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冲动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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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纯真死于交易(1)

独立记者手记:我是在一个咖啡馆和晶晶见面的。我眼前的她,有着美丽的脸庞和青春的身体。虽然现在是夜总会的金牌三陪,但她的语气仍然有着掩饰不住的纯真。许多同龄的女孩,此刻正在校园里做着年轻的梦,她却要过早的担负起这么沉重的担子。我一遍遍地问自己,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切?

我出生在安徽的一个偏僻小村里,今年二十三岁,不过干这行已有四年的历史了,别人看不起我们,叫我们“****”,说我们贱,管他们呢,我觉得自己比来这里玩的那些男人要好得多。

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这是因为我弟弟,他是大学生,我惟一的骄傲。我和他是上天不要的“次品”,随便把我们扔在一个每天除了打就是骂的家庭中,我九岁那年,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父亲把我们当成出气筒,幼小的我们常常被父亲粗大的棒子揍得鼻青脸肿,很快,他跟另一个女人结了婚,我们从此又掉入另一个地狱,再接着,父亲醉死在赌桌上,我后妈席卷了家里大部分的钱财,一走了之。那年我十一岁,弟弟五岁。

靠着好心的村民,我们活了下来,为了弟弟,我十五岁就出去做童工,什么活都干过,帮人带孩子、在饭店洗碗、扫地。赚来的钱供弟弟读书,我知道只有读书考出去才是惟一的出路,弟弟很争气,每年考试都是班上的第一名,当他考上了镇上的初中,我决定和村里的一些年轻人一块儿去广州打工。那年我十九岁。

初进广州,我的眼睛眨都没眨过,那鳞次栉比、流光四溢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街道,我像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似的战战兢兢,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踩坏了漂亮的路面。我一开始也没想过干这行,我甚至于不清楚这行的性质,但一个星期工作找下来,我连一点头绪也没有,在这个被老乡们称做“遍地黄金”的地方,我连块铁都找不到,幸好同乡的红红姐可怜我,让我在她的小屋歇脚,要不然,我得躲到大桥底下跟乞丐们同睡了。

在广州,找工作要文凭要资历,我,初中还没毕业,只给人打过散工,可弟弟开学的学费就全靠我了,那时,我真绝望透顶!那天,又碰了一鼻子灰的我很早回家就睡了,当我被一阵声音吵醒时,已是深夜了,透过月光我看见一个男人搂着红红姐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酒味,两个人摇摇晃晃地走进红红姐的房间,关上门。我看得胆颤心惊,我这才明白原来红红姐的工作性质是什么!怪不得她白天都不用上班,到晚上才浓装艳抹地出门,深更半夜地回来。

早上,我故意很早出门去跑步,避免看到那最尴尬的一幕,等我回来时,我看见红红姐在吃早饭,还笑着向我打招呼:“过来,一块儿吃呀!”我慢慢地走过去,低着头默默地吃,“昨天晚上,你都看见了吧!”见我不说话,她继续讲:“的确,我是做那行的,一年前,我跟你一样,初跑到广州,以为会有遍地黄金,想只要自己能吃苦,就能赚到钱,可结果呢,”说到这儿,红红姐苦笑了一下,“然后,我一个姐妹来开导我,就走这条路了,否则非饿死街头不可,丫头,听姐一句话,回去吧,这不是你能生存的地方,你还小,还年轻,走吧!这儿的黄金我们挖不到!”

回去?回去怎么办,弟弟的学费怎么办,回去呆在那个破屋子里会有钱从天上掉下来吗?我不信,我就不信,我在这儿正正当当地活不下去!!!

可我真的错了,三天后,受尽人白眼、嘲笑的我跟红红姐说:“姐,求你了,让我跟你吧!我真需要钱!”红红姐看我那种可惜、无奈的眼神我到现在也一直忘不了。

红红姐介绍我的那家“夜总会”叫“酒醉金迷”,很适合那里面的人,一个个人全是这样的,而且里面光线太暗我根本就看不清楚离我半米之外的人在于什么,但从那一声声的浪笑中我也应该明白。生活的苦难使我过早的成熟了,红红姐跟负责我的“妈咪”打了一声招呼,我今天就算正式上班了。陪那些男人时,我的脑子是空白的,那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多赚钱,供弟弟读书。

虽然说做这行前,我应该有心里准备,可来的还是太早了,第三天晚上,有一个男人要带我出去,我看见他跟“妈咪”说了一声,扔给她一大叠钱,就二话不说把我拉上车了,一路上,他只管开车,不发一言,我那时,心里说不紧张是假的,两只手放在腿上不停地搓着,其实这个男人的样子我都还没看清楚,他一走进来,环视了一下周围,就指名点姓要我了……

很快车开到一家星级酒店中,“下车呀!”不是那男人提醒我,我还傻呆在车中。我这才抬头看见一家我认为是皇宫的旅馆,那男人很熟练地跟里面的人打了声招呼,刷了卡,带我走进一间房间,我发现里面有许多东西,我不要说使用了,连见也没见过,“你先去洗个澡吧。”那个男人扔给我一件睡袍,我很乖地去洗了。洗完后,我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已,虽然我吃过苦,但毕竟年轻,还是花季,所以我的皮肤还是很漂亮,水好像把我的眼睛也洗了一遍,亮晶晶的,很有神采,湿湿的长发衬托出我姣好的身材,我忽然发现其实自己也是挺漂亮的,但有多久了,为了弟弟,我没有好好地打量过自己。

当我慢慢地走进卧室,那个男人正在看报纸,我至今记得他犀利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时的那种感觉,好像在打量一件艺术品似的,我只抬头瞟了他一眼,就被这种眼神吓得又低下了头,“你自己看会儿电视,我去洗澡。”他的话一直很少,也很短,但威严十足,我暗自猜想,他一定是个大人物,但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呢?

我哪里还看得进电视,听着浴室传来的哗哗的水声,我的心情也大起大落的,我走之前“妈咪”交待我过,做我们这行的,不能反抗客人的要求,只能是服从,红红姐也教过我些,但我依旧紧张地出汗。

他很快洗完出来了,我是躲在沙发上的,浑身抱成一团,我听见他向我走来的脚步声,吓得发抖起来,我保证,那时我样子一定像极了路边的弃猫,“你喜欢沙发,是吗?”我惊慌地抬起头,这才仔细看见他的脸,他并不是很帅,但的确长得一张让女人喜欢的脸,我撇过头,他把大部分身子向我压过来,我本能地抵抗着,尖叫着:“你要干什么?”他显然是愣住了,好久才说了一句:“你刚来的吧,这是——第一次。”

我委屈地点了点头,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

“看来你是迫于无奈,但今晚我并不准备放过你。”我被他赤裸裸的话吓得呆住了,那时候,他吻住了我,我从没有被男人吻过,下意识地想逃,但他紧抱住了我,就这样了,从那晚开始,我告别了我的少女时代。

其实那个男人还算有良心,第二天我醒来,他已经不见了,但在床头放了两万元,我这辈子还没有看见这么多的钱,当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弟弟的学费有着落了。

再接着,我开始习惯了——习惯那充满烟味的场所,习惯了昏暗的灯光,习惯了周旋于不同男人之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已经堕落了,但我准备存够了钱,过个两年就回乡去。但弟弟的一场大病,让我的计划不得不延后,那几乎花光了我这一年全部的积蓄,但所幸,他平安无事,握着他的手,我感谢老天爷,这是我惟一的亲人了,我不可以在失去他。

然后,我得重新开始了,日子就这么浑浑噩噩过了一天又一天,我一直没告诉弟弟我真实的工作性质,我跟他说我在一家餐馆作侍应,待遇还算不错。天真的弟弟一点也没怀疑过他一直认为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姐姐。

“哪个少女不怀春”,即使是干我们这一行的,但我已看惯男人的逢场做戏,相信爱情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灭绝时,他降临在我的头上。那天我被人灌的很醉,觉得很恶心,跑到卫生间大吐特吐,走出来时,我忽然闻到了一阵茶香,接着我看见一条冒着热气的毛巾被人递到眼前:“不会喝就不要这么喝呀,很伤身子的。”

等人走了,我才惊醒过来,我认得他,是在这儿作保安的阿源。

我跟阿源就这么好上了,他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母双亡,一个人出来混的,认识了阿源之后,我明显地减少了接客量,但导致了“妈咪”的不满,把我从头到脚骂了个遍,最后才放软了口气:“孩子呀,我知道你心里苦,但干我们这行的,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