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灰戈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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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80年代崛起的人们

我是一个八零后,确切的出生年份是1986年,那一年国际上没发生什么大事,跟这无聊的国际局势相比,我所出生的小城市倒显得精彩许多。那一年,我市正东区电笛一带崛起了一群人,为首的叫做斌子,是个三十多岁的瘦弱男人,虽然瘦弱,但是打起仗来又勇又狠。年初的时候,电笛那里开了一家舞厅,叫“天堂舞厅”,许多年轻人在那里跳的士高,那是我市第一家的士高舞厅,所以人气很旺。树大招风,不少地痞流氓盯上了这家舞厅,时不时地在里面喝酒闹事、打架斗殴。天堂的老板叫瓯子,是个文艺青年,原来在北京音乐圈里混,爹妈是经商的,希望他能回本市发展,离父母近一点。瓯子同意回来,但有一个条件,就是给他拿钱开舞厅,瓯子的父母同意了,拿了多少钱不知道,反正很快就有了这家天堂舞厅。

瓯子是从外地回来的,没什么本地的关系网,所以面对那群地痞流氓的变相敲诈,瓯子也只能打碎了牙齿自己咽,默默地拿出钱来打发他们,直到斌子出现,事情才有了好转。

有一回斌子带着几个小兄弟到“天堂”跳舞,正巧遇到几个地痞流氓闹事,他们声称自己在这里丢了钱,要求对这里的每个人进行搜身。如果这么一个一个搜下去,指不定要搜多久,瓯子不想耽误营业,也明知道他们就是找茬,所以拿出一百块钱想打发他们,那时候我父母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一百块钱左右,不算少了。然而这几个地痞流氓不知足,还想从一两个胆小的客人手里赚点,一个绰号叫疤了的小痞子眼神不好,搜到了斌子的身上,斌子不由分说,一顿垫炮,把疤了打得晕头转向,其他几个小痞子见同伙吃亏了,急忙上前出手,斌子身边的兄弟们也不甘示弱,两伙人就这么火拼了起来。结果斌子六七个人,打跑了疤了一伙将近二十人。

疤了逃跑前,放了狠话,三天以后要带人把“天堂”砸了。瓯子感觉事情闹大了,让斌子赶紧离开,斌子自觉连累了“天堂”,他告诉瓯子放心,三天后保证“天堂”毫发无损。斌子说到做到,三天以后,斌子找了四五十号兄弟,分别蹲在“天堂”的正门和后门。看见进去跳舞的人,一概放行,不予阻拦,看见疤了的人来了,不由分说,一顿毒打。斌子连续守了“天堂”三天,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来了。大家都以为斌子很有势力,能一下找那么多兄弟,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这些人当中,一大半是斌子花钱从工厂里面雇来的,正常工人一天的工资也就几块钱,斌子加倍给,工人当然乐意,所以就请了几天假,来斌子这干个兼职。

瓯子敬佩斌子讲义气,也看出了斌子的能力,所以请斌子来舞厅看场子,每个月给斌子五百块钱,这算是绝对高薪了。瓯子觉得,与其这么隔三差五地被勒索一回,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把这些钱都给斌子,自己的舞厅也算有个保障。那年头,有一万块钱就叫“万元户”,是富翁了,照这个趋势发展,斌子一年能挣六千块钱,离富翁不远了。也许看到这里,有一些单纯的人会问,瓯子为什么不报警?对于这一问题,我只能回答,“和谐社会”是2004年提出来的。

我之所以要在故事开始前,讲一讲斌子,是因为我后来遇到的种种事情,都与他有关。我刚刚讲的是86年的斌子,那时候我才刚出生,等到我上中学的时候,斌子已经成为了我市的传奇人物。在我们这群小崽子眼里,如果能跟斌子扯上点关系,简直比认识玉皇大帝还自豪。我们经常会聚在一起,自以为是地聊着关于斌子的重重传闻,哪怕是某个同学的爸爸见过斌子,都足够我们羡慕好久。

讲了这么多,真正的主角该出场了,不过,这个主角不是我,因为我那个时候还小。他是我的邻居,住在我家楼上,叫关城,比我大五岁,我叫他小城哥。

小城哥中学的时候几乎每回都考倒数几名,什么三好学生、班级干部跟他更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过论打架,他在学校里数一数二,我们家那片楼前楼后的同龄人也几乎没有他的对手。

其实他打架不是有多厉害,主要是靠两个字:挺、狠。不是挺狠,是挺和狠。挺,指的是抗击打能力,有一回他放学回家,七八个人把他堵住了,一顿群殴,他不但没有跑,反而迎上去,然后摁倒一个人,不管身后飞来多少拳头,他不管不顾,就是闷头揍他身下面的那个人。小城哥告诉我,这叫抓垫背,就算死也得抓一个垫背的。其实这一件事,就能体现小城哥的抗击打能力和狠劲。不过为了更突显他比一般人狠,我还要再举出一件事。小城哥所就读的四十六中学有两个棍棒儿,这是我们那时候的语言,指的是“老大”,香港叫做“扛把子”,古代江湖叫做“总瓢把子”,企业叫做“董事长”,家里叫做“老婆”。那时候大多数男同学都有立棍儿的梦想,确切的说是“梦”。

四十六中的两个棍棒儿一个叫谭军,一个叫周尚文。谭军的爸爸叫谭四同,听起来挺像那个被变法搞死了的英雄。谭四同是跟斌子混的。90年代中期的时候,斌子的势力已经壮大,瓯子仗着斌子的势力,先后在我市的正东区和正西区开设了几家录像厅、游戏厅和台球室,并且分给了斌子股份。斌子从一个混混头子摇身一变成为了老板,谭四同是斌子的重要心腹之一,负责照看正西区三街口的两家录像厅、一家游戏厅和三家台球室。那个时代,老师教育我们不许进“三厅一室”,谭军他爸就占了“两厅一室”,想一想还是我们那个时候管得严,哪像现在的学生,上宾馆就跟回家一样轻松。由于谭四同的原因,谭军跟校外混混的关系都不错,打架斗殴从来没吃过亏,一般人也不敢惹他。

周尚文的爸爸是教育局的干部,具体什么职位我们也不知道,反正连班主任都溜须周尚文,从来不敢找周尚文麻烦。周尚文身边也聚集了一群不学无术的学渣,和谭军不同,他们投靠周尚文是看中了他的钱,他为人豪爽,出手大方,在小城哥一天只有几毛钱零花钱的时候,他每天都有十几块。

正所谓一山不能惹二虎,谭军看不上周尚文,觉得周尚文就是一个有两个糟钱的败家仔。周尚文也看不上谭四同,觉得谭军家里都是地痞无赖,怎么能跟他这个仕途家族的人相比。

有歧视就有对立,有对立就有对抗。周尚文和谭军时不时地就约架,大多数都是谭军打赢,毕竟谭军的兄弟们都是真正的地痞流氓,打仗就是他们的专长。

罗里吧嗦地说了那么多,终于要进入正题,谈谈小城哥的狠劲了。一段时间小城哥疯狂地喜欢上他们学校的一个校花,这个校花我也见过,跟我家隔了一条街。她叫艾思思,长得特别清纯,有一段时间《新白娘子传奇》特别火,大家都觉得艾思思长得很像白素贞。艾思思跟同学聊天的时候说,谁能在她生日当天送她一个传呼机,她会感动一辈子的。那个时候传呼机已经普及,不再是奢侈品,但便宜一点的也得一百多块,不是一个中学生能卖得起的。小城哥开口管周尚文借钱,周尚文同意了,可是有一个条件,就是要狠狠教训谭军一顿。为了给艾思思买传呼机,小城哥一口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