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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好饱

就在阳光忧郁的时候,一阵浓郁的肉香味传来,不禁转头惊讶地说:“林冲,这么快就弄好了?”

林冲憨憨一笑:“还差点火候。这魔猪皮糙肉厚,得熬久点才能出味儿。不怕见笑,我就长了一张贪吃的嘴,平时无肉不欢。可惜了,这么大的魔猪,却没有酒,不然,更能尽兴。”

说完,林冲从包裹里取出一堆瓶瓶罐罐,熟练地把里面装着的调料倒进大铁锅中。马上,传出的香味儿更诱人了。几人啥都没说,齐刷刷围住铁锅,眼巴巴地望着林冲,口水哗哗地流。

林冲没让大家久等,说了一声:“好了,开动。”说完,也不怕烫,探手就抓出一块肉往嘴里塞。

阳光也不甘落后,抓起一块肉咬一口。咝,太刺激了,舌头滚烫与醉人的肉香混合,简直不要说太美妙。

很快,一锅百来斤肉就被四个吃货抢光。

摸着滚圆的肚皮,阳光含糊地说:“人间美味,人间极品美味啊!这是我吃过的最美的一餐。林冲啊,就凭你这手艺,开一家餐馆,保证食客如云,财源滚滚。”

林冲苦恼地说:“知我者,及时雨也。可惜,如果我真的开餐馆,我老爸不打死我才怪。”

“不是吧,你老爸这么凶?他很厉害?”阳光被勾起了兴趣,而赵云与罗成则是一副了然的神情,自顾悠闲地剔牙。

“厉害?我老爸也不过一个元婴修士。真要搏杀起来,还不定能打过我。只是他那句口头禅太厉害了。你听听:我曾祖父是一个炼体期修士,我祖父是一个元丹修士,我父亲是一个元婴修士,一代比一代强。所以,我一定要达到元神修士。不然就不配做林家子孙。可是,是个人都知道,炼体期,元丹期,元婴期都是低阶修士,而元神期修士是中阶修士。元神期有那么容易突破么?我怎么那么苦命啊。”林冲说的那叫一个凄凄惨惨,让闻者无不落泪。

阳光不禁同情地问:“赵云,罗成,你们不会也有如此一个好父亲吧?”

赵云重重地叹口气,说:“差不多吧,正是同病相怜,才让我们走到一起,并义结金兰。”

木纳的罗成仅是重重地点点头,眼神中却透出炽热的光芒,似乎,元神期还不是他的底线。

卧槽,他们年纪这么年轻,竟然都是元婴期修士,难道元婴期修士是大白菜?不耻下问是中华民族的美德,阳光乃问道:“你们这么年轻就修炼至元婴期,进军元神期应该不难吧?”

林冲抓起铁锅,把最后一点汤倒进嘴里,擦一把嘴巴,说道:“哪有那么容易。低级修士突破中阶修士,就是那些大家族和大门派的弟子都不容易,何况我们这些没有修炼功法的?”

“没有功法修炼不是有很大的生命危险么?”阳光虽然出身不能修炼的地球,但也看过不少玄幻小说,自认见识不差。

林冲哈哈笑道:“危险虽然有,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修为终身不得存进而已。你想啊,人类的修炼功法哪里来的?还不是一代代人不断摸索,逐渐积累出来的。如果动辄有生命危险,哪来如今繁盛的修真世界?”

还有这样的说法?随即,阳光醒悟过来,这是游戏世界,天知道真实的修真世界是咋样的。所以,阳光还是说:“其实,以你们的资质,拜入大门派,应该能更快地突破。”

“那也未必。”林冲摇头说,“虽然都是人族,但血脉毕竟有差异,他们的弟子很容易修炼的功法,我们则可能非常难领悟。再说,大门派也很少招收外来弟子。”

听到此,阳光很是对一些小说中描述一些大门派,动辄招收成千上万弟子的说法嗤之以鼻。跟着,阳光顺口问:“所以你们就来生死界磨砺?”

林冲不以为意地说:“对啊,都说最危险的地方有最大的机遇,万一成功了,就可以在老头子面前扬眉吐气。其实,我最大的目的是找到一个储物戒指。”

阳光瞬间想到林冲的行头,不禁莞尔。想想吧,一个英俊少年,左肩搭一个包裹,右肩扛一个大铁锅,手提一杆大枪走入人群中,怎么想都是喜人。

此时,已经星光闪烁,几人都是昏昏欲睡。可惜,一个不合时宜的访客搅碎了他们的美梦。

就在四个少年刚刚躺下时,一只巨大的猫头鹰携狂风而来。在四个少年头顶盘旋一圈后,猫头鹰双翅一阵挥动,一片片的风刃就倾泻而下。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罗成,他一个鲤鱼打挺,提着枪就往外冲。赵云仅仅比罗成慢了一线,同样提枪冲出。林冲就有些搞笑地抓起铁锅往头顶一盖,握枪严阵以待。

唯有阳光比较狼狈。其实,最先发现猫头鹰的是他,可惜他的鲤鱼打挺没有挺起来,反而重重地摔下地。之后,阳光只好滚来滚去地躲闪风刃。

翻滚间,阳光咬牙切齿地发誓,以后再也不吃那么饱。以敏捷著称的盗贼竟然不能提前躲闪突袭,想想就是耻辱。

躲过第一轮风刃后,四个少年两两相距三米站立,迎头盯住猫头鹰,俱都是满脸的凝重。

此刻,阳光满怀的后悔,前阵咋就没有跟阳顶天学习射击呢,不然,何至于如此狼狈。不过,后悔没用,自己一个短手的盗贼,如何才能发挥作用?

想来想去,阳光发觉唯有百变神功中的千炼万绝手尚可一用,至于有效攻击距离有多远,只能通过战斗来了解。

看了看上空盘旋的猫头鹰,阳光实在不知它何时会俯冲下来,而千炼万绝手的三十六个手印差不多需要两秒的时间才能结完。只能赌一把了。

也合该这头猫头鹰倒霉,就在它俯冲下来,离地十米释放风刃的时候,阳光的千炼万绝手也刚刚完成。硬挺着挨一记风刃,阳光对着猫头鹰打出最后一个手印。

无声无息间,千炼万绝手形成的神秘图案印入猫头鹰的左翅膀。眨眼间,猫头鹰的左翅膀羽毛消失,就像那个翅膀从来就没有生长过羽毛一般,露出鲜嫩的皮肉。

羽毛的消失,令猫头鹰失去平衡,一下子就掉落下来。如此良机,赵云三人咋会浪费,三把枪几乎同时扎中猫头鹰。只一下,猫头鹰就一命呜呼。

一把掀翻头顶的铁锅,林冲朝阳光伸出大拇指,赞叹道:“阳兄果然神通高妙,一招就重创猫头鹰。不怕你见笑,这头可恶的猫头鹰,已经与我们纠缠几天了。每次,都是一直耗,耗到猫头鹰魔力全失退去。”

停顿一会,林冲嘿嘿笑着说:“阳兄,你那招神通特好用了。以后,给魔兽褪毛的事就有劳了。”

噢,啊,呢吗,这吃货的联想力咋这么丰富?用神通给魔兽褪毛,多奇葩的想法!

阳光阴沉着脸问:“现在吗?”

林冲连忙摇手道:“不,有羽毛包裹着才新鲜,还是明早吧。嘿嘿,猫头鹰与魔猪一起熬,味道肯定绝妙!”

听到味道绝妙,阳光就纠结起来,自己要不要帮这货一把?用神通给魔兽褪毛是否丢脸就不说了。关键是,如果味道真的太好,自己能不能控制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