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南宋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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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多样的编修形式(7)

南宋时,随着年谱编修的日益普遍化,以及编修者对谱主事迹的深入了解,甚为详备而又追求史实准确的年谱亦日渐增多。这具体体现在:其一,年谱内容颇为详备。如黄庭坚之孙编的《山谷年谱》达30卷,“极为详备”。[146]他如洪兴祖编的《韩子年谱》、岳珂编的《鄂王行实编年》,亦以史料详备著称。其二,对旧谱加以增订、重编者增多。如吴仁杰撰《陶靖节年谱》1卷,张演又“辨证之”,撰成《年谱辨证》1卷。洪兴祖撰《韩愈年谱》1卷,方崧卿加以“增考”。李璜撰《白居易年谱》1卷,陈振孙“尝病其疏略抵牾,且号为《年谱》而不系年,乃别为《新谱》。”[147]凡此等等。最后,还出现一人多谱现象。如已撰有《白居易新谱》(1卷)的陈振孙,见到何友谅编的《白集年谱》(1卷)后认为:其“视余《谱》详略互见,亦各有发明。……因并存之。”[148]其他如何棆编有《三苏年谱》1卷,孙汝听又编有《三苏年表》3卷,并且“叙述甚详”。[149]

与此同时,南宋年谱无论在编制体例,还是在内容偏重上,均表现出了多样化特色。一、从年谱类型来看,除一般常谱之外,还有专谱和合谱。专谱如程俱编的《韩文公历官记》,专记韩愈宦历,而略去了他的文学成就。合谱如何棆编有《三苏年谱》1卷,李焘亦撰有《三苏年谱》1卷等。二、从表述方式上看,大多为文谱,又有年表。如孙汝听的《三苏年表》。还有表谱,如施宿的《东坡年谱》,则分纪年、时事、出处和诗文四栏为苏轼谱年。三、从谱主身份看,已涉及文人、朝臣乃至僧道等。最后,从所记内容看,则多有偏重。如朱熹所撰《伊川先生年谱》,则专记其言、行。黄所撰《山谷年谱》(30卷),则“悉谱先生所为诗文于逐年之左,极为详备云。”[150]詹大和所编《王荆文公年谱》,则偏重记其诗文酬答表状,而略其参政之事。

总之,南宋年谱的编修已相当普遍,并且使年谱的编修体例至此已大体定型。

年谱为何会在北宋产生?又何以会在南宋发展的如此兴盛?对此,已有许多学者做了探讨,并得出了令人较为信服的结论。[151]在此笔者再补充强调两点。一方面,宋代以区域为中心的讲学风气盛行。尤其是在南宋时期,江西、福建、浙东、湘湖及四川等地,书院林立,著名学者聚徒讲学,宣扬各自思想。在这种相互争鸣的学术环境中,各学派为扩大自身的影响,纷纷著书立说,弘扬师说,年谱及学术类著述便是其必然产物。另一方面,宋代学者尊师重道、尊祖重本风气浓厚。他们中的一些人往往强调儒家的道统,尤其是各学术派别的学术渊源。同时,一些学人亦非常看重自己的学统,于是为自己仰慕的先贤或本派别之师编写传记、制作年谱,则为当时学者所注重。清人章学诚指出:“宋人崇尚家学,程朱弟子次序师说,每用生平年月以为经纬。而前代文人若韩、柳、李、杜诸家,一时皆为之谱,于是即人为谱。……好古之士,谱次前代文人岁月,将以考镜文章得失,用功先后而已;儒家弟子,谱其师说,所以验其进德始终,学问变化。”[152]章学诚所言极是,仅如宋代理学家的门人弟子“以序师说”者就相当多。如李方子编有《朱熹年谱》3卷,黄士毅为尹焞、李慕伯为陆九渊编有《年谱》,此均属门人“次序师说”。与此相应,宋人为文学家编年谱的亦为数不少。其间,宋人不仅为韩、柳、李、杜等前代文人编有多种年谱,如为杜甫编的年谱达11种,为韩愈编的达9种等,而且他们还编有大量当代文人年谱。如为欧阳修编有5种,苏轼8种、黄庭坚4种等。同时,史家亦编有重要政治人物的年谱。如李焘为范仲淹、韩琦、文彦博、富弼、欧阳修和司马光各编有《年谱》3卷。如此大规模的编谱工作主要集中在南宋时期。据今人详细统计,南宋建炎元年至庆元六年,年谱数量有90余种,嘉泰元年至宋亡,又有30多种。[153]如前所述,这些年谱大多是宋人编的当代人年谱。这无疑突出反映了宋代,尤其是南宋时期学术发展的基本状况。

三、编年史体的变通

南宋时,受通鉴学和崇尚编年之风的直接影响,相当多的史家在编修史书时,往往选用编年体作为史书体裁。不过,他们中的一些学者并不是完全因袭固有的史书体裁,而是往往对编年体的编修形式加以适当变通,使其更好地为史书内容服务。

1.长编体

司马光会同其助手在编修《资治通鉴》期间,曾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编写程序。即先修丛目,再制作长编,最后删定成稿。据司马光《答范梦得书》记载,他们编写丛目时,规定必须依据《实录》所记诸事立目,并将其他各种史料中“稍干时事者,皆须依年月日添附”,以便全面地占有各种资料。在制作长编时,则要求全面审阅丛目下的所有资料,并且对“其中事同文异者,则请择一明白详备者录之;彼此互有详略,则请左右采获、错综诠次,自用文辞修正之。……若彼此年月、事迹有相违戾不同者,则请选择一证据分明、情理近于得实者修入正文。余者注于其下,仍为叙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长编的编写原则是:“宁失于繁,毋失于略”。最后,在对长编删削润色的基础之上,以修订成稿。由此可知,制作长编仅是编写《资治通鉴》时的编写程序之一。在该程序中,要求编修者必须严格辨别资料,有时还需做出合乎事理的判断,并根据判断情况做出不同的排列、取舍,以便为最后刊削定稿打好基础。可见该程序对最后成书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南宋李焘年少时适逢靖康之变,亡国之痛对他产生了极大冲击,于是他“博极载籍,搜罗百氏,慨然以史自任,本朝典故尤悉力研核”[154]。期间,他对司马光之学尤为钦慕,他曾注意研究《资治通鉴》所载南北对峙时期的六朝史,并撰成《六朝通鉴博议》。又增广司马光的《百官公卿表》至142卷。他倾注毕生精力撰就的《长编》凡980卷,其“义例悉用光所创立。”[155]也就是说,李焘在编修《长编》时,参用了司马光编写《资治通鉴》时的做法。

首先,李焘尽力搜求并占有资料,以便编好丛目。李焘在孝宗乾道四年有关《长编》的《进书表》中说:“臣窃闻司马光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其僚采摭异闻,以年月日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156]丛目是长编的基础,熟悉司马光这种做法的李焘,为编写《长编》,同样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以便充分地占有资料。其间,他为搜求到尽可能齐备的资料,往往“所至求奥篇隐帙,传录雠校,虽阴阳、卜说亦无遗者”[157]。同时,他亦得到友人的帮助。如汪应辰曾为他提供了“别本”的《吕公著家传》[158]、“王岩叟记蔡新州事”[159]和苏辙奏札[160]等。他又从刘挚之孙刘荀处得到刘挚的《行年记》[161]。正是由于他不懈地努力,从而使得他掌握的资料相当完备。据笔者仅对《长编·神宗朝》取材状况考究得知;李焘在该部分征引的官修史籍计有中书省和枢密院时政记、《神宗实录》元祐本、绍圣本和绍兴本、《元丰增修五朝会要》、《政和重修国朝会要》、《神宗御集》、《神宗宝训》,以及《神宗正史》等30余种,各类私著则不下200种,并且这些史料基本涵盖了李焘当时所能见到的几乎所有的资料。此外,他排比资料的方法亦极为可取。李心传之子献可说:“昔李仁甫为《长编》,作木厨十枚,每厨作抽替匣二十枚,每替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闻必归此匣,分月日先后次第之,井然有条,真可为法也。”[162]

其次,鉴别考辨资料,并做出或注明相应的删存取舍,是李焘编修《长编》时所做的最重要的工作。他曾指出:“所见所闻所传闻之异,必兼存以求是,此文正长编法也。”[163]李焘为做到“兼存以求是”,曾花费大量心血予以考辨史实。在此我们以《长编·神宗朝》征引王安石《日录》与司马光《日记》、《纪闻》为例,加以列表说明。

我们知道,北宋后期党争激烈,王安石与司马光在熙丰变法斗争中针锋相对,由他们所撰写的有关该段史实的纪事,则必然反映着各自的政治观点和思想倾向。李焘虽则“耻读王氏书”,但为全面地反映该段历史状况,他并未因人废书,拒不征用王安石《日录》,而是大量征引该书以编修《长编》。其中据其直接修撰和添修正文者分别达69和71次,两者占运用次数的62.5%。如《长编》卷221神宗熙宁四年三月丁未“上与王安石论保甲事”,原注为:“此据《日录》,全载此,所以见保甲不罢,由安石纳说不一而已也。”又如《长编》卷263熙宁八年闰四月“韩琦奏倚阁预买绢”等事,原注为:“此段据王安石《日录》。论韩琦处当是讬词,如陈瓘所言也。今具载之,更俟考详”。同时,对于司马光《日记》和《纪闻》,李焘并非全部用来据修或增修,而是仍有作为附注和附注说明的。如《长编》卷215熙宁三年九月命林旦和曾布同“判司农寺”事,原注有:“布改免役,惠卿大恨。此据司马光《日记》所闻苏衮之言”。又如《长编》卷214熙宁三年八月“夏人举国入寇”事,原注有《李复圭附传》云云,并且言:“今参取删修,大抵以司马光《日记》为正”。

总之,面对记载互异的史料,李焘在无法判断出是非虚实的情况下,往往采用两存或并存等方式,以待最后笔削订稿时再做决断。当然,他考辨取舍史实的标准是:主取实录、国史等官书,而博采诸家私著。

最后,李焘明确指出:“其(指《长编》)篇帙或相倍蓰,则长编之体当然。宁失于繁,犹(司马)光志云尔。”[164]《长编》卷帙多达980卷。以今存七朝本《长编》而言,仅其注文就达到12660余条,70余万字。最长的注文字数甚至超过万数。如《长编》卷265记载“议契丹地界事”,竟达10655字。这些来源极为广泛的注文,无疑为我们搞清事实原委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史料。同时,从注文内容来看,除详引诸书错互之文、折衷以归一是的条目之外,还有不少注明事始、注明连书之事年月、注明请乞或行遣事后状、注明可与何事相参或当与何事照应,以及注明修入此事的依据或缘由等条目。此外,注明“当考”、“当削”等疑窦或修订设想的条目亦为数不少,这正是“长编”不同于“删定成稿”的主要特征之一。对于李焘而言,他属于当代人修当代史,针对许多错综难明的史实,以及无法直接表达的观点,他只能采取这种处理办法。

总而言之,通过以上李焘对《长编》编修状况的大致分析,可以看出;李焘虽则参用了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时的做法,但他根据自己的编修实际,将作为编修程序之一的长编法发展成了长编体,从而开创了一种新的编修体制。对此,前揭的裴汝诚等先生及学者已做了详细论述。不过,对于李焘开创长编体的状况,在此还有必要结合《长编》的具体编修过程加以补充论证。

一方面,李焘在花费40年、分四次编修上进《长编》的过程中,其编修的指导思想于孝宗乾道四年上进前五朝《长编》之后变得更为清晰。对此,我们结合《长编》的几次奏进状况加以详细分析。孝宗隆兴元年,李焘在第一次奏进《长编》太祖朝17年、17卷时说:“臣尝尽力史学,于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学士大夫各信所传,不考诸《实录》、正史,纷错难信。如建隆、开宝之禅授,涪陵、歧魏之迁殁,景德、庆历之盟誓,曩宵、谅祚之叛服,嘉祐之立子,治平之复辟,熙宁之更新,元祐之图旧,此最大事,家自为说。臣辄发愤讨论,使众说咸会于一。”[165]此奏表明,他在编修《长编·太祖朝》史事时,就力求使“家自为说”、“纷错难信”的记载“咸会于一”。这一主旨完全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考异》主旨相一致。[166]此间虽未提及书名问题,但在乾道三年汪应辰向孝宗荐举李焘的奏札中,汪氏指明李焘所著为《续资治通鉴》。[167]

乾道四年,李焘在上进太祖至英宗五朝《长编》共108年,计108卷时,提到了《长编》的名称和长编体的问题。为说明问题,今详录如下:“臣窃闻司马光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其僚采摭异闻,以年月日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唐三百年,范祖禹实掌之。光谓祖禹:长编宁失于繁,无失于略。今《唐纪》取祖禹之六百卷,删为八十卷是也。臣今所纂集,义例悉用光所创立,错综铨次,皆有依凭。顾臣此书,讵可便谓《续资治通鉴》,姑谓《续资治通鉴长编》可也。”并且“其篇帙或相倍蓰,则长编之体当然,宁失于繁,犹光志尔”[168]。可以看出:在此次进表中,李焘正式提出将原书名《续资治通鉴》改定为《续资治通鉴长编》,并且因卷帙的增多,记事的繁富,认为“长编之体当然”,“犹光志尔”。

那么为何会有如此变化?淳熙元年李焘在知泸州时,上奏说:“臣先次投进《续资治通鉴长编》,自建隆迄治平。今欲纂辑治平以后至中兴以前六十年事迹,庶几一祖八宗之丰功盛德粲然具存,无有阙遗。顾此六十年事,于《实录》、正史外,颇多所增益,首尾略究端绪,合为《长编》,凡六十年。年为一卷,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总为二百八十卷。然熙、丰、祐、圣、符、靖、崇、观、和、康之大废置、大征伐,关天下之大利害者,其事迹比治平以前特异,宁失之繁,无失之略。必须睿明称制临决,如两汉宣、章故事,无使各自为说,乃可传信无穷。”[169]此奏清楚地表明,由于北宋后六十年(即神宗、哲宗、徽宗和钦宗四朝)“事迹比治平以前特异”,因此他必须以“宁失于繁”作为编修的指导思想。我们知道,南宋朝廷为总结北宋亡国的惨痛教训,官方主要组织了对北宋后四朝史的重修或编修工作。其间,李焘亦参与了此项工作。由此他深知对该段历史史实的是非评判相当艰难,甚至有些史实只能由皇帝明决才可下结论。那么在未经皇帝明决之前,他私撰《长编》时只能采用“宁失于繁”的长编体。此外,南宋时人对《长编》的批评亦以此段为多。如对于李焘在此段私家材料的运用上,好友周必大指出:“眉山李仁甫谓近则事详,远则事略,不当以繁省论文,其言美矣。故《续通鉴长编》多采近世士大夫所著,如曾子宣《日记》之偏,王定国《甲申录》之妄,咸有取焉。若得如范公(祖禹)者相与商度而斧藻之,又善之善也。”[170]朱熹亦指出:“近得周益公(必大)书,亦疑其(指《长编》)间考订未甚精密,因寄得数条来某看。他书靖康间事最疏略,如姚平仲劫寨,则以为出于李纲之谋;种师中赴敌而死,则以为迫于许翰之令。不知二事俱有曲折……仁甫不审,多采其(指孙觌)说,遂作正文书之。其他纪载有可信者,反为小字以疏其下,殊无统纪,遂令观者信之不疑,极是害事。”[171]朱熹所言李焘对私说在正、注文编排上存在不当,虽则存在各人看法不一的问题,但今检《长编》神宗和哲宗两朝纪事,就存在李焘大段采录刘挚《日记》、曾布《日录》等增修正文,其间难免无失。这恰好反映出李焘欲使该段史事“咸会于一”,是极为艰难的事。正缘于此,章如愚明确指出:“焘此书自谓非使续《通鉴》,姑谓《续通鉴长编》而已。其间有异同之论,则并录于下,而不敢削。”[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