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罪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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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都是同一条船的人

“我的青春就是奉献在头破血流的日子里,我的人生就是奉献在随时把小命丢的道路上,一次次的反复重播,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曾经的一切都犹如历历在目。”青年用三根手指轻敲着桌子,把握的力度不骄不躁,荡响出的音律犹如贤淑女子那般柔情似水,又犹如狂涛骇浪那般汹涌澎湃。

“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横尸街头?”穆婷婷的一双水汪汪眼珠子,直盯着这个年龄阶段应该有着一双清澈而不是浑浊眼睛的青年。

“做混混的都是今天你砍人家,明天人家砍你,我每次把敌人砍倒在血泊中,都在想下一秒倒下的会不会是我?”虽然青年说得那么云淡风轻,可掩饰不了他心中的苦涩。

“你毅然要走这样一条刀尖上舔血的道路,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跟死亡打交道,随时随地都要做好被一群人追几条街或者倒在血泊中的准备,你害怕吗?”穆婷婷心酸的问道。

“从我真正踏上这条充满血腥的道路开始,我走的每一步都惊心动魄,基本每晚我都在做噩梦,我怕,我真的害怕,我害怕自己有一天像那些被我砍倒在血泊中的人。”青年说得有点激动,像是极力在压抑某种正折磨他的情绪。

“你都害怕了,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的走下去?”穆婷婷很不明白。

“我已经不能回头了,要不继续踩着尸体前进,要不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青年叹了口气,那一声叹息传入穆婷婷的耳朵,居然,心里出现那么一丝丝的哀伤。

…………

出来混的林飞不知道挨了多少拳头,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更不知道身上留下多少伤痕,只知道他现在还活着。

林飞来到了间早餐店,对着米粥、油条的狼吞虎咽,特像吃山珍海味那样的津津有味。

“你们统统都给我出去,快出去,要不然等一下后果自负。”

一群把头发染得像红绿灯,衣服酷似破破烂烂,手里不是拎片刀就是拿水管,年纪和林飞相仿的“烂仔”,一进早餐店就敲桌子砸凳子的疏散人群,还没等大动干戈的时候,又有一群不差相下的烂仔冲进来,二话不说的两方干起来。

生活在这样随时飞来横祸的年代,打架斗殴类似的事情大家都司空见惯了,这是一个混混大过警察的社会,到处都是混混拿棍拎刀游街,打打杀杀那是经常发生,就算横尸街头也时不时的看到。

对于惹是生非的人,想不被殃及池鱼,在对方下命令离开的时候,就识相的让道,没必要逞一时的威风,所以还没吃完早餐的林飞也随着被疏散的人群离开现场,他虽然年轻气盛,可他毕竟不是愣头青。

双方加起来有二十几个人,打得很激烈,头破血流那是肯定的,早餐店没一会就一片狼藉,和大多人一样站在门外看戏的林飞捡起一根不知哪个混混掉到地上的水管,他向打得热血腾飞的混混挥起水管,猝不及防的混混被敲得一闷棍,七荤八素的混混立即反击,可林飞没有给他机会,一脚把他踢成虾米。

然而,林飞加入战斗中,他不是多管闲事,也没有助人为乐的精神,更不想平白无故的惹一身骚,一切原因是他认识了第二批其中的带头混混,这也许是讲义气,或者是年轻气盛。

林飞这边本来人数就多过来早餐店找茬的混混,再加上林飞横空杀出,打得对方溃不成军,最后只有落荒而逃的份。

“飞机,谢谢你了。”带头的混混对林飞感激。

林飞的绰号为什么叫飞机,当然不是打飞机打得手软的意思,知道冲上云霄的飞机不,他就是敢冲,敢不向社会低头,更敢不向命运屈服,就是这样不怕死,又有敢去死的精神,才造就他将来的辉煌。

“大头你太客气了,这只不过举手之劳。”林飞丢掉的水管,揉揉用力过猛的右手,毫不痛痒的回应。

“咱俩好久不见,加上你帮了我的忙,再说,经过刚才的搅合你也没吃饱,我们一起去喝酒吃饭聊聊天。”大头把胳膊搭在林飞的肩膀上。

林飞一干人等来到“和平饭店”,中午还没到,自然没什么人吃饭,大头显然和这里的老板很熟络,也对,像他们这些此刻裤袋有钱下一秒没钱的马骝仔,当然是选定一间饭店好,这样一来不但可以长期赊账,而且还可以打折扣,不失为的两全其美。

“干了。”在座的每个人都举起杯子,一口气喝了百多毫升的啤酒,接下来一边喝酒吃菜,一边谈天论地。

“大头,你现在混得很潇洒啊!”林飞看了看有点忌惮大头的“马仔们”,笑眯眯的说道。

“哎,都是用命换来的。”大头苦笑,“像我们这种游荡在死亡边缘的烂仔,表面有多少的风光,身上就有多少的伤疤。”

“表面有多少的风光,身上就有多少的伤疤。”这句话的确用来表达出来混的人在合适不过了。

“谁叫我们做不了好学生,也做不了乖孩子。”林飞随意的说道,但还是掩盖不了他脸上的伤情。

“好学生,乖孩子,对我们这种打架斗殴如同家常饭菜的坏孩子来说实在太遥远了。”大头自嘲,“我们天生都是叛逆的人,身上流的血都充满野性,所以叫我们如何能平淡的过日子?”

叛逆的人?也许吧,要不然我也不会打架斗殴,也不会被学校开除,更不会捅了人背井离乡的做一个下三滥的混混,过着随时随地头破血流,上一秒也许风光满面,下一秒就倒在血泊中的日子。林飞黯然神伤的在心里默默说道。

“飞机,我们从离开‘拖鞋帮’,就很少见过面,你现在过得怎样了,还有癫狗和匹夫’呢?”大头给林飞倒杯酒,寻常的问候。

“我们过得还算可以,只不过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流的血也不知道有多少了。”林飞一边大口吃着菜,一边摇头苦笑。

“我们这些在江湖飘的‘马骝仔’,哪有不挨打刀的道理。”大头叹了口气,仰头看着天花板,感伤的说道,“前几天我在溜冰场砍了一个人,第二天人家来报复了,就这样我被十几个人追好几条街,身上的鲜血不停地流,那时我整个人都处于麻木状态,自己都不是自己,很累,真的很累,脑子的思绪不停地旋转一个问题,就是我会死吗,可我不能这样像一个任人宰割的窝囊废倒下,跑,用吃奶的力气拼命的跑,最后,好采跑得掉,要不我今天就没有机会和你坐在一起喝酒了。”

“居然选择这条路,就早注定不得善终了。”林飞无奈的说道,“道上不是流行这样一句混混的共鸣心声: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哈哈,所以我们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个屁明天会发生什么事。”大头豪爽的笑,“来,大醉一场。”

“好。”林飞也开怀大笑。

就在他们喝得乐翻天的时候,一个十五六岁打扮得像别人不知道他就是混混的红毛男闯进来,焦急的说道:“大头哥,豪哥遇到麻烦了。”

“在哪里?”大头放下酒杯,直接的问发生地点,而不问事情的经过,时间紧迫不宜多问芝麻豆腐的事,出来混的人办事都非常的利索,一点也不婆婆妈妈,大概认为多耽误一分,就多一分危险。

那个红毛男带路,一群人匆忙的挤上一辆面包车,浩浩荡荡的往事发地点去,途中大头才向红毛男了解情况,问:“怎么一回事?”

“豪哥开车经过一条三岔路的时候,一架车子速度极快的冲出来,就这样和豪哥的车相撞一起,还没等豪哥问这事怎么处理,对方却一个劲的说赔钱,明明是对方的不对,反叫豪哥赔钱,豪哥当然怒了,出手打了一拳对方,可对方打电话叫二三十个人来围堵豪哥。”红毛条理有序的讲述事情的经过。

“靠,妈个B,撞了车还有理,摆明勒索。”大头咒骂一声。

这个社会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有道理,警察有用?打架斗殴就不会明目张胆,更不会三头两天的发生命案了,混混大过警察的年代,混混代表法律,说得难听点,所谓奉公执法的警察就是拿来摆设的。

混混正是横行霸道的阶段,出现混混打死警察的情况也不少,前两年“霞山”的副局长在夜总会的包间被人丢炸弹,几个月前“赤坎”的中队队长被人在公路上割喉,上星期一个警察在警察局审讯犯人的时候被夺枪打死。

这就是人命如草的年代,这就是弱肉强食的社会,这就是黑暗颠覆的湛江。

“这事有点悬。”林飞想了一下,忧虑的说道。

刚才大头不想让林飞跟着来插足这样的麻烦事,可林飞笑了笑,说了一句让他颇为感动的话:“都是同一条船的人。”

的确,出来混的人都是拴在一条船上,多一个朋友多一个富贵,多一个敌人多一个恶鬼,这次你与我共患难,下次我与你共生死,这就是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的知恩图报。

“嗯,但没有办法,这事还是要解决的。”大头皱了皱眉,无奈的说道。

出来混的人,明知不能为之,也要拼命一搏,这也许是为朋友赴汤蹈火,或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所以走上打打杀杀这条路的混混,注定是一个无可逆转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