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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入江湖深似海(二)

“如此说好,我的行踪只怕也瞒不得你们一品堂,我们姑苏再会!”

“告辞。”

百笑书生微微一笑,抱拳一礼,叫上书童六子也不拖沓,转身就离开林子。

逍遥看了看五鬼散人的尸体,这几千两银子,便宜了百笑书生!

看着走远的百笑书生,逍遥长长出了口气,若是百笑书生为了十万两银子,算计他,他还真会多出太多麻烦。

虽说成了他手中的棋子,让逍遥很不舒服,却又如何呢?谁叫那是官家的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回头看向不吭声啃了半天烧鸡的程刚,这货是个好手,虽说横山太保不擅长杀人,却硬得跟乌龟似的!

“大个子,你叫什么名字?可愿意跟我一道?”

“你?跟你一道,好让洒家给你做替死鬼?”

啃着烧鸡的程刚,不屑看了眼逍遥,他虽然老实,却不是煞b,逍遥是什么人?杀手,他能干出什么见光的事儿?

说白了,就只能是找他做替死鬼!

“如果你不跟我一道,你可能很快就会死,给你两个选择,一现在死,二我好吃好喝供着你,让你过一月极乐生活,没准儿我一高兴你还不用死,选吧。”

程刚摇了摇头,无奈最后只能点了点头,他知道他弄不过逍遥,也惹不起百笑书生,他要真不答应,肯定死定了!

“行,洒家跟着你,洒家叫程刚,只是,洒家能不能不死?洒家这一路,也太过倒霉,白白给你顶了灾,还要为你去死。”

逍遥嘴角掀起一抹冷笑,刚才面对百笑书生的憋屈!此刻一扫而空!

“都说了,看爷心情……”

逍遥一剑割下程刚半只衣袖,挑到手中,擦着剑身。

程刚咽了咽唾沫,彻底没了脾气!

清河镇往东十里,便是天泉山庄,自传出五鬼散人团灭的消息后,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继续追着逍遥不放!

一流高手就那么些个,大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谁会跑来跟个不知深浅的大高手死磕?

莫说十万两,就是再加十万两,也就那么回事!

江湖中人,要想混得风生水起,自然要足够聪明!

申屠死了,大把的人偷着乐呢!少了这么大块石头,前方的路可是平坦多了!

…………

“两位爷的醉酒鸦,菜齐呢,两位爷请慢用。”

小二笑呵呵的将酒菜端了上来,程刚随着逍遥赶了一天路,早就饿了,好不容易到了个安逸的地方,总得好吃好喝,反正不花他银子!

拿起筷子就开动,也不管逍遥!

反正他是逍遥的替死鬼,毒死拉倒,谁叫他倒霉趟上了这么个事儿?他不试毒,难道还要逍遥试?

话说回来,逍遥若是不跟着程刚一路,倒也好办,杀手伪装的本事,不是谁人都能识破的!

带上程刚这个大个子,实在太过招眼睛!谁叫他这么独特呢!

“来坛好酒,洒家要你们店里最好的酒。”

逍遥取出一锭银子,店小二脸上的笑更温馨了,有钱都是大爷,小心伺候着,准是错不了的。

“两位爷稍等,小的这就去换最好的高粱酒,小店里只有五年陈酿,您这银子…………”

店小二盯着银子,这个可是十两的,在这客栈,就算吃住最好的,一天下来也就二两银子…………

“瞧不起洒家是吧,好好伺候爷,要两间上房,剩下的都赏你了。”

程刚那叫一个阔气,憋了一路,使劲糟贱逍遥银子,似乎可以让他心里好过一点!

逍遥也不在乎,他可比程刚阔气多了!

“好呢,两位爷慢用,我这就去取酒来。”

店小二转身大步下了楼,逍遥回头看向窗外,杀手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敏锐,到一地儿,自是要对一切有所掌握。

比如什么位置容易隐藏敌手,什么位置最是适合退避,什么位置最为安全,什么位置最危险,等等等等,都必须有个了然,只有如此细致,才能活得长久!

店小二取来了酒,笑容满面,顺带着上了个地道本地菜式。

“两位爷慢用,小的这就去打扫房间,备好洗澡水,两位爷吃好喝好后,也好早些歇息。”

“小伙计,如此懂得伺候人,前途无量,前途无量。”

受了逍遥一路罪,这会儿做了爷,也算是找到了平衡,这大爷是当得真舒坦!

“爷抬举,小的借爷吉言了,两位爷慢用。”

逍遥挥了挥手,店小二拿上银子,屁颠屁颠跑下了楼。

“大个子,你说要是这酒里有毒,你还喝不喝?”

看着程刚倒了一碗酒,抬起了手,就要喝到肚子里,逍遥却膈应得他差点将碗没拿稳,快速放回桌上。

“真的假的,洒家怎觉着这酒里没毒呢。”

程刚将酒碗放到了桌子上,一双虎目盯着逍遥,偏偏还是信了!

“你倒上一碗,我告诉你。”

程刚依言倒了一碗,逍遥抬了起来,在鼻子前嗅了嗅,抬手饮了一大口。

“好酒啊,哪里是路边那些参水的红高粱能比的。”

放下酒碗,砸吧砸吧嘴,夹了一块酱牛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程刚知道是被耍了,却又如何,打也打不过,骂也不敢骂出口,憋着!

“吃我的,喝我的,倒个酒也不讲规矩,大个子,知道为什么让你随我来这清河镇吗?”

“不知道,反正不是看洒家长得俊,不过准没什么好事。”

逍遥咧嘴一笑,取出一张银票,一万两,啪摆在了桌子上。

“现在我们到了这儿,天泉山庄的人,很快就会知道,江湖上早就将你传成了我,我这人实诚,不肯亏待你,准备找你做笔生意。”

程刚用鄙夷的目光看着逍遥,他还真没见过这么“实诚”的人,不过有银子拿,那就是好事儿。

“你也别糊弄洒家,有甚事儿,打紧的说。”

“我拿了屠刀门申屠的钱,答应帮他杀了何雨轩,现在你出现在这里,肯定有人提防着,随时盯着你。”

逍遥又喝了一口,喧了口气后继续道:“你就在此地好吃好喝待着,我去找到何雨轩然后把他杀了,等我杀了何雨轩的消息一出,他们肯定会来找你麻烦,就算他们知道你不是我,也铁定认为你是我同伙。”

“洒家被你说糊涂了,你杀了人,他们又盯着洒家,人也不是洒家打死的,来找洒家麻烦做甚?”

逍遥微微冷笑,给了程刚一个高深莫测的眼神,让他慢慢去体会。

“行,洒家就老老实实住在这里,好吃好喝的,也亏不了。”

两人吃饱了,喝足了,逍遥站起身体,将那一万两银票放到衣服中。

程刚刚要出言,却被逍遥抢了先。

“虽说你一看就是实诚人,江湖儿女,还是要多做些算计,若是你拿着钱趁我去杀何雨轩的时候跑路,天下之大,我要如何寻你?你跑去个偏远地方,取个三五房娇妻美妾,一万两足够了。”

也不机会程刚,逍遥拿着粗布包裹住的死神,直直下了楼。

“爷,那位爷是要去哪里?”

“不该打听的莫要打听,不用管他,爷要在此地小住些时日,你好生伺候着,爷少不得你好处。”

“瞧小的这破嘴,爷教训得是,小的权听爷吩咐,那位爷的房间?”

“留着,爷有的是银子,他不住爷还没乐意让他住。”

逍遥走出客栈,江南本就是富庶之地,只是小镇,却也繁华,比得北边好些个小县城却也不相上下。

江南本就是出美人之地,只可惜雀台隔了数百里地,虽说有钱,也没个去处。

夜色渐渐暗了下来,灰蒙蒙的,让这小镇倒我显得挺有格调,一辆马车驶了过来,马车可不是普通人家能有的,车是当地乡绅的。

挑了个黄道吉日,又找了块风水宝地,花了五千两银子,逍遥站在“程刚”的坟头,想着这个傻大个,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

江湖就是这样,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只是这五千两白花花的银子花得可惜了,坟里头的家伙,又没有后人,也没有亲人,你说要了块风水宝地,还不是白白糟蹋了?

“走吧,记住你以后就被埋到了这里,偷偷跑去北边大漠,找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一万两银子,够你吃喝一辈子也够了。”

“洒家想跟着你,你是个好人。”

程刚看着身前的逍遥,目光真诚,至少他觉得逍遥是个好人。

“好人?我可不是什么好人,江湖从来就没有好人的江湖,我比很多人都坏,要像你这样的才算是好人,不过你会死得很快。”

“洒家知道,就像坟里头那家伙,到死也不明白他是怎么死的,洒家真不想去大漠。”

“你不怕?你应该明白,我能给你找一个替死鬼,到了必要的时候,也会毫不犹豫让你做我的替死鬼。”

接过逍遥递过来的一万两银票,程刚收进衣衫中,在逍遥话音刚落之时,转身飞快逃走了!

远远的传来程刚高亢阳刚的声音:“洒家虽然笨了点,又不是傻子,谁T妈愿意给你做替死鬼?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咱们后会无期,就此别过。”

逍遥嘴角抽了抽,倒也没有起身将程刚追回来,这个傻大个,是个实诚人,是,他去风雨楼,的确需要替死鬼,但逍遥不知为何不愿让傻大个做这个替死鬼。

也许这就是所说的,好人有好报了吧,看着程刚跑远,逍遥,这才转身,身上还剩八万白花花的银子,自不能让那金樽空对了月。

铜雀台,这可是个好地方,只要你有银子,你就能在这儿呼风唤雨,享受极欲之乐,这是个消金胜水的所在,天下男人(自然也有例外,像程刚)都乐于沉迷的地方。

杏眼梅开,娇花凭君折来,琴月猜猜,粉黛香来。

红楼朱阁,酒绿笙歌,曼妙婀娜,舞纱半开。

酒无醉,香满怀,娇柔如玉,醉入温柔,玉门开。

烛火染染,香玉满怀,歌不尽,月下西楼,香闺蜜黛,娇声盈盈,乐极升仙台。

“公子,还会来见玉儿吗?”

纤纤玉指,拂过逍遥背部,火红的烛火映照着“新房”。

这是新姑爷该有的待遇,凡是红尘女子,初夜归属之人被称为姑爷,会由这雀台布置新房。

自然这也不是一般人就能受的起的,没有多少人,愿意花上万两银子,去买一个烟花女子的初夜,要知,万两白银,娶上十房娇艳的美妾,也不是难事。

逍遥的钱,来得容易,去得自然也容易,他不能有情,倒也乐意这样去体会恩爱之乐。

感受着那纤柔手指划过背部,那张俏丽的脸庞,靠在他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