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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3)

儿童也是人,也需要尊重,尤其他天真无邪、前途无量,更该这样对待。父母所要求的,也就是他想要的。

蒙台梭利认为,要了解孩子的所需,就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他们,因为他们常不自觉自己的所需。这些是来自生命的呼唤,根据不可知的法则,期望能表露出来。至于表露的方式,我们所知有限。当然,孩子长大成人需要借助一种神圣的力量,就好像孩子的形成,也是借助此种力量从无到有一样。

在这个奇妙的过程中,父母所做的干预必须是“间接的”,必须充满敬意地等待儿童成长。

成长的环境很重要

环境就像人类的头部,影响着孩子的整体的发展。

后天的成长环境对人出生后的智能发展有决定性的影响。蒙台梭利说:“环境就像人类的头部,影响着孩子的整体的发展。”实际上,蒙台梭利教学法包含了四大要素——环境、教具、教师和儿童。但综合起来,它们应该是一个整体教育孩子的环境。

蒙台梭利认为,教育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是生物目的,即帮助个人的自然发展;另一个是社会目的,即个人能适应并利用环境。而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使两者结合,使每个儿童的潜能在一个有准备的环境中都能得到自我发展的自由。

蒙台梭利指出,儿童的内在潜能是在环境的刺激、帮助下发展起来的,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那么,怎样为儿童预备环境呢?蒙台梭利认为,对于新生婴儿而言,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母亲必须喂养子女,当她出门时不应单独将子女留在家中。儿童需要营养与连结母子间的爱,因为它们可解决儿童适应上的困难。婴儿唯有与父母相处,效仿其言行,才能成长而适应世界。

对于3岁以后的儿童,蒙台梭利主张为其提供一个能激发其活动动机的预备环境。所谓“有准备的环境”主要是针对3~6岁的幼儿而言的。根据她自己开办“儿童之家”的幼儿教育实践经验,蒙台梭利对“有准备的环境”提出了以下标准和要求:

1.必须是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环境;

2.能提供美观、实用、对幼儿有吸引力的生活设备和用具;

3.能丰富儿童的生活印象;

4.能为幼儿提供感官训练的教材或教具,促进儿童智力的发展;

5.可让儿童独立地活动,自然地表现,并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6.能引导儿童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

蒙台梭利所谓的“有准备的环境”就是一个符合儿童需要的真实环境,是一个供给儿童身心发展所需的活动和练习的环境,是一个充满自由、爱、营养、快乐与便利的环境。

实际上,环境对个人的影响实际上远比遗传重要,它甚至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智愚和成败!在教育上,后天良好环境的影响能够弥补个人先天的不足,诱发内在的潜能,使人性向正常化的发展。

蒙台梭利认为,个人的成长一定要与环境相适应,如果不能相适应,人的基本能力就不能发展甚至会消失,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不能生存。比如,1920年在印度北部发现的两个狼孩的,她们不但失掉了人的本性,而且将她们带回“人”的世界后,因为年龄已大,她们没有办法适应人类的生活方式。

任何事物,包括人,想要生存,就非得适应环境不可。也就是说,“适应环境”也是万物的一种本能。当然,人类的各种智能与体能都是因为适应环境而增长的。

蒙台梭利认为,个体与环境相适应的结果,是和两者之间的内容(品质、频率和数量)以成正比的关系而发展的。也就是说,如果能给儿童一个非常丰富,能提供学习刺激的“环境”,而儿童在这环境中也能勤勉,多方去“适应”,那么其智能成长的速度和品质一定会非常好。

长期的教育经验使蒙台梭利坚信,环境对人的智力、心理的发展是举足轻重的,决不能够忽视。

重视感官训练

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其中以触觉练习为主。

重视幼儿的感官(或称感觉)训练和智力的培养,这是“儿童之家”的重要特色,也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显著特点之一。

在《蒙台梭利教育法》一书中,约四分之一的篇幅专门论述感官教育及与感官教育有密切联系的知识教育。蒙台梭利重视感官教育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儿童正处在各种感觉的敏感期,为了不失时机,使感官得到最充分的发展;

其次,感官是心灵的门户,感官对智力发展具有头等的重要性。儿童在进入“儿童之家”以前,已在没有正确指导的情况下吸收和积累了大量杂乱的印象,而正确的智力活动是建立在清晰的概念之上的,所以,整理印象应是儿童智力发展的第一步,这也需要通过感官教育才能办到;

最后,与“智力低下与其说是医疗问题,不如说是教育问题”这一基本信念有关。通过感官教育,可以对某些因感官存在缺陷而影响心智发展的儿童进行及时补救。只要这些感官缺陷在敏感期之前被发现,就有可能通过感官教育得到较大的改善。

基于这些认识,蒙台梭利对儿童的感官教育极为重视。她的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其中以触觉练习为主。她说:“幼儿常以触觉代替视觉或听觉,即常以触觉来认识周围事物,因此更应该重视触觉。”

读、写、算的训练

3~6岁的儿童已具备学习文化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与具有吸收力的儿童心理特点一致。教育者应该利用这种能力,为儿童准备适当的教材、教具,并提供正确的学习途径。

在是否让幼儿学习读、写、算的问题上,一般心理学家认为,幼儿期应该把获得生活经验,及通过活动、游戏等形式去发展各种能力作为主要任务,不应该过早学习文化知识。

与此相反,蒙台梭利认为,3~6岁的儿童已具备学习文化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与具有吸收力的儿童心理特点一致。教育者应该利用这种能力,为儿童准备适当的教材、教具,并提供正确的学习途径。

现在,主要以写字为例,简单介绍一下蒙台梭利教幼儿学习的有关方法。

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坚决打破常规,写字练习在先,而阅读练习在后。她认为,文字的书写关键在于握笔,即肌肉的控制能力,所以,主要通过触觉的训练就能循序渐进地过渡到书写练习。蒙台梭利识字法的渐进程序大致有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练习执笔、用笔的机械动作,训练儿童的肌肉机制和握笔能力。可以把属于手工作业的绘画练习当做握笔能力训练的间接准备。

第二阶段,掌握字母的形体,大致可分为3个步骤:

1.通过视、触、听觉相结合的练习,了解字母形体。可以从砂纸上剪下大型的手工体字母,贴在方形的硬纸板上,让儿童把视、摸、描和发音结合起来。

2.辨认字母的形体。即当儿童听到某个字母的发音时,能从所给出的一些字母中辨认出该字母的形状,并选出来。

3.记住字母的形体。教育者可以把字母放在桌上,几分钟后,再问儿童:“这是什么?”以使儿童巩固记忆。

通过这些步骤,儿童就可以掌握字母。当儿童熟悉字母后,就可以给他一支笔,临摹字母,开始练习写字。

第三阶段,练习组字和词。因为意大利文的拼写和发音十分接近,所以这一点对儿童并不困难。儿童由于通过多次的触摸等活动,知道了字母的形状,很快就能“爆发”出写字的欲望和能力来。这时他们会连续地写,到处去写(包括路上、门上、墙上乃至面包上)。儿童的这种举动不是为了执行任务,而是服从内部的冲动。在“儿童之家”中,据说4岁的儿童毫不费劲地就学会了写字,这在当时曾被视作奇迹。

掌握了文字书写的技能之后,儿童再开始阅读学习。阅读教学及算术教学也都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的程序,有时可采用生活中的实例,但主要的途径仍然是各种感官教具。

经过实验,蒙台梭利证明所有的儿童都具有学习读、写、算的能力,遗憾的是人们并没有认识到,6岁前的幼儿已经进入了学习的敏感期,而且还否认他们有学习读、写、算的可能,这就严重影响了儿童的发展。

毋庸置疑,蒙台梭利的这些思想为儿童的早期文化教育提供了理论和范例,富于强大的借鉴意义。

蒙台梭利教学法使用多种作用于感官的教具,循序渐进且科学地教孩子阅读,并在算术、自然知识等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有能力的孩子还可以接触到很多颇为高深的内容,比如,平方、立方的概念,太阳系的九大行星等自然与物理知识。

对此,很多成年人都感觉很不可思议,学龄前的幼儿怎么能理解这些复杂知识呢?但是,在仔细研究蒙台梭利教学法后,就一定会明白其中的原因了。

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

日常生活训练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习性,奠定他的良好发展基础。同时,这些训练也可以培养儿童的社交能力,还可培养儿童自我料理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儿童独立性的形成……

蒙台梭利把手脑结合、身心协调的活动(或称“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关键和指南。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全部要点也在于联合手与脑的动作。她声称:“自由就是动作”、“动作是生活的基础”,动作练习具有发展智力的作用。

她认为,如果儿童在每个发展时期都能够从事适合其自然需要的,既动手又动脑的特殊工作,就可以造就和谐的个性。

教儿童“动”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因为他必须先具备各式协调的动作。如果没有适当教导,他的动作就会乱七八糟,而这类杂乱无章的动作正是儿童的特征。这“动”的现象就构成了儿童所谓的“不听话”、“顽皮”等行为特征。

通常,教育者对付这些举止会反复说无用的话:“不要乱动。”然而,从这些动作里,儿童正试图把有益的动作组织融合起来。所以,教育者必须停止说那些把孩子搞成静止状态的没用的话。

蒙台梭利认为,应该对儿童的动作下达命令,注入规则与秩序,促使他们早日学会真正想做的动作。这也是儿童在这个年龄该完成的教育目标——训练肌肉。一旦儿童有了方向,动作有了明确的目的,他便会安静下来,而且心满意足,成为一个热切积极的工作者。这种“动”的教育是促成“儿童之家”规律的主因之一。

蒙台梭利的感觉训练,读、写、算的训练,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动作练习实现的。它们属于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发展的练习”。另一类练习是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

日常生活训练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习性,奠定他的良好发展基础。同时,这些训练也可以培养儿童的社交能力,比如,活动室里只有一套蒙台梭利教具,所以当一个孩子在玩倒水的工作,另一个孩子也想玩时,他就必须“等待”。例如礼貌、问候等日常生活的常规也包括在这项练习中,为儿童提供了相互交流,彼此配合的机会,促使他们从中了解社会行为。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可培养儿童自我料理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儿童独立性的形成;此外,她还认为这种训练是一种要求神经系统与肌肉高度协调的综合性运动,对儿童的发展也非常有益。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设计了很多诸如练习走路、正确的呼吸、说话乃至开抽屉、开门锁、系鞋带、看书等一系列的练习和专门的教具。她要求儿童在练习时应掌握要领,力求将动作完成得准确、迅速。为此,还可将较为复杂的动作(如穿衣)进行合理的分解,指导儿童有分有合地进行练习。她要求儿童所进行的每一种动作,不仅要达到动作的目的,还要注意达到目的的方式。

蒙台梭利主张,儿童在学习写字前,应该先学习绘画,以作为基础,所以她把绘画称为写字的“间接法”。具体做法是:首先准备各种立体的图形作为教具,让儿童用手触摸图形的轮廓,再将形体放在纸上,要儿童将轮廓勾画出来,最后用彩笔涂满轮廓。

蒙台梭利认为,3~6岁的幼儿正处于锻炼肌肉的重要时期。为帮助儿童的肌体得到正常发展,应为他们设计各种体操练习。她认为,此时最主要的体操练习应是走步。走步首先要学习保持身体平衡,为此,她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设计了一种“走线”(包括直线、椭圆形线与8字形线)的平衡练习。

这种“走线”练习的方法是:在一处空旷的地板上,用粉笔或油漆画一条线,当然,也可以画两个同心椭圆形。然后教导儿童,像走绳索的特技演员一样走在线上,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方。为了平衡,他们会像真正的走绳索者一样使出全身力气,只是他们不需担心有任何危险,因为线是画在地上的。教育者要先做示范,让儿童清楚怎样移动脚步。

蒙台梭利非常重视儿童生活能力的培养以及日常生活的课程,如烹饪、园艺、清洁等,这不仅仅在于让儿童掌握一些生活技能,更重要的是,儿童发现成人能做的事自己也能做,从中发现了自身能力和潜力,就会对自己充满信心。在日本,接受过蒙台梭利教育的两岁多的小姑娘就能用刀切黄瓜,用安全剪刀剪纸。四五岁更是飞针走线、挑花刺绣。

今天的父母,可以想想自己的子女,是否具备这些技能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父母就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了,赶紧用“蒙台梭利教育法”培养孩子吧!

帮助孩子独立成长

“独立”变成了父母对孩子的一种态度,即“放手”,请让孩子自己做!帮助孩子,除“放手”之外,父母还应该有“最少的指导,最大的耐性和最多的鼓励”!

蒙台梭利告诫教育者,要帮助孩子独立成长,也就她所谓的“独立成长论”。在每次在演讲时,她总会提出这么一句话:“请帮助我,让我自己做。”

几乎所有的父母对孩子都倍加呵护,什么都帮他做得好好的,这看起来似乎是父母的爱心,但实际上却抹杀了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其实,孩子开始学习走路时,就是尝试“独立”的开始。

孩子一出生,他的生理的各项功能还没有健全,心智也还没有成长,当然不可能独立生存,他必依靠亲人的照料,给他提供生存必需品,才能一天天长大。

孩子自然而然地会朝向“独立”,朝向成长不断前进发展的!他一步步地会爬、会走、会跳,渴望脱离大人的摆布,使用自己的双手去触摸这个世界,以自己的双脚走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这不仅是孩子天天心里想把自己“变成”大人的一种向往,也是所有生物自然发展的内具力量。

所以,蒙台梭利的“独立成长论”,实际上包含了两层意义:首先,“独立”是成长的主要目标——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就具有发展生命的能力;其次,“独立”是成长的必备条件——代表各项生理心理功能上的成熟。例如,能自己走路,能自由呼吸……

这一连串的过程,他人无法替代经历。成长的路很漫长,需要靠不断地促使生理及心理功能独立(成熟),才能成为所谓的“独立的人”,才有能力靠着自己的努力,完成生命发展中需要的各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