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末世黑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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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绝代佳人

“赢了,赢了。”最后几个部落勇士满身血肉的厮杀到黑爪身边,围着黑爪发出狂欢,就在他们身前,密密麻麻的刀枪依然林立,但再也没有一根长矛落下,所有荒人都注视疯狂嘶吼的夜魔。

“快,快走。”夜魔输了,犰毛也不敢呆在这里,他知道庇护者死亡对一个部落意味什么,大呼小叫带着几个亲随转身逃开,刚刚转身,就看到一群血肉模糊的人影出现在身后。

“嗖。”投枪精准的命中他的胸口,犰毛满脸惊骇的倒下,他本是地犰部落的勇士,换个时间绝不会这么不堪,但在夜魔生死的惊骇中失去了往日的警觉,被黑爪部落的亲奴干掉。

“杀啊,杀一个是一个。”呼喊声中,一个个血色恶鬼从荒野中钻出来,他们挥舞着残缺的武器向部落最中心冲去,很多人都被严重烧伤,但他们却没有丝毫迟疑没有食物,没有水,不等回到部落就会死在荒野,以其这样,还不如与首领同殉。

“我们就这么走?”大山的另外一边,大爪背着两个水囊向来路的方向眺望。

“黑爪必死无疑,我将荒人都引了过去,部落勇士们都散步在荒野中,黑爪一死,他们也活不了,你回去正好成为首领。”

身边的毒肠人冷漠的话语带有浓烈的怨气,就在他背上,不小心自宫的同伴软绵地歪着脑袋,身后地面蔓延着长长的血路,因为大量失血,愚蠢的同伴自己把自己害死了,而且是最愚蠢的死法,怎么让他高兴的起来?

“干嘛要带着他?我们不是要早点回去么?”大爪对自己背着两个沉重的水囊不满,毒肠人猛地扭头恶狠狠地盯着他,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赶紧看向身边的黑暗空处。

“注意,就算你当上了首领,也必须尊敬我们,我们和你们不一样,不会扔下任何同伴,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

大爪心中不快,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在心中再一次发誓,等他成为部落首领,第一个要杀的就是这个讨厌的家伙。

“你也死了么?”高峰望着脸上血污满面的豁牙痛苦的呻吟道。

“三爪,我们都没死,我们赢了。”豁牙露出难看的笑脸,小心清理高峰身上的伤口,伤疤是勇士的勋章,但高峰身上实在找不出一块好皮,让豁牙清洗伤口的双手都颤抖起来。

豁牙身上的伤口同样不少,最恐怖的一道伤口几乎将他一分为二,但在高峰的治疗后,至少不用再担心崩口子,再说,他的伤大多数是砍伤,看起来严重,却不致命,而高峰就不一样了,即使在最关头高峰避开了要害,那一道道刺穿的伤口却依旧向外面涌出鲜血。

高峰此刻没有太多精神说话,隐隐听到熟悉的惨叫声也懒得去想是谁,静静躺在地上望着黝黑的天空发痴,周围熊熊的火堆发出噼啪的脆响,一股烤肉的香味儿弥漫在他周围,却不清楚,是有人在烘烤食物,还有尸体在火堆边被烤熟。

“夜魔死了,是被天火烧死的,很多人都说,是上天对荒人的惩罚。”

“黑爪在抽二爪鞭子,凡是活下来的人都杀过荒人,唯独二爪的刀最干净,他还卷走了属于你的翠叶钱,黑爪很生气。”

“黑爪说了,看到大爪格杀勿论,他是唯一逃走的人,去部落报信的人已经出发了,就算他逃回去也会被抓起来。”

零零碎碎的消息从豁牙的嘴里说出来,即使已对外界感知降到最低的高峰也能看出豁牙的不对劲儿,嘴里不闲,手上也不闲,高峰身上的血水早就被清理干净,但他还拿着亚麻布不停地擦拭。

“去看看你阿大吧,让我睡会儿。”高峰呻吟着说出这番话,便昏昏沉沉的晕了过去。

远处,二爪被扒光了衣物,跪在地上惨嚎,一道道鞭影狠狠地抽在他背上发出脆响,离他不远处,无数尸体堆积成小山,荒野中,还有更多的人在寻找尸体。

荒人部落的抵抗被瓦解,先前悍不畏死的荒人战士在夜魔被烧成灰烬之后,便放下武器成为老实的契奴,那些女人不顾收拾自己男人的尸体,便已在部落勇士的身下哭泣哀嚎。

蔓延在地上的鲜血再也不能渗透饱饮鲜血的地面,在尸体中婉转蔓延,又在坍塌的火堆中散发着焦臭的蛋白质气味儿。

黑爪站在最大的火堆前,望着满地的尸体和零落的主人,阴寒的双眼闪烁不定,就在他脚下,犰毛被砍成巴掌大小的碎尸杂乱散落,证明黑爪心中对地犰部落的怒火。

与此同时,在离战场十公里之外的山峰上,两个隐藏在黑暗中的身影正在眺望。

“荒人败了,愚蠢的夜魔死了,下面该怎么办?”犹如冰块的声音轻微的在夜色传送。

“黑爪也没有讨到好处,近千人的队伍只剩两百多一点,我看,他们过不了后面一关,现在不是正好?”另外一个声音略带踌躇的说道。

“不错,眼下才是最好的结果,黑爪和荒人打的越惨,我们的机会就越大,用十二条人命引过来的死神可不能浪费。”先前的声音有些得意,对他们的下一道计划跃跃欲试。

“可惜,有死神的地方自动成为禁地,要不然,那些物资和人口刚好补充我们,沙暴对我们的影响太大了,想要征服其他的部落,至少还要三年。”

当他们两个聊到了沙暴,便同时沉默,却没有一个人提到死在荒人部落的犰毛。

连续三天,高峰都在短暂的清醒与漫长的昏迷中度过,期间他身体开始发热,一度让黑爪没了希望,认为高峰必死无疑,但谁都没有想到,高峰挺过了高烧期,在这期间,是豁牙日以继夜的照看,用部落里找到的沙枣酒不断涂抹高峰的肌肤,并按时喂给高峰大量的温水。

在其他人看来,高峰能活下来是个奇迹,但对豁牙来说,这是高峰在短暂清醒后随口说出的办法,这个办法也让二十多个高烧的部落勇士脱离了死神的魔掌。

高温发热的二十多个部落勇士一个都没死,全都活下来,这对黑爪部落来说是个好兆头,所以在三天后,清理所有物资就正式上路,返回黑爪部落。

高峰因为取得的功绩,得到了黑爪和所有人的认同,一致决定,将荒人部落最美丽的女人送给高峰,这个让所有男人为之魂思梦萦的女人却让高峰在真正醒来的瞬间,发出尖叫。

这是一个奇葩,至少在高峰的眼中是如此。

细腻的肌肤细白如瓷,如牛奶顺滑,荒野中,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皮粗肉糙,除了白眼之外,没有一样东西是白的,让高峰都忘了白色到底是什么颜色,但是现在。

那一眼的风情有着别样的诱惑与神秘,灵动的就像百灵鸟雀跃,足以让任何看到的男人神魂颠倒,但这个男人绝对不是高峰,至少,高峰对她细白细腻脖子上那叠了三层的肥肉一点兴趣都没有。

“出去,给我出去,滚。”一向表现淡定的高峰猛地坐起身,不顾伤口的崩裂,惊骇地狂吼出声,让他面前的绝世美人双眼闪现出朦胧的泪珠,却让高峰猛地打了一个机灵,大叫一声:“算了,还是我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