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你不理财 财就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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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股票、基金、房产——心跳加速的增值型理财(6)

客观地来说,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之下,按揭买房并不适合所有人。许多家庭中,一家几口人合伙只为买一套房,小两口所有的积蓄,加上双方父母的养老钱,合起来交上一套新房的首付。在接下来的很多年内,还要承担着每个月几千元的月供。当用家里所有的积蓄去买房时,家庭资产也就没有了一点抵御能力。

让我们做一个合理的假设,如果某套住宅60万元,租相似的房居住的租金为1500元/月,你手头有20万元现金,你选择租房还是买房?

甲选择买房。首付30%,他拿出18万元,加上简单装修和税收,手里的20万元基本用光了。他按揭贷款40万元,选择30年后还清,他每月都要拿出1500元来还贷款,40万元的按揭30年期本息要付出60万的代价。等到30年后甲还完了贷款,他手头的20万元没有了,只剩下一套房龄为30年的旧房子。

乙则选择了租房,他手头的20万元没有动,他也要每月拿出1500元作为房租。30年后,乙没有房产,但他手头的20万元即使存了5年的定期,根据利滚利的原则,他能得到大约50万元的现金。

由此可见,贷款购房不是只有优点,它还存在劣势,在作出决定之前,我们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是不是适合贷款买房。

2. 选择服务好的银行

好的银行会为你提供上乘的服务。在贷款前,必须要选几家银行进行比较,要对其售前接待热情度、介绍产品的详细度;售中手续是否简便、操作是否灵活;售后还贷是否快捷方便、是否有主动提醒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和对比。

3. 还贷方式的选择因人而异

银行按揭一般都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按揭方式。还款方式的不同,将会直接导致利息支出上的差异。

比如同样是40万元的按揭贷款,还款期15年。按照等额本金法来计算,利息为152040元;等额本息法,利息为170872.4元,二者相差了11.02%。虽然,等额本金法支出的利息多,但却比较适合那些工作时间短、存款不多的年轻人选择,因为其每月还款额固定,也不耽误生活。

综上所述,选择还款方式之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资金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对于那些在垄断行业从业,或者未来几年即将离任的高官等来讲,虽然现在已经具有高收入,但是未来的收入会逐步下降。因此,这类贷款人可以将前几年的还款压力增大,因此其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更适合。

对于那些目前收入中等,但是具有收入增长潜力的年轻群体,除了付按揭之外,还要考虑到自己的生活、教育、以及未来婚礼储备等费用,因此最近几年的还款压力不应该太大,可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并且应该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4. 科学地制定还款期限

借款的期限越长,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每月的还款压力也就随之相对较小,但总的还款额是在增大。如,你申请了2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每月需还款2180元,还款总额为26万元;如果贷款期限为20年,每月需还款1380元,还款总额为33.2万元,比10年期多出7.2万元。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你在30几岁之时贷款买房,等到20年后你已经接近了退休年龄,如果再延长贷款期限,就很可能会出现年老而无法承担较高还款压力的现象。因此有关专家建议,购房贷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5~20年间为宜。

5. 考虑是否提前还贷

如果出现收入比预期有明显增多的情况,并且具有了提前还贷款的能力,那是否要提前还贷呢?这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实,如果你手中的剩余资金回报率高于购房贷款利率时,就不应考虑提前还贷。反之,如果有多余的钱但是没有别的用途,提前还款还是合适的。

6. 首付款的支付数量

关于贷款买房首付款的支付数量,专家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应该尽量多地申请按揭贷款。另外,申请的贷款额度越大,首期付款的额度也就越小,购房人现有的资金除了支付首付款以外,还可以投资到其他收益较高的理财方式上。

如果买房人在有多余的存款的同时又有别的投资获利途径,最好是少付首付款,多贷款,因为住房贷款利率较低,其他投资方式回报率可能会大于支付给银行的利息。与此相反,如果购房者有多余的存款,且没有其他的理财投资渠道,最好是多付首付款,来减少贷款额度,因为贷款的利息毕竟还是远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

7. 合理利用银行的各项优惠政策

当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往往会忽视银行提供给客户按揭贷款的一些优惠。虽然这些利率优惠在小额的贷款上看不到效应,但用于买房、买车这样大额的贷款时还是相当明显的。

看清购房陷阱

作为一种增值型理财方式,房产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我们投入到房产中的资金数量是巨额的,因此也有很多的不法分子紧盯房产市场,想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所以我们就不得不对购房市场中的陷阱加以防范。

对很多人来说,买房无疑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不能“安居”,怎能“乐业”?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房产由于总价不菲而让人颇费思量,小心谨慎,生怕上当受骗。因为开发商与购房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双方的地位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在买房路上潜伏着不少陷阱,我们需要明察秋毫,步步为营。在购房之时需要我们看清的购房陷阱主要有以下几个:

1. 谨防开发商卷走预售款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的类型也增多了。在购房之时,一定要量力而行,以免因为一时的盲目给自己日后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在确定了购买适合自己的商品房之后,一定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具有售楼资格。由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因此双方的地位也就是不平等的。现实中,出现了很多开发商卷走人们预付款、在预售房地产上设置抵押、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严加防范,辨别开发商是否具有法律资格。

2. 防止一次性付清房款后被套牢的现象

有些开发商为了加快资金回笼的速度,给予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购房者一定的优惠,很多具有经济条件的买家也十分热衷于一次性付清房款。但是,这种行为是有很大风险的,如果开发商开发的是烂尾楼,很可能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

因此,购房之时应尽可能地按照开发商建设工程的进度来分期支付房款,这样不仅降低了风险,更避免将来被“套牢”。为了避免被套牢的情况出现,我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签约之时支付房款的10%,签约之后随着开发商工程的进度,分几部分支付剩余的款项。

3. 投资房地产不要陷入低首付陷阱

很多购房者,由于资金有限,需要贷款,但是投资房地产者不要落入这样的陷阱:因为首付低,而买了负担不起的房子。

这种情况多次发生,如总价60万的房子,按照20%的按揭,12万就可以拥有。每月还1400~1500元钱,这样不会影响你未来的正常生活。但是如果只看到首付便宜,而不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就盲目购买,很容易使自己陷入财务危机。

4. 避免自己的购房定金被侵占

在商品房买卖的谈判中,会出现因为某些条款的争议,不能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进而转为对购房人所缴纳的款项是否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产生纠纷的情况。

因此,我们必须要避免这种争议,看清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如果认购书中包含了如商品房的面积、位置、楼层、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条款,该认购书就具有合同约束力了,当事人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认购书中没有规定的主要条款,也不具备法律效力,购房人缴纳的款项也应该退回。

5. 认清内部认购造势行为的隐患

一些开发商在楼盘预售之前,经常搞内部认购为预售做准备。内部认购也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是对于内部认购这种情况目前还缺乏相关的规定,它可能存在着如下一些隐患:

①可能出现开发商还未缴清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导致将来难以取得房产证的现象。

②由于内部认购合同没有政府部门的登记备案,可能会出现开发商将房屋一楼多售的情况。

③该商品房可能已经被开发商拿去做了抵押,这会导致购房者将来难以取得房产证。因此,房产投资者不能因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损害了自身的长远利益。

6. 看清开发商把按揭贷款当做吸引购买者广告的骗局

在我们身边,经常能看到一些售楼广告中写明提供多少年几成的按揭,并列出了月供的钱款数量,用来表示购买楼房的轻松,从而吸引消费者。很多购房人也误认为,签了合同缴纳了部分房款,就可以轻松入住了。但是,提供按揭的是银行而不是开发商,很有可能出现银行不批准提供按揭的现象。如果一旦出现了银行不批准按揭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按揭的情况出现,购房人收回已经缴纳的房款就变得十分麻烦。因此,购房之前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按揭申请后得不到批准时的处理方式作出一些约定。

7. 谨防开发商交楼时的违约行为

对于开发商在商品房很多设施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就派发交楼通知书的行为,我们一定要采取合理的应对方法。有些人急于购房,直接收楼入住。有的买房者会明确地以书面方式通知开发商不接受交付,并且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两者的做法产生的法律效果也是不同的,前者收楼之后,即便是日后出现了商品房不适合使用、居住的现象,购房者也没有办法要求开发商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金。但是当房屋的质量出现问题之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财产损失,只不过,证明房屋质量问题具有相当高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