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MPA公务员必修课程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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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第十日公共经济学(3)

①融资期限长。至少在一年以上,最长可达几十年,甚至没有期限。

②融资的目的主要是为解决长期投资性资金的需要。新筹措的长期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固定资本,扩大生产能力,如开办新企业、更新改造或扩充厂房设备、国家长期建设性项目的投资等。

③资金交易量大。

④作为交易工具的有价证券,与短期金融工具相比,收益高但流动性较差,价格变动幅度大,有较大风险。

从广义上讲,长期资金市场包括有价证券市场和中长期借贷市场。

3.国际金融

一国对外往来会产生货币支付,但不是所有的往来都涉及支付问题,比如,对外国以实物形式提供的无偿援助,以实物形式对外国的投资,等等。这种不涉及货币支付的国际往来在今天已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为了全面反映一国的对外往来情况,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各国均采用广义的国际收支概念。所谓国际收支,即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全部对外往来的系统的货币记录。这个定义,既包括了涉及货币收支的对外往来,也包括了未涉及货币收支的对外往来。未涉及货币收支的往来须折算成货币加以记录。这就是“系统的货币记录”的含义。而“一定时期”通常是指一年。“系统的货币记录”显然是个事后的概念,它是对已发生事实进行的记录。

人们提到“外汇”,首先想到的是各种外国货币,如美元、日元等,这便是普通人头脑中的外汇概念,但这种对外汇的认识并不全面。通常,我们把外汇定义为:外汇,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来清算国际收支差额的资产。不是所有的外国货币都能成为外汇的。一种外币成为外汇前提条件有两个,第一是自由兑换性,第二是普遍接受性。自由兑换性是指这种外币能自由地兑换成其它货币;普遍接受性是指这种外币在国际经济往来中被各国普遍地接受和使用。只有这样的外币及其所表示的资产(各种支付凭证和信用凭证),才是外汇。

外币和外汇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范畴。

在理解“外汇”这一概念时,应注意其中的债权内涵。持有外汇意味着对外汇发行国拥有债权,持有外汇过多,一方面意味着国际支付能力强和有可能对外汇发行国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则意味着大量该由本国享受的资源,被借给外国利用,并要承担外汇贬值的风险。因此,如何管好、用好外汇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汇率,又称汇价,就是两种不同货币之词的折算比价。用公式表示:

汇率:A货币/B货币;汇率:B货币/A货币

世界各国所采用的汇率表示法可归纳为三种:

(1)直接标价法。即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基准来计算应收或应付多少本国货币。通俗地说,便是一定数额的外币值多少本币。这种方法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人民币汇率采用的就是这种表示法。

(2)间接标价法。即以一定单位的本币为基准来计算应收或应付多少外币。通俗地说,就是一定数额的本币值多少外币。英国一直采用这种表示法。

(3)美元标价法。这是对美国以外的国家而言的,从50年代起,西方大银行开始采用这种表示方法,即各国均以美元为基准来衡量各国货币的价值,非美元外汇买卖时,则是根据各自对美元的比率套算出买卖双方货币的比价。

4.案例:规范银行委托代理行为

N市J公司负责人M将在N市办理的持票人为M的银行汇票,连同自己的身份证及私章,交给G市X,请他帮助办理存款。X第二天就将办好的面额为200万元的由H银行出具有大额存单及M的身份证和私章交给了M,存单存取期为1年。第二年,存款到期,J公司派人前往H银行提款,被告知该存单系假存单,无法提款。

在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调查发现:X接受M的银行汇票后利用自己在银行工作的便利,向H银行的工作人员要了一张过期的空白存单,私刻印章后,伪造了存单;同时,他私刻M的私章,以M的名义在H银行开立了临时存款账户,并预留了M的私章作为印鉴,将银行汇票存入该账户;在其后的几个月中,X让他在H银行的朋友帮忙,将200万元存款全部提取并逃之夭夭。于是,J公司以侵权赔偿为由把H银行推上法庭,经中央级法院和高级法院的一二审审理,H银行败诉,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从本案中银行家们应当认识到,银行界采用的有关代办情形的通常做法不是法律上的委托代理,因此,不宜采用这种方式处理大额柜台业务,特别是提现业务,以免给金融诈骗犯以可乘之机,对于大额的代办事项一定要履行正式的委托手续。

总之,规范柜台交易中的委托代理行为,对于我们的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银行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税收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对于税收的性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是税收的社会属性,它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国家性质的不同,税收的社会属性也就不同。二是税收的形式特征,这是税收作为分配范畴与其他分配范畴相比,具有的显著特点。

税收的形式特征,同其他分配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1.税收的基本内容

(1)税收术语了解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上称为纳税主体。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所谓自然人,一般是指公民个人,他们以个人身份来承担法律所规定的纳税义务。所谓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企业、社团等。

课税对象也称征税对象,是征税的依据,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纳税的客体。课税对象是税法的最基本构成要素,它划定了征税的基本范围,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是确定税种的主要标志。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主要是由于其课税对象的不同。

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在课税对象已定的条件下,税额和税负的大小就决定于税率的高低。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起着调节收入的作用。

(2)税收制度的定义

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纳税人向国家纳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

(3)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这一定义中包涵有这样几点重要的涵义:①国际税收不能离开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关系的产生,是基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同他们各自政权管辖下的纳税人所形成的征纳关系。②离开了跨国纳税人这个因素,国际税收关系也不会发生。国际税收所依附的缴纳者,必须是跨国纳税人。③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有严格的区别。国际税收涉及国家之间财权利益分配问题;而国家税收所涉及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2.税收的公平、效益原则

税收管理原则是税收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税收管理活动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税法、税收法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关系到税收收入能否及时足额入库,关系到税收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为了保证税收管理活动有序地进行,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有一定的指导原则。

(1)以法治税

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程序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的本质就要求必须依法治税。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制定税法和税收法规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同时也要求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法和税收法规,秉公执法。以法治税原则就是税收管理活动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办事。

(2)税收管理的效率原则是以较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讲求效率是一切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税收管理活动总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税收管理中尽量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既是税收管理的目的,也是税收管理的基本要求。提高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必须精兵简政、节省征纳费用,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配备先进的管理工具,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衡量税收管理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税收成本。税收成本是指税收管理过程中的耗费,它包括征税机关的人员经费、办公用具或设施的支出以及征税过程中各项措施所付出的代价等,一般称为征收费用。

3.税务行政管理

税务行政管理在税收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这里只从税收管理机构、税收人员管理、税收文书送达和税务监察等方面进行一些研究。

(1)税收管理机构

税收管理机构是指具体行使国家管理税收的行政权力,实现税收职能,组织税收管理活动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它是国家职能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

(2)税务人员管理

税务人员是具体贯彻执行税法、国家税收政策,从事税收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是税法和税收制度的直接执行者。它是进行税收管理必不可少的因素。也就是说,税收工作是离不开税务人员的,税收管理更需要广大税务人员的积极工作。否则,再好的税法,再好的税制,再好的税收政策,如果没有人去贯彻,也是不能奏效的。因此,要搞好税收管理,就要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调动税务人员的积极性。

(3)税务监察

税务监察是指税务监察机构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法、税收政策,规章制度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约制度。它是国家行政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制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监察是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执行税务行政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其范围包括税务执法监察、特邀监察员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税务干部廉政责任制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等等。

4.案例:意大利的税制结构和征管体制

(1)意大利的税制结构

意大利课税体系的最重要原则建立在国家宪法之上。宪法规定政府执行机构无权确定税收,也无权对税收确定和征收程序进行改变。这一权利完全归国家议会——政府最高立法机构所有。因此,议会常常赋予政府制定与课税有关的法令和法规的某些职能。

(2)征管体制

根据规定,意大利的收入申报单分为几种:

一种是有其他收入来源和希望得到优惠扣除和折扣的纳税人(指受雇工作或已退休者)填写的表格,由填写人将其交给自己的雇主,或送交课税问题协助处理自动化中心。

一种是使用最普通的表格,它包括生产活动所得或可带来收入的物品占有权所得。其纳税主体为自然人、企业主和自由职业者。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主要方法有:

①凭证监督。税务局根据会计凭据分类对申所单上的数据进行修正。这一方法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必须正确、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因此,这一形式的监督要求对会计凭据和所有的企业文件进行监督。

②稽查。如果在申报单中发现收入来源填写不完全,缺少一系列会计凭据,有严重违反会计核算法规的行为,则进行稽查。

③实际监督。直接根据纳税人登记表进行的监督。例如在“拟定的收入系数”的基础上对收入实际实行监督。

④稽核。当发现纳税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超出收入申报单时,实行稽核,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局有权对上述总收入作必要的改动。

在意大利法律中有针对税收违法行为的特殊刑法。下列行为被视为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超过5000万里拉以上的收人未填人申报单;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会计分录;开具和使用伪造的帐单发票;隐瞒收入额。

意大利从1990年开始实行的顾客(客户)责任制非常有意义,它要求顾客(客户)在购买商品(服务)时必须使用支票。这对规范货币流通非常有益。

在对法人和自然人课税体系进行监督中起重要作用的是意大利财政近卫军,即税务警察。它已存在了200多年,从1881年起被赋予监督全意大利课税体系的使命。当前财政近卫军的结构和职能是由1959年的法律确定的。财政近卫军隶属于财政部,有自己专门的学院,培养自己的干部。意大利财政部只负责税收和海关部门上缴的收入。

各个监督机构在合作和信息交流基础上相互影响。信息系统的合作伙伴有:企业主、农场主和手工业者商会,税务警察局,纳税人税收档案和卡片,直接税征收局,增值税核算局,公民交通工具自动登记部门。

七、工商行政管理

1.企业登记

(1)市场经营主体登记

企业法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设立的、具备法人条件、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盈利性经济组织。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对各类公司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确认企业法人资格,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营的登记管理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注册范围就是各类公司企业。具体分为****类:农、林、牧、渔和水利业,工业,建筑业,地质普查和勘探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业,仓储业,房地产经营业,市内公共交通业,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金融业,其他行业。

登记注册的主要内容有:企业法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公司发起人、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和分支机构等。

(2)营业登记注册管理

营业登记注册管理,是指对除企业法人以外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确认其营业的合法性,取缔非法经营的登记注册管理活动。营业登记有时也称商业登记。

营业登记注册的范围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中国实施作业或提供服务的外国承包商;到中国合作开发和承包工程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或经济组织。

营业登记注册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号、业主姓名、分支机构隶属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除了公告阶段以外其程序与企业法人登记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