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游戏拂光终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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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陆沉一番外二

陆沉一的手搭在桌子边缘,“嗒、嗒…”有规律地敲着,他不说话,也没有流露出什么表露情绪的表情,John也很有耐心,等着他的回应。

最终他说了一句谢谢,将那包粉末攥着手中。

离开饭店的时候,外面已是灯火辉煌,他突然顿了顿脚步,看向靠窗的两人桌,那个齐刘海穿着崇安校服的女生正在给对面的男人夹菜,“爸,大家都打算选理科,我真的选文吗?”

原来是高一生。

被她唤做爸爸的男人给自己倒了杯酒,刚想说话,又被女生截住了,“都说了不要喝不要喝,你这顿顿都要配杯酒还不得酒精中毒啊!你不记得那个刘叔叔了,就是因为喝酒上瘾变成个酒鬼,呐,妻离子散还欠一屁股债!”女生训起人来一套一套的,陆沉一捏了捏口袋中的那一袋粉末。

走到外面,隔着落地玻璃窗,他还在看,两人说说笑笑。她边笑还边往窗外望了一眼,眼睛弯弯的,像是月牙一般好看。

陆沉一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自己只见过她一次,却对这张脸记忆深刻。他边走边想,忽而抬头,才觉得,可能是因为她像今晚难得的星光,干净、明亮又温柔。让这黑夜有了点点暖意。

他在路边打了辆车,“去离这最近的公安局。”

在路上,他想起了那日听到女生讨论的天蝎座运势,不知是真有那么准,还是刚好碰上了。他不禁将刚刚那个女生与运势讲解中的红星联系起来。

陆沉一的精神状态仍然一般,平时常备速溶咖啡提神,他转着笔思考,过了一会儿,提笔写下手里这道题的答案。

有女生去接水时在讨论,班上两个男生和隔壁班的几个男生最近都没来上课了,听说出了事。

陆沉一放下笔,看了眼黑板上方的钟,快到打羽毛球的时间了,他起身离开教室。

其实,John被带走的那天,陆沉一见过他,陆沉一只说了一句话,“你是聪明人,但你太自负,别毁了自己。”

他说得平淡,但内心并非毫无波澜,因为某一刻,他真的动摇过,那一刻的选择,差点让他毁了自己。

陆沉一开始捡起被自己落下的羽毛球,每天都会抽出一小会儿和高一时的同班同学一起打,再跑跑步。

第三次见到了顾星冉,就是在城光与崇安的羽毛球比赛上,她来给他的对手加油,她的眼里满是想要掩藏却又掩藏不住的崇拜和喜欢。

他那时因为感冒,一下场就带上了口罩,路过观众席时,还听到对手那方一个男生将之与沈佑南的关系说得十分亲密,沈佑南他是认识的,小自己一届,明年就是他在数竞场上大展拳脚的时候,原来,她是沈佑南的女朋友。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一次见到顾星冉,此后几年,陆沉一的人生可以说得上是跌宕起伏,那个名字,那张脸,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模糊.,渐渐被遗忘。

他斩获大大小小的信息类竞赛奖项,还曾参与其他学科竞赛,在竞赛场上与沈佑南相逢,可以说,城光的竞赛之王称号,陆沉一担得无愧。

可就在他收到多所名校offer,甚至有出国打算之时,他的母亲出事了。

周亦卿,这个将事业放在首位,甚至为了事业放弃家庭的女人终于遭了报应。他常在电视里看到这个名字,每次都会很冷漠的按下关闭电源的按钮。

在陆沉一的印象中,周亦卿很美,总是要开一瓶红酒,她喜欢涂满满的红唇,比红酒的颜色要深,美而凛冽。

走上竞赛之路,也未尝没有周亦卿的手笔。自有记忆以来与她短暂的几年相处,听到最多的话似乎就是,“陆沉一,这样不可以。”在她眼里,永远没有足够优秀,只有更优秀。

他的父亲告诉他,自己叫陆沉一,是因为他们希望自己遇事沉着,信念坚定,始终如一。可他自己清楚,沉字是父亲取的,可这个一,是周亦卿取的,她不会希望自己始终如一,只会希望自己不管做什么,都要拔得头筹,夺得第一。

这与后来的继母庄思敏截然不同,庄思敏美而温婉,她很聪慧,却从不过分显摆,也未尝试图让所有人都接受、或者说按她的思维去行事。她会考虑他人的感受,在庄思敏第一次问自己,“沉一,你觉得这个椅子摆哪里比较好?”时,陆沉一甚至不知道该回答什么,因为周亦卿从来不会给他做选择的机会。

可就是这样强势、掌控欲强、甚至还有些薄情寡义的周亦卿,出事了。

被政治调查,还出了车祸。

若说有多深厚的感情,那也是不可能的,不过是短短几年的相处,若说毫无感情,也不可能,毕竟人非草木。

况且她的问题很有可能对父亲有所影响,这种关键时刻,即便他做不了什么,也不能离开。

所有人都很惊讶,他放弃了保送,放弃了各种优待,选择参加高考,并以远远超出重本线的分数选择了S大,出人意料。

事实上,他并未对这个结果、这个选择,有太多的不甘心,他喜欢这座城市,愿意留在这里。

想来,这也是他做过的,最匪夷所思,却也最正确的决定。

大二到美国交换一年,再回到这座城市,陆沉一觉得很安心。那一晚本想回学校,却中途遭遇一个抢车的没礼貌的女生。

他讨厌和那些抱着不轨目的的女生有任何超过一分钟以上的接触,拼车,绝对不可以,即便是那个女生他觉得眼熟。

而后在后视镜中那一瞥,她跺脚的样子,不经意间和记忆深处某个影子重合,好像是她。

等到他让司机师傅掉头回到刚刚的地方之时,她已经不在了。

S大成德校区,他并不急,总会见到。

其实顾星冉留给他的印象并不算美好,因为回想起她,就能想起自己并不愿提及的那段高中岁月,别人以为荣誉满载,光辉无限,他却只觉黑暗无边,时间过得缓慢而又备显沉重。

在那样的环境下,他曾给自己增加了很多莫须有的压力。

大三返校,导师交给他一个临时任务,去代上大二的信息模块选修课。

一个大三学生代上大二学生的课,这是不大合规矩,也很难服众的事,可偏偏他的导师对他抱有一种莫名的信任,觉得对他而言不过小事一桩,肯定能处理好。

事实上,陆沉一也并不觉得这很难,只是有点耽误时间,可既然他接了任务,就会做到尽善尽美。

他很擅长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理所应当的,也很擅长在自己不快乐的时候让大家也不痛快。

所以他点名了,而且是几乎没有逃脱可能的点名,上课之初便申请了后面被铁门锁住的阶梯教室,在一节课结束的时候,他点一个人名,便放一个人走,代课更是糟糕,因为他顺手彩印了一份大家的档案照片。

然后他看到了那个名字。

耳边蓦然回响起那个午后,在医务室那个怯怯的声音,“我…我叫顾星冉,照顾的顾,星星的星,冉冉升起的冉。”

他叫了这个名字“顾星冉。”声音平静。

没有回应,她没来。

然后第二次、第三次,她都没出现。

如此频繁的逃课,再加之抢车时的没有礼貌,让他不禁怀疑起了他从前所见的那个人,也许不是顾星冉真实的那一面,真实的她,好像糟糕透了。

事实上,她与自己记忆中的人的确不一样,尤其是自己,对她而言,是一个讨人厌的学长,是一个陌生人。

她蓄起了长发,不再穿刻板的校服,站在机房外等他,忐忑的说明自己逃课的原因。如果她坦然承认了是不想上课,陆沉一还可能对她刮目相看,可偏偏要拿无用的学生会当挡箭牌,他有些想嘲笑自己,从前竟然会觉得这个女生和别人不太一样,不过也是一个喜欢找借口的人罢了。

这件事,直到很久以后,陆沉一才知道,当时顾星冉没有找借口。

在假期留校期间,她的同学任弯以跳蚤市场义卖捐款为由,拿走了她的东西,在调查这件事,调查任弯的时候,他才知晓开学之初的在她们班发生的一场奖学金之争。才知道顾星冉当初为什么那么需要信息选修课的学分。

真正认识顾星冉之后,陆沉一发现,自己总是在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瞒着她玩游戏,逼着陆明珠教自己打歌,再用游戏号去接近她。这种事听起来很蠢很没有头脑,绝对不是他陆沉一的风格,可他就是这么做了。

这之后还破天荒的唱了歌,开始看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找来很多已经不再印刷的老书,还日日去机房照顾那盆看起来就很蠢的绿色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