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心中的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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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草原之夜

天气如此闷热在屋里呆不下去了,坐在楼下乘凉,感觉还有点凉风。

梅子给我递过来根冰棍。然后就去麻将馆盯摊儿了。尽管天热,那些爱玩儿的人照旧如期而至。感觉是这些人都上了瘾,到时候不由自主的就去了。麻将确实有这个魅力。牌局上输的人不甘心,总想鲤鱼翻身捞回一把。赢了钱的人还接着想赢,继续碰运气。来这里的人都玩的是小麻将,又是没有什么风险,而且都是闲暇时间很多的人。不在这消磨时间又能去哪里。目前还有没有比这更好的去处。跳广场舞也是比较时髦的事儿。但只限于一部分人,这些行动迟缓的老头老太太们加入不进去,还要坐在麻将桌上比较好。

看来我是融入不到这个圈子里了,我生来是不喜欢赌博,对玩麻将没有任何兴趣,既然大头开了这个麻将馆,我只能硬着头皮去应酬了。

出门旅游,让我的情绪极大的放松起来。在家中久了难免会郁闷,脾气也会变得有些反常,喜欢发火,可又找不着对象,谁也不吃我这一套,只好去小区里面游逛,院子里的到处都停泊着汽车,要么就是烧烤摊儿,实在没多大意思。回来只能躺在沙发上发会儿呆。猫们确实是我的好伴侣,它们使我开心不已。然而猫也有出走的时候,有些时候是不知去向。它们合伙寻欢作乐去了。

以前我经常上山去喂老肥和它的那伙猫伴们,那是美好的时光,如今老肥去了内蒙,我也不时的想起它,那家伙确实够冲的。我们多年的友谊,彼此都会记得心中的。

目前我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儿子放假回老家看奶奶了,我准备出门旅游,首选内蒙古草原。

骑马对我来说是充满诱惑的一项游戏。看见几匹高头大马站立在草地之中,我的心就忍不住的激动起来。骑马飞驰在草原,是件浪漫的事情。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这首歌我经常哼唱,这回要真正体验歌的意境了,可想而知是多么难得的机会。

草原当中用木栅栏围了一块场地。几位戴着头巾的当地妇女,皮肤晒得黝黑,眼睛十分明亮,浑身上下洋溢着健康的气息。她们竟然用普通话招呼我过去,我明白了,她们的马是供游客们骑乘的,按小时计费。他们的老公负责护着那些第一次坐在马背上的游人。也有胆子大的,跨上马背一溜烟儿的不见了踪影。总是不缺乏维持秩序的人,这里也一样,有一个面容黑瘦的老头,按着人们到来的先后顺序在分配着马匹。轮到谁了他们都心里有数。这样也好,避免了争抢。免得强势的人总是能有生意做,而那些弱小的挣不到钱。有他出面啊,好像这些都摆平了,看上去还算公道。他为我分配了一匹高头大马,牵马的人,是个中年妇女,面相挺温和的,她满脸堆笑地招呼着我,你上去吧,不要紧,用不着害怕我可以扶你。我有点高兴的不知所以然了,又犯了瞎说的毛病,我说那匹枣红马,怎么躺在地上的,是不是死掉了,我一直以为,马是从来不在地下躺着的,除非是到了特殊情况下,才卧在地上,平时总是站立的,睡觉也是站立着,我有这个常识。我看到枣红马半卧在地上,于是脱口而出,它死了吧,说完又后悔了,那个牵着白马的中年妇女显然不高兴了,沉着脸说,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回头对一个汉子说:这个人说咱们的马死了,我看出来了,男人就是她老公。话出说出去了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我只能装聋作哑不做声,那汉子倒没说啥,因为我骑她家的马,他可以挣到我的钱,也就不再计较什么。面容慈祥的妇女,把缰绳交给了这个男人,去一边儿坐着去了,看出她心里有些不高兴,汉子把我扶到马鞍上,我抓住马的缰绳紧踩住马蹬子,他吆喝了一声,马立刻向前奔去。我坐在颠簸的马背上,心情非常的愉快。远处有个山坡,坡度平缓,看上去好似在眼前,可是到达那花费了足有半个小时的时间。马停下来了,我欣赏着这绝美的风光,蓝天白云碧绿的草滩,漂亮的野花点缀在其中,真像是一幅油画。

一排排的红砖瓦房,构成了村庄的主体。房屋院落几乎都是一致的,里面的主人却有自己的独立性。村庄里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留守的大部分是老人,还有一些儿童,但是这里不缺乏欢快的气氛。阳光照耀的土墙下,老头们在聊天儿,到吃饭的点儿便都回家去了,孩子们嬉戏打闹,尽情地玩着各种游戏。这里的女人爱戴鲜艳的头巾,因为地域宽阔,没有什么遮挡,在几里地之外就可以望得见鲜艳的头巾在晃动,这确实也算是一道风景。

一个年轻姑娘在家门前,磨刀霍霍的。我正巧从那里路过,遇见了这个场面,打趣地问道,磨刀?要动武吗?她没有说话,只是冲着旁边的一只羊努了努嘴,我立刻明白了,她也算屠夫了。那个可怜的羊,已经抖成一团。我停下来准备继续观察。其实我是喜欢看美好的事物,美妙的风景,对于那些阴冷的嗜血的场景我总是转身躲避。怎么这次我却要停下来,看这个残忍的场面,我心里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也许眼前这个姑娘,是我停下来的理由,她挺文静的,而且透露出青春的美丽,右手里却拿着个明晃晃刀,明显的反差让我产生好奇,假如说对方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面目凶狠的人,我也许马上就走了。我是一个有奇心很强的人。

不大一会儿,出了一位上了岁数的妇女,微胖,系着围裙,手里端着一个盆子,姑娘和她打招呼说:娘,现在开始吧。

于是,娘俩把这只羊抬到了一个木板上,有个老汉也出来了,这是他父亲,他把这只羊固定在木板上,双手紧紧地按

住羊,她举起寒刀对准羊的脖子努力的切下去,羊似乎要挣扎着起来但是被老汉强有力的大手摁住了。姑娘轻而易举地把羊的脑袋割下来,放在了一边。

羊的脖颈喷出一股黑血,上年纪的妇女用盆接着,不一会功夫,接满了一盆儿。羊那个没有头的脖子摆了两下,再也不动弹了,这只羊结束了这个生命,好像并不是很痛苦的,因为时间很急促。一切都弄得干净利索,看来姑娘是杀羊的老手。

那位妇女对我笑笑说,晚上来我们这儿吃手把肉吧,现宰的羊,你都瞧见了。我说好吧,我可以领几个人一起过来。那个姑娘也笑了,面容姣好一脸的温和。

自然界的法则就是这样,弱肉强食啊!人可以理直气壮的杀一只羊,而皇之地把它摆上餐桌,变成了人体需要的能量。羊生来就是为人类服务的,如果有人怜悯它,就会觉得很让人理解不了。不把羊搬上餐桌,让它做什么?难道当摆设吗?但是,不要折磨它为好,这个姑娘做到了这一点,下手疾快,羊好像并不痛苦,这也是比较善待羊了,因此我挺赞成。

我们几个人聚在一个蒙古包里,大家喝着酒,笑着闹着,酒过三巡之后,有人开始唱起了歌,声音洪亮传的极远,不亚于某个歌星的演唱,草原白酒确实度数深,刚喝了几口头就头发蒙,但是我们心里还是很敞亮,大伙尽情的玩,尽情的闹,但是没有失态,晚上群星璀璨,草原上凉风习习,马头琴悠扬婉转。我体验到了快乐的高峰。我觉得要带些红酒过来那就好了,白酒和红酒和掺在一起喝,那个味道错不了。大部分人不敢这么喝,劲有点太大了。

黑暗当中好像见这两个绿色的光点,好像老肥在看着我,也许它来了,但是它没有靠近我,不久我就要去看它去。有点想老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