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在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环境的各个方面不间断地以各种方式施加它们的影响,显示它们的存在,而有机体则依靠其固有的自我调节机能,不断地调整改变着其种群及其个体的内部结构和外在习性,以期符合环境的要求。其中,符合条件的,适应环境的,便会在这个环境中正常的生存;不符合条件、不适应环境的,便会被淘汰出局——环境选择并决定了哪些可以保留,哪些将被淘汰;哪些能健康宽松地生活,哪些则只能苟延残喘地过活。在此,环境的塑造功能和选择功能,以及有机体灵活的适应功能都显露无遗。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上可以找到太多例证。
至于谈到人的心理结构及其行为表现,人们以往总是过多地谈论其高级和特殊的一面,关注其与普通物种不同的方面。诚然,没有人否认人的特殊性,否认人在自然界中的独特地位,但是,仅仅注意到人高级与特殊的一面,往往容易忽视其更为基础常常也更为重要的特征,割断了人与其他物种的连续性。其实,人的高级的心理结构及其机能,本质上是人的基础的生理结构及其机能的延伸,都是人在与环境长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接受环境改造并最终适应环境的结果,是人类逐步进化的结晶,二者本质上都是适应性的,为的是能够在复杂多变并充满危险的环境中,提高生存的质量和机会。
当然,对于人类而言,随着人的身心结构的不断进化和发展,尤其是大脑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发达,人们对环境的适应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智慧,更多地依赖于把握客体的脉搏并加进智能化调节控制的软适应,而不是仅仅依靠生物本能机械、死板的硬适应。而且这种适应绝不仅限于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还包括对各种社会文化环境的适应,人所要解决的也绝不仅仅是吃喝拉撒等生理与生存问题,还要有责任、义务、人生理想等更为复杂的社会追求。
对于大多数生物来说,只要满足其基本的物质需要就可维持生存,只需经过简单的训练及环境的熏陶便能够成熟,进而成功地适应环境。而对于人类来说,其成长的道路则是复杂而漫长的。人在其一生的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各种物质的滋养,更需要复杂的精神洗礼,不但要接受自然环境的制约,更要接受社会文化环境的规导。对于人类个体而言,其所要接受的环境刺激与环境影响要比其他生物复杂得多,也宽泛得多,许多环境因素对其他生物来讲是可能是无关的或毫无意义的,但对于人来说,则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环境在人类面前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其影响的方式也更为复杂多样。但是,不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不论是对生理结构和遗传习性的影响,还是对心理结构和行为习惯的影响;不论从发展的角度、身心建构的角度,还是从心理操作、行为运行的角度,环境的功能与作用都是共同的,这就是,为生活在其中的有机体提供生存的空间和条件,以各种方式表达允许与禁止的内容,展示规定和限定的范畴。而生活于其中的有机体必须在环境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其一切运作必须以客观条件和规律为依托。在环境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有机体便会得到各种滋养和帮助,便会正常的生存和发展,便可以任意施为。而一旦超越其规定范围,有机体便会受到惩罚,其扩张性行为也将遭到打压和遏制。因此,环境,透过其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外表形态,抛开各种非本质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到其最本质、最核心的属性,这就是,各种赤裸裸的、花样繁多的规定和规则,环境本身就是各种客体规定、规则的综合。其中,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规定和规则;环境的不同,就在于规定和规则的不同。但是,环境毕竟和有些直接的客体规则和客体作用不一样,它通常以具体的现实存在来表达其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往往是暗含的、情境性的、背景性的。
总之,不论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都在表达着相应的客观要求与客体规定,环境的不同便导致了客体的规定和规则的不同,而规定和规则的不同,便对生活于其中的有机体提出了与这种规定和规则相适宜的条件,也便潜在里规定了有机体必须具有怎样的结构功能和结构特性,才能被环境所接受和容纳。例如,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各种阶级、阶层,各种社团、组织等都是一个个微型的社会环境,都有相应的环境规则和条例,都有特定的入围标准和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标准,具备足够的条件,才能迈进门槛并融入其中,才能跻身某一阶层,才能被该组织和群体所容纳,否则,主体便只能游离于这一环境之外,或者被无情地淘汰。因此,主体的个人条件和结构特征潜在里决定了主体所适宜的生存环境,所适宜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主体在特定的环境中所可能的生存状态,决定了主体会得到什么,将遭遇什么,能胜任什么角色,可以跻身于什么层次。更具体地讲,决定了主体能拿到多少薪水,住什么房子,享受什么待遇,是否会得到尊重、认同等等。
当然,具有上述环境的特征和功能,并在方方面面影响、制约着人们行为的,更多的是现实中各种实际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场景,它们也在以各种方式表达着相应的规定和规则。其中可能是一些明确的条文、指令,但更多的则是一种氛围,一种场势,一种无言的规定。例如,在图书馆里,自然有一种安静、求知的氛围;在考场上,自然会使人紧张有序;在迪厅里自然使人放松发泄,恣情纵欲;在自己家里,自然有一种放松休闲的味道;而过年过节,自然有一种喜庆欢乐的气氛等等。同时,有些场合由于其中所参与的人,所涉及的事,都会使环境的气氛呈现出明显的差异。例如,有领导在场就和领导不在场不一样,谈工作中的事就和唠家常不一样,生意兴隆的商场气氛就和生意萧条的商场气氛不一样,另外,和张三谈话,使人放松自在,畅所欲言,而和李四谈话则使人局促、压抑等等。总之,环境及其各种要素的状况,都在暗含或明确地表示着方方面面的指令和规定,人对环境、情境的实际状况都会产生相应的感应和反应,从而产生特定的心理效应,进而对主体产生特定的规定和限制。
(二)刺激
在心理学中,刺激的概念产生于行为主义早期的刺激-反应理论,是为了阐明学习的心理机制而设立的,是指那些引起了有机体某种反应的对象和客体,是行为主义理论体系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刺激所包涵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如实验中使用的灯光、音响、食物、言语指令、问题、任务,各种惩罚性措施等等。在实际中,各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对象,当它们对有机体产生作用与影响时,便都构成了有机体及其反应的对应面——刺激。
其实,所谓的刺激,无非是指对人产生作用与影响的客观事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与我们所谈的客体概念具有同样的意义。但是,在我们这个理论体系中,选用客体而不是刺激,是有诸多考虑的。客体,仅从字面上或从人们常规的理解,就比刺激的概念更宽泛,同时,它在哲学等其他学科里也有广泛的应用,是作为主体的一个对立面而存在的概念。而刺激的意义就狭小得多,它代表着那些能够对有机体产生直接作用与影响的事物,是基于对象能够对有机体产生作用的这一功能来说的,是客体对象功能特性的一种表征。另外,客体概念所指的对象可大可小,小的如一个声音信号,大的可指整个环境的背景,而刺激概念往往更适宜微观上谈,指一些个别的刺激物或刺激对象,而不适宜宏观或整体上谈,当然,若配上情境二字,还是可以表达相对宏观的内容,这时,“刺激情境”便与环境的概念有着大致类似的含义。
刺激的作用就是引起主体反应,甚至可以说,不能对主体产生作用,不能够引起主体反应的客体,就不是刺激。传统的行为主义,把学习定义为刺激与反应的联结,学习的过程就是建立某种联结或者加强某种联结的过程。
而从我们的理论视角来看,刺激与反应联结的本质,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和结晶,它们既是主体对刺激的理解和解释,又是主体对这种刺激所做的进一步反应。在这一过程中,刺激对主体的反应有强烈的制约和决定作用,刺激的特征和属性规定和限定了主体可能的反应。当然,刺激与反应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同一刺激往往可以产生多级的、多重的反应,即使在同一层次或级别上,反应也可能有多种形式。但是,这些反应并不都是正确的、有效的,单从认知角度来看,只有与客体最相匹配的反应才是正确的,由此建立的联结才是要保留的,其他的则是错误的或不适宜的,是要被淘汰和清除的。而学习的本质就是要建立并保持正确的有效的联结,改变或消除错误的无效的联结,当然,这常常是一个渐进的和试误的过程。
人在刚出生时,其内部还没有什么刺激-反应的联结,在与环境中的各种刺激进行接触和作用的过程中,主体依赖其先天所具有的反应(反映)潜能,开始产生一个个的应对反应,于是在刺激与反应之间便形成了特定的关系和联结。在随后的生活过程中,通过学习,主体形成了大量的有效的刺激-反应联结配对,它们被储存在主体的经验库中,成为主体结构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内容在主体随后的行为活动中,就成为主体进一步应付环境事件和其他刺激的有力武器。
就现实的主体结构来说,它一方面包含了主体经遗传获得的大量的天赋信息,另一方面又包含大量的客体成分和后天经验,而这些客体内容和经验成分,都是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外部世界的内化,是自我实践过程的组织和整合,其中,由刺激引起的反应及其联结系统,便是这些内容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总之,现实社会中包含着形形色色可以对主体产生作用与影响的客体刺激,主体在其一生的成长过程中,都要与万万千千的刺激对象打交道,由此形成了每个人独具特色的刺激-反应联结系统,进而形成特有的人格结构。
不管我们是否采取行为主义的说法,但是,刺激的种类及其影响的方式,对人的身心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却是毋庸置疑的。其中,良好的、科学的、丰富的刺激作用能够更多地开发出人的潜能,促成人格的良性发展;而低劣的、贫乏的刺激影响,只能扼杀人的良知和创造性。
当然,“刺激-反应”公式中,只是说明了刺激会激起特定的效应和反应,没有说明作用的机理。其实,刺激为什么会引起主体的反应,为什么a刺激一定对应着a反应,这既与刺激的类型和性质有关,也与刺激的接受者——主体结构有重大的关系,是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刺激的特征和属性从客观角度规定限定了主体所可能产生的反应,反映了客体对行为的决定作用;而主体则以自我的结构特征应对这种刺激和影响,进而产生符合主体结构、具有主体特色行为反应,反映了主体对行为的决定作用。这种客体刺激通过主体结构的筛选和折射而产生的特殊效能,不仅体现在认知层面(刺激与能力结构的相互作用),更体现在综合的态度反应及行为倾向中。
五、客体、环境的设计与控制
(一)人与客体环境的关系
人与客体的关系是生生相随、息息相关的,主体的任何行为与表现都深深地受制于客体环境,并鲜明地打上客体的烙印,主体现实各方面的状况都是形形色色的客体以各种形式施加作用与影响的结果,是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优良的客体环境和客观影响,能够更好地促进身心的发展及人格的成熟,并使主体更深刻地体验到为人的快乐和美好;而低劣的客体环境及不科学的客观影响,将会更多地压抑和遏制人的潜能的发挥,使主体饱尝人生的艰辛和酸苦。因此,客体作用和影响的良与恶、优与劣,决定着人的生存状态,是事关每个人前途命运和生命质量的大事。而作为研究人的特性及规律的主要学科的心理学,其基本任务就是揭示影响主体行为表现及身心发展的主客观因素及其内在机理,因此,如何创设良好的客体环境,怎样更好地促进人的健康发展,自然成了心理学责无旁贷的责任,心理学应该能够更多地为我们的文化教育及社会改良提供理论上的指导和技术上的支持!
客体对主体的作用与影响是必然的、如影随形的,也是复杂的、形式多样的。客体在主体一生的发展中,既有良性的滋养、帮助作用,又有恶性的压抑、伤害作用;既是主体的衣食父母,又是主体的克星和杀手;有时十分的慷慨、宽容,有时则极其的吝啬、苛责,这就要看是什么样的客体。但是,总的说来,无论从人类发展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个人成长的历史来看,客体对主体的施舍和恩泽应该说是巨大的,人类能有今天的繁荣,我们每一个人能够基本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客体之作用功不可没。然而,尽管如此,客体的缺陷、不足仍是显而易见和不胜枚举的,这一点,无论从人类数千年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还是从人类每一个体成员的风雨人生,都可以略见一斑。其间客体所显示的强悍、无情甚至暴虐之性情,往往会使主体伤痕累累,而又常常令主体无可奈何。当然,客体毕竟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自然之物,有着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决不会仅仅为迎合主体而存在,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社会性客体也有一个逐渐发展和完善的渐进过程,所有这些,也因此注定了客体出现这样那样的瑕疵以及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实在是在所难免,它们对主体的压制和伤害也常常是必然的,这是生存的代价,是主体必须要承受的。但是,人类毕竟不像一般的低等动物那样,只能充当自然的奴隶而消极地企盼客体所施舍的一饭一羹,相反,人类是具有高度发达智慧的理性动物,决不会消极被动地听任自然的摆布,而是在主客体和谐相处的前提下,积极地寻求与客体进行双向的调整和互动,以更多地求得客体的滋养和帮助,更好地促进自身的发展。因此,对于现实客体所固有的特点和缺陷,我们首先应当去理解它,正视它,并尽可能地去适应它。同时,充分利用客体所预留给我们的可变空间,对客体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人为的设计,以便把客体的作用与影响引导到我们所期望的有利方向,并尽可能地把客体的良性效应发挥到极致。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客体环境的控制与设计,便是基于这样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