哈巴狗,只要她修长的双手轻轻拂过他的发迹,便觉得窒息般的震颤,想躲却又极其的渴望。袖子用那只修长的手轻轻抬起宁刚的下巴,性感的双唇轻轻的贴在宁刚的眉心,另一只手如水蛇般顺着领口钻进胸前,摸进后背。凉丝丝的泪滴划过宁刚的脸。

“袖子……”

袖子抽出手,冷冷的说:“宁刚,你转过去,把衣服脱了!”

衣服一件件飘落,因为激动宁刚的手不停地哆嗦。他不知道袖子为什么要勾引他,是的,就是勾引。那天的纸条就是证据。可是,宁刚逃脱不了。袖子的每句话都像施了魔法一样,让宁刚欲罢不能。

“宁刚,你后背上的指甲是你前任老婆给你抓的吧?”

“不,不是,”宁刚忽然感到后背发凉。“哦,是,是……”

“到底是不是?”袖子细滑的手轻轻顺着这几道印迹滑来滑去。

“是”宁刚心虚的说,“袖子,我知道我骗了林子对不起林子,我们不要再提这几道印迹好吗?”

袖子水蛇般的手臂从后面环住宁刚的腰,贴着宁刚的宽阔的脊背揉动。宁刚酥了般的身子里燃起一股烈火,这股烈火仿佛疯了般烧到宁刚挺起的**随后就是一阵惨叫。

袖子,握着宁刚血淋淋的生殖器,“宁刚,你的后背是十年前我留下的印迹。你毁了我的一生。看在林子的份上,我饶你不死,只是这辈子你就只能是个太监了!”

“袖子……”

袖子回头看见惊恐的林子,豆大的汗珠顺着林子的头上滚下来,混着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地上,砸在袖子的心头。

“对不起,林子!如果今天宁刚不过来,我会饶了他。可他……姐姐不能忘记那比一辈子还漫长的十天。”说着从包里拿出了一个淡蓝色的小盒,盒盖上微微泛着血红的亮泽,淡蓝色的花纹向上挑起一个美丽的弧度。袖子轻轻的剪下十指华丽的指甲,连同宁刚的命根子一同装进这小小的盒子,“这个小盒里,装着我所有的仇恨和罪证。宁刚是我最后一个仇人。你是聪明人,你知道我为什么开九人美甲店,你也知道这淡蓝色的指甲代表着什么。谢谢你一直没有揭穿。只是很抱歉让你担心了那么久。带着这个盒子去公安局吧。妹妹,对不起!”

第二天警察走进袖子的房间时,袖子已经死了!袖子的房间里都是镜子,那种大大的,能照到全身的那种。枕边是袖子留的一封信:

警察叔叔:

虽然我已经三十了。但是,十年前我已经死了。十年前,我是个孩子,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见到警察还是喊叔叔的。这十年袖子只是逃出地狱回来报仇的一个恶魔。今天,那个复仇的恶魔终于走了,我想袖子可以回到十年前了,再回到孩子时代重新来过。

谢谢你们曾经救了我!

宁刚我希望能改过自新,我曾深深的爱过你。只是我不能原谅你曾经的所作所为。好好对待林子。她是个好姑娘。

袖子

西天云朵上三滴眼泪

落叶在空中疯狂地舞蹈,秋天把天空擦洗的湛蓝,西天飘来三朵云显得格处醒目。尘世中有一位闲人,停下脚步感叹:“真怪,这云比田野里棉花还白呢?风这么大,白云为何如此踌躇呢?”

嗨!只怪人世间的科学家,只会发明看得到的东西。人的灵魂,就是军事家拿来着望眼镜,他也看不到。其时,那上面分明坐着三位哀怨沉沉的中国妇女。

中间白云上,是位瘦弱的妇人,她生前是一位教师的老婆。妇人把白云低到了树枝,树下是她丈夫的办公室。瘦弱的妇人瞅不到她的丈夫,却听到加班的老师在议论:

“吴老师的老婆真贤惠,每天都变着花样做饭菜伺候着他,他却不知好歹,常常不给她老婆好脸。”

“听吴老师讲,她老婆年轻时,把自己可以进银行单位的好机会让给了自己弟弟,结果在企业下了岗。”

“老婆下岗又该怎样,男人就该养家,如果他老婆天天给我做饭,我宁愿把自己的工资分她一半,就她那好脾气和巧手艺,到那也饿不死。现在好了,长期受气,才四十岁就得脑瘤去了。”

“唉!好人真没好报。”大家在屋里齐叹气。云上的妇人听后不由自语:“还不是为了一个家,给自己一个家,给女儿一个家。”妇人驾着云急速朝着家门飘去。

“那是谁呀,陌生的人怎么住在我的家里,我的女儿,我的老公呢?”妇人叫了起来。“在那呢。”紧跟她左边云朵上的胖妇人指给她看。她随着胖妇人的所指的方向,又用上观音赐予的千里眼寻去。

那个生前对妇人瞪着白眼的男人,正在忙碌着为他的新妇人做饭呢。他嘴上挂的笑有千斤重吧,要不他的嘴怎么合不上呢?她女儿也看到了,在另一城市公园,和她的男朋友坐在菊花前谈着恋爱呢。

妇人的灵魂寻不到思念的综影,活着苦苦守着的家给租了,她不再是吴老师的老婆了。那最后的遗像,不知丢到那只破箱子里去了?她在尘间的一切,半年后都……妇人的灵在颤抖。天上的太阳也把脸扭转过去了。

胖妇人向呆滞的妇人靠过来,劝道:“妹妹看开点,自古几个男子重前妇,阳间又有谁会不寻乐?你瞧我那前生的丈夫,为官时还伪装成人样,没想退了休去找三陪女。他不觉丢人,我却觉没脸,连儿女都不敢讲。唉!那口气硬把我的肝能出癌细胞。我刚才也寻了半天,却没寻到。你想鬼都找不到的地方,他现在的世界该有多么肮脏呀!

右边那位长脸妇人也靠了过来,脸木木的没有表情,她是自杀的。生前她和老公一起打拼天下,从给乡下农民盖草房到给城里人建大楼。一路走来,房产让她家巨富。可她没想到怎么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女子想骑在她的肩上摘苹果?

当那小三搂着孩子叫她让位的时候,她想把那不知羞耻的女人给杀了。妇人总认为,这女人是看她老公有钱想讹诈他们,共患难的老公不会做对不起自己的事。可不久,又有小四抱着孩子,要和她的儿女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力。

望着那个理直气壮的女人,她想把自己的臭男人给杀了。可她平时鸡都不敢杀,对自己爱了半生的老公,实在下了手。

痛苦在时间里疯长,妇人那深度抑郁神经只想结束自己。只有那样她才解脱,那负心人才会忏悔。可她刚才在教堂里寻了又寻,没见他的身影,又问了上帝,上帝也从没听到过她老公半句忏悔。妇人不愿再看一眼尘土上的红红绿绿,便想和她的朋友赶紧离开。

三朵白云现在容成了一团大大的乌云,她们早已干枯的眼睛流下了最后一滴泪。正在乌云上升时,一驾飞船靠了过来。驾驶室里坐着亚历山大?伊?波克雷什金。没想到这位前苏联王牌宇航员死了还爱飞行。

再看船仓里:有温柔小巧的日本妇人,白净高大的俄罗斯妇女,开朗而又豪爽的美国妇女,美丽浪漫的法国女子……

这群女人也上了天,可她们还在寻着乐。她们用手里剩下的最后金币雇了飞船,开始享受生前没有享受的太空之行。当她们热情邀请中国妇人上来时,惊恐的妇人不知如何是好?胖妇人忙说观音只给我们一点时间;瘦弱的妇人说她没钱;长脸女子说她要到上帝那请个假。

“你们现在还想那么多,学着快乐吧,我们不收你们的钱。”众女子齐声叫道。有一位高大的俄罗斯妇人伸出手,硬把忧郁且犹豫的中国妇人拉进船舱。一船笑声向宇宙深处飞去,只剩下乌云上三滴眼泪在大风中摇晃……遥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