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人们描述理想社会时最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精神基础。道德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道德前进一小步,社会前进一大步。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离不开道德的引领和导航,人们评价一个人的好坏,一般并不是看他住的豪华与否,吃的饱满与否,穿的漂亮与否,而往往是以某种道德标准为评价尺度的;同样,人们评价一个社会的好坏,也往往是以道德的文明标准为评价尺度的。所以,一个好的社会必须以好的道德为内在条件,必须以好的道德引领社会风尚。
仁爱是道德的华美外衣
幸福快乐是可以传递的,首先是施予,然后得到回报,其后更多地是在更大的泛围里流传互动,而这一切都源于最先的那一次施予。
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法学家边沁认为:一个人给予别人的幸福和快乐越多,自己得到的幸福和快乐也就越多。一个人若待人友善,就会得到友善的回报。甚至是一句友善的话也可以让人做好事,也可以使受雇于你的人择善而从,积善行德。这绝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普遍存在的真理,因为友谊伙伴关系总会在人与人之间发挥着作用。”边沁的话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幸福快乐是可以传递的,首先是施予,然后得到回报,其后更多地是在更大的泛围里流传互动,这无疑就是道德促进社会文明的功能,因为这一切都源于我们最先的那次施予。
幸福快乐来源于爱、希望和耐心。以爱心换爱心,如同给爱插上了希望的翅膀,让自己的心灵永远年轻,也让更多的人的心灵永远年轻。爱就是仁慈、宽厚,就是坦率、真诚。因为有了爱,人们才能感到光明、找到幸福,一切事物才显得十分美好。爱就像是“茫茫草原上升起的一轮红日,照耀着绚丽的百花丛”。爱,造就了欢快的念头,营造了融融的暖意。爱是无价的,但无需金钱就可以拥有。爱与幸福形影不离,密不可分,有了爱,痛苦就变成了幸福,泪水就化作了甘泉。一个心中拥有爱的人,不仅用爱给别人以幸福,而且还会祈求神灵赐幸福给自己身边的伙伴,以及更多的人,一切的人。
边沁还说过:“当然,有时仁慈的努力、善良的行为不一定能教导和启发人,不过只要方式、方法得当,对方最终会被你发自内心的仁慈善良的行为所感动。虽然有时友好的行为可能换回一脸茫然,一腔热情可能遭遇一盆冷水,但这些不会削弱善良的人的热情,因为他们乐善好施,但不求回报。人心要善良就必须至真至诚,我们要努力在人间撒播友谊和文明的种子,一定会有沃土让它们生根、发芽、结果。幸福之花会在人们的心中开放,仁爱之心如星星一样洒满人间,此时我们才会明白回报是如此的厚重,爱的力量如此伟大。春华秋实,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让我们为了获得更厚重的收获,珍惜这些美好品德吧。”
大诗人罗杰斯曾讲过一个小女孩的故事。这个小女孩深受众人喜爱,有人问她:“为什么所有人都这么喜欢你?’”‘我想,可能因为我也喜欢每个人。”这个故事含义深刻,令人回味。一般来说,人类拥有的幸福和快乐是与人类付出的爱成正比的,付出得越多,得到的回报就越丰厚。即使我们通过诚实劳动获得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如果不能扬善扶弱,也是得不到幸福的。倘若能将这些财富作为善资文教施于众,那将会给社会很大的贡献,不仅自己因为施惠于人而享受到道德上的快感,更重要的是这种善心会传递,会让社会变得温暖起来。
当然,单纯的施舍财物并不能真正地体现出仁慈和善意,真正的仁慈需要一颗善良而诚挚的心。有人虽然会从钱包里拿出钱来给你,但他可能并不是真心诚意的,用钱财表现出来的好心并不可靠,甚至可能会蕴藏着祸患。只有善意的帮助、真正的关心才会产生好的结果。善良是一种巨大无比的力量,对此,拉尔·亨特话说过:“善良的力量无人能及。”人总是摆脱不了情感的束缚,法国的一句谚语说得好:“人类向来贪图安逸,喜欢享乐。”同样,英国也有句比较粗俗的谚语:“恶狗服蛮棍!”可是杰勒米·边沁却反问道:“人们运用自身的力量,凝聚友谊,可以成就每一个善良的举动;既然这样,人们为什么不把造孽的力量用来行善呢?”
我们不能把充满善意的温良等同于愚昧和怯懦。谦恭并不意味着胆怯,心平气和也不代表着退让。真正的善良和仁慈本质上是积极主动的,消极被动绝不是真正的善良和仁慈。善良、仁爱的人必定非常有同情心,而那些麻木不仁、心如冰铁的人绝不可能与人为善,友爱他人。社会中如果人人都彼此友爱、互相关心,那肯定是一个井然有序、充满生机的整体,绝不会出现混乱的场面。这样,人们会千方百计行善,为他人而忙碌,在这种仁爱的力量推动下,人与人之间会更加关爱,民族与民族之间会亲如一家。仁爱的力量,激励一代又一代的人们诚心向善,使人们的精神境界不断升华,使人类的幸福代代相传。
践约是道德社会开出的文明之花
一份契约历经二百年,最后竟转成政府公权对公民私权的尊重;守约,即是守德,即便政府也应照做;做并不难,结果却辉光满天。
对契约的履行,是法律问题,同时也是道德问题。因为法律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理应成为人们所必须遵守的社会公德,于是,对契约的履行也就从法律问题提升为一个社会道德问题。尤其是当守约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成为人们的自律性行为,其道德意义就更为明显。就道德层面讲,守约本来是一种正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既不难实行,也算不得大事,但是,它一旦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这全民应包括上至政府首脑,下至平民百姓,即便是政府也不能例外,全都自觉守约,并形成习惯,其社会意义可就大了,因为它带来的是整体上的社会文明与进步。
1797年7月15日,在美国,有一名5岁孩童不慎坠崖身亡。其父母在自有土地上为他修建了一座小小的坟墓。以后,因举家迁移,土地转让,在土地转让时,孩子的父亲对土地的新主人提出一个特殊的要求:孩子的墓地作为土地的一部分保留,永不可毁灭。这一条件被写入契约。一百年来,这片土地几易主人,但孩子的墓地却依凭契约完整无损地保存下来。到了1897年,这片风水宝地被选中作为美国第18任总统格兰特的陵园,政府成了这块土地的主人。然而,孩子的墓地却并没有迁移,更没有丝毫损坏。又过了一百年,到了1997年7月,正逢格兰特总统陵园建成100周年,也是孩子去世200周年,政府在修整总统陵园的同时,也重新修整了孩子的墓地。时任纽约市市长的朱利安尼还为孩子墓地写了碑铭:“人生下来就充满了烦恼。他的来到像一朵鲜花,很快地凋谢了;他的匆匆离去则像一道闪亮的影子,仍在继续发光。”
一个总统的陵园和一个孩子的墓地毗邻而居,这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多少年来,引来多少人驻足观瞻,也令多少人凝神深思。这个孩子墓地的故事给人们有哪些启示呢?
人的职位有高低、身份有贵贱,但人格是平等的。格兰特是一个堂堂的大国总统。他在美国内战时任南军统帅,战争中建立的功勋和良好的风范赢得了美国人民的敬重,1866年,格兰特被授衔为美国第一位四星上将;1868年,当选为美国第18届总统。而那个孩子,名不见经传,随着岁月的侵蚀,连墓碑上的字迹也模糊不清,堪称“无名氏”,两者殊如霄壤。然而总统陵园和孩子墓地相邻,并无以“贵”凌“贱”,更无以“贵”逐“贱”,一介草民能在达官显贵面前保持做人的尊严,这充分昭示了平等、博爱的道德信念。
“私人领地”是神圣的,哪怕是死者的墓地。18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说:即使是穷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他的寒舍,雨可以打进他的寒舍,但不经主人同意,国王却不能踏进寒舍。后来,这番话在传播中演绎成一句西方妇孺皆知的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穷人的寒舍缘何能成为抗击王权的“堡垒”?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被法律认定为“私人领域”,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人的随意践踏都将遭到穷人运用法律武器的坚强抵制。孩子的墓地自然是死者的“私人领地”。他父亲在转让土地时与新主人有买卖契约,规定“永不可毁灭”孩子墓地。契约即是法律的凭证,孰敢无视?孰能胡来?法律认可并保护每个人所拥有的“私人领地”,即使是墓地,这已成为西方文明国度的普适价值观。何况,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它是不是私人领地,而在于它是一种契约,是受法律保护的契约,包括前面所说的不经主人同意,国王也不准踏进寒舍,也同样是基于法律条文中关于私人领地不容侵犯的约定。守约是守法,也是守德,这德是社会公德。
只不过在这一案例中,守约的主体有些特殊,因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民,甚至也不是身份高贵的人,尽管它是涉及是一位总统的陵墓,但毕竟其操作者不是哪一位个人而是政府。致使问题成了公权与私权的问题,于是也就有了公权不可侵犯公民私权的含义。因为营造格兰特总统陵园时,政府其实已成为孩子墓地所在地的主人,但是,政府并没有采取我们常见的对待所谓“钉子户”的粗暴办法,对孩子墓地一铲了之,甚至也没有擅自迁移,而是重新修整,纽约市长还亲撰碑铭以示纪念。这充分凸显了公权对私权的尊重。现代文明认为:“国家的作用是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抵御任何暴力侵犯和侵略。一切超出这一职能范围的政府行为都是罪恶。”在公民权利感和法治意识越来越觉醒的时代,理性的政府和理智的官员应学会以平等的姿态与公民在利益上进行沟通和博弈,应该习惯于公民在法律框架中对自身权威的挑战,习惯于公民对自身超越“契约”的行为说“不”,习惯于在实施每一个行政行为时都自我审视一下是否有对公民私权的侵犯,即使是以“国家”或“民族”的名义。
不难看出,守约已成为一个国度的良好习惯,因为从初始签约到格兰特总统陵园落成,已经历经了二百年的漫长时日,契约一直被当事人所严格遵守,即便当事人的一方由个转变成为政府,契约仍未作废,而且,还予以重新修整,并进行了颇为隆重的纪念。也许,守约并非难事,或者大事,只消照约去做就是了,但是它对社会的影响则是巨大的,在一个孩子墓地的背后,人们看到的是草根的尊严、私权的神圣和恪守契约亦即社会公德给社会带来的文明景象。
小细节彰显大道德
体现在一个国家民众身上的关爱,遵守规则以及节俭,这些不为人们所注意的小动作看去只是一些人的小习惯而已,而实际它却体现着一个国家所拥有的道德素养。
周游世界,曾是我们儿时的一个梦想,这梦想像神话一般美丽而不可企及。如今,这种梦想早已成为许多人的现实。因为支撑在后面的是我们的祖国的日益富裕与强盛。可一旦走出去机会多了,见到的地方也多了,许多异国风情向我们扑面而来,其中不乏良好的社会风尚让我们为之惊叹,惊叹之余,难免要进行思索,这才发现,它们居然都是由一些类于芝麻粒似的小事体现出来,而这些小事,恰恰表现出人们习以为常的道德习惯。
一次,一位在德国的朋友有幸到法兰克福游玩,他们几个人来到一个咖啡店,顾客很多,但里面很安静,即使讲话,大家也用十分细小的声音。他们就找了一个靠近窗口的位置坐下。朋友朝门口看了一眼,一个不为人注意的细节深深吸引着朋友:虽然天气比较冷,外面要进来的人很多,可是大家都按照顺序来,进来的一个人只要发现身后有人,推开门后一定要吧门交给下一个人,才松开手。
他们准备过马路时,发现对面的红灯亮了,朋友看左右无人就闯红灯。走到一半,看到马路对面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小男孩在注视着他们。落千丈顿时,他们羞愧难当,慢慢退回到原处。绿灯亮了,可是小男孩依然不走,这是为什么呢?朋友仔细一看,不远处一位老人正朝斑马线走来。等老人走上斑马线以后,小男孩才开始过马路。路过朋友的身边时,小男孩咕噜说了句话。导游告诉他们,这个小孩说红灯就是警察!
他们来到一家中餐馆,大家点了很多菜。此时,一个老太太也在一旁用餐,不停地用目光看着他们。菜显然很多,他们吃不完,准备丢下结账走人。老太太走了过来,口气极其严厉地说着德语。导游连忙解释什么。可是,老太太依然很生气,给了老板几个硬币,就拿起餐馆中的公用电话。不一会,来了一个警察,警察告诉他们,吃不完的菜不容许丢下,必须带回去吃!这是为什么?事后导游说,法兰克福的市民很注意节约,浪费就是他们的敌人,所以那个老太太才报警的。不知道你们注意没有,老太太为什么要用公用电话,而不是用手机呢?法兰克福市民认为用手机会降低公用电话使用率,同时手机也耗电,虽然一个手机耗电不多,但许多的手机加起来耗电就十分惊人!
体现在一个国家民众身上的关爱,遵守规则以及节俭,这些不为人们所注意的小动作看去只是一些人的小习惯而已,而实际它却体现着一个国家所拥有的道德素养。这些不为我们注意的“小动作”在法兰克福随处可见,正因为公民道德中的这些细节无形中帮助法兰克福造就了今天的地位:她是欧洲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德国商业和制造业的中心,还是国际展览中心和国际会议中心,每年至少有5万个会议在这里召开。他还拥有400多家银行、770家保险公司以及无以计数的广告公司。
明荣知耻是立德之基
勿失羞涩!如果我们都知道羞涩,社会一定就会无羞耻之事,羞耻之态。
2011年10月13日,天下着蒙蒙细雨,西湖边人不多,在距岸边大约有20多米的湖面中,只见有人若隐若现在水中扑腾,头发还漂在水面。旁边的路人都在围观,没有人去行动。这时,一位外国朋友迅速脱下衣服跃入湖中,向落水者奋力游去,而她的同伴也在湖边帮忙。大概五六分钟后,落水者就被拉上了岸。“这一对老外看起来是夫妻,大概30多岁的样子,我看他们心急的样子还以为是他们的孩子落水了,没想到他们救的是素不相识的路人。”旁边一个路人对后来者解释说。
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死不救向来是被人们所唾弃的不义行为。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变得冷漠了,变得麻木了,袖手旁观竟然成了我们生活的常态。可知这些曾是我们不能容忍的可耻行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