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大兵长胜(第1部)(人体王国科学奇幻小说)
3017100000001

第1章 咬狼的狗

长胜第一次看见黑伯爵时,的确是惊呆了。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可怕的家伙,黑色墨镜黑色风衣裹不住一阵阵凌厉的杀气,阵阵朝人逼来,逼得长胜连气都喘不上来。高档的黑色墨镜黑色风衣是为了裹住或藏住他的身体,但他的异常高大魁梧的身躯简直要撑破墨镜和风衣一跃而出。高档而冷酷的外表下,隐藏不住一种非常可怕的气息。啊,那是死亡的气息!他在一伙人的簇拥下,钻进一辆黑色轿车,绝尘而去。

长胜依然呼吸困难,而且心里疼得冰冷。恶人长胜见过的不算少,但这一位却使长胜如此恐怖。这并不是他的块头,大块头的家伙长胜也见识过一些。主要是这位身上的杀气,长胜从没有见过如此邪恶的杀气!

黑老大,原始兽.........长胜嘴里念叨着,虽然这个家伙衣冠楚楚,但他却使人不由得想起了动画片中的原始兽,那种原始的罪恶和恐怖。原始兽,黑老大,长胜不由自主地一遍遍念叨着,终于一道闪电划过了脑中的疑云:这是个癌细胞!

“我是一个兵。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长胜自言自语地说,像是在给自己辩解,又像是在自责。

现在,该来介绍介绍我们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了。长胜,是人体王国血液中白细胞大军中的普通一兵——一名中性粒细胞。在人体这个王国里,长胜渺小地微不足道,但长胜却是一个兵,吃粮当兵,就得出力。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碰见原始兽这样重大的敌情,一个当兵的,就应该上去。不能逃跑,不能作壁上观,更不能吓得呆了,眼睁睁地让他呼啸而去。

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长胜再次低声嘟囔说。这也没错,一个中性粒细胞,只是白细胞大军中最普通的一兵,主要是吞噬消灭入侵的细菌等敌人。对付原始兽这样的癌细胞,主要是特种部队、NK细胞、单核巨噬将军的事,而这些人都是一些牛皮透顶的家伙。

“但我是一个兵呀,”长胜心里还是充满了自责。他叹了口气,为自己刚才的怯懦感到羞愧。“我刚才害怕了,我还以为我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呢!我怎么又害怕了呢!”而且还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衣服都湿透了。一阵冷风吹来,长胜不由地打了寒噤。“我打了个寒战,说明我还在害怕。另外就是我掉了队,落了单。”当兵的,聚集成团时往往不可一世,老子天下第一;一旦落了单,成了游兵散勇,心中常常产生深深的恐惧。长胜正是掉了队落了单,正在追赶自己的队伍。

“我还以为我已经解决了恐惧这个问题,成为一个有孤胆的人。看来还不是的。”长胜心中充满了悲哀。又一阵冷风吹来,他紧了紧腰带,靠在路边。

这是在肺脏里。肺脏是人体宇宙中最大的一个州,充满着喧嚣和嘈杂。肺脏州中主体是肺泡细胞,他们轮班工作,进行呼吸,将全身各个组织代谢出的废气——二氧化碳呼出体外,将空气中的新鲜氧气吸入体内。

然后是红细胞,他们一队队赶到这里,卸下背负的二氧化碳,交给肺脏,然后再背起肺胞吸入的新鲜氧气,各赴全身各处。

红细胞也很辛苦,长胜心想。人们总是错误地以为红细胞和白细胞是兄弟,起码是表兄弟。其实不然,白细胞是吃铁杆庄稼的军队,而红细胞则是奔走不停的运输工。两者不可同日而语。虽然,在王国紧急状态、全面战争时,红细胞也要被应征入伍的,但这已是后话。

长胜身后的一个肺泡上皮细胞一直看着长胜。他的眼神是阴阴的,怨恨的。他是那种被生活或者自己心中无端的怨恨彻底击败的人。他终于对长胜发话道:“嗨,当兵的,好悠闲的大爷!”长胜转过身向他看去,肺泡细胞不依不饶地望着长胜说:“这年头,谁都是甩手的大爷!就苦了咱这些苦命人了!”

长胜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这个肺泡细胞因为愤世嫉俗,显得苍老得多。

“这么多的细菌病毒,你们当兵的到底管还是不管!你们要是光顾着自己四处乱逛,咱干脆也都停下来,也四处逛去,叫大家试试世界断气是怎么个滋味!”

长胜又老兵般地笑了笑,而今这种愤世嫉俗、满腹牢骚的人越来越多。

“而今这世道,除了咱,还有谁真正出力!你也看见刚才那个大狗了,你知道他是谁吗?”

“哪个大狗?”长胜问道。

“别装糊涂!小伙了,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军粮还要多!就那个一身黑的家伙。你知道他是谁吗?”

“他是谁?”

“他是你的哥们!”

长胜大吃一惊:“他怎么是我的哥们?”

“别装蒜啦!你连你亲亲的哥们都认不出来?”肺泡细胞嘿嘿冷笑道。

“我亲亲的哥们?”

“自古兵匪一家,你是兵,他是匪,你们不是哥们是什么!”

“他是匪么?”

“他当然是匪,而且还是大匪,贼匪头子!”

“你怎么知道的?”

肺泡上皮细胞得意地笑了:“年青人,我这双老眼还是见过些世面的。我不但一眼能看出他是贼匪头子,还能看出你跟他有关系,而且关系很深。”

“我跟他关系很深?为什么?”

“你一见他就两眼发直,那眼神是骗不过我的。你是吃他贿赂的,还是每月领他工资的?”

长胜笑了:“他是贼匪头子吗?”

上皮细胞摇摇头说:“你不认账我也没办法。”他又盯着长胜看了一会说:“你知道柏家寨吗?”

长胜摇头道:“不知道。”

肺泡细胞点头说:“在咱肺脏州里,有个叫柏家寨的地方,可了不得!里面有什么黄狼绿狐,僵尸黑炭,还有什么铁老鸦尕老鸦,好生厉害!他们的头更了不得,他叫黑伯爵大帅,统吃黑白两道!咱肺脏州里的好多官员全都拿他的钱,跟他穿一条被子。你没拿过?”

长胜又笑了。

肺泡细胞说:“刚才那个黑衣人是谁?”

“我真的不认识。他是谁?”

肺泡细胞说:“我想他就是那个黑伯爵大帅,你说呢?”

长胜说:“是吗?”

肺泡细胞盯着长胜半晌,说:“年青人行呀,城府很深,以后一定能干些大事的,别看你现在久困风尘。相信我吧,我这双眼睛很少走过水!”

这话说得长胜心中高兴,他连忙答道:“托你吉言,谢谢!”再看这个肺泡细胞,就顺眼多了,这也是个胸有沟壑却怀才不遇的人嘛!

一阵冷风吹来,肺泡细胞闭上了眼,又是一副疲惫厌世的样子,又叨叨起来:“浮尘,扬沙,沙尘暴,黄土,黑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油烟,空气污染,天哪,咱一天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呀!”

长胜别过肺泡细胞,继续向前走去。人生的道路,就像脚下的路一样,如果走上通衢大道——也就是大血管,那就是风驰电掣,一路顺风。如果你走进麻团一样的微循环中,说不定你就永远走不出来了。而一个白细胞,主要的路途还就在微循环里。长胜叹了一口气。

上学期间,学校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做官要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这话是当年汉光武帝刘秀还没当皇帝时说的。执金吾是皇帝出游时扛戟的卫官,威风而潇洒;阴丽华则是刘秀同乡的姑娘,美丽又大方。后来刘秀竟做了皇帝,还是个很不错的皇帝呢,他出门时前呼后拥着一大群花拳绣腿的执金吾,也如愿以偿地娶了阴丽华。这真是个圆满的人生,令人羡慕。在长胜的军校里,执金吾则意指单核细胞,这已是游击将军了。而阴丽华则指的是田田。

提起田田,长胜心中一荡,又是一酸。田田恐怕是每个人心中的梦和痛。朱军是拚命地追,单子在一旁不动声色地观注着——单子干什么都是不动声色,一旦出手则例不虚发。如一击不中,便即袖手,一派大师的风范,不像朱军那样死皮赖脸地追到底。但长胜心想单大哥恐怕也是出过手的,只是未能击中罢了。长胜自己则是单相思,拚命地给田田写信,写完后又不敢发,只能压在自己的箱底。这些今人心痛的爱情痴语,直到朱军撬开了长胜的箱子,才得以重见天日。这些美丽荒唐的文字遂成为全校的笑柄,从而引发那场长胜对朱军——几乎是一条军犬对一头狮子的、为了尊严的、艰苦卓绝的、长达一年的战争。那场架名闻遐尔,广为传颂。从此长胜被认为是一条真正的“咬狼的狗”。

但朱军卑鄙的行为却给长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以前田田根本就没注意过长胜这个人。这些信在民间发表后,田田却主动跟长胜说起话来,关切而温柔。这使长胜深深的感动了。田田真好啊,因为好些高贵的女子,因为你其貌不扬,向她求爱那是侮辱了她,从此她会鄙夷地正眼都不看你。

田田真好啊,她的温柔她的关切。但长胜却在躲避着田田,因为现在自己的状况是根本不可能的,只能寄希望于将来,将来自己做上了执金吾——游击将军,再来娶阴丽华——田田。

但天下事不如意者八九,长胜毕业时一无钱送礼,二无背景,三自己的个头确实小了点,便被分到了最下层当普通士兵。从此命运多舛,似乎再无出头之日了。

单子朱军都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单核细胞即游击将军——地位待遇能量乃至寿命都进入了一个高高的阶层——那是长胜他们望尘莫及的。田田也被分到了更加高耸的首脑机关,从此逐渐音信断绝。

长胜看了看自己落魄潦倒的样子,又长长地叹了口气,田田只能是自己心中一个美丽温柔的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