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天书说完,看了看女人的反应,女人一动不动,不仅没有回应,反而还能听到轻轻的酣睡声。见此,他无奈一叹,轻轻说:“事出紧急,我数三下,你如果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啊。”
“一二三!好了,你既然默认,我就不推辞了,谢谢你,你真是大好人。”
鸿天书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很快就把她拉下车,抬到一旁的绿化带上:“姑娘放心,我鸿天书说话从来算话,等我办完事后,车会还你,人情以后也会还你。你好好在这里睡一宿,明天我就打你电话,让你来领车。”
“电话?对了,我还不知道她的电话,那怎么打?”突然之间,他像想起了什么,赶忙回头在车内一阵翻找,不一会,就在副驾驶座的坐垫下找到她的手机,点开手机通讯录翻看,结果,几百号人的电话号码开始冲击他的视觉神经。
鸿天书强忍着耐性,将内容快速浏览翻看了一遍,除了一个叫作‘老公’的电话号码外,并没有找到她的电话。
“对了,她的包包里应该有身份证,证件或者其它一些单据。”鸿天书幡然醒悟,急忙回头再找。
五分钟后,他放下包包,走了上去,把她的手机塞入她腰间的口袋中。经过刚才的翻看,他知道这女人名叫董芳英,电话号码也在一张名片上写着。默默记下之后,他朝车走去,期间回头看了她一眼,依旧不醒人世。
“算了,我知道这么做不地道,但我以后一定会还她人情的。”暗自说完,他不再看她,坐到车的驾驶座上,用力关上了车门。
不一会,车子引擎发出几道声响,可足足过了一分钟后,宝马车并没有启动。
‘咣’地一声,鸿天书打开车门,重新走向董芳英。他不放心,或者说担心。这女人脸蛋好看,身材诱人,是个尤物。他知道城里流行一种‘捡尸’的说话,说的是谁如果运气好,捡到醉酒倒在路边的女人,就可以捡回家肆意翻云覆雨一番。而事后女方一般也不会怪罪男方。
现在这女人是被自己硬从车上强行拉下来的,如果被人捡了回去,那后果…完全不堪设想。鸿天书不缺德,有良心,在车上犹豫了许久之后,终究过不了心里这个坎。光且不说‘捡尸’。这社会坏人也不少,一旦有歹徒遇上这只动都不会动的羔羊,还不是即劫财又劫色。说不好,还会做出杀人举动,毁尸灭迹。
鸿天书越想,心里越是不安,欠一个人情事小,可如果铸成无法弥补的大错,触犯了法律不说,他这一辈子都要良心受谴,负罪而活。
一时间,鸿天书无比惭愧,感觉自己仅差一步,就把她推入火坑。所以接下来的动作中,他将她小心抱到副驾驶座上安置好,刚一放下,他就累的险些虚脱,这具陌生的身体并不见得强壮,而且有伤在身,过分的用劲,引发伤口剧烈疼痛,洁白的绷带,也渗出点点血迹。
但他已顾不得疼痛,只想尽快飞往火葬场,救下自己唯一的希望。花了半分钟调整好状态后,他一踩油门,驶离了原地。
车子油量充足,开动后,他松心了不少,把档位挂在中速不放。转头看了看副驾驶座上的女人,内心苦笑不已。自己这和劫持她有什么两样。等她酒醒来,我的麻烦就大了,打晕她还是威胁她?实在不行,恐吓她。再不行,装可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鸿天书想着想着一阵头大,这女人性格脾气什么的他一点都不清楚,醒来后第一时间会做什么过激行动。不免令他心中忐忑。他不是没想过拿她的钱去打车,可包里找来找去就只有两百块钱现金,剩下的银行卡,信用卡倒有不少。
“丢下她,她有危险,不丢下她,我有危险。算了,该来的总是会来的,我只能自求多福了。”鸿天书安慰自己说,专心开起车来。市区内开车不比高速公路,速度不能太快,所以他要时刻小心,见缝插针,调节车速,为自己尽量多争取一点时间。
时间很快就到了早上七点,清晨的日出刚升出不久,四周通明一片。道路上出行的车辆多了起来。鸿天书小心开着,这才刚出了三环,离郊区还远得很。可他本就状态不好,这一夜的车开下来,眼皮变得极其沉重。
“不能睡,一定不能睡。这事是等同于生死的头等大事。我要一定拿出十足的精力出来。”鸿天书一边开着,一边伸手在自己的脸上使劲地掐了一把。脸上的疼痛刺激,一下子消去了不少睡意。他振奋精神,一路坚持了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后,绵绵的睡意再次袭上心头。鸿天书再次掐了掐脸,但第二次效果明显差强人意,他换了地方,往大腿掐去,掐了半天,感觉不见好转,最后一狠心,轻轻往身上的伤口捶去。
这一锤,立即引发撕心裂肺般的疼痛,他闷哼了一声,全身痉挛,只能将背死死顶着驾驶座的椅靠上,减缓一点疼痛。
“好痛。”半晌后,鸿天书平复了脸色,不再龇牙咧嘴。不过,他按着腰间的手却没丝毫放松。这具陌生身体的伤主要集中在腰腹以下,可能经过巨大力道的撞击,腹部部分的骨骼严重断裂。连带着全身脏器都有不同程度的震伤。
鸿天书心绪难平,伤且不说,通过车窗后视镜,他看清了这具身体的样貌,一个相貌普通的少年,身材消瘦,身高也比自已原先矮了二十公分。这个少年,他识得,正是那日街上举止反常的中学生,没想到自己与他同时被撞,阴差阳错之下,灵魂附身到他身上。
一番唏嘘感叹,他的心不由地沉重起来,少年的死是个惨剧。而自己能以侥幸的方式,从那场车祸中存活下来也不见得就是好事。他没有今后的打算,如果不能回到原先的身体,他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接下来的局面。
他想过,最坏的局面,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他可以去死,自杀,就意味着结束,就意味着再也不用受这份煎熬。他并不怕死,自己本就应该死了,之所以没死,似乎是上天开的一个玩笑。死,在经历过一次后,他相信,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解脱。
但是,他犹豫,死,可以是被逼无奈的选择,却不能是逃避的一种方式。自己活了,还可以看到父母,还可以看到虹春,尤其是对父母,他还没有尽孝,就早早过世,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他的心就痛。一想到他们肝肠寸断的表情,他就心里堵着慌,久违的哭泣之感在他眼中积累。
鸿天书默然,他不想不负责任,不想做个逃避的懦夫。可是,这就势必要他做出艰难的第二种选择,苟且偷生。
苟且偷生,以这少年的面貌开始崭新的生活,接受一对陌生的父母,接受少年的家庭,少年的学业,少年的一切一切。想想,鸿天书就毛骨悚然。
他是个普通人,思想没有那么伟大,不能像圣人一样能看透世间,参悟人生,心中始终空空无物。在他看来,别人是别人,他是他,这一点,永远无法改变。
而接受别人的一切,更为荒谬,甚至极为可怕。每个人都是父母孕育出来的生命,所以,根,就长在亲生父母那里,即使脱离了躯壳,灵魂占据了别人的身体,根,不会有任何改变。他血脉的传承源自灵魂之中,他的灵魂只为他父母而活,命运也只为他父母而转。
鸿天书清楚,他认同的只是属于自己灵魂的遗传物质,这少年身体里的遗传物质,自己绝不认同。如果他娶了虹春,诞下了孩子,那这孩子不会和自己有任何关系。他所有的努力,所有的温柔,永远只是为这个死去的少年做嫁衣。
到最后,假使能够家庭和睦,儿孙满堂,他的心仍然是空虚,本质上自己仍然是个孤寡之人,没有一儿半女。
他的心此刻变得酸溜溜起来,伴随着强烈的不甘呐喊,在心中不停地咆哮。没错,灵魂只是身体的驱动力,人类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本性是靠躯壳来实现的,如果连身体都没有了,那所有的本性都是伪善的,毫无意义的。他不能够为这死去的少年做嫁衣,这一刻起,他的心不再平衡。
他苦笑,心境的倾斜非他所愿,但他控制不了,甚至都控制不了自己不要去想。他觉得现在自己的感觉就像一口咬着黄连,一口舔着苦胆,明明说不出的苦涩,却忍不住还要去尝。
也就在尝着苦味之时,他忽然明白,感觉只是暂时的,过眼云烟,就如这苦,尝过之后,过段时间可能就忘了,需要再尝再苦。与这苦的感觉一样,他占据着别人的身体,身体传递给他灵魂的感觉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