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在宁夏南部山区,是全国有名的“三西”贫困地区之一。至今,那里依然属于国家的重点扶贫地区。前不久,我小学时的一位同学知道我在自治区政府机关工作,托我给他想办法贷点款。这使我十分为难。我与任何有实权的人没有来往,更不懂得贷款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和方式,只好告诉他,这忙我实在帮不了,请你原谅。我知道国家每年都有大量扶贫救灾的低息或贴息贷款拨给那里,便问他为何不直接到县上贷呢。一句话勾起了他的愤怒。他对我说,你以为那扶贫款是一般老百姓随便就可贷到的吗?越是扶贫、救灾名义的贷款,老百姓越是难以有份。绝大多数的款都让各级干部和他们的亲朋好友们“分配”去了。你听说了没有,最近县上查出一件事,某乡的头头都被免了职,正在接受调查,就是因为扶贫救灾款物的“分配”和“发放”上的问题。乡、村干部们真的吃够了共产党的甜头,可他们却坑苦了那些真正贫穷待扶的农民群众。我问他,难道老百姓真的就一点儿也见不到党和政府的好处?他说,那当然不是绝对的。但除了个别人或是为了舆论宣传上的需要而在面子上不得不扶的贫困户外,被扶的,大多数又都是已经富起来的暴发户。领导们愿意扶这样的人,是因为这种人本身就财大气粗,可以代表当地经济发展的典型,为领导们脸上贴金,而这些人又可以在贷款时拿出相当优厚的礼金送给有关的人员。事实上,这种人是靠着贷款在过日子,本身并没有生产出效益来。他们用今年的贷款还去年的贷款,明年再贷了款还今年的款。每贷一笔款,他就可以拿出一部分去贿赂有关人,为下一次的贷款打下了基础。有的人,甚至以送小轿车等形式来酬谢发货人。而一般情况下,贷款者若不给发货人送贷款的10%的好处,你就别想贷到款。这也只能是有关系有门路的人才有可能获得的机会。
贷款人每贷一笔款,必须给发货人一定数额现金的事情,早已听说了不少,其真伪一直不能确定。听了家乡同学的介绍,不由我不相信了这传言的真实性。扶贫救灾款的发放,事关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大计,在这问题上的胡作非为,无疑是一种犯罪,问题不可谓不严重。然而这问题的存在,并不仅限于我的家乡,也不只发生在扶贫款这一个贷款项目上,而是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今年7月31日的《人民日报》上登载了来自陕西子洲县的一封读者来信,那里的扶贫货款发放中发生的问题,与我的同学告诉给我的情况,简直就是一模一样:1991到1993年,子洲县农业银行的一个基层营业所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有80%以上的贷款者为县、乡、村各级干部及其亲朋好友。
贫困地区的人民对于党和政府给以他们的扶持和帮助深怀着一腔的感激之情,却不曾想到,贫困地区的一些人竟敢置政策于不顾,随心所欲,以国家的扶贫资金拉关系,做人情,以至违法乱纪,索贿受贿,这真是胆大包天。既然问题已经反映到了《人民日报》这样的中央大报,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制定对策,采取措施,防止问题的继续发生。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