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循循善诱地给秦孝公上课说,作为一国之君,同样也是凡夫俗子,并不是在德行、智慧、勇力方面都比凡人高出许多倍的超人。老百姓虽然聪明而且人数众多,但为什么他们却不敢和君主您作对呢?那就是因为“权制断于君则威”,只要手操权柄,以“法”治国,老百姓就只有听天由命、赏罚由人的份了!
为了把每个老百姓都是关进他设计的“铁笼”,他制定最残酷的“什伍连坐法”规定:“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就等于是把“告奸”制度化、严密化。而这种制度是建立在里保户籍制基础上的。户籍制从商鞅开始,一直沿用到今天。有了户籍制,秦国百姓就都在国家的严密监视之下。商鞅的思路是,只要是人,就是坏的。他们在心中藏了很多秘密。这些秘密对国家是危险的,国王和他都不是神,不可能知道这些人的秘密,所以,必须要有告密者。于是,商鞅把告密写进国家法律,并特别提倡亲人之间的“告奸”。
在今人的理解中,“奸”是一些坏事,比如杀人越货、贪污腐化这种被人类道德和法律所公认之奸,这些“奸”是必须要告的,不告才是不道德。秦国每个百姓都有这种义务,但是,商鞅所谓的“奸”却不是这样。
这里的“奸”不仅指杀人、盗窃等严重触犯秦律的罪犯,而且指擅自移徙、不事耕战、以其他手段谋取生存的人。有人认为酷刑太重,这是事实。如果有人告密,商鞅就会将说这话的人处以更严厉的刑罚。也就是说,商鞅所谓的“奸”是完全跟君主和统治阶层的利益相抵触的。秦国的百姓要是碰到这种奸人奸事,就有互相告发的义务。如果你知道“奸”而不告发,有人告发了这件事,你也要受到处罚。所以,整个秦国上下就成了一个告密集中营。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告密,可你不告密,有人抢在你前面告,你就要倒霉了。
为了生存,每个百姓必须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探听“奸”人“奸”事,包括自己的亲人。而你一旦告密,你得到的奖赏将是一个农夫十年劳动才能赚得来的钱,而且还有别的好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做妻子的告发了丈夫,那么妻子的财产可以不被没收,只没收老公的财产。连夫妻之间的财产也分开计算,并用以鼓励告密,这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是一大空前绝后的发明了。
在告密法实施不久后,秦国的民风就变得非常古怪了。父子见面,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从来都不说话;婆婆和媳妇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媳妇可以对婆婆大声叫骂。所有人都像防贼似的防着自己身边的人,包括亲人。
总之,用西汉贾谊的话来讲,秦国已经成了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也正是这样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通过告密这一手段达到了“全民自治”。商鞅把全国变成了一座戒备森严的“思想监狱”,而自己则成为手执鞭子严酷驱打人民的君王家奴。在这种变法思想指导下,秦国全国上下成了一架运转井然的机器,成为步伐整齐、服色一致的集中营。
商鞅播下独裁专制的恶性肿瘤
如果不是秦国那场变法奠定了秦统一中国的基础,那中国社会发展这艘航船可能驶向另一个港湾。而商鞅思想中的先天性缺陷,导致了一个帝国速兴骤亡,并给后世遗传下难以清除的封建余毒。一部几千年来秘而不宣的《商君书》,就是解读商鞅思想秘密的全部答案。
我读这本薄薄的《商君书》,自始至终一身冷汗。许多地方恍然如昨,似曾相识,更令人胆寒后怕。其集法家丑陋和阴损之大成,所创空前绝后的“严刑峻法”,读了让人不寒而栗!《商君书》这种皇帝的枕边书,西方人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杜撰出来,这就是意大利人马基雅维利臭名昭著的《君主论》(1513)。不过,马基雅维利的“智慧”显然比不上商鞅。马氏不过强调君主应该抛弃道德上的考量,用冷酷和阴谋治国。无论是歹毒程度和阴损力度,《君主论》都远远不及《商君书》。
不幸的是,马基雅维利的倒行逆施谬论一出笼,就受到广泛的谴责。马基雅维利本人也被指为魔鬼的化身,他的名字甚至成了欺骗和阴谋的同义词。马基雅维利除了拥有拿破仑、希特勒和斯大林等几个粉丝,在欧洲根本没有市场。而《商君书》在中国统治者中几千年来长盛不衰,对于中国帝王们来说,是最伟大的发明;对民众来说,则是中国人噩梦的开始。
《商君书》祸害最深的,还得说是治国之术,而其治国之术的核心一是毁商,二是弱民。
为实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标,必须采用单一的重刑手段,而单一手段的直接对象只能是活生生的、复杂的人。因此只有当“人”被“成功”地单一化,都成为职业、思想、要求等十分“单一”的“人”之后,单一的手段才更为有效,单一的目标方能迅速实现。
商鞅认为国有“五害”,分别是儒家学者、商贾、隐士、手工业者和勇士,在《农战》一文中,他毫不客气地说,“把这些人赶走,敌人不敢来,来了也会被打败。去讨伐别国,一定能战胜,不去讨伐,则一定能富足。”在他主政下,当时活跃于中原各国的那些游侠、歌妓、说客、武士、儒生、商贾、刺客等社会上最活跃的人员,在秦国全部都绝迹了,因为这些人是社会上的“五蠹”,必须铲除。
但物极必反,这种强制性的变法行为最终会给国家、民族带来迟滞发展的严重负面影响,丧失了使社会发展的最原始的动力——个性的创造性潜能。老百姓倒是变得十分听话了,但整个社会的活力也消失殆尽了。当与官方意识形态不相吻合的“异端邪说”被彻底否定和排斥之后,当人们的思想观念被彻底地“纯洁化”后,真正的“思想”实际上也就随之而消失了。剩下的只是一帮简单愚昧、贫穷安分、柔弱驯服的“人”,并最终被“国”和“政”“所胜”,即被****政权彻底压服和控制。
根据社会学的观点,一个民族的整体活力和创造力与这个民族的人员层次构成和思想文化的多元化有很大关系,也就是说,这个民族的人员层次构成越复杂,这个民族的思想文化多元化程度越高,其创造能力也就越强,反之,这个民族的素质就会退化。商鞅的目标完美地实现了,中国的悲剧却从此开了头。纵观商鞅以愚民为手段的变法运动,尽管在一段时间内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最终的历史性负面影响却显而易见。
到商鞅变法的后期,秦国国力已经大增,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年),秦、魏西河一战,秦军斩俘魏军八万并俘魏将公子卬,因此一战,立刻改变了中原六国对秦国的鄙夷心理,连周天子也亲自封秦孝公为“伯”。秦惠文王即位后,凭借国力,改变了历代秦君封关、龟缩于关中的锁国政策,大胆向关东出击,到惠文王的小儿子秦昭王即位后,更是对中原六国大打出手,从公元前337年至公元前260年的70多年的时间内,秦国与六国发生大小战争上百次。秦国的三世四君把中原六国攻得支离破碎,斩首百万,使中原六国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到了昭王的孙子秦王政时,六国已经奄奄一息了。如果没有强大的国力,要支撑上百年的统一战争是不可想象的,而秦国强大国力的获得完全来自于商鞅变法的成功。因此,秦始皇能在十年内统一中国,完全可以说是拣商鞅留下的大便宜。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开天辟地的所谓改制中,除了“皇帝”一词是秦始皇首创外,其他基本上都是商鞅变法条文的延续和完善。可是商鞅留下的是一份良莠难分的政治遗产,严刑酷法成为秦帝国发展强大的助推器,也将之送向飞速崩溃的悬崖深渊。诚所谓“知其为秦开帝业,不知其为秦致亡道”(《盐铁论·非鞅》)。商鞅尽管学富五车,高瞻远瞩,但他毕竟是通过激烈的铁血手腕推行改革、达到成功的。商鞅最后惨遭酷刑,正是这种铁腕政治推行的结局,也说明此种政治的酷烈无情。而长期受商鞅思想的浸淫影响,这种一味崇尚“力术”的染毒的文化已经深深主宰了秦国统治者的神经,
立法者一旦可以为了功利目的而不顾及社会的正常要求,法就可能成为统治者手中随意挥舞的大棒。商鞅把后世君主引向了一条明显的歧途。当统治者不关心国家的功利目标时,便弃法而不用;而要实现不可告人的私人目的时,便可能拿法这个工具来为自己泄愤报复。好大喜功的秦始皇在个人权力空前膨胀之下,更是任意滥用刑罚、妄杀无辜。正因有了商鞅的“法”理支撑,秦始皇才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作为国家最高的立法者,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天子立言即是立法,正君就是正法。他将为自己求取仙药的侯生、卢生随意冠以“诽谤”之名,大行坑儒而创“妖言”罪;为应“游徙吉”之卦,不惜大动干戈“迁北河榆中三万家”;为一桩荒唐的陨石案,竟然下令“尽取石旁居人诛之”。法已彻底沦为秦始皇手里的玩物,他的个人意志成为至高无上的准则。他既可随便定制以范天下,自己又完全可以不顾法的规定为所欲为。
而到了秦二世胡亥时代,法律的规范作用已完全不适用于皇帝。相反,它成了皇帝“赐志广欲”、“独行恣雎之心”的如意大棒。这种大棒借助于政权的力量向社会与民众打来,打得越重,社会同政权之间的矛盾便越尖锐。如果说法在商鞅和秦孝公手里是富国强兵的工具,那么,孝公的子孙们在秦统一天下之后把法变成了自掘坟墓的工具。秦朝末年,反秦力量的积聚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秦的******的“酷法”压挤出来的。
基于此,一个奇特的现象出现了。以法治国本来是件好事,但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总结秦亡的教训后普遍提醒当世统治者,社会所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反而多是法律日益发达严密的结果,强调****者灭亡的原因不是没有重视法律,而恰好是一味依靠法律所致。如汉代的董仲舒就说:“今天如果汉承继秦的统治方式,如同朽木粪土一样不可救药。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一年全国发生的案件就高达万千计,如果继续坚持严刑峻法,则无异于以汤止沸,只会越搞越糟糕”(《汉书》卷二十二)。这种对于法律体系过于缜密发达持严厉批评态度的态度还有很多人,比如杜甫说:“秦时任商鞅,法令如牛毛”。而中唐名相权德舆在元和六年三月回答唐宪宗“为政宽急何先”的问题时说:“秦国施行的法律,视人民为草芥,等到赵高当了胡亥的老师,教他不是割人鼻子就是灭人三族这样的酷刑,以致即位不久,就天下崩溃”。直到清代统治仍然强调“秦任法律,二世而亡”。可见商鞅创建延续下来的严刑酷法给后世留下了何其深刻的映象。
在秦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历代封建统治者实施的窒息整个民族创造力的“愚民政策”,遵循的就是“秦制”,而秦国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创立又皆起于商鞅变法。所以,郭沫若说:“秦、汉以后的中国政治舞台是由商鞅开的幕”,确为不易之论。
可惜的是,这是一个黑暗的舞台。
秦王朝覆灭后,西汉王朝在废墟上建立起来了。西汉开国皇帝刘邦除了在进军咸阳时因要收买人心而与民“约法三章”这种做法与“暴秦”有别外,他称帝后的治国理念和模式“皆从秦律”。因此,西汉王朝在本质上是秦王朝的继续,而秦、汉二朝又是中国封建社会在定型、发展过程中的两个“里程碑”式的朝代,秦汉以后的历代王朝的各种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及制度基本上是秦汉模式的再现。比方说,在政治权力及组织结构上,以皇帝为首的“三公”、“九卿”的官僚体制和郡、县两级政权制这种社会政治组织结构一直延续到清末,即使有变化也是换汤不换药地改个名称而已。
于是,独裁专制成为一代代王朝千古不变的恶性肿瘤。读中国历史,可以得出一个规律:****的程度越高,其存活的时间就越短;越是****,肿瘤扩散的速度越快,结局越惨。****让政府机器不能具备自我修复功能,不能产生免疫力。黄宗羲曾总结过历代改革的规律。他的大意是说,中华帝国千年以来,都在通过改革解决农民收入和国家收入问题,改革的主要内容,往往是并税式改革。历朝改革,都希望以此解决农民负担。但是,一次又一次的改革实行后,农民的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倒愈益加重,远远背离了改革家的初衷。这一规律,黄宗羲称为“积累莫返之害”。后来的史学家,有人称之为“黄宗羲定律”。这说明,****的政治体制,是不可能出现真正长远有效的改革的,这种肌体已经不能完成自我修复的功能了。商鞅的失败,原因正在于此。
但是,商鞅毕竟彻底改变了战国乃至后来中国的政治生态。甚至以两千年的历史跨度而论,商鞅的基本治国理念被顽强地延续了下来,他的核心经济理念被众多的独裁者所沿袭。苏轼曾经很叹息地说,对于商鞅主义,“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甚者则名实皆宗之。”
“商鞅主义”的幽灵在中国是否真的已经消散而尽了?我们要成为一个怎样的“强国”,以及怎样成为一个符合现代精神的“强国”?这些问题,我们是否真的已经可以回答?
四、一位是引领人类的先哲,一位是****愚民的鼻祖
纵观苏格拉底和商鞅的所作所为,他们最根本的不同,恐怕还是在于“智者”与“侍者”之区别。“爱智”的苏格拉底与“侍王”的商鞅,一是人格的健全,一是精神的阉割;一个虽然死于“多数****”,但思想永远传承;一个尽管因“侍王”而富贵,却终究如晨雨朝露,身死名灭。
雅典的良心
在古希腊的先哲中,聪慧、睿智、伟大者不乏其人,生前弟子满堂,死后著作等身者也绝非仅有。但苏格拉底却以他善辩而不为人师,创新而不立文字,生得平凡,死得从容,显示出独特的风貌。当两千多年的岁月水一般流去,苏格拉底之生和苏格拉底之死也渐行渐遥,在历史的远方化成一片苍茫。但我相信,在每一个时代,都有与我一样对苏格拉底一读倾心、真诚怀恋的人。两千多年过去了,这种怀恋并没有随时光的流逝而黯然失色,反而日渐峥嵘,日显高古。
因为,他不仅是雅典的良心,也可以说是人类的良心。
我的眼前总会闪现出雅典城一个宁静的早晨,衣着褴褛的苏格拉底一个人蹒跚而来,他样貌丑陋,眼神质朴,神情专注,仿佛在思考什么。他旁若无人地穿过街道,碰到他认为合适的对象便停下来与之交谈,履行他自命的“知识的助产婆”的义务。这个温和而有着极大耐性的人,在雅典城的黄金时代,成为一道与众不同的街景,是雅典城繁荣、民主和兼容并包的象征。人们喜欢苏格拉底,又害怕和他进行交谈。大家宁愿请他喝一杯或泡个澡,或请他参加某个宴会。因为和他的谈话太过于犀利和沉重,让人猝不及防。
请看一个他和学生问答的有趣例子——
学生:苏格拉底,请问什么是善行?
苏格拉底:盗窃、欺骗、把人当奴隶贩卖,这几种行为是善行还是恶行?
学生:是恶行。
苏格拉底:欺骗敌人是恶行吗?把俘虏来的敌人卖作奴隶是恶行吗?
学生:这是善行。不过,我说的是朋友而不是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