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道德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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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道德与法律在互动中构建人类文明——德治贵在治心,法治重在治行(1)

对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殊途同归。法治外,德治内;法治流,德治源;法治行,德治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政治就是“齐之以刑”并“导之以德”。先用法律进行约束,然后用道德来安抚、引导和教化。法治德治互济,方可实现天下大治,方可推动社会进步。

道德水平是衡量国家文明的尺度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心理规则,主要用于自我管理,这种管理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动机管理和效果管理。道德行为的产生以其发出的行为动机为基础,以其发出的行为效果为尺度。

中国欲成为有所作为和负责任的大国,必须使国民拥有与国家地位相称或更高并令世界折服的道德水准。

人们对国家地位的判定和发展过程的描述多半从政治、经济、军事着眼,主要看的是其政治变革、经济发展和军事实力。所谓的大国崛起,也主要是从这些角度来论证的。毫无疑问,这些方面都是一个国家崛起的重要指标,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可是,除了这些,衡量国家崛起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尺度,那就是道德。道德水平是衡量国家发展,社会文明的尺度。

道德是由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的,是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都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因此,很难用固定的标准来衡量它好与坏、先进与落后。

但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道德水准应当与它们在某个时期的整体发展相适应。早在上个世纪,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就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并为一谈。他把资本主义的发展视为“世界市民化”的过程,其外在层面指的是社会伦理的合理化和契约化,而内在层面指的是信实、勤俭、禁欲的德行。另一名德国学者马克斯·舍勒也提出,资本主义首先不是财产分配制度,而是整个生活和文化的制度。只有当资本主义类型的人及其精神失去了存在的根据,改造资本主义制度才有可能。时间更早一些,法国人拉贝莱说得更直白,政治无道德就是社会的毁灭。不管如何评价这三个人的观点,他们从道德视角来观察国家的兴衰,却是有一定道理的。

道德水准指的是一国国民的文化教养、品德修养程度。公民的道德水平,体现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中国是一个大国,而且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国际社会除了关注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之外,还盯着中国人的道德水准。现在这个社会的道德沦丧是有目共睹的,人们一边摇头叹气一边又无可奈何。为什么会这样呢?比如,近年来,国外对中国游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遵守公共秩序、衣着行为不得体等陋习的反应越来越强烈。更有甚者,在近年来连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震惊国人的“小悦悦事件”以及大学生在机场杀母,甘肃一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造成死亡21人的重大车祸……这些一次次在考验着中国人的道德良知。外国人在啧啧地赞叹中国物质层面上的奇迹的同时,对道德规范层面则颇有微词,进而影响到他们对中国的总体评价,这也成为“**********”不绝于耳的原因之一。套用先哲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中国欲成为有所作为和负责任的大国,必须使国民拥有与国家地位相称或更高并令世界折服的道德水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外国人的责难与偏见也是中国人自我校正的一面镜子,是对中国崛起提出的道德方面的更高要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GDP总量、大城市的繁华程度、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的现代化程度已经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然而,如今的中国是否也拥有与这种水平相适应的道德水准呢?现实的情况是,经济发展和道德水准出现了失衡。从以往大国崛起的经验看,中国要想保持持续发展,最终成为世界强国,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必须找回自己的核心价值观。所谓核心价值观指的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并且至少是社会绝大多数成员都能认可的道德标准,它能够成为人们的精神路标。中国历史悠久,文化丰厚,思想深邃,可是,今天要说明到底什么是中国的核心价值,人们突然发现不仅很难找到,而且现实与先哲们倡导的诸如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之类的说教相悖之处甚多。没有核心价值观,中国的崛起就缺乏精神支柱,结果难免重走要么学苏联,要么学美国,失去自我的老路。

其次,中国要铲除陈腐的道德观念。前面讲了,道德观念的更新是大国崛起的前提。现在的中国找到核心的价值观不易,但应当下功夫改造许多过时的甚至阻碍社会发展的道德观念。比如,凡事先讲情再论理后说法,于是,情大于法,情大于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掺杂了大量的人事因素。再如,商业上的欺诈和社会诚信的缺失的现象,金钱万能、人情冷漠的现象比比皆是。

最后,中国要塑造与崛起的大国相适应的道德规范,这是最重要的。面对中国经济崛起与整体道德水准之间的巨大反差,许多人都在疾呼中国要道德重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真正复兴的关键之所在,进一步说,也是中国能否真正崛起的关键之所在。

中国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中国重建道德的内容又是什么?人们还在争论,还在探索。在这种争论、探索的过程中,中国人将找回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塑造中国崛起的道德基础,加快社会文明的步伐。

没有道德的社会是令人悲悯的

人成其为人不是因为有制度,而是因为有人性。因为制度只能规范人性,而不能决定人性,制度能否发挥作用反而要取决于人性中最根本最起码的根基是否存在。

道德很多时候跟利益是有冲突的。当二者遇到难以调和的矛盾时,对我们的社会就是一种严峻考验。当道德居于利益之上,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文明的社会,甘于牺牲利益的人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当道德居于利益之下,这个社会就是一个野蛮的社会,不甘于牺牲利益的人就是一个缺乏道德修养的人。道德是一种责任,一种爱心,这种责任和爱心必须跨越利益的门槛,才能进入美德的胜境。

吉林省四平市盲协主席籍雅琴女士举着“坐十九路”的牌子等候在公交站点,她解释说,近日来四平市一些盲人乘坐公交车常常被拒载,她希望用这种方式来提醒公交车司机注意,为盲人争取一个正常乘坐公交车的机会和权利。公交车为何拒载盲人?籍女士用自己的行为温柔地替我们这些健全人想好了理由。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盲残人士可以免费乘坐国有公交车辆,却没有提出这项政策给交通公司带来的损失由谁来埋单,这种对盲人的关爱政策在客观上使得公交车失去了利益驱动:拉载盲人耽误时间,还有出现意外的可能,不赚钱还担责任,从制度设计和利益驱动的关系来讲,拒载似乎说得过去。

真说得过去吗?说不过去!

人成其为人不是因为有制度,而是因为有人性。把最好的制度应用于猴子,也不可能规范出一个文明社会来。因为制度只能规范人性,而不能决定人性,制度能否发挥作用反而要取决于人性中最根本最起码的根基是否存在。

具体到扶弱助残上,这根本算不上人性中崇高的品德,而只是人之所以为人最起码的理由。正如孟子所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假如说这世上的大奸大恶之人还能残存最后一点人性,那应该是一点点同情心吧?

制度的意外缺陷导致一点利益上的损失,这个损失有多少?四平市区只有盲人一千多名,市区公交车费一般是一元钱左右,况且有关政策只适用于国有公共交通,再加上盲人出行率低的因素,这笔账不难算。而落实到具体的某个公交线路,具体到某辆公交车,损失能有几个钱?为了健全人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损失和不便,就能在盲残人士面前呼啸而过,仅仅归因于制度缺陷和利益损失,说得过去吗?

而籍女士之所以举牌候车,是因为她觉得盲人的缺陷也有责任,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公交车身上。这一举动将盲人的善良表现到了极致,也把某些人的冷漠映衬到了极致。这一举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是盲人,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正常人提供方便;帮助我们,尽到自己,最起码的本分!

谁都得承认,这个社会还有比拒载盲人严峻得多的行为和现象发生着。但是即便我们身份卑微,即便我们也遭遇过不公和不幸,我们能不能做到,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哪怕是顺水推舟地做一点点有益的事情,以便证实,即便我们的生存卑微,但是我们的灵魂并不卑污!?

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构,必须依赖良好的制度和完善而细致的社会公共结构,动辄抱怨人心不古、事事指望道德完善是最不负责任的思维。但是,在制度和利益的博弈中,哪怕最微小的误差,都会导致公共生活最基本的人性底色苍白而斑驳,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国度,我们每一个人,何以自处?籍雅琴女士在严冬的寒风中举起了牌子,那是一声呼唤,她呼唤的,也绝不仅仅是一辆公交车……

相信看过这篇文章后,凡是具有同情心、爱心的人都会为在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上会有这样无情无义的事而感到羞愧。

让法律为道德良知保驾护航

好人的产生是依赖于环境的,依赖于好的道德和法律氛围,好人构建文明社会,文明社会又反过来缔造好人。

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法律治理视野中的“人”,既不是雷锋同志一样的“好人”,也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而是“中人”:这个人可以不做好事,但不能做坏事;可以在法律范围内随心所欲,但不能超出法律的边界为所欲为;这个人并不需要具有多么高尚的道德品质,只要行为符合法律的规范。一个全部由“中人”组成的社会,可能会是一个超级稳定状态的社会,但注定不会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前途的社会。一个社会不可能全部都是好人,“乌托邦”注定是我们长远的理想,因此这个社会需要法律作为治理的手段调整社会关系;但一个社会也不能没有好人,极端化的“恶人谷”只会在小说中出现。因此,这个社会同样需要道德建设来教化人心,引导善行,让民众在不为非的基础上还能行善。正是从这个角度说,法律追求的是最底线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而道德倡导的则是终极的天下大同和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道德的力量,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

前一时期,一些与热心救助,扶危帮困,见义勇为相违的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于“老人跌倒了该不该扶”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甚至还为此专门出台了跌倒干预指南。直至后来“广州的小悦悦”事件,终于在媒体及群众间产生了一场关于道德良知与法律保障的大讨论。

而面对卫生部的技术指南,很多人感到不以为然,比如有网友就调侃说“还是指南一下被诬赖撞到老人后该怎么打官司吧!”这样的指责对卫生部来说其实并无道理,卫生部从自身职责和专业的角度,对老人跌倒后的救助发布专门的干预技术指南,无论如何也应该是尽职尽责的表现,至少,对于频繁发生的老人跌倒事件,卫生部没有坐视不管而是积极介入,应该得到舆论的肯定,而不是冷嘲热讽。网友应该追问的是司法部门,是否也该像卫生部门学习学习,通过发布对相关案件的判决阐释以及相关司法指南的方式来进行普法教育,从司法层面托起社会的道德底线。老人跌倒无人敢扶、无人愿扶,绝不只是一个纯粹的道德滑坡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9月3日上午,武汉市一位88岁的老人在菜场口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一群人看着老人死在自己面前,无人伸手,人人自危。最动听的理由是,“******”后好人心死,复活不易;二是屡见不鲜的好心无好报,更灭了众生心中那一点善念——譬如9月4日,江苏镇江六旬老人杨老先生晨练时帮扶醉酒男子,不想男子误以为杨老先生要偷自己东西,随即与他人一起将老人暴打至重伤,生命垂危。帮人、救人,似乎已经不单单是物质风险这么简单的事情,似乎无以复加的道德成本正在戕害社会道德行为。

事实告诉我们,如何扶起跌倒老人,不仅医疗视角上要防止不帮倒忙,法律视角上更需规避惹祸上身。倘若司法部门也能仿效卫生部门,给扶起跌倒老人开出一个干预司法技术指南,告诉人们该怎样做才能既做了好事又不至于惹麻烦,惹祸的担忧和冷漠的借口就将不复存在。对于少数那些确属“为老不尊”的人来说,这事实上也是一个有力的警告。扶起跌倒老人的干预技术传授越多,敲诈诬赖的成功可能性就越小,而且还要因此承担法律的责任和名誉的损失。

现行法律虽无法超拔于社会习俗存在,但法律对于引导甚至重塑社会文明、道德规范,是能助一臂之力的。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以积极的作为来充分遏制社会道德的滑坡,让法律为道德良知保驾护航。通过加大保障力度,细化保障办法,严格司法判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用理性的制度保障做好事者不需自证清白,让“碰瓷”者受到应有惩罚。如此才能营造“好人好报、以德报德”的良好社会环境。

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这个社会同样需要道德建设来教化人心,引导善行,让民众在不为非的基础上还能行善。正是从这个角度说,法律追求的是最底线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而道德倡导的则是终极的天下大同和社会和谐。

法律是硬性的,道德是柔性的。正因为法律是硬性的,才会有权威性、公正性,才会让民众感知、认同并服膺,正所谓法无信不立。但反过来说,法律的硬性特征使得法律的引导和教育功能不如道德这种柔性的手段那么明显。“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不容情”、“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在以公正无情的面目示人的时候,一定程度上已经注定了法律可以规范行为,但不能深入内心;法律可以治标,但不一定能治本。而道德的柔性特征正是对法律的有益补充,在“法不责众”式的轻微违法行为的治理中,直对人心的教化可能比只管行为的处罚有效得多。

加强道德建设固然重要,但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则更是迫在眉睫,只有真正保障善意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惩不法分子的无耻行径,人们才会对这个社会更有信心。有了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道德建设才会迈上一个新台阶,社会才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