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洛克谈人权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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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论个人统治权(1)

我们既然把前述的一段话说完……我们在那里讨论得那么长,并不是由于论证和反驳得有力,而是由于意义的模糊与字句的混淆不清……现在让我们转到他对于亚当的统治权的第二个论证。我们的作者用塞尔登先生的话告诉我们,“亚当成为万物共同的主人是基于上帝的赐予,他自己原来没有这种个人统治权,正像如果没有他的授予,他的儿女也不能享有这种权利一样。塞尔登先生的这种断言,”我们的作者说,“是与《圣经》的历史和自然的理性一致的。”在《对于亚里士多德的评论》的序言中,他又这样说:“世界上最初的政府是一切人类之父的君主制,亚当受命滋生人类,遍布于地上,制服世界,并取得对一切生物的统治权,因此他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他的后裔除了得到他的授权。许可或者依据对他的继承,都无权获得任何东西;《诗篇》的作者说道:‘他把世界给予人类的儿女’,君主从父亲的身份上得来了称号。”

在没有查证这个论点和它所根据的《圣经》原文之前,必须请读者注意,我们的作者按照他常用的方法,在开头所讲的是一个含义,但在结论中所讲的却是另一个含义。他在这里开头时说,“亚当基于神的赐予的所有权或个人统治权”,但其结果是……“这表明君主的称号是从父亲的身份得来的。”

可是让我们来看看他的论证。《圣经》原文的话是这样的:“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育众多,遍满地面,治理大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各样在地上走动的生物。”(《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我们的作者由此得出结论道:“亚当既取得对一切生物的统治权,因此他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这话的意思是说,上帝这种赐予,要不是给予了亚当以对大地和一切低级的或无理性的生物予以统治权,或我们的作者所说的“个人统治权”,因而他就成为君主;或者就是给予了他以包括他的儿女在内的对一切地上生物的支配和统治的所有权,所以他就是君主,两种意义必居其一。因为真正如塞尔登先生用正确的字句所说的,“亚当成为万物的共同主人,”我们可以很清楚地认识他的意思,亚当得到的只是统治权,因此,他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亚当的“君权”。但是我们的作者却说,“因此亚当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实际上这就是指世界一切人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者,理所当然亚当基于这个赐予,必然被树立为这样一个统治者。如果我们的作者的意思不是这样,他可以非常清楚地说,“因此亚当就成为全世界的所有者。”但是关于这点,请读者原谅;因为清楚和明确的说法,不是在什么地方都有利于他的目的的,读者不要指望他象塞尔登先生或其他作者那样写得条理清楚。

因此,为反驳我们的作者“亚当是全世界的君主”的学说,我想指出:

第一。根据这个赐予(《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亚当并没有被赋予以对人类。对他的儿女。对他自己任何直接的权力,因此,他并没有基于这种特许而成为统治者或“君主”。

第二。基于这个赐予,上帝给予他的不是他对低级生物的“个人统治权”,而是与一切人类相同的权利,所以他也不能由于这里给予他的所有权而成为“君主”。

第一,如果我们把原文的话加以考证,就可以看出来这种赐予(《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并没有给予亚当以对人类的权力。因为,一切成文的授予所给予的东西都不能超出明文所表达的意思,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原文中哪些字句可以理解为人类或亚当的后裔;我认为,如果有的话,只能是这一句话……“所有走动的生物”,这话在希伯来文为剽贮剽剽剽,即拉丁文的bestiam reptan-tem ,对于这句话,《圣经》本身是最好的解释者。上帝在第五日创造了鱼和鸟,第六天的开始,上帝创造陆地上没有理性的生物,这件事在《圣经》中是这样记载的;“让大地生出生物,各从其类,地上的生畜,爬虫。野兽,各从其类;”又说:“上帝创造地上的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以及一切爬行于地上之物,各从其类。”在这儿,讲到地上兽类的创造时,上帝先用“生物”这一个笼统的名词表示它们全部,其后把它们分作三级:(一)牲畜,即驯服的或可以驯养的动物,因此变为某些特定人们的私有物;(二)剽剽,在我们的《圣经》里译为“兽”,希腊文《旧约。圣经》七十人译本译为“野兽”,这就是现在记述给予亚当以这个主要特许的经文中被译为“生物”的同一个字,当这种赐予重新给予亚当,所使用的也同样是这个字,(《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在那里,同样被说为“兽”;(三)第三级是爬行动物,用剽贮剽一字来代表,这就是这一段原文中使用并被译为“走动”的字,而在前面的章节里则为“爬行”,希腊文《旧约。圣经》七十人译本在这些地方都一律译为阁ρπτα`,即“爬行动物”,由此得出,我们在翻译上帝的赐予时所译的“走动的生物”一词,就是创世的历史中所指的两种陆栖生物……野兽和爬虫,希腊文的《旧约。亚经》七十人译本也这样译的。

当上帝已经缔造出了世上的非理性动物,照着它们的居地分作三类……即“海中的鱼、空中的鸟,”和陆上的生物,又把后者再分为“牲畜、野兽和爬虫,”之后,上帝便考虑到创造人类,以及人类对陆上世界应有的统治权,然后他把这三界的生物归纳一下;但是在陆界却除掉了第二级动物或野兽,可是在叙到上帝真个实行他的主意和给人类以这种统治权的地方,《圣经》原文便提到“海中的鱼,空中的鸟,”及用表示野兽和爬虫的字眼来代表的地上的生物,只不过译为“走动的生物,”牲畜被漏掉了。在上述两处当中,虽然一处省去了表示“野兽”的字样,另一处省略了表示“牲畜”的字样,可是,上帝既在一个地方实行他在另一个地方宣布设计好了的计划,我们只能理解两个地方是一样的,在这儿所引的一段话中所见到的只是说明业已被创造出来。并在被创造时已被区分为“牲畜”。 “野兽”和“爬虫”三个不同等级的陆上的动物在这里实际上是怎样照着预料的设计,置于人类的统治权之下。在这些话中,实在没有一点痕迹,可以拿来牵引附会地表示上帝给予一个人以统治别人之权,亚当统治他的后裔之权。

在《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中记叙上帝重新给予亚当和他的儿子们以这种特许时,又出现了这一类话,上帝给予他们对“空中的鸟”。 “海中的鱼”和“陆上的生物”的统治权,后者是用剽剽和贮剽(“野兽和爬虫”)两字来表现的,和前面(《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原文中译为“在地上走动的一切生物”的话一样。这一句话决不能理解为包括人类,因为这种赐予是给予当时生存着的整个人类,即亚当和他的儿子们的,而不是给予部分人的,让他们去支配另一部分人的,这一点从紧接着的词句看,便更为知道了,在这个地方,上帝把“一切走动之物”……即第一章第二十八节用过的字句……给予他们做为食物。由上述的一切,我们可以了然,上帝给亚当的赐予(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和他的指定,以及他后来再给亚当及其儿子们的赐予,其所包含的,不多不少只能是他在第五日和第六日的开头所创造的生物,如在第一章第二十至二十六节里所说的,即地球上水中和陆地的一切种类的非理性动物,尽管在他们的创造的论叙中用来表示它们的一切名词,在后来任何一次赐予中绝没有全用过,有些词在一个地方被省略,有些词则在另一个地方被省略了。因此,我以为毫无疑问,这些赐予之中不包括为亚当也并没有被予统治他自己同族的任何权力。陆上的一切非理性的生物在被创造时,都被列举了出来,称为“地上的兽”。“牲畜和爬虫”;但是那时人类还没有被创造,自然不包括在这些名词之内,所以,无论我们对希伯来文的词句理解得正确与否,这些词句在创世史和紧接着的每节经文中,其中都不包括人类,尤其是希伯来文的贮一字,如果一定要在上帝给亚当的赐予中理解为包括人类,更显然和《创世记》第六章第二十节,第七章十四节、二十一节、二十三节,第八章第十七节和十九节中关于人的说法互相颠倒了。如果按照我们作者的意图,上帝通过给予亚当以对地上一切走动的生物的统治权,使一切人类成为亚当和他的后嗣的奴隶(第一章第二十八节),那么,我以为罗伯特爵士完全能把他的君主权力再提高一层,使世人相信君主也能吃掉他们的臣民,因为上帝曾给予挪亚和他的后嗣(第九章第二节)以取食一切走动之物的绝对权力,正如他给予亚当以统治他们的权力一样。希伯来文的文字在这两个地方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能认为大卫对这一段文字中上帝的赐予和君主的权利的理解,类似于我们的作者对这个地方的见解……博学和神明的恩斯卫斯这样称呼它……,他在《诗篇》第八篇中不曾找到对君主权力的这种特别。他的话是这样的:“尔把他”……即人类和人类的子孙……“造成比天使低一点,而派他管理尔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中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伏属在他的脚下。”在这些话中,如果有人能指出,除了指全人类对低级生物的统治权外,还含有一个人对于别个人的君主权力的意思,那么在我认为,他可以由于这个难得的发现而够得上充当罗伯特爵士所说的“外表上的君主”。现在,我希望问题能够非常清楚了,即上帝给亚当以“对一切在地上走动的生物的统治权,”并对于给他以对他自己的同族的君主权力。关于这一层,在下面我要指出的第二点中,将更能充分地表现出来。

第二,不管上帝在这个赐予的话中(《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所给予的是什么,他不是把其他人排除在外独自地许给亚当,因此,无论亚当由此取得了什么样的统治权,它都不是一种个人统治权,而是一种和其余的人类共有的统治权。这个赐予之不是独自地许给亚当,从原文的字句中即已明确地显露出来,不是只赐给一个人的,……因为这个赐予是用复数来表示的……上帝祝愿“他们”并对“他们”说享有统治权。上帝对亚当和夏娃说,让他们享有统治权;由此我们的作者就说亚当是世界的君主;但是既然这个赐予是许给他们的,即也是对夏娃说的……许多注释者完全认为这句话是在亚当有了妻子以后说的,……那么,和亚当是世界的君主一样,夏娃不也应该是世界的女王吗?即使有人说夏娃还是归属亚当,不过我们觉得她之归属亚当,也不致妨碍她对万物的统治权或所有权,因为,难道我们可以说上帝许给两人以共同的赐予,而独享其利的只是一个人?

但是或许有人说,夏娃是到后来才被创造的。就算是这样,我们的作者从此又得到什么益处呢?经文更能直接地与他相反,说明上帝在这个赐予中,是把世界给予全体的人类,而不是给予亚当个人。原文中“他们”这个字样当然包括人类,因为肯定无疑的是“他们”不指亚当一人。在第二十六节的记叙中,上帝宣布了他要给予这个统治权的意愿,显然他的意思是指,他想造出一种应该对地球上的不同种生物享有统治权的生物。原文是这样:“上帝说,让我们摹拟我们的形象和外貌来造人吧,让他们对鱼……享有统治权。”那么,享有统治权的是“他们”了,是谁呢?正是那些形象如上帝的,上帝正要创造的人的族群中的一切个人;因为如果“他们”这个字样单指亚当,而不包括其余同他一切在世上的人们,那就与《圣经》和一切理性都相违反了。而且,如果这节中前一部分的“人”与后一部分的“他们”,不是指相同的东西,怎么说得通呢?我们只有把那里的“人”像通常一样理解为人类,而把“他们”解释为人类中的一切个人;正是在这段原文中,我们就能找出一个理由来,因为上帝“摹拟他自己的形象和外貌”,创造他(人类),使他成为一种有智力的生物,所以有行使统治权的能力。无论上帝的形象表现在什么地方,智力的禀赋当然是它的一部分,并属于全人类所有,所以才使人类有能力享有对低级动物的统治权;所以大卫在上引的《诗篇》第八篇中说:“而把他造成比天使低一点,而使他有支配之权。”大卫王在这儿所讲的决不是亚当个人,当然他讲的是人。人的子孙。人的族类。

对亚当所说的赐予,乃是对亚当和全人类的赐予,从我们的作者所引用的《诗篇》的证据中,也看得很清楚。“《诗篇》作者说,‘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这话表明这个权利是由父亲的身份而来的”:这是上面所引用的序言中罗伯特爵士的话;他在这里作出了一种奇怪的推论……即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所以,这权利是以父亲的身份而来的。可惜的是,希伯来文的得当用法,在表示人类的时候,用的是人类的子孙,而不是人类的父亲,我们的作者把这些权利归属于父亲的身份,确有可能从字音上受到支持;但是因为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就作出结果,是父亲的身份取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是我们的作者的一种特有的论证方法,一个读者必须要先有高度的聪明,从他所用的字的声音和意义的反面去理解,才能够弄清这一点。但是它的意义却是更加深远,而且距离我们作者的目的更加遥远了。因为他在序言中所写的只是为了要说明亚当是君主这一论点,他的结论是这样: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因此,亚当是世界的君主。我敢说没有任何人能作出比这个更加滑稽的。荒唐绝顶到了无可原谅地步的结果,除非能够证明人类的儿女所指的恰恰就是那个没有父亲的亚当。但是不管我们的作者怎样说明,《圣经》是不会作这种无稽之谈的。

为了维持亚当的这个所有权和个人统治权,我们的作者设法在下一页里推翻了那在另一类似的地方(《创世记》第九章第一、二、三节)赐予给亚当和他的儿子们的共同体,他是从两方面来达到这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