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更多了解布鲁斯的同性恋生活,不是因为我好色,而是因为如果我喜欢某某人,我就想知道他的一切。虽然布鲁斯本人行动诡秘,但他又被另外一些掩盖自己的秘密的人夸大了。他从来没有搞清他自己的****问题,我们当中的—些人却时常袒露自己的一切。
我给我打来电话的时候,总是突然之间打来的。我喜欢这一点。我喜欢他的不期而至。这适合我的生活,也适合我的写作。我不喜欢制订计划。在那样一个很遥远的日子里,我的情绪也许不是很对劲。我也许想写点什么东西。如果他早晨打来电话,那一般总是提议下午或晚上在哪里见过面。然后,我也许在六个月或一年之内再也听不到他的消息了。
他同意去皇家地理协会发表讲演真是让我惊讶,但是,他这么做是有一个条件的,就是说,必须是二重奏。我会同意吗?我说没有关系,我明白我们都这么做的原因,就是要在那些杰出的探险家和旅行者眼里看上去十分可敬。
我们一起想心思,准备把那篇讲演起名为《重返巴塔哥尼亚》,我意识到我对他的了解可谓少而又少,也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容易发抖的人。他感到没有多少把握,我知道这一点,这就产生了让他看上去更有控制权的样子。“我不能够相信你还没有读完《比加菲特》,”他经常说,然后把那本书放在我手里,并坚持让我明天就看完——而第二天,他要谈的不是《比加菲特》,而是说:“我们的谈话一定不会有什么好果子,没有指望,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同意去干这件事情。”再后来,他就说: “顺便说一句,我还请了威斯敏斯特的公爵和公爵夫人。”
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发疯了。我感觉讲演会必须要开下去,而且还必须讲好,因为我们已经做了如此充足的准备工作。布鲁斯的情绪从某种让人厌倦的极高情绪发展到一连数天让人不知所措的沉闷。“不会有人来的,”他说。“我当然什么人也不会请。”
我们跟皇家地理协会的十多名成员联系上了,他们有巴塔哥尼亚的地图,我们也收齐了80到100张当地平原、冰川、企鹅、雪和风暴的照片。
那一天到来了,结果布鲁斯邀请了很多人,包括他父母在内——他那位牛肉大脸一样的父亲看上去很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位律师,但是,公爵和公爵夫人未能成行,这让他甚为愤怒。讲演本身我觉得是好极了——是我在伦敦最开心的时候——不是说讲稿,而是指当时的气氛,就是里面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奇怪气氛。我们在肯辛顿高尔剧院带有屏幕的大场子里发表讲话,很多伟大的探险家回国后都曾在这里做出杰出的报告。我们站在黑暗中,一只小灯照着我们的讲稿,同时,很大的漂亮照片在我们身后的屏幕上显示着。这真是一种刺激,只有我们的声音,还有鲜明的巴塔哥尼亚的风景。
最后有很响的掌声。布鲁斯满脸闪出红光,快乐的红光,他本来可以当很好的一个演员的,也许他已经就是一个很好的演员了。他表现非常不错,我意识到他需要我去鼓励他,让他从头走到结尾。晚餐之后,当我听到他对着汉特爵士和克里斯·波宁顿大谈自己的登山事件时,我心想,他已经飞起来了r
我们彼此都进行过不少旅行,时常会碰到一起——在美国,在阿姆斯特丹。如果他想见到我很熟的某个人,他只是很简单地要求我引荐他。格雷汉姆·格林是他特别想见到的一个人。但是,布鲁斯觉得格林很狂。他无法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他爱博尔赫斯。后来他需要一些魅力。他让自己受到罗伯特·梅普尔索普的追求,并很喜欢把自己的画像陈列在梅普尔索普著名的旅行展览上,跟一些女子举重队员和奇怪的花朵甚至奇怪的同性行为放在一起。
他去了中国——只是去完成杂志社分派的一项任务,但是,布鲁斯让人产生这样一种感觉,好像他要去探险的一个地方是皇家地理协会尚且没有绘上地图的一个国度。这一点我很是佩服。他拿自己的写作任务很当一回事,不管他是在为谁写作。他是雇佣文人的对立面,也就是说,他是个学究式的人物,而且他是逗人喜欢的一位学究,事事挑剔苛求,很有知识。
他从中国旅行回国后,不久就病倒了,有话传出来了,说他被果蝙咬了一口,染上了一种罕见的血液病。世界上只有另外两个人也得了这种病,故事是这么说的,而那另外的两个人都已经死掉了。布鲁斯快要死了,但是,他又挣扎着活了过来,生存下来了。现在,他有另外一个故事可以拿到餐桌上讲了。伊顿广场的一位个子很高,声音也很好听的居民打电话告诉我说:“我刚刚看到布鲁斯拿着一个白色的块菌走过广场。”
然后,罕见的血液病又发作了。“医生警告过我,说时常会发作的,”布鲁斯解释说。那到底是什么种的蝙蝠?布鲁斯说得很含糊。他病得很重。看着他就如同看着瘦削的脸和一个流浪者憔悴的肌肉。这样的一个形象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那是一个被抛弃的游者的形象。对旅行者来说,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失踪了,与其在默默无闻的状态下狂欢,倒不如烦恼一下,让自己生病好了。
伊丽莎白照料着一处农场的房子(还养了一些羊),就在牛津郡里,那是相当漂亮的一栋房子,我去那里面的卧室看他,他的手就飞到自己的脸上,盖住空洞的脸颊。
“我的天,你身体不错嘛,”他悲伤地说。但后来,他会高兴起来,制订一些计划。“我要去亚里桑那,去看莉莎·莱恩。她真是漂亮极了。那位女子举重队员呢?你会喜欢她的。”
“他指望身体好起来,但是,等他身体更差的时候,他就没有气了,只是听之任之,”伊丽莎白告诉我说。“他疼得很厉害,但是,疼极过后,他就进入澹妄状态了,而那差不多是对他的一个福分。”
他在自己虚弱的健康状态里游晃了几天,然后就突然死掉了。他过去长得很帅,很精明,要求很严。他的消失使他十分出名。他的死就是这样的,就是那么突然,跟另一次旅行当中的布鲁斯是一样的。我们对他的消失习惯了——他的沉默跟他的谈话一样显著。
《我在这里干什么》
我们的友谊跟许多作家之间的友谊一样,是从一篇叫好的评论文章开始的。我很喜欢布鲁斯的《在巴塔哥尼亚》,在媒介上也是这么说的。就这样,他就把我挑了出来。他说,看完我的《铁路大市场》以后,他受到了启发,得到了灵感,因此打起包来就直奔南美去了。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关于他的旅行,他竟然还需要什么人来帮忙。他的本能就是一个游牧者。他相信自己所谓的“行走中的圣典一样的方面,”他身上的羚羊精的成分比我认识的所有人还重。但是,他还喜欢甜蜜的生活。他喜欢热热闹闹的场面(“杰克·肯尼迪实际是相当不错的一个人……”),用自己稍显明显的势利气掩盖了自己的偏狭。他也做过正儿八经的工作,在索特比,在《星期天时报》,就是那种让他跟比特里丝·利莉、戴安娜·弗里兰德、手头缺钱的贵族等等的人摩肩擦踵的工作。那些人都是披金戴银的名流,让你渴望有雅格汉印第安人或某地土著跟着的感觉,这当然也代表了布鲁斯社会生活的另一个层面。要么是在客厅里,要么是在丛林中,没有两者之间——至少不会是布鲁斯愿意承认的任何一个地方。
还在很早的时候,布鲁斯就向我提出一个很有切特温特色的问题:关于他的巴塔哥尼亚方面的著作,有哪个地方是我不喜欢的。我直截了当地说,他从来没有解释旅行当中的困难和两者之间的事情,这让我很是烦心,比如他在哪里睡觉,吃什么,穿什么样的鞋子,等等,而且他有很多句子都跟这一句类似:“从乌述阿亚顺着比格尔河道走到大桥处的大庄园,需要走35英里。”一天走二十多英里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事情了,因此,35英里让他走起来感觉如何?需要一天还是更多时间(他意思是指一天,这在巴塔哥尼亚的大风和寒冷当中显然不太可能)?他在哪里停下来休息?布鲁斯只是嘲笑我,因为他一向习惯于遗漏一些细节,而且已经成癖好了。我说,我相信旅游书应该给出足够多的信息,让读者能够走同样的线路。他并不以为然。他还喜欢带上合适的设备:鞋、雨布、水瓶、睡袋、所有东西。不,不,他说。别管这些。他喜欢让跟他的旅行和生活相关的所有东西都有一点点神秘感。
他所有的写作都有片断式的特征,并不是指他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而是指那种有意彼此分离的方法,一个段落或一个事件就是一种收藏者的物件,是他发现的,是他研究过的,也是他擦得光亮亮的东西。他在索特比的拍卖室里见到过的所有漂亮和稀有的物件,也一定是他以这种方式仔细把玩过的。他基本上是一个最低要求主义者,在这方面,也是一位消除一切细节和情感描述的人,有时候会完全砍掉。哪怕你已经读过他的六本完全无法分类的著作,仍然无法弄清楚他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人,不过,你会比较了解他生活的世界了。这在另外一位旅行者,也是一个局外人和不坦率的势利者的威尔弗莱德·特西格来说也是一样的。
布鲁斯死后出版的文集叫《我在这里干什么》(亚瑟·韩波放弃诗歌以后在埃塞俄比亚自问的一个问题),因为这部文集比布鲁斯生前写过的任何一本书还要粗糙。这本书更能够反映出他的为人——他的兴趣和朋友,假如不是他最喜欢的人和事的话。他写到他的母亲和父亲,写到他的朋友和杰出的画家霍华德·霍得金,还有他跟安德鲁·马尔罗以及纳德沙达·曼德尔斯丹姆之间的私人交往——你明白我的意思吧,让你跟名人面对面,让你结交知识渊博的人能够达到什么效果?
说得最多,他的帽子里藏有一只奇怪的蜜蜂,比如所谓印度的“狼孩”,或香港街头的风水先生,或者寻找雪人的传说。然后,他就下定决心计划搞清楚这些谣传。布鲁斯的很多旅行都是在寻找一个不属于圣杯性质的物件,某种奇怪的东西,完全只是一个借口,就跟《在巴塔哥尼亚》的开始处出现的恐龙残片一样。哗一下他就出发了,而那块残片就一定会找到一个归宿的。
《我在这里干什么》中一半多的内容都是成功之作,另外的一些文章可以分列为佚闻趣事、片断、任务,还有一些属于奇谈怪论的民俗内容。这最后一个领域属于切特温专长。他喜欢解释秘鲁的纳茨卡神秘线,就是在山坡上留下来的巨大的表意符。伊茨拉·庞德有一些神经不正常的诗章是讲云南的约瑟夫石的,布鲁斯是如何解释约瑟夫石之谜的?西非有一次政变,像是玩查诺德字谜游戏一样,他是怎么解释的?布鲁斯解决了所有的问题:他解释自己如何被人拍了一巴掌,如何推得转来转去,如何被关押起来,如何被抢劫了,如何受了审判,如何挨饿,如何最终获释。他描述了很多令人称奇的形象,还说了很多值得人记住的话,但根本没有讲他自己是否吃了什么苦头。
这些文章里面散乱地分布着关于他的罕见血液病的情况。“我被一只蝙蝠咬了,”他在自己恢复以后热情地对我说。一只蝙蝠竟然将它的毒牙刺进他的皮肤,在他看来那是真正叫人刺激的事情,他差不多要死掉了,结果经过几次输血以后就幸存下来了。旅行中发生的不平常的事件是布鲁斯甚为看重的,因为这就是旅行者的故事当中的精华。旅行也是一件普通、无聊、耗人心血的事情,但是,布鲁斯从不写这些事情。不谈饭食,不谈旅馆,不谈票证,不谈钱,只有空气精灵一样的来来去去,还有令人头晕眼花的总结。我觉得这就是英国式的旅行吧,让一个很好的故事代表庞大和乱七八糟的一场考验。这样的一种写作可能会引人误入歧途,因为它讲的也是风格,而且因为隐藏了如此之多的内容,也站到了真实的对立面。
对佚闻趣事也同样执迷,结果导致布鲁斯的写作当中有太多零散的气息,这也是英国旅行者的另一个问题。叙述结构根本就没有,根本没有多少向前的运动,看来也没有任何东西在事物的中心,也许没有真正的动机。我觉得布鲁斯本人也会怀疑到这一点的。他不喜欢“游记作家”这个词,把事实与虚构混在一起,这也许是使布鲁斯最开心的一件事情。
“使马尔罗成为一位伟大人物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语言表现力,也不一定是他的写作,”布鲁斯在这本文集当中最好的一篇文章里面写道。“他的生活就是一部杰作。”
人们在年轻的切特温1974年跟年老的马尔罗进行的一番谈话里就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革命、戴高乐、******、中国、自杀、历史、战争、旅行、原子弹、学生叛乱——那是一次范围广泛、令人称奇的谈话。很明显,切特温很赞赏那位老人,他是一位绅士,一位优秀的作家,一位政治家,一位社会名流,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位果断行动的人,不是那种列出长长索引目录的学究,那是法国最差的一种知识分子。马尔罗也被怀疑有诓骗之嫌,也有让人不确定的一面。那又怎么样?布鲁斯多半会这么说。阴暗的层面能刺激布鲁斯,并使他的注意力更加集中。
坐立不安的解剖
人死早了,多半会被看做是一种殉难。布鲁斯·切特温1989年悲惨地死去了,当时才只有49岁,人们就是这么描述他的。围在他的光芒周围的追随者,证明就是热情讴歌他庄严的个人神话的那些人,对这样的个人神话,布鲁斯生前时时推波助澜,时时大加嘲讽。人们用几大块搭配不当的彩色玻璃围起来一个脏玻璃窗,你要是在那里哪怕傻笑一阵子,那都要冒挨揍的风险,布鲁斯死后几年,我写了一篇关于切特温的一篇文章,结果差点就眼睛发青。
他的大胆就是他疯狂魅力的一个部分。不然的话,他有什么资格跟韦尔纳·赫尔佐格、罗伯特·梅普尔索普和(据他所言)乔治·布拉克一流的人并列一处?我因为他的矛盾之处而喜欢他,但是,我发现,他越是赞赏某人,他就谈得越是多。我喜欢跟他在一起,但是,我却感到很累,当他急着赶到什么地方去的时候,我的内心却充满感激。不管他是到某个城堡里面去小住几天,还是去马达加斯加岛看果蝙,或者,跟他在自己最后的一部文集《坐立不安的解剖》一书中所说的一样,去“跟安德鲁·布勒东谈谈雷诺的老虎机方面的事情。”
在这本书里,还在别的一些场合,布鲁斯坚持认为,他应该穿长裤坐在飞机里度过自己的一生(一个穷学生、一根搅拌棒、索特比拍卖行的某种骗子)。你得到这样一个印象,觉得他希望你跟他作对,但是,我要想像他飞在空中,嘶嘶地冲上天去,仅仅由他的长裤进行驱动也并不是什么难事。我想到的是紧张,而不是傲慢使他成为一个装腔作势的人。“我显示了自己对法国印象主义画派一星半点的了解……我尤其喜欢告诉人们,说他们的画都是赝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