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汉藏民族关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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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元朝对藏区的施政及汉藏经济文化联系(4)

八思巴(1235—1280年),法名罗哲坚赞,意为“慧幢”。出生于后藏萨迦昆氏家族,为萨迦派第五代祖师。自幼聪慧过人,相传3岁能念咒语,8岁能背诵经文,9岁能为人讲经,因此被人们称为圣者,藏语作八思巴。八思巴从小在伯父即萨迦派第四代祖师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简称萨班)的悉心指导下学习佛教,后成一代名师。1244年,应蒙古阔端之请,八思巴与其弟恰那多吉随伯父萨班自萨迦启程,于1246年8月到达凉州。第二年,阔端与萨班举行历史性的会晤,议定西藏归顺蒙古汗国,为后来元朝在西藏的施政奠定了基础。在凉州期间,八思巴悉心学习萨班所传授的一切教法,并广泛接触蒙古、汉、维吾尔等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极大地丰富了知识,开阔了眼界。1251年,萨班和阔端相继在凉州去世,八思巴嗣立为萨迦派教主。同年,蒙哥即蒙古汗位后,将阔端原来统辖的藏族地区和西夏故地划归其弟忽必烈领辖。1253年,八思巴于六盘山军营首次会见忽必烈,为忽必烈灌顶传法,被尊为上师。自此双方建立了巩固的政治、宗教上的联系。1257年朝拜五台山,翌年在开平(今内蒙古多伦)参加忽必烈主持的佛道辩论会。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后,八思巴被封为国师,“授以玉印”,管理全国的佛教事务。同年,答失蛮等人携带元世祖忽必烈的诏书和八思巴的法旨入藏,清查沿途物产、户口,确定纳贡数额,并根据道路情况,设置驿站,沟通了西藏与祖国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至元元年(1264年),元朝设置总制院,忽必烈任命八思巴以国师身份兼领总制院院务,八思巴从此成为元朝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至元二年(1265年),八思巴和弟弟恰那多吉奉忽必烈之命返回萨迦,建立和完善西藏行政体制,划分俗人和寺属民户,确定应承担的劳役与赋税。同时,与第一任萨迦本钦释迦桑波共同主持划分了十三万户,按照元朝的制度明确和调整各万户的辖区和属民,委任万户长和千户长,确定了各万户应缴纳的贡品种类和数量,代表元朝在西藏建立了以万户为管理机构的地域性行政组织,为元朝统一西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的萨迦地方政权,代表元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政教事务实施有效管理。在宗教上,八思巴平等对待各个教派,虚心向各派高僧学习佛教理论,向前来拜见的高僧大德布施从朝廷带来的大量财物,以增进藏传佛教各派人士与蒙古皇帝和祖国内地的联系。

在西藏,八思巴决定兴建萨迦南寺,于1268年动工,1295年竣工。该寺的建成,是萨迦地方政权建立的标志,显示了萨迦派在元朝支持下所取得的权威地位,也表现了西藏统一于祖国之后在经济、文化方面的迅速进步。至元五年(1268年),八思巴抵达大都,次年向忽必烈献上他创造的蒙古新字,即著名的“八思巴字”。蒙古新字四十一个字母、千余字,能“译写一切文字”。世祖得字,遂颁诏全国,令各地设立教授蒙古新字的学校,规定“自今以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八思巴因创字有功,升号“大宝法王”。至元七年(1270年),又晋封为帝师。自此,元廷常设帝师一职。至元十三年(1276年),八思巴在皇太子真金的护送下返回萨迦。至元十七年(1280年)在萨迦南寺去世后,忽必烈追谥其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知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后在大都建造舍利塔,诏令各郡建帝师八思巴殿,又绘像11份,颁发各行省,令各地塑像祭祀。八思巴作为藏族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宗教活动家和语言文字学家,为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为汉、藏、蒙各族文化、经济交流做出了卓越贡献,深受各族人民的崇敬和怀念。

释迦桑波(?—1270年),元初萨迦派名僧,萨迦地方政权首任本钦(长官)。

1246年萨班离西藏去凉州会谈后,代摄萨迦派法座,以囊涅(内务管事)身份负责该派事务。至元四年(1267年),奉命总管全藏事务的白兰王恰那多吉去世后,元朝中央直接管理藏区。据《汉藏史集》记载,元朝在整个藏族地区设3位本钦,一是萨迦本钦,一是朵甘思的馆觉,另一位是朵思麻的临羌。

其中萨迦本钦,即是乌思藏宣慰司(全称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的宣慰使,在卫藏、阿里地区代表中央处理政务。释迦桑波学识渊博,在代摄萨迦寺主期间表现出优秀的管理才能,受到元廷和八思巴的器重,经八思巴提名推荐,被忽必烈委任为首任萨迦本钦,赐给“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的名号和六楞银印及虎头印绶。

释迦桑波是萨班、八思巴叔侄离藏后在卫藏地区的实际总管,受任萨迦本钦后代表元朝中央行使管辖权,为西藏政治、宗教做出了重大贡献。第一,协助元朝3次清查藏区的土地、人口。先后协助元朝派往西藏的答失蛮、阿衮、弥林等官员,清查卫藏、阿里等地土地、人口、户数等,确定每户人家应负担的差役和赋税。第二,协助1260年入藏的答失蛮在清查户口、土地的基础上设立驿站,构建祖国内地与西藏的交通。第三,协助八思巴及其弟恰那多吉建立乌思藏行政机构,委任各级地方官员。其中,划定西藏十三万户是建立西藏行政区划体制的重要内容,十三万户的行政体制,直到明朝接管卫藏地区后,仍大体沿用。第四,奉八思巴旨意,动工兴建萨迦南寺。《新红史》称这是释迦桑波最主要的业绩,由他“建造了拉康钦莫大殿的内外院墙和康萨钦莫大殿”。这里的拉康钦莫大殿和康萨钦莫大殿,是萨迦南寺的主体建筑。萨迦寺位于萨迦仲曲河畔,寺分南北。北寺在仲曲河北岸的奔波山坡,由萨迦派创始人昆·贡却杰布始建于北宋熙宁七年(1074年)。南寺即现存的萨迦寺,在仲曲河南岸,由释迦桑波仿西藏古刹杰拉康寺,于至元五年(1268年)动工兴建,寺院占地4.5万平方米,寺内文物丰富,藏书浩繁,素有“第二敦煌”之称。

桑哥(?—1291年),藏族,汉藏交界地带噶玛洛(一说在今青海化隆,一说在今甘肃舟曲)人。聪明好学,博闻强记,通藏、汉、蒙古、畏兀儿语言文字。至元二年(1265年)左右,拜见八思巴,任其贴身翻译,后屡屡擢升。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为尚书省平章政事、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丞相,兼总制院使,领功德使司事。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入狱,后被处死。桑哥任职期间,曾平定西藏萨迦派内乱,整饬吏治,整顿元朝财政、驿站,加强和促进元朝中央和整个藏区的关系,多有建树。第一,统率王师平息萨迦派内乱。至元十三年(1276年),贡噶桑布继任萨迦本钦后,与八思巴意见对立,甚至结党营私,武力对抗中央。桑哥奉元世祖忽必烈之命,率兵10万入藏,击败叛逆者,活捉贡噶桑布及其主要支持者,有力地巩固了元朝中央统治,维护了国家统一。第二,整顿驿站,落实藏北各驿站的差役、物资供应制度。针对当时有些驿站乘马、船只不足,驿站管理人员贪赃枉法,一些来往使臣倚权胡作非为的情况,桑哥奏请元廷严明赏罚,进行整顿,使驿站秩序井然,供给负担减轻。对藏北如索、聂克、孜巴、夏颇、贡、宫萨、甲哇等驿站,根据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改由蒙古军队管理经营,由卫地各万户府承担物资供应,得到民众拥护,保证了驿道畅通,加强了元朝中央与西藏地方的联系。第三,整饬吏治,惩贪反腐,任用贤才。至元二十四年任平章政事后,奉旨检核中书省,核出亏欠钞银,奏请世祖,罢免平章麦术丁等涉嫌官员,重新任用帖木儿等贤能人员。同年十月,就任尚书右丞相后,经忽必烈同意,罢黜真定和南京宣慰使,以及甘肃、江西行省的部分官员,甚至收缴皇孙安难答和按滩不花兄弟的秦王印。第四,管理财政,检核库财,缓解中央财政危机。桑哥在忽必烈的支持下实施多项理财措施,曾更改钞法,颁行至元钞;组织人员,全面清查国家财政;针对严重的财政赤字,建议通过增加酒、盐、茶的税收来增加财政收入,提倡节俭,节制赏赐,限制王公贵族特权,制定限制俭财措施。第五,重视治藏,奏改总制院为宣政院。在他的建议下,元朝于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改释教总制院为宣政院,秩从一品(原总制院使为二品),印用三台”,并“以尚书右丞相桑哥为宣政使”。从而提升了治藏机构的规格和地位,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宣政院的设立,影响到元、明、清数代的治藏方略,对于藏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以及与祖国内地的政治交往、经济文化的交流发挥过巨大作用。

胆巴(1230—1303年),尊称为“阿尼胆巴”,法名衮噶扎巴(功嘉葛剌思),元代萨迦派高僧。出生于今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称文乡上庄,祖姓噶氏,幼孤,由其叔父抚养。12岁时离家到西藏萨迦寺学经,并曾往印度学佛。至元二年(1265年),八思巴返藏处理西藏事务,途经玉树,胆巴带领当地僧俗隆重欢迎,并举办盛大****,请八思巴灌顶传法,胆巴正式成为八思巴弟子,随同前往萨迦。至元四年(1267年),奉八思巴之命,返回故乡,先后建成今称多县的尕藏寺、邦夏寺和玉树县的隆庆寺等。至元七年(1270年),随八思巴到大都。经八思巴举荐,常往元廷,多次参加或主持朝廷的各种佛事活动,曾奉旨去山西五台山建立道场,传授藏密金刚乘大法,主持祭祀佛教战神“摩诃伽喇”(亦作摩诃葛剌),为忽必烈武力统一中国做精神支持。至元十一年(1274年)八思巴出居临洮受戒期间,代管朝廷宗教事务。至元十八年(1281年),奉忽必烈之命,作为佛教代表人物之一,赴长春宫参加佛道《老子化胡经》真伪的辩论。翌年,赴今四川甘孜、德格、炉霍一带,传播佛教达6年之久。在这里,他讲经传法、安抚人心,积极配合元朝对朵甘思藏区的用兵。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应召回京师,主持佛事和其他宗教事务,曾为元世祖忽必烈、元成宗铁穆耳以及一些大臣祈福禳灾、治疗顽疾,地位与帝师相若。元贞元年(1295年),住持大护国仁王寺。大德七年(1303年)夏于上都圆寂后,元成宗赐沉香及檀香木等火化遗体,其舍利供放于大护国仁王寺庆安塔。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元廷追封他为“大觉善慈广照无上帝师”。元代著名书法家赵孟桃顼曾书《大元敕赐龙兴寺大觉普慈广照无上帝师之碑》,简称《胆巴碑》,是公认的书法珍品,流布甚广。碑文赞扬他“行秘密咒法,作诸佛事,祠祭摩诃伽剌,持戒甚严,昼夜不懈,屡彰神异,赫然流闻”,“德业隆盛,人天归敬”。并云当时上至皇帝、太后,下至诸王将相,皆从受戒法,执弟子礼,认为“西蕃上师至中国不绝,操行谨严、具智慧神通,无如师者”。

从以上几位具有典型性的藏族僧职人员的事迹可以看出,元代西藏纳入祖国统一家庭后,藏传佛教僧人在祖国内地的活动频繁,积极传播藏传佛教文化,文化交流极为密切。同时,不少高僧任职京师,协助元朝加强对藏族地区的统治管理,为增进民族间的政治交往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节】元朝与藏传佛教其他各派的关系利用藏传佛教维系藏区稳定、实施有效统治,是元朝的一贯策略。除萨迦派外,元朝还与噶举派、宁玛派、觉囊派、布顿派等都有过交往和联系,尤其与噶举派的几个支系关系更为密切。在与这些教派的交往中,同样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增强了政治、文化联系。

一、与噶举派的关系

噶举派中的噶玛噶举派是藏区一个很有影响的教派,该派的黑、红帽系均源自元朝王室的赐封。宋绍熙四年(1193年),噶玛噶举派的创始人都松钦巴于西藏楚布寺圆寂。11年后的宋嘉泰四年(1204年),噶玛拔希出生于康区止垅丹巴却迥地方的一个贵族家庭。他11岁出家,潜心于佛法修学十余年,终成噶举派一代高僧,住持楚布寺。宋宝佑社元年(1253年),忽必烈南征云南大理,途经康区,看到噶玛噶举派在康区有很大的势力和影响,噶玛拔希又出生于当地豪门望族,遂派人到楚布寺召请他。不久,噶玛拔希与忽必烈会面于川西北的绒色都(今四川阿坝州大、小金川一带),忽必烈希望他能长期随侍左右,但噶玛拔希因忙于传教活动,婉言拒绝,从这里北上,去今甘肃张掖、宁夏灵武一带传教,并在宁夏内蒙交界处建立吹囊朱必拉康庙(即显化寺)。3年后的南宋宝佑社四年(1256年),噶玛拔希应蒙古大汗蒙哥派金字使者召请,去库尔图城(即开平,今内蒙古的多伦)谒见蒙哥。蒙哥封他为国师,赐给金印和大量的白银财宝,并特赠一顶金边黑色僧帽,此即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名称的由来。此帽一直存放在西藏楚布寺,是该派的珍贵文物。噶玛拔希在蒙古传教建寺。一直信仰景教的蒙哥、阿里不哥等对他十分崇信,改信了藏传佛教。蒙哥还听从他的建议,废止了将战俘抛入河中淹死的酷刑。

宋开庆元年(1259年),元宪宗蒙哥卒,忽必烈在开平即大汗位,战胜了与他争位的弟弟阿里不哥。忽必烈想起以前噶玛拔希不愿留侍身边的旧事,又怀疑他曾帮助过阿里不哥,于是将噶玛拔希拘押,按《红史》所记,当时曾对他施用火烧、水淹、用兵器砍、头上钉铁钉等酷刑,据说对他都没有造成伤害,相反,大风骤起、雷电交加、降下冰雹、瘟疫流行、灾异迭生,于是“王臣俱生悔,祈愿噶玛拔希原谅”。实际上,忽必烈考虑到噶举派的影响,从稳定大局着想,没有杀害他,将他流放到南方。元至正元年(1264年),忽必烈查明噶玛拔希在内地的活动主要是传播佛教,并未参与蒙古王族内部的权力纠纷,为了大局,答应了他回藏的要求。噶玛拔希返藏,途经甘肃临洮和青康等地,辗转8年,到处讲经收徒,广泛传播藏传佛教文化。回到西藏后,曾利用元朝政府赏赐的大量黄金,扩建楚布寺,塑造了该寺著名的镀金铜佛像。至元十五年(1278年),八思巴返藏后,曾专程到楚布寺拜会他。后来,噶玛拔希的弟子邬坚仁钦巴应忽必烈之召,到大都(今北京)为忽必烈做过时轮灌顶。至元二十年(1283年),噶玛拔希在楚布寺圆寂后,被认定为噶玛噶举派创始人都松钦巴的转世,开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先河,并由他起,因元朝蒙哥汗赐黑色僧帽,形成噶玛噶举派的黑帽系。噶玛拔希长期在康区以外的甘、宁、青一带地区活动,在客观上进一步密切了西藏地方与元中央王朝的联系,将藏族文化传播到祖国内地,增进了藏汉等各民族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