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国运拐点:中西精英大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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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做狐狸,还是做刺猬?——从苏格拉底和商鞅的生死看中西文化DNA的差异(4)

因此,他认为“一个真想为正义而斗争的人,如果要活着,哪怕是活一个短暂的时期,那就必须当老百姓,决不能担任公职”。苏格拉底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他的一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平头百姓”的一生———即使他有机会有能力去担任公职。在他看来,公职虽然拥有权位,但并不一定能主持正道,反而因为各方面的关系而让人瞻前顾后,不再自由,不再能仗义直言;而老百姓的身份,则能让人思想上获得自由,也就便于自由地去主持公正了。在“三十僭主”时期拒绝执行逮捕公民勒翁的命令,以及在审判“十将军”一案中力排众议,都只有他一个人坚持公正投了反对票。

要保持独立自由的思想,就必须真正淡泊名利。苏格拉底在财富观上是一位彻底的“无产阶级”。他的弟子之一、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曾经亲眼目睹过苏格拉底的生活。他在《回忆苏格拉底》一书中说苏格拉底的生活“是一种使得奴隶都不会继续和他的主人过下去的生活”。色诺芬这样描述老师:“吃喝的饮食是最粗陋的”,“衣服不仅褴褛不堪,而且没冬没夏都是一个样”,“一直既无鞋袜又无长衫”。在生活饮食方面,他的要求更少。有一天,他逛雅典市场,看完后叹道:“原来我不需要的东西有这么多啊!”他也决不收礼,认为一个人从任何人收取金钱,就是给自己树立了一个主人,把自己变成了奴隶。对于来自显贵和国王的邀请及礼物,他一概拒绝。亚西比德是个富裕的美少年,有一次,他想送给苏格拉底一大块地来盖房子,但苏格拉底却不接受,他说,如果我需要一双鞋子,你却提供给我一张兽皮,这不是很可笑吗?其实他连鞋子也不需要,无论冬夏都光着脚丫,穿一件破衣。这也许有穷的原因,但更多是为了锻炼吃苦耐劳的能力。

智者安提丰问苏格拉底:“哲学家理应教人以幸福,你却吃最粗陋的食物,穿最褴褛的衣服,岂不是在教人以不幸吗?”他答道:“正相反,一无所需最像神,所需越少越接近于神。”苏格拉底对生活要求节制,但并不矫情,既知道如何安守清贫,又知道如何从基本的生活要求中获得最大的快乐。他对那些展示衣服上的破洞的“犬儒派”的哲学家说:“我透过你衣服上的破洞看见了你的虚荣。”他平时不喝酒,但是在遇到饮酒的时候却是海量。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提到他跟朋友们共饮,他一边喝酒一边大谈哲理。后来,和苏格拉底推杯换盏的人一个个都醉倒了,只剩下他还十分清醒,从容地离开杯盘狼藉的筵席。

和同一时代的孔子一样,苏格拉底一生也招收了大量的学生。可是孔子说:“只要自愿拿着十余干肉为礼来见我的人,我从来没有不给他教诲的。”(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钱多钱少,总是要表示一下才行。而古希腊第一位教师普罗泰格拉在雅典创办传授“智慧之课”的学校时,更是广收门徒,公然索费。不但如此,他还长了一双势利眼,青睐豪富子弟,收费很高。第欧根尼说:“普罗泰格拉是第一个要学生缴纳一百个明那的人。”苏格拉底也对此感到震惊,说自称教导德行的人怎么能索取金钱为报酬。苏格拉底因此讽刺普罗泰格拉是“一名批发或零售灵魂粮食的商人。”而他自己教学生却从来不收一文钱的费用,以致于一贫如洗。他在法庭上说:“多少年来,我抛开自己的一切事务,只为你们忙,不取报酬,我的贫穷就是证据。”后来他被判罚有罪时,只要拿出三十个明那的钱来赎罪,就可以得到法庭的保释。但他即使倾家荡产,也拿不出一个明那的钱。

这个笨拙矮小的“菜市场演说家”纵横历史,马踏时空,他要过一种只经过自己审察的生活。他认为一个通过哲学思考获得了真正“善”的知识的人,必定也是一个有德性的人。这样的人由于关注自己内心和灵魂的完善,必然对希腊城邦的政治生活以及各种追名逐利蝇营狗苟的生活不感兴趣。他一再表明人在自身的肉体和感官的欲望支配下不能获得真理,只能获得使灵魂堕落的各种偏见。人只有认识的自己的无知,放弃肉体和感官的欲望才能使自己的心灵里听到神的启示,听到真理的声音。

殉道者的人格榜样

苏格拉底对自我灵魂的完善坚守贯彻了生命的始终。他本来是可以不死的,但在道义人格、国家法律与他自己的生死发生矛盾的时候,他为捍卫自己的人格与道义毅然选择了死亡。他的言与行是完全一致的。孔子虽然也有“杀身成仁”,孟子虽然也有“舍生取义”,但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实践来看,无论“杀身”,还是“舍生”,却都是杀别人的“身”,成自己的“仁”;舍别人的“生”,取自己的“义”。

我常想,要是孔子也处于苏格拉底那样的位置他会怎样?古希腊是有法庭可以辩护的议会民主制度,而中国当时却是一言就可获诛的君主****。在这种情况下,孔子只好信奉“危邦不人,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那意思很明白:危险的地方不要去,****的地方不要定居;天下太平就出来做官,天下乱的时候就躲起来。等别人流血送命,平定天下了,他就再出来弄个官当,发点小财,过安稳日子。

让我们再次回到苏格拉底生命的最后那段时光,领略他的伟大与不凡。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苏格拉底看到监狱的后门开着,就走了出来。所有知情人都暗自为苏格拉底高兴,他们以为他终于想通了踏上逃亡之路——因为有人暗中为他办理了一切,买通看门人,准备好了逃出希腊的船只以及所有费用。然而,苏格拉底却是出来散步的,他要最后看一眼自己热爱的希腊城。然后,他安然地走回了监狱,等待即将到来的死刑。苏格拉底这只“马虻”,他咬了马,却不愿意离开马。在他的信念中,他与雅典本来就是一体的,逃亡就是失去了自己的意义和价值。

当初,法官吩咐他提出自己所认为合适的刑罚时,他非但不提,也不准朋友们代提。他说:“提出这样的处罚就是承认自己有罪。”苏格拉底是个悲剧英雄,宁愿守法而死,也不愿违法偷生。他被判处了死刑,但他却不怕死,甚至还认为在他适应的年龄死去是神恩待他、照顾他。他要用自己的牺牲来唤醒雅典公民的觉醒,用死亡为心中的城邦献祭。

尽管苏格拉底知道城邦一方的合理性,但是他更坚信自己所坚守的“真理”,因此不肯做出丝毫让步。这就构成了“刺猬式的悲剧”。“刺猬与狐狸”这种比喻源于古希腊的一句谚语:“狐狸知道许多事,刺猬只知道一件大事。”“刺猬”就是那种拥有自己信念的人,其信念一元、简单、纯粹,它被“刺猬”高度自信地认同,不惜一切代价在生活的所有场合坚持和贯彻;相反,“狐狸”是那种没有一定之见的人,不轻易接受任何“信念”,随时处于摇摆、怀疑、妥协之中。苏格拉底的刺猬式悲剧早就蕴涵在他的整个一生中。由于他对自己“真正的善”的价值的信念,他处处公然驳斥他人的价值观,这自然造成了俗人的难堪。在柏拉图的各篇热闹对话中,都可以听到苏格拉底坚持的真理与凡人价值观的巨大对撞之声。“苏格拉底的审判”只不过是贯穿他一生的悲剧调子的自然高潮。

他以法律正义的名义,自己判处自己死刑,把生命的余烬凝成一个千古难解的死亡之谜,给后人留下了一道人文学科的“歌德巴赫猜想”。如果说,基督耶稣被审判和处决,其在十字架上的受难从宗教意义上而言是为了完成神的使命,那么,作为一个肉体凡人的苏格拉底,在公元前399年那场审判中,刻意而决断地选择了死亡,他坦然微笑的后面,隐匿的到底是什么?是为了弘扬学说而杀身成仁,还是嘲讽所谓雅典城邦民主模式的虚伪?几千年来的假说与推理,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人们因为好奇而探寻他死亡的原因,也正因为探寻而发现并惊叹于他的哲学理念的先知力——如同一群寻宝者,不辞辛苦进入溶洞,根本没有宝藏存在却发现了一处史前人类文明遗迹一样。

苏格拉底为人类的思想智慧,提供了一个殉道者的崇高榜样,也为西方学术发展留了宝贵的思想方式与独立人格榜样。重读柏拉图的《申辩篇》,苏格拉底在法庭上的辩论大义凛然,智若泉涌,读者无不为之震撼。他是为人类的尊严与道义辩护,而不是为自己的生死存亡辩护。他将人生的“死”视为“无梦的睡眠”。他一生都坚持做正义的事情,认为只有做正义的事情才是光彩的。所以他坚信:“无论如何,别人不义地把我处死,我自己是没有理由因此而自惭形秽的。因为不光彩的不是我,而是那些定我罪的人。”

苏格拉底的悲剧就此落下帷幕,柏拉图在剧终致辞:“在我们所认识的人中,他是最善良、最有智慧、最正直的人。”的确,不管人们对他的学说作何评价,都不能不承认他为后世树立了人生追求上和人格上的典范。据说在他死后,雅典人忏悔了,给他立了雕像,并且处死了美勒托,驱逐了安尼图斯。也有人指出,所谓惩处了控告者纯属捏造。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让我们记住苏格拉底的遗训,关心自己的灵魂,过一个有价值的人生。

一枚无法停止旋转的陀螺

商鞅生活的时代一个“礼崩乐坏,瓦釜雷鸣,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剧烈变化时代,也是一个大毁灭、大创造、大沉沦、大兴亡的大转型时代。用当时的话说,就是“凡有血气,皆有争心”的“大争之世”。所谓大争,就是争得全面,争得彻底,争得漫长艰苦,争得残酷无情。在几乎没有任何缓冲的铁血现实面前,全面的国家竞争变得如此赤裸裸地白热化:无能的庸才被抛弃,昏聩的国君被杀戮,名士英才成为天下争夺的瑰宝,明君英主成为最受拥戴的英雄……他们以或纤细、或壮美、或正气、或邪恶、或英雄、或平庸的个人命运奏成了这部恢宏博大的历史交响乐。

商鞅就生活在这样一个讲求事功、追求实效的时代氛围中。群雄逐鹿、英雄辈出的历史舞台已经拉开帷幕,只等着商鞅的表演了。和战国时期其他奔走权门、待价而沽的谋臣策士一样,商鞅同样以追逐功名、实现理想为人生第一要务。而秦人轻视仁义,崇尚货利,积极进取的社会价值观,又为相时而动的商鞅提供了用武之地,促成了秦孝公与商鞅的君臣际遇。

时势造英雄,英雄却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如果说苏格拉底可以在宽松民主的社会环境中如闲云野鹤,来去自如,商鞅则如同一枚无法停止旋转的陀螺,在功名是非的漩涡中自身不由己地愈滑愈远。

秦国的先人曾称霸一时,那时“广地千里,天马致胙,诸侯毕贺。”到秦献公时,秦国却衰落下来。秦献公为强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镇抚边境,徒治株阳”、“修缪公之政令”,但都没有成功。秦国陷入四面楚歌之绝境,辎重耗尽,兵源匮乏,国力虚弱。秦孝公即位后,秦国危局如独木撑天,摇摇欲坠,不仅被排斥于诸侯会盟之外,而且各国对秦“戎翟遇之”,这使秦孝公感到“丑莫大焉”。六国还在山东召集大会,准备瓜分秦国。内外堪忧,秦国的生死存亡,压在一个22岁的年轻君主身上。

秦孝公清醒地认识到秦国的落后与六国亡秦之心。而魏国最先改革成功,国势骤然强大,其他国家纷纷效仿。改革像时代的旋风一样席卷大地,“谁先上车谁先到,谁不上车谁落后”,这一切都深深地刺激着雄心勃勃的秦孝公,他发誓以变法强国,大召天下贤士,以图安邦定国之良策。为了求贤变法,秦孝公宣称,“有能出奇计强秦者”,我不仅可以给他高官厚禄,甚至可以分疆裂土与之共享。土地、口在战国时代是国君的命根子,能够把国土都拿出来作为奖品,可见秦国求治之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六国人才,纷纷如过江之鲫,争先入秦为官。

商鞅原本是卫国同君的一个庶出孙子,人称卫鞅。他从小就饱读管仲和子产的“刑名之学”,非常有学问才干,年纪轻轻时就已经成为法家思想的一代巨子了。郑良树先生在《商鞅评传》一书中说:“商鞅博学多才,兼习法、兵及杂家的学问,对社会及时局有特别敏锐的观察力和权衡力”。

在战国多变的社会局势中,象商鞅这种极其自信的才智之士,绝不会甘心在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无所作为终老山野,而注定是要寻找机会影响历史的。而这位满腹经纶的青年政治家,却因为周朝宗法制规定“嫡长子继承制”,庶出的他注定永无封嗣治国之望。于是怀才不遇的卫鞅来到魏国,在魏惠王的相国公孙痤手下做了一名小官,很快就表现出他杰出的才能,深得公孙痤的赏识。公孙痤临死前,曾把卫鞅推荐给魏惠王做相,并再三叮嘱:“如果不用卫鞅,就把他杀掉,决不能让他离开魏国。”但魏惠王对公孙痤的话根本没放在心上,既没有重用卫鞅,也没有杀他。

在求职招聘之路上一再受挫的卫鞅,心情之烦闷苦恼可以相想见。正在此时,他听说西部边塞小国的秦国秦孝公求贤若渴,于是便毫不犹豫地收拾包袱直奔还极为弱小的秦国。当时盛行的宗法制在秦国社会中根植不深,使秦的国家权力系统和机制呈现出开放、灵活、竞争的特点,与东方各国形成鲜明的对照。只要愿意为秦效力,就可以在秦统治集团内担任重要角色。如春秋时的百里奚、蹇叔、白乙丙、西乞术等,这些人非但不是秦宗族,有的还出身卑微,甚至来自“野蛮”之族西戎。秦国敞开国门招纳贤才,为卫鞅大刀阔斧的改革提供了极为方便的政治文化条件。卫鞅决心就烧秦国这个小国家的“冷灶”,投资这支不为人注意的“潜力股”。

卫鞅只身一人游遍秦国穷山恶水,深入荒村野镇,了解当地民俗民风,努力寻找秦国落后的根源,竭力暝思治秦策略。同时,他也被这朴实,坚毅的秦风深深吸引。到了秦国以后,卫鞅不惜躬身屈膝,想方设法通过孝公宠臣景监与秦孝公见了面。卫鞅先积极推销他的帝王之道,谁知话不投机,秦孝公不感兴趣,两眼微闭,昏昏欲睡。第三次会面时,卫鞅已经摸清了秦孝公急于称雄的思想,大谈富国强兵之道,他的《治秦九论》更使孝公看到了秦国的未来希望。秦孝公听得非常高兴,“不自知膝之于前席也,语数曰不厌”。两个人越谈越投机,一连谈了几天也不觉得累。于是,卫鞅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开始受到重用。深谋远虑的卫鞅识破了秦孝公对赢得霸主权威的渴望,也看到了自己借权变法的曙光。两人一拍即合,立下“君臣相知,永不相负”的誓言。秦孝公拜卫鞅为相,开始了君臣二十年的大变法(史称“商鞅变法”)。

综上所述,虽然相距的时代并不遥远,但苏格拉底和商鞅却完全走的是一条不同的人生道路。当苏格拉底致力于“人”本质的哲学探索和思考时,在中国,功利的时代却决定了商鞅功利的追求,而功利的秦国又为商鞅提供了实行功利政策的现实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