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年鉴之1915
2970600000003

第3章 一月(3)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讨论外蒙古混合诉讼问题在第25次会议上,中国专使认为此项问题已在中国草案第十五条中载明(按:该条为:“内地商民与外蒙古商民民刑诉讼,无论孰为原、被,均由中央官吏审理,并提传一切人证;事属外蒙古人民诉讼,由自治衙门办理”)。而外蒙古代表主张,凡在外蒙古地域内的中蒙、中俄之间的一切诉讼案件都应由外蒙古官员审理。俄国专使也拒绝接受中国方案,并提出俄国的反方案:在外蒙古的中国人与中国人,及中国人与蒙古人之间发生刑事诉讼案件,均由蒙古衙门按照本地法律进行审理。而俄蒙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则仍照1212年10月21日的俄蒙商务专条办理。中国专使坚决反对俄方方案。认为该办法,只能施行于在俄国境内的中国人,而在属于中国领土的外蒙古境内,决不适用。中国方案与俄国、外蒙古方案意见悬殊,会谈没有取得任何成果。中国谈判代表陈篆事后追述说,俄国提出的诉讼条文“以咸丰七年《天津条约》第八条另加解释,意在将华洋诉讼宿案,藉此间接解决。破坏我司法前途,牵动各国会审条约,”因此中国需要据理力争。其实俄国在混合诉讼问题上大作文章,不稍退让,其方针之“纲”是要削弱中国中央政府对外蒙古的控驭力,渐次切断外蒙古与中国内地的联系,最终达到将外蒙古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目的。

袁世凯颁布《修正崇圣典例》修正后的《崇圣典例》,将原定“孔氏各项祀田,由各该管地方官清厘升科,归国家征收”一条,改为“祀田租税仍由衍圣公自行征收,并着各该管地方官妥为保护。”

1月19日袁世凯接见军事顾问日人坂西利八郎袁世凯对坂西利八郎说:日本本应将中国视为平等友邦而相互交往,为何动辄便视中国为狗彘或奴隶?对于日本的“二十一条”要求,中国固愿尽可能给予让步,然而不可能之事就是不可能,毫无办法。会见中,袁有意表示愤慨,借以试探日本的态度。坂西立即报告日置益称:袁世凯谈话时情调激切,似乎已有坚定决心。当日,袁还令曹汝霖赴日本公使馆,会晤日置益,双方晤谈甚久。曹汝霖表示,“日前贵公使返国述职之际,关于中国问题所订各节,原指望阁下归国后当与贵国政府有关当局进行磋商,或能带回良好之‘土产’,孰意贵公使已于昨日将贵国之‘土产’手交袁大总统,实令人‘感激’莫置”。日置益报告加藤外务大臣时称:“曹氏为人向属温厚,而言时词色异乎寻常,已露出其内心之感慨”。对于曹汝霖的讽刺,日置益答复说:“昨日向袁大总统提出之各项要求,帝国政府已经过深思熟虑,且有坚定之决心,并必能期其成效。故切望对此中情况深加体察”。

1月20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北京政府外交部递交“二十一条”文本。日置益亲自将该文本送交外交总长孙宝琦,作为中日举行正式交涉的根据,并坚决要求中国政府严守秘密。日本对华要求共分五号二十一条,全文如下:

第一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在两国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议定条款如下:

第—款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第二款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三款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第四款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第二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向认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第二款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须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第三款日本国臣民得在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权,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第四款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第五款中国政府应允关于左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一)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二)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由他国借款之时。

第六款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国政府商议。

第七款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第三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愿于日本国资本家与汉冶萍公司现有密切关系,且愿增进两国共通利益,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两缔约国互相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同意,所有属于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第二款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并允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

第四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为确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兹订立专条如下: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

(一)、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二)、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医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三)、向来日中两国屡起警察案件,以致酿成谬辐之事不少,因此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日中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官署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一面筹划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四)、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五)、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南昌潮州各路线铁路之建造权,许与日本国。

(六)P、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

(七)、允认日本国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如上所述,第一号分四款,谋吞山东;第二号分七款,谋占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第三号分二款,谋并汉冶萍公司;第四号一款,第五号七款,都是为了肃夺中国的主权,使日本成为中国的保护国。

《大中华》杂志《月刊》在上海创刊由梁启超担任撰述(主编),中华书局出版发行。该刊宗旨为:“养成世界知识,增进国民人格,研究事理真相,以为朝野上下之南针”。开辟有《政论》、《文苑》等栏目,在反对接受日本“二十一条”要求及反对袁世凯实行帝制中,态度明确,立场鲜明。曾刊载蓝公武驳斥袁世凯尊孔复古的《辟近日复古之谬》一文,以及梁启超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纲领性政论文章《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次年12月停刊。

1月22日中外媒体披露日本“二十一条”要求。日本东京《朝日新闻》印发号外,刊登了日本对华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出动大批警察没收销毁该号外,但消息终于泄露。日本希望在外无国际干涉的情况下胁迫中国签订“二十一条”的想法至此落空。同日,北京《亚细亚日报》与英文《北京日报》也同时刊出“日本又向外交部提出新要求”的消息。31日,《亚细亚日报》又译刊《朝日新闻》号外全文。顿时,国内外舆论沸腾。27日及31日,日本公使日置益及使馆书记官小幡分别警告外交次长曹汝霖及外交部,曹允诺将咨请内务部予以取缔。次月2日,政事堂在各报刊登通告,严禁外交人员及各部院录事人等向报纸泄露中日交涉消息,违者依法惩治。

日本向英国通报“二十一条”内容。日本驻英大使井上胜之助会晤英国外交大臣葛雷,将对华“二十一条”的第一至第四号内容秘密通知英国。25日,日本外务大臣加藤高明将上述内容通知英国驻日大使格林。两次通报,均故意隐瞒了最要害的第五号内容。次月9日,《泰晤士报》驻京记者富莱兹在东京访问日本外相加藤高明时,探询中日交涉日本所提要求真相。加藤透露除以前密告英国驻日大使格林的内容外,还有其他内容。10日,格林向加藤外相声明:英国政府对于日本对华要求条款漏告第五条,深表遗憾。11日,伦敦《泰晤士报》驻京记者端纳将“二十一条”全文电告伦敦本社。

袁世凯颁布《教育纲要》。《教育纲要》分总纲、教育要言、教科书、建设、学位奖励、社会教育等六项。总纲规定: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实利、尚武,并运之以实用。仿德国学制,改革中小学学制;初等小学分为义务教育者而设的国民学校,及专为升学而预备的预备学校;中学分文科、实科。教育要言强调:“各学校均应崇奉古圣以为师法,宜尊孔以端其基,尚盂以致其用”。教科书规定:“中小学均加读经一科,按照经书及学校程度分别讲读”。小学校初等小学讲读《孟子》,高等小学讲读《论语》,中学校节读《礼记》和《左氏春秋》。“建设”要求:在大学外单独设立按经分科的经学院,及“提倡各省各处设立经学会,以为讲求经学之所”。

1月24日英、法、俄驻华公使为“二十一条”事先后造访日本驻华使馆。英国公使朱尔典一再询问条款内容。日置益急电东京请示:万一英使再来追询“二十一条”第五号,将如何回答。次日,外务大臣加藤高明指示:(一)提醒中国政府泄露“二十一条”秘密会产生极为严重的外交后果;(二)外务省已于25日约见了英国驻日大使,向英国通报了“二十一条”中的第一至四号内容;(三)万一朱尔典再次追问,可以个别悬案中二三事,是出于对中国的劝告性质,酌量加以回答。同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致电******称:日本对华要求已危及中国独立及西方国家的机会均等。27日,美国总统威尔逊要求******密切注意日本目前在华地位及意向。

1月27日袁世凯任命陆征祥为外交总长。袁世凯事前曾嘱咐外交部,和日本开议“二十一条”时,应当逐项逐条议商,不可笼统讨论。但外交总长孙宝琦与日本公使日置益第一次接谈时,就大发议论,并将各条一一指摘,大加评论。袁世凯大为恼火,说:我已嘱咐不要笼统商议,慕韩(孙宝琦字)何以如此糊涂,初次见面就逐条指摘,大发议论,以后如何能够继续商议。并说:慕韩荒唐,太粗率,不能当此任。于是,派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征得总统府外交顾问陆征祥同意,决定更换外交总长。同日,袁世凯还批准李经羲辞去审计院院长职务,由卸任外交总长孙宝琦继任。

袁世凯向参政院参政及各部总次长级高官授爵。授予陆征祥、联芳、宝熙、郭曾忻、熊希龄、李盛铎、张镇芳、宋小濂、姚锡光、周学熙、李家驹、严修为中卿;梁启超、赵惟熙、曹汝霖、熙彦为少卿并加中卿衔;樊增祥、刘若曾、李国杰、施愚、杨度、孙毓筠、陈钰、吴廷燮、荣勋、沈铭昌、张弧、张寿龄、李开倪为少卿;高增爵、陈汉第、张国淦、饶汉祥、王树坍、严复、顾鳌、张一磨、郭则、袁思亮、江庸、叶恭绰、麦信坚、詹天佑、徐恩元、萨福懋、曾述荣、吴煦、王瑚、夏寿康、俞明震、傅增湘为上大夫并加少卿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