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心理学的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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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行为的控制系统(11)

至于谈到人的自我调节和控制,本质上也与其他种类的动物一样,具有大致类似的操作特点和功能价值,都是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在与环境不断地相互作用中所形成的生存与适应机制,只是人的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水平可能更高一些。而且,即便是人在进行科学研究、创造发明以及人类所独有的一切高等级的思维活动时所依托的调节和控制,其本质也不过是生物性调节和控制的延伸,是生物控制的高级形式或高级阶段。因此,不论是生理性的,还是心理性的,不论是针对内部的,还是面对外部的,调节与控制都始终伴随着人类各种形式的身心活动,是生物与心理活动的典型特征。

也正因为如此,研究人的心理就不能不涉及到控制的话题,不能不从控制的角度研究各种心理活动产生和运作的机制。但是,控制不是一种独立的心理活动类型,而只是与各种心理活动相伴相随的一种心理调节机制,是对整体的心理活动的某些侧面和元素的一种解析,是各种心理活动得以顺利进行都必须施加的某种监护性的操作动作,与相应的心理活动和心理操作是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的。正因为控制具有这些功能和特点,所以控制的结构常常表征的是整个活动的结构,研究控制的机制和规律实际上是在探讨整个心理的活动规律、心理内容的兴奋规律、意识流的波动规律,这是心理学最重要的研究课题,是整个心理学的核心内容。其目的在于从控制论的角度揭示行为的动因,解释心理运行的规律,回答某一行为为什么会产生、发生,依靠什么力的作用实现行为的正常运演,所有这些,都是心理学研究的最根本的任务。

因此,虽然“控制”看似只是心理学无数问题中的一个,但是它关联着人全部的心理活动,渗透进主体的全部活动和状态中,是各种心理活动和问题都涉及的一个结点,是探索心理规律和了解心理特性的关键。控制方面的规律,就是心理学最基本的规律,控制方面的问题,就是心理学的核心问题。

总之,“控制”的功能是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功能。说其基本,是因为它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生命有机体最基本的生物功能,为有机体的生存发展及其对环境的适应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说其重要,是因为它担当着人的各种心理活动的指挥和调节职能,行为只有在它的指挥调动下,才能按照特定的程序和规范正常运转,否则,人的行为将是混乱和无意义的。正因为如此,有关控制机制的探讨在各种心理学问题中才显得与众不同,才被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高度,才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才能透过纷繁复杂、“混乱不堪”的心理现象,发现心理运行的内在规律和秩序,以及各种心理活动之所以“有规律”的内在原因和机理。

(二)控制与意志、理智的关系

控制的目的在于使行为活动能够按照主体的意愿和需要有效有益地去运行,一切控制的手段和措施都是围绕着这个总原则而展开的。

任何一项主体活动和行为要想顺利地实施和运行,必须有两个方面的保障:一是必须有一定的目的和内容,即必须有方向的导引和技术上的支持,没有内容和目标的行为活动是不可思议的;二是必须有动力的支持,以使其能够发动并持续运行,不能兴奋的主体内存就不能称其为行为。现实中,任何一项活动要想正常的运行并达到目标,必须同时依赖技术和动力两个方面的支持,是两者的协调统一促成了现实的各种行为运营,而控制的作用也是围绕着这两个方面来展开。

在心理学中,把由人的心理需要所决定的并有着外在投射的主观意愿称之为意志,它是由被意识到的需要、动机以及与需要、动机相对应的客体对象或客体目标所组成,意志是主观需要的外化形式。由于意志是联结主观需要和客体目标的桥梁和纽带,是明确的、具体化、现实化的需要,因此,意志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动机功能,是推动人积极主动地进行活动的强大动力,是动机系统的核心要素。由主观意志所驱动的行为称之为意志行动,意志行动的典型特征就是有着明确的目的,根据目标要求而制定的操作手段和运作程序,并且通常需要克服一定困难、付出一定代价才能够实现。人类各种自觉的、有着明确目的的行为活动都可以划归为意志行动的范畴。从上面的表述中我们不难发现,意志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为指向目标的行为活动提供动力的支持和能量上的保障,而这种作用的发挥是通过有意无意地意志控制实现的。

另一方面,在人追求目标的各种意志行动中,除了克服困难、障碍、干扰而必须的动力支持和意志努力外,还必须有目标的导引和操作手段、运作程序的技术指导。也就是说,主体必须知道怎样做才是对的,怎样运行才能顺利地达到目标。而目标的选择和确定以及具体的操作手段和运作程序的设置,都需要认知的参与,都需要相关知识经验的帮助,随后的执行过程也需要认知的监测和评价。可见,认知因素在人们追求目标的各种行动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认知及其所特有的功能,在心理学中又被称为理性、理智,相应的,认知在行为中的监测和导向作用又被称为理智控制。因此,人的任何有效有益的行为运营都离不开理智控制。

正如前面所讲,任何行为的正常运转都必须动力的支持和技术的引导,相应的对行为的控制也必须在这两个方面展开,于是,控制也自然就包含理智控制与意志控制两个方面。任何一种实际的控制一定是理智与意志的协调统一,而意志与理智,只有在它们对行为施加影响的实际活动中才能显示它们的存在和意义。

在这一过程中,意志控制强调了对行为提供动力上的支持,强调了在遇到挫折、障碍和困难时,主体克服困难的努力,强调了在主体出现了回避、退缩、消沉等惰性反应时,给主体鼓劲、加力、激扬主体斗志等强化意志努力的工作;而理智控制则强调了对主体活动内容的选择和确定,强调了对行为方向的引导、维护和把握,强调了认知成分对行为的指导意义。

总之,意志与理智的控制,是主体决定作用的重要体现,这种控制使主体表现出更多的自主性和选择空间,也表现出更多的理性和灵活性,使主体有可能摆脱生物因素及客体因素的约束,而按照自主的需求、意愿去行动,凸显了人特有的主观能动性。

另外,谈意志、理智的控制,就不能不谈控制与自然兴奋的关系,以及控制的“度”的问题。

控制是为了使行为按照一定的节律和一定的方向顺利地运行而采取的操作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主观意志的实现。如果行为活动自身就按照正确的方向正常地运转,就无须进行所谓的控制,控制是动作程序的自我纠偏机制,它的作用在于防止行为的运行与标准、要求有偏差。因此,如果主客观的原因使得行为的自然兴奋就天然地符合要求、规范,那么,控制就无须出现,无须参与。这就是说,与自然兴奋相比,控制始终处于从属地位,控制依从于自然兴奋,能自然兴奋的决不去滥施控制,控制往往是为了保障行为正常运作的无奈之举。但是,众所周知,除了极个别情况下主体能够不施加干预控制,行为仍能正常运转,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控制的参与,主体将被各种自然的强势倾向所占据和控制,行为将是混乱而无意义的。所以,没有绝对的自然运行的意识流、行为流,几乎任何形式的意识流都是控制运行与自然运行的融合、交替,是惯性与施力的综合配合。

于是,话题自然要扯到如何把握好控制的分寸和力度,如何处理好自然运行和控制运行的关系上。总的说来,应该把重心放在活动技能的修持与训练上,从本上下工夫,苦练内功,在实际活动中,一切根据活动的要求和进展情况,适时适宜地施加必要的引导和控制。例如,在某种技能的早期和初级阶段,必须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觉性,必须投入大的能量和精力,必须强化意志和理智的控制,不能放任和随意。而随着训练的加强,技能水平的提高和熟练,控制的力度就可以逐渐减弱,直至完全放开。任何技能的最高标准,就是实现自动控制,不控而自控,无为而无不为,相应的,最佳的控制也是不控而自控。现实中,某种技能本领越熟练,越稳固,强度越高,越形成了优势倾向,主体的控制也就越少。而逐渐减小控制的力度和强度,这是任何技能学习与训练的目标,也是任何控制的追求方向。

(三)有意与无意

在心理学中,有意与无意是经常被提及的两个词汇,如有意注意与无意注意,有意记忆与无意记忆等等。的确,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是多姿多彩的,但大都可以从有意和无意的角度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有意识进行的,一类是无意识发生的。前者是有意识、有目的甚至强制进行的,后者则是无意识发生的,是条件具备后自然产生的,是无须意志努力而自动运行的。

那么,有意进行的活动和无意进行的活动都有怎样的特点呢?

首先,有意识进行的活动,是主体刻意地、有意识地去做的,通常有着明确的目的和清晰的意识指向,有许多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理智选择和设计,有着相应的行动计划,并且按照一定的程序有步骤地去进行。有意进行的行为也受人的心理倾向的驱动,是主体意愿和需要的反映,但这种倾向无论是从动力角度还是从技术角度通常不具有足够的强度,不能自然兴奋、自动运行,达不到水到渠成,需要积极性的激发和能量的贯注强制使其发动和运行,因而有意进行的活动大都是需要意志努力和要消耗能量的。但是,正因为有意进行的行为是在控制的参与和引导下进行的,因而这种行为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自然倾向的限制,摆脱客体因素的束缚,扭转“顺其自然”的消极被动局面,使行为可以听从主观意志的“自由”支配,“随意”地进行调节和控制,从而使行为具有更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也深入开掘了主体自身的潜能及现实条件的可用性,增强了主体对环境的适应性。而且,由于有意进行的行为中有很大的理性成分和意志成分,因而使得该行为更加的有效,成功的几率也比无意行为高得多。

而无意识进行的活动,则是没有明确的目的,更没有所谓的目标的选择和策略的制定,是自然发生、自动运行的。这种行为迎合主体的自然倾向和本能倾向,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自然产物和自然反应,是水到渠成的,是消耗能量很少的,从某种层面上来说甚至是不耗能的;相反,要阻止、压抑、限制它的发生和运行,却是需要意志努力的,是要耗能、费力的,甚至即便这样做了,也未必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因而,无意识行为常常不是我们人为设计和引导的,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也不受意识的调节和控制。无意识进行的活动,迎合了主体内部的强势倾向,顺应了心理运行的节奏和脉络,因而使得该行为能够自然的发生和自动的运行。但是,能够达到这样效果的,往往是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偶然碰面和特殊的聚集,这些能够自然兴奋的内容,芜杂混乱、无效无益者居多,规范有序、有效有益的所占的比例较少。因此,无意发生、自然运行的,虽然轻松自在,但大多数不能苟同,必须加以有意识地调节、导引和主观干预,如果想使行为活动既自然发生又有效有益,则事先需要进行艰苦的训练,强化该内容的强度,以使其符合无意发生、自动运行的条件。

在人的各种行为中,大部分是有意进行的,是有意识、有目的、甚至强制去做的。“有意”的本质就是有某种意识,施加某种控制性意念,其目的就在于让正确的、恰当的内容控制主体、占据意识。有意兴奋的心理活动就是我们施加控制的结果,其中的部分就是控制本身。控制是有意兴奋的内容对自然的心理状态施加的影响,是在惯性运动中施加的力,为的是使控制后的行为能够有效有益地运行,并顺利地达到预期的目标。可见,意识与行为活动只有在有意施加的各种力的调控和规导下才能走向正确的目的地。因此,有意识活动的过程,就是不断地调节和控制的过程,而广义地控制过程,实际上就是有意识进行的各种活动的过程。人们通常所说的控制的结构和程序,如确立目标、制订计划和策略,以及执行、反馈、校正等等,其实就是有意识有目的心理活动的结构和程序。

至于说到无意进行的活动,它只占人的心理活动的很少一部分,是条件充分具备后自然产生、自动运行的。这种活动,没有主体的有意引导和干预,只能凭自身的结构特点以及与其他内容的相互联系,在嘈杂纷乱的心理背景下,在复杂多变的刺激洪流中,或沉或浮、或隐或显,自然地流转变化。在这一过程中,主体没有有意识地对其施加额外的引导和干预,只是依靠内容内部的自我联结以及内容之间的引力和斥力来决定自身的生存状态,相应的,这种活动的效能也就大打折扣了,只有那些经过高度的自我修炼达到一定强度的内容,才能做到放任自流仍然有效有益,“从心所欲”仍然“不逾矩”。

总之,有意识的行为活动是行为活动的主流,人的大多数行为活动都是有意进行的,都是控制性行为,有意和控制是心理活动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特征;而无意进行的行为活动只是行为活动的支流,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行为活动是无意进行的,它们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人解除了自我戒备或疏于自我管理后的自我放松和放任,是被强度律,被心理运演的自然节奏和规律左右和控制的。当然,现实中,绝对的有意和绝对的无意是不多见的,更多的是有意活动与无意活动的交替和交融,有意之中存无意,无意之中存有意,共同奏响了人的丰富多彩的心理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