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有机体有着极其复杂的内涵,与之相对应的具体行为也是异常复杂多样的,这些花样繁多的具体行为都是由特定内容与程度的失衡状态引起,并导向特定性质和水平的平衡状态。因此,不平衡状态在实际生活中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各种原因都可以使主体处于相应的不平衡状态中:痛苦是不平衡,缺失是不平衡,偏离最优是不平衡,出现紧张和张力是不平衡,受到刺激与作用是不平衡,面临诱惑与干扰是不平衡,存在着欲望和需要是不平衡,内心与外在表现不一致是不平衡,理想与现实有差距是不平衡,主体与客体出现冲突和对抗是不平衡等等。更具体地讲,饿了是不平衡,困了是不平衡,累了是不平衡,孤独了是不平衡,吃亏上当是不平衡,被误解打击是不平衡,看到别人比自己强是不平衡,事实与自己的预期不符是不平衡,投入与收获不相符是不平衡,态度取向与行为反应不一致是不平衡等等。不平衡的具体形式是如此之多,以致主体每时每刻都会面临着这样那样的不平衡,处于各种不平衡感触的交织与折磨中。这些不平衡状态虽然原因各异,感受各不相同,但一定是不愉快的,是令主体痛苦的和不舒服的。可见,不平衡状态本质上是由相逆和背主事件引起的,其实质是因现实违背了主体的心理倾向,而使主体产生了痛苦的身心体验。当主体处于这种痛苦状态时,就产生了远离、削弱、摆脱这种痛苦状态的需要。这种需要同时也表现为某种驱力的作用,驱使主体从焦虑、痛苦的不平衡状态,转向舒适、愉快的平衡状态。可见,平衡状态是令主体感觉舒服、快乐、平和、宁静、满足的一种状态。而这种状态通常是由于需要满足了,结构展开了,愿望实现了,目标达到了等引起的,是主体寻求到了刺激,宣泄了能量,疏导了兴奋,缓解了紧张,消除了冲突,解决了问题。因此,尽兴了是平衡,协调了是平衡,静止了是平衡,达到目的了是平衡,自我实现了是平衡。平衡意味着系统或情境中的张力得到释放,处于平衡中,就没有了趋向变化的压力;相反,不平衡则是因为存在着张力和压力,就会引起相应的运动和变化。因此,任何运动和变化,都是由不平衡引起的,都是由不平衡趋向平衡的过程。总之,平衡或不平衡都会引起特定的生理和心理反应,都是与特定的身心状态和身心感受相对应的。主体从本质上是喜欢平衡、厌恶失衡的,当主体处于舒适的平衡状态时,主体便有维护、保持、强化这种状态的倾向和需要。
总而言之,主体具有保持内部平衡状态的先天倾向和自我调节能力,这一点不论是从生理方面,还是从心理方面,都是如此。正是依靠这种自然倾向和自调能力,使得人类有机体能够根据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根据环境的特殊要求,灵活地应对现实中的问题,及时化解生命历程中的一个个危机,保障有机体维持基本健康的生存状态。
(四)主客同构与适应
在谈主体活动的目的与行为的方向时,就不能不谈到客体,这是由于主客体与生俱来的关系,使得主体无时无刻不受到客体的制约与影响,主体结构的任何形式的展开,无不是在客体的允许和放行下,并在客体提供的条件和帮助下才实现的。当然,如果仅从主体结构一方考虑,它生命的最大的欲求和最高境界当然是自我实现,这其中包括欲望需求的无条件满足,功能本领的尽可能施展,天赋潜能的最大化开掘等等。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客体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自然之物,决不会只为迎合主体的意志而存在,也不会仅以主体一方的意愿为转移。相反,人类有机体仅仅是客观世界的一分子,是客观世界的特殊产物,人类的一切作为,都与客观世界有着难分难解、相依相随的关系,都对客体有着极大依赖性。
综观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绝大多数地方不具备生命产生的条件,更不适宜人类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命的出现和人类的诞生都是极其偶然的,是无限广袤的宇宙世界在历史的长河里、在奔流不息的运动变化中的偶然一转而现出了一线幸运的空间,于是,生命便在这个适宜生命存活的夹缝中战战兢兢的生活,期间客观世界的任何一次变化和震怒,都会给生命世界造成一场浩劫。所以,与强大无比的自然力量相比,生命是极其脆弱的,稍有不慎,生命将万劫不复,对于整个生命种群尚且如此,那么,其中的每一个体的命运可想而知。因此,面对威严的客观世界,我们除了诚惶诚恐、感恩戴德之外,就只能是始终抱有无限的敬畏和虔诚,领会它的精神,把握它的脉搏,按照它的旨意小心行事,在它的规定和允许范围内展示生命的特殊性。
对于人类有机体而言,尽管依靠其卓越的天赋,它可以比其他生物获得更大的生活空间,更多地利用和享受自然给予我们的恩惠,但是,在与客观世界的关系上,它和其他生物本质上是一样的。人类主体结构的实现程度,需求的满足程度,潜能的开发程度,都会受到客观环境和条件的强烈制约。
主体的任何运作,必须在客体规定的范围内,主体的任何表现,必须客观允许和放行,主体的任何意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达到相应的目的,相反,任何非理性的肆意妄为,都会受到客体的强力打压,造成严重的后果。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史,人类历代先辈的探索史,甚至流血史,都在反复诠释着这一真理。
因此,主客体各自的性质及二者的关系注定了主体结构任何形式和程度的展开,必须依循现实条件,符合客体规定,达到目标要求,换言之,主体要想满足需要,获得利益,实现理想,在操作上必须遵循客体规则,在结果上必须达到客观要求,否则,主体既不能得到快乐,也不能获得平衡,更不能自我实现。所以,无论是主体的直接体验,还是其间接经验,无论是迎合客体进而获得成功的经验,还是违背客体进而遭到打压的教训,都在反复昭示着这样的真理,主体只有先迎合现实,符合客体,才能最后迎合自我!当然,主体,如果仅从其本源天性来看,当然是无条件的追求自我结构的实现,但是客体对主体的强力制约和影响注定了这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妄想。现实中的主体往往不得不时时处处顾及客体的作用与影响,从事任何活动时也需要不断的根据客观要求和现实条件灵活地调整自己的运作。因此,严酷的现实使得人类和所有生命有机体一样,都普遍具有一种重要的机能——适应,正是这种适应机能,使得人类有机体能够巧妙地绕过生命旅程中的一个个暗礁,抗过一次次不可避免的风雨浪涛,坚强地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行。与此相适宜的是,主体派生出一种重要的衍生性动机,即有意或无意地追求与客体的一致和同构,前者也叫做快乐原则,后者也叫做现实原则,实际中,主体正是以这两个原则来指导主体的全部作为。总之,追求与客体的一致和同构,是主体重要的衍生性动机,是主体在实际行为中必须首先考虑并时时依循的原则和参照。
实际中,为了达到与客体的一致和同构,为了自我结构的实现和展开,主体具体的操作程序是多层次的。首先,主体必须或主动或被动地了解客体,认识客体,把握客体的脉络和规则,以便调整自我、顺应客体,为结构倾向的展开与实现铺平道路、创造条件,而这项工作必须得依靠主体的认知能力的帮助才能实现,唯有主体的认知能力才能肩负起把握客体脉络、认识客观规则的艰巨使命。因此,在人的各种类型的行为活动中,认知活动常常占据着很大的份额,在其他普通的行为活动中,认知因素往往也占据着重要的比重,是全部工作的重头戏,有时甚至起着最为重要的决定作用。也就是说,在人追求某种目标的过程中,认知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导航作用,认知工作必须先行!其中,有些情况下,认知只是一个前提和必要准备,最重要的工作是随后在认知的指导下具体的执行与操作过程,是真正在主体的相关区域和深层结构发生的趋向于客体的同构过程;另一些情况下,具体的操作过程很简单,最难突破的就是对客体规则的把握和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一旦认知上实现了突破,一切都迎刃而解!
至于谈到主体追求与客体同构或一致的具体表现,则是多种多样的:认清客体的脉络和真相是主客同构,依循现实条件、遵守客观规则是主客同构,在客体规定的范围和空间内小心行事是主客同构,客观允许则尽力施为、客观不允许则改弦易辙也是主客体同构,客体过于强大时退避三舍、委曲求全是主客同构,自己的力量强大时迎难而上、攻城略地,都是主客同构。总之,主客同构的实质在于,主体要想展现自我结构,追求自我实现,必须深刻地了解自己、认识客体,依托自身的现实结构和条件,紧紧地把握客体的脉络和规则,在客观允许的范畴和空间内,因势利导,尽力施为!也就是说,为了展现自己的生命本质和生命活力,人应该像石缝中的顽强生长的黄山松一样,见缝插针,依形就势,扭曲着、挣扎着也要成长、发展,以实现基因中的规定程序,表现生命的特殊性,实现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在谈主客体的关系时,在谈主体追求与客体的一致和同构时,就不能不涉及到适应的概念。适应,既是一个重要的生物学概念,也是一个重要的心理学概念,在日常生活中也有着广泛的使用频率。那么,该怎样理解“适应”这一概念呢?
所谓的适应,是指有机体在其生存发展的过程中,通过调整改变自己的生物结构及其应对环境的手段、方式,来应对环境的变化及其各种生存危机,以延续自己的生命,实现生存的价值。
任何一种生命有机体,都是自然的产物,都是该种生物与环境长期相互作用的产物,都与环境保持着某种特定的关系和联系,并具有相当程度的适应性。因此,从宏观和整体上来看,地球上生活的任何生物都是适应环境的,否则,它便不可能在这一环境中生存。但是,不同的生物品种适应环境的能力是不一样的,有的具有极强的生存适应能力,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它能够充分利用和开掘环境的潜力,汲取环境所给予的滋养,从而健康、快乐的生活,而当条件发生变迁,环境急剧恶化时,它也能迅速地调整,努力地适应,从而侥幸逃生;而有的则十分的脆弱,在非常安逸稳定熟悉的环境中,仍然苟延残喘地勉强活着。另外,所谓的适应与不适应都是相对的,即便是具有强适应能力的生物,也不是什么条件下都能生存,什么危机都能应付,许多灾害和突发事件是任何生物都难以应付、难以适应的,都可以使之毙命和夭折。所以,无论怎样完备的适应能力,都是有一定限度的,优良的生物品种只是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增加适应的范围和舒适的空间。而对于某一特定的生物个体而言,即便其种系具有十分纯熟的适应机制,但对其个体来说,其生存适应能力也是逐渐发展和形成的。因此,就某一个体而言,从其一出生开始,就面临着与周围环境不间断的相互作用,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利用着自己的适应性功能,同时不断完善着自己的适应性功能,其成长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学习的过程,不断适应环境的过程。
个体条件改变了,环境改变了,其适应环境的手段和方式也必须做相应的调整,否则,个体便无法正常的生存。因此,对于特定的生物个体而言,学习的过程,适应环境的过程,是一个不间断的持续一生的过程。
至于谈到人的适应问题,其本质和其他形式的生物适应一样,这就是,人必须适应环境,人的一切作为必须符合相关的客体规定性,只有符合客观要求,迎合自然规律,其维持生存的各种活动才能有效,人也才能健康快乐的生活,这是铁定的自然法则。至于谈到具体的适应能力和适应的方式方法,人与人之间则存在着很大的个体差异,例如,有些人与什么人都能和谐相处,有些人与什么人也合不来;有些人顽强不屈,屡败屡战,有些人耐挫力极差,稍有挫折便一蹶不振;有些人尽管穷困潦倒,仍然能够从艰难困苦中发掘出生活的意义和乐趣,有些人尽管生活条件优越,仍然精神空虚,郁郁寡欢;有些人生性愚钝,即便非常简单的任务仍然费尽心力,有些人天资聪颖,什么样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等等。所有这些都反映了人的适应能力的差异,这其中有些可以后天弥补的,有些则是很难改变的。另一方面,不同个体在对待同样问题的适应方式上也存在着重大差异,例如,同样是遇到挫折,有些人选择了迎头而上,直至战胜困难,有些人则选择了逃避或改换对象,二者都可以避免因困难和挫折而对自身造成的长期折磨和伤害;再如,同样遇到他人的攻击和伤害时,有些人选择的是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有些人则选择委曲求全的阿Q精神,二者同样都是保持心理平衡的方式方法,都是有效的,如此等等。也就是说,不论选择怎样的适应方式,只要是能够成功地躲避或削弱痛苦、伤害,成功地得到快乐和益处,就算是正确的适应方法。以此来看,我们甚至可以说,麻木,自欺欺人,歇斯底里,甚至变节、当逃兵,都是成功的适应。当然,这样说只是从适应的角度来说,并没有从道德或法制等其他的立场上来分析和评价。
总之,与客体和谐相处是适应,成功的获得奖赏和利益是适应,享受到快乐是适应,主客同构、主客相合是适应,符合客观要求和客体规定是适应,成功地躲避了伤害是适应,化解和削弱了痛苦是适应,冲破了客体的压抑和阻力而得以展开是适应,消灭、消除了伤害源是适应,认知和把握了客体是适应,绕开了客体的束缚和限制是适应,寻找到了允许的空间和缝隙是适应,周围的各种客观存在不再是恶性的、相逆的、阻碍的,而是有利的、顺应的、奖赏性的等等,都是适应。
(五)自我防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