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重装魔
2969600000548

第548章 高手

“不知小哥怎一人在此做起营生了?”身负飞剑的青衣帅哥就站在原本的街道中间隔着数米问了起来。

雷云放下手里的铁锤,也不故意去面对修士,自顾自把修补好的铁器一一摆好在旁边的木架上,顺便做了回答:“倒不是一人,内人正在山上放养牲口。”

他倒是说的大实话,法蒂玛可不是在山上放养牲口吗!只是牲口有点特别罢了。

那青衣帅哥听了他的话,右侧的眉尾略微挑起:“哦?既如此,想必某来时见到位带着异兽的妇人便是尊夫人?某踏遍山川无数,却不识此兽,不知可否指教一二?”

雷云背着帅哥稍微皱眉,转向熔炉时做样子撑了个懒腰,腕间的红色护腕跳动些许,转眼间包覆了半个前臂,看的青衣帅哥眼睛微眯,左手在身后捏一剑诀。

雷云在这里定居,就是为了让莱娜有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他心里也知道,不管山上还是山下,那丛林和弱的很的幻境至多也就是蒙蔽些凡夫俗子,莱娜的存在迟早被人知道。他没有直接动手,一是他的行事准则不允许他这么做,若为此而动手,那为何不住到城里去,用人做莱娜的练习对象?二来,他更想明确的知道本地修士对于没见过的异兽是个什么态度,会不会一见到就喊打喊杀,这人见过法蒂玛却没那么做,却不意味着他不想,或许只是行事谨慎先看看周围情况呢?

“土龙之一罢了,人老了,偶尔也需些壮阳之物补补身子。”雷云选择装成老家伙,反正修士们的外表都做不得准,他只要知道这些家伙是不是肯为了一个没见过的生物拼上性命就好,顺带看看他们能不能看穿自己的真身。

这从未见过的异兽到底能有何用无人可知,青衣帅哥犹豫一时也选择暂且相信。天下间值得冒性命之危去抢夺的珍兽也就那几种,若平白多出来一种,怕是早弄得流言遍地,也轮不到他独自一人来取。而壮阳一说,若无道侣那也罢了,反之乃是男人第一要务,这阴阳调和失了阳气可不成。

帅哥心里琢磨一时,嘴里也改了称呼:“不知贤夫妇二人可有在此处见到些玄异之物?”

雷云自进入任务后开启了全角度视野,几乎就是全知全觉的状态,他的视觉虽然不能绕过障碍,但是白天时以他的大脑只靠分析地上影子的变化就能明白对方在干什么。见青衣帅哥把剑诀放松了些,雷云也乐得陪他扮演村夫角色,把器具收拾好了,装模作样的用火钳夹起一块铁矿石放到炉中加热。

“夜间却有些无趣鬼怪游荡,幸得我夫妇二人有老天庇佑,倒不曾有事。”

青衣的帅哥并没有因为雷云口出狂言说得老天庇佑而表示些什么,他虽然只落下来一会儿,也没感觉到那自古便在此处的妖阵外还有其他妖气,却也明白眼前的魁梧壮汉并非凡人。先不说那手腕上的红色异宝,若是凡人,身处在那打铁的屋中,可没有能不流汗的,所以才口称贤夫妇。只是眼前之人寒暑不侵,又能动用法器,看似却全无内力,让人捉摸不透,莫不是那传说中已经得了道的仙人?

是了,之前他自称“人老了”,莫不是那种传说中活了上千年的老妖怪?在自家仙府里闲的蛋疼了所以带自家老婆宠物出来逛逛?

心思一念至此,青衣帅哥却是不想在此处久留了:“既然贤夫妇在此逍遥自在,某便不叨扰了,还请二位留意那山野贼人,莫被凡人占去了便宜。”

凡人?

看着帅哥背后的剑飞到脚下起飞,雷云一脑袋问号,凡人能占到修士便宜?这是个神马原理?还是帅哥会错意了,没把他两口子当修士?

摸摸光头,一时间雷云还真没想通凡人怎么对付修士,不说其他,修士会飞,仅此一点凡人拍马都追不上!雷云是机械专业户,比一般人更清楚弓箭向上射是个什么情况,就算是蹶张弩(脚踏弩)也不可能威胁到能隔着数百上千米放飞剑的家伙,意味着以本地的社会工业力量凡人根本没法对付空中敌人,若能用上法宝,那应该也算不得凡人了吧。

正想着,听到后房里响起嘀嘀声,走进去查看,是另一组的通讯。

接通,画面中出现的是大地图信息,伴随着霍华德的声音:“头儿,距离你位置三公里有一群人。”

“So?”雷云还在想凡人和修士的问题,对人没啥兴趣。

“他们会路过你所在的破村落,而且每个人都有武器,我就是通知一下,你自己应付,通话完毕。”霍华德直接挂了线。

……原来如此,青衣帅哥走的时候说留意山野贼人,难道说的就是这伙家伙?雷云把画面放大,刚好看到处在画面边缘的一群贼人,大概有一百多人吧。

只看了一眼,随着鹰眼的移动偏离道路,画面里也就剩下山林和粮田。雷云没有去尝试获得鹰眼的控制权,毕竟只有两架,搜索昨天晚上的“流星”相关信息和任务信息比较重要。

皱着眉头,雷云走出铁匠铺站到之前青衣帅哥所站的道路中间看向铁匠铺,终于想起来了。

没有剑!

他修理的铁器中的兵器都是刀,一把剑都没有,他身上也没有袋子状物体,所以青衣男误会了。

他想起来之前的任务时就知道的信息,这里的修士是分为两派的,一派是以外物为助修行,大多数用飞剑,可以说是剑宗;另一派是修行自身力量以符咒等手段做辅助的,也能叫气宗。两派最大的区别在于剑宗的一百个至少有九十个会飞,气宗的一百个能有一个会飞就不错了!两派能维持基本平衡在于气修那一个会飞的也许能干掉五十个会飞的剑修,两者的本体力量有者质的差距。

青衣男肯定是飞来的路上就看到了现在在三公里外的那帮家伙,见他身边没有飞剑,所以才让他小心凡人——也有可能是挖苦也说不定。

凡人,山贼,这才打出来一点铁器,还有帮别人修理的,难道要被抢劫?

雷云是比较相信人性本善的,同样也能体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但若山贼的头目没脑子,很多问题就沟通不了了,所以做好打架的准备也是必须的。以他现在与凡人的差距,哪怕是人类形态,学学动作电影里那一挑一百的场面应该问题不太大吧。

看了看自己一双肉掌,雷云摇摇头,还是不觉得自己应该去试试肉掌能不能刀枪不入,再说万一山贼里有会放飞剑的死鬼,起码得有个东西挡一下给个中场休息时间吧。

趁着那伙人还有些距离,他回到打铁铺,从熔炉里夹出刚刚放进去的铁矿石,伸手帮忙加热了一下,摆到铁砧上用锤子慢慢敲打起来。配合着被踏平过的村落场景,倒也在诡异中显示出点高人风范——不一定很高就是了。

“Daling,我看到有一堆人在往家里去,好像都是些山贼,要不要我带莱娜回去?”

嗯……是,用精神通讯的时候,法蒂玛也偶尔会用到达令的称呼,因为这样说话没有人能听到,她用这个词的频率也正在增加。只是雷云每天被她加BUFF的时候都会听到“我爱你”,所以对达令这种词已经没啥感觉了,也没有纠正的意思,只要她不在斯芬妮面前叫就行。

“你继续陪莱娜吧,我一个人够了。”

山贼嘛,按照雷云的心思,就算真的对砍,喽啰们也罪不至死。不过若丫们的配合太好,一时失手捏死几个也是难免,有超度功能的他,倒也不会再为这些小事太过拘泥,就当是浪费了本地上千斤粮食。搞不好能趁着机会让山贼们帮忙办些事儿也说不定。

这些山贼很不专业,移动缓慢,还没有斥候,雷云手上的铁矿石已经变成了小铁块好一会儿,他们才进入他的精神扫描范围,再走三四百米转个弯,才能看到村头的铁匠铺。

他们的不专业让雷云有充分的时间仔细观察他们,并准备好手中的小家伙。

这帮家伙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一眼过来,至少八成以上今天到现在还没吃东西,剩下的一点儿也好不到哪去,瞅着就是帮立刻要活活饿死或是累死的山贼。

不用可怜他们,古代山贼大都是差不多德行,就算是传说中的水泊梁山,那也没啥可持续发展策略,都是些打不到粮立刻要自己灭亡的乌合之众。当然,若真做到了劫富济贫的,或许还能因穷人们的接济多撑住几天。至于发展的好的山贼,都是史上有名有姓的家伙,倒是没那么容易让雷云一碰一个准。

这堆山贼里,只有一个人让雷云有些在意,那人走路姿势和其他人格外不同,倒不是说能在河床的卵石地上走出猫步来,而是走路时前脚竟然一直保持了整个脚掌一起落地!

雷云当然不会神经病的以为那家伙在走正步,实际上那家伙的鞋子就和其他人完全不同,既不是布鞋也不是草鞋,是软底的。因为暂时还只是通过精神扫描观察,也不知是个啥材质,总之不是光脚。

把手中红彤彤的铁块捏来捏去,雷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家伙身上一会,突然楞了。

披头散发穿着粗布衣服的家伙,竟然缠了胸,是个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