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窃国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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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将军的打算

林可大惊失色道:“什么?什么陀洲?我不知道!”苏塔斯冷哼一声,摆了摆手,刚刚冲上来的卫兵见手势就又退了下去,将军对身后的几个侍从说道:”你们先下去吧。“

待室内无人后,苏塔斯用不容否认的语气说:“你不必否认,从你的瞳孔颜色,皮肤,头发,都能看出很明显的陀洲人特征,哼,我可是亲眼见过陀洲人的。”将军又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可,继续说道,“你不用惊讶,我的母亲也是陀洲人,三十五年前亚金二世联合陀洲的孔雀国王征伐罗巴克王国,我的母亲是孔雀王国的公主。”

林可并不知道这些历史,他看着将军很有兴趣继续科普下去的样子,顺势问道:“然后呢。”

“没有然后,历史课结束了。陀洲这些年对瘟疫之地的战斗越来越紧张,留在亚文的陀洲人越来越少,大都回去参与他们的狗屁圣战去了。因为兽人的缘故,最近海路和空线都不太平,我年迈的母亲短时间内也没有回去看看故乡的机会——而你,这个没有魔晶卡的陀洲人,如果你想活命,我建议你乖乖的去一趟奥古斯都堡。”将军絮絮叨叨说了很多,突然停顿了一下,观察林可的反应。

林可有些疑惑,他并不知道自己酷似陀洲人的相貌对将军来说有什么意义。

“我的母亲只信任陀洲人,父亲去世以后她更加孤单。你的任务就是陪伴我的母亲,逗她开心,把她伺候好了,少不了你的好处,我甚至可以帮你办一张属于你自己的魔晶卡。”将军继续说道:“但是,如果她有一个不满意,我就让你后悔自己为什么是个陀洲人。”

林可有些错愕,但这种情况下容不得他有多余的思考和废话:“我明白了,将军。”

“很好,去准备一下,今天下午就启程,等这次的清剿战事结束我回了奥古斯都堡,自然放你回来。”将军满意的点了点头,示意林可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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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奥古斯都堡是没有航空线的,如果飞艇选择飞直线,就必须经过罗巴克王国的领空,兽人的风骑士对于飞进领空的任何非生物的飞行器都是管杀不管埋的。绕着走当然也可以到达奥古斯都堡,但太远的绕行过度提升了飞行的成本和时间,这样,直线上本就比飞艇快的马车就成了铜锤要塞通往首都最实用的交通工具。

一大早,由一个押送小队的护送着,马车带着林可,慢慢悠悠的驶离了铜锤要塞。在巴尔达利亚平原旖旎风光的陪伴下,傍晚时分,车队到达了塞恩城——萨利斯领省的省会,同样也是铜锤要塞的后勤补给基地。

晚饭后,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的大城市的林可,很是好奇的站在窗口往外看着,心情迟迟不能平静,窗外已经华灯初上,各式魔晶灯,宝石灯闪烁着不同颜色的光芒,路边的路灯则由自带的小型魔力收集器利用白天收集到的能量,各自散发出不太明亮的光。

明天就要去首都了,自己还是这种好似玻璃一般的实力,真的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默默为自己叹了一声,便躺到了床上。此时此刻,林克清楚地知道,门外一定守着披甲执剑的卫兵,而他,则是一个连卫兵都打不过的杂鱼。

几天的无聊旅程慢慢过去。

第四天清晨,远方微微泛白,林可一行人就起程了,之前从没起过这么早的林可满腹牢骚无处发泄,继续在马车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次的梦境有所不同。

睡梦中,他仿佛听到了刀剑的声音,而自己则身处一座金色的大厅,巨大的石柱拱修出巴洛克风格的精细石面,彩色玻璃窗下,大厅四角各坐落着四座形态不一的巨龙雕像,大厅中央的高台上,有一颗散发着璀璨金色晶芒的宝石,就算在梦境中,这块宝石也让林可觉得灼热不可接近,甚至无法直视。

林可动了,不可控制的走向高台,惊慌失措的他发现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自己在一步一步的走向那个如太阳般刺眼的金色宝石。

就在靠近的那一霎那,林可一声惊呼中,从梦中惊醒过来。

此时此刻,周围的场景令他大吃一惊,空气呈现淡红的颜色,自己脚下只有马车支离破碎的废墟,入目尽是护卫队员们的残肢和血泊。

场景仿佛凝固了,他被一群绿皮蓝皮的怪物们团团围住,这些“人”身材极其魁梧壮硕,相貌丑陋獠牙外翻,大多戴着各式各样的金属环饰,将鼻子耳朵包裹的密密麻麻,在外围影影绰绰还能看到几个佝偻着瘦弱身子的尖鼻子兽人,僵直着往里面探头探脑的状态,显得格外猥琐。

虽然所有的人看着最中间的林可,但并没有人有动作,一切仿佛都已进入静止状态。

不明真相的林可大脑一片空白,脑中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不能慌,不能慌,这一切都是做梦,马上会醒,马上就会醒。

“这不是做梦!快跑,推开最瘦的那个,快跑!”脑海中一个苍老的不知是谁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可更加坚定认为这就是在做梦,伸手掐了一下自己,发现了惊人的事实,疼,而且他也敏锐地发现自己并未分辨出哪个兽人是最瘦的。

“管他哪个最瘦,反正你都推不动!先钻出去再说,能跑多远跑多远,时间凝滞马上就结束了!”苍老的声音颇有些着急。林可来不及分辨真假,他知道逃跑是现在唯一能做的事,他一个箭步冲到两名最健壮的兽人中间,忍着对这些绿皮怪物的恐惧,拨开挡在面前差点戳进眼睛的蓝皮巨魔的大尖鼻子,冲出兽人包围圈,从夹缝中辛苦地挤了出来,钻进了远处茫茫的一片密林中。

林可刚刚钻进灌木丛中,空气就由淡红色恢复到正常,他只露出了两只眼睛,遥遥的观察着远处此时如解冻般慢慢开始乱作一团的兽人们。

乱嚷嚷了一会儿,兽群中央,一位手持破拐棍的瘦弱巨魔对其它兽人说了句什么,终于,兽人们胡乱在尸体里翻找了一些金银财物,结成了散乱无章的队伍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这里。

看兽人们走远,林可翻过身长吁一口气,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一般问道:“你是谁?”

“我不是坏人。”脑海里果然响起了一个声音,苍老,微弱,十分无力。“我知道你是谁,孩子,你不属于这个世界。”

林可吃了一惊,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什么?你知道?你在哪儿,你快出来!”语气兴奋至极,“那我怎么回去你知道吗?怎么才能回地球?回我的世界?”

有点尴尬的沉默了一下,那个声音回答道:“我不知道,但我能告诉你的是,当初在时空乱流中,我发现了你,借助了你的力量回到了幻之大地。现在我和你的灵魂,纠缠在一起无法分开。”

林可失望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道:“谢谢你救了我,我该怎么称呼你?”“叫我温德吧,这次的事你也不必谢我,救你就等于救我自己。”温德的回答让林可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我死了不就可以和你的灵魂分开了么?”林可说着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可能,如果这人所说的灵魂学说是真的,那么他死了之后,温德的灵魂岂不是可以占据林可的身体?

“我只是一缕在外域乱流中漂泊百年的残魂,本来唯一的命运是越来越虚弱,最终消散在时空乱流中,我的身体早已腐烂化骨,灵魂对身体的要求很高,幻之大地无数人懂得修炼之道,但没有人可以冲破这条铁律,寄魂他人身体之上。”温德声音越来越虚弱,一两个长句子就说得很吃力。

林可这才放下心,有些希冀的问道:“前辈,那我也能修炼吗?”

“可以的,我现在太累,无法教你,你可以先去寻找佣兵营地,加入自由佣兵团,积累一些实战经验。”温德终于强撑不下去了,“我需要休息,时空魔法耗费了我太多的精力,等我醒来的时候,会让你感觉到。”话音刚落,林可就感到脑中什么东西仿佛化作了一滴水,清凉的落在脑海之中,随后消逝无踪。

林可心中暗暗喊苦,什么都不会的他如果加入佣兵团,未来只会是一片黑暗,大概会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他有些好奇之前的梦境和温德有没有联系,但温德已经沉睡,无从得知。

他也不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但直觉让他认为温德的指引一定是有些道理的,所以林可选择相信这个高深莫测甚至有能力静止时间的神奇魔法师。

“将军的母亲,呵呵,我的大好青春凭什么要去陪一个老太太。”林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好男儿应该学习砍砍杀杀,想办法在这个充满妖魔鬼怪的地方生存下去。”

抱着这种伟大的信念,林可迎着朝阳,沿大路朝最近的镇子走去。他不想承认,也许并未意识到,其实他已经把脑海中这个强大的灵魂,当作了自己行走江湖的最大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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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走得又累又渴,双脚发麻,饿得眼冒金星,终于看到路边牌指示前方是一个叫做伊欧薇雅的小镇。抬头远眺,果然可以看到小镇中心真圣教教堂的十字架。忍着疲惫林可加快了脚步,终于在下午两点多,到达了伊欧薇雅镇。

镇门口的麻鸵管理员懒洋洋的坐在棚子里打着盹儿,几只卸下座鞍的烂毛麻鸵安静的寻觅着地上散落的谷物。酒馆大门敞开,走进去的林可看到了丰乳肥臀的老板娘在看着一本不知道是什么的破书,旁边的铁桶在咕嘟咕嘟慢火煮着什么东西。

半下午的生意并不好,角落的桌子有几个胸口长满黑毛的乡下土财主围着喝酒,老板娘放下书,询问道:“小帅哥,喝酒么?”

林可摸了摸口袋中的五十来个铜板,答道:“大姐,我不喝酒,给我来条长面包,等会还要赶路。”老板娘和善地说:“热鱼汤是免费的,进店消费都可以品尝,要不要来一碗?”

林可点头如捣蒜。

“大姐,我打听一下,最近的佣兵团在哪里?”

老板娘眼睛一亮,重新打量了一下林可,答道:“往西北的狄干荒原走,走上三十里就能看到白毛榉林地,穿过白毛榉林地有个酒桶镇,小伙子,那里可是帝国佣兵的总部,帝国佣兵集散管理中心就在那儿。”

“蛤?什么中心?”林可又学到了新名词。

“帝国佣兵,集散管理中心,安德斯蛋德?”老板娘觉得有些好笑,这种菜鸟去了估计也就是个打杂的,“佣兵团都要在那里进行登记,如果野生佣兵团无照接任务被帝国军发现,都是就地清剿的。”

老板娘端上了一碗隐约只能看到鱼头和碎尾巴的热汤,坐下来和林可说道:“你想进佣兵团?”

林可点点头,问道:“对实力有要求吗?我真的热爱佣兵事业……”“得了吧,砍砍杀杀的有什么好,我告诉你,佣兵可不好当啊。”老板娘打断了林可的话,“大佣兵团连喂马的都要绿色武魂以上,你进不去;小佣兵团呢,进去以后两个月如果你万幸还没死,就会发现周围的人已经完全换了一波了,说不定团长都换人了,哈哈。”

林可呆住了:“难道就没有对修为没要求死亡率还低的佣兵团了吗?”

“也不是没有,还真的就有这种的。”老板娘玩味的看了林可的表情,继续道,“登记造册的有几个佣兵团都是这种的,死亡率为零哦!”林可闻言很是兴奋:“那我该怎么样才能找到这种佣兵团呢?”

“你找不到的,因为这种团都是奥古斯都堡的贵族子弟进来混战功的。”老板娘的表情充满不屑,“这种团开任务,人都不需要到,只需交一些团费,自然有人私自雇佣其他见钱眼开的佣兵团来接手任务,当然,随后功劳是这些二世祖们的,但是佣兵们也拿到了钱,皆大欢喜。唯一的不好就是,死在这种任务中,是拿不到佣兵基金会的保险赔偿的。”

林可有些惊讶,随便一个乡下酒馆的老板娘都对佣兵团了解得这么多?他问道:“大姐,我看你很是了解啊,有什么门路吗?”

老板娘神秘一笑:“没错,你算问到点上了,看你年轻力壮,给我五十铜,我给你介绍个好的佣兵团,还有专车送到集散中心登记,你看如何,考虑一下?”

销售人员的职业警觉告诉林可,这绝对是个坑,他依稀看到了火车站外,拿着上书“招工”的小牌子,站在出站口外围堵打工人员的传销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