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让我们稍微休息一下,然后再来看看,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在当今社会所处的情况下,这个说法是否正确。在某种条件下,精神世界的法则和规律是否也能运用到自然世界里?答案是肯定的。
2.总有人时不时地试图证明,在理性的基础上,精神世界的某几条道德原则是适用于自然世界的。而这些试验里,成功的例子亦不在少数。但是,在物质世界里,精神世界的法则是行不通的。无论如何努力,不管其法则系统是如何地完整、庞大,精神世界的法则都无法渗透到物质世界的内部,而其对物质世界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要么是不为人知,受人忽视要么被人刻意忽略,置之不理。
3.据说,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冰火两重天,永远不会互相妥协,永远不能调和。或许,宗教世界里某些“真相”和“事实”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的。但即便我们能够这样说,坦白地说,也是因为作出了巨大的让步。
4.然而,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精神世界的法则都不可能应用在物质世界里。这样做的任何努力都将是可笑的,是必然失败的。而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要尝试在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中建立更亲密的关系,这一过程中需要做的努力还很多很多。
5.科学将神学当做衡量其价值的标准。然而,这是行不通的。两者之间就犹如横跨着一道永远都无法跨越的天堑。精神世界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独立的、完全不同于其他世界的存在。它有自己独特的专属的一套运行规律,一套独立于其他规律之外的规律。
6.而渐渐地,人类越来越喜欢在自然界的每个领域里寻找规律。这已成为一种潮流、一种时尚,其势如破竹,势不可挡。法则规律的统治已慢慢渗入到自然的方方面面,普普通通的知识也一下子身价倍增,升级成为科学。随着这一进程,自然也不再仅仅是零零碎碎的物质的组合体,而正逐渐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在人类面前,直到触及到了精神世界的边界。
7.在精神世界里,一致性原则停止作用,和谐被打破了。而此时,某些人们不再只满足于已知的规律,他们想要追寻更深层次的知识。毫无疑问,精神世界正是他们一直在探寻的领域。而突然面对如此广阔的未知领域,他们在惊喜的同时也有些茫然。
8.即使是那些对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系作过深入研究的学者,也会犯很低级的错误。在对这两者作出详细的研究后,他们往往都会作出同一个错误的论断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法则是不同的两套法则,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9.即使是像海勒斯·布什尼尔这样著名的作家,也不可避免地犯了相同的错误。海勒斯认为,精神世界是另外一个世界,它和我们平常所说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两个世界是彼此独立的,它们之间没有交集,彼此不可接触。
10.他甚至还认为,精神世界是上帝创造的另一个世界,并且这个世界只为那些更高级的生命体和更强大的力量所存在自然只是为了这个更高级别的世界所存在。精神世界里无须遵守因果循环的规律,它自有它自己的一套法则,而这套法则是区别于自然世界的法则的。
11.不仅是海勒斯,与他同时代的持有相同看法的学者不在少数。他们都缺乏在预见科学时所必备的果敢和远见,因此,他们对精神世界的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难怪,他们无法洞察到精神法则和自然法则之间的相似之处;即使他们有幸察觉到了,唯一的反应也只能是断然地否认它。
12.在文学著作中,关于自然和超自然的看法一直都是一成不变的,没有创新过的定论。超自然的世界,其运行的规律还不为人知。
13.“信仰的科学基础”,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具启发性的论题。在此,才华横溢的默非也向其读者发表了他的研究目的。他写到:“对于人类来说,道德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属于更高的境界和领域的,这是上帝所鼓励人类去做的,并且,人们能在其中发现到上帝的存在,这才是人们应当追求的生活。而我们通过科学来解释和了解自然和内心世界,都只是为更高境界的道德和精神生活做准备而已。”
14.总的来说,在科学和宗教的关系这个问题上,默非的认识和理解要比任何一个现代作家的认识和理解哲学性要强得多,也更有深度,更透彻。在他的理解下,宗教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很小的范围,相反,他眼里的宗教的含义已远远超出了人们所熟知的领域,其范畴扩大了,意义也加深了。
15.同时,他也具备了足够的科学知识,这使得他的研究更方便,更具成效。在研究的过程中,他也用到了类比的方法。而他所用的类比往往前后一致性很强,通俗易懂,并且都是他自己独创的。这些都是值得让人称赞的优点。
16.尽管默非引用了本段开首的那段话,他却独独没有看出所有这些法则之间所存在的可类比性。而这本应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值得关注的课题,却偏偏容易被人们遗忘和忽视了。
17.在别的领域里,例如,宗教和自然的联系和区别,默非轻轻松松地就比较出了基督教福音派和自然之间的联系,然而,除此之外,他的研究就再无进展,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了。而追究其原因,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默非目光短浅,缺乏远见,或是他自视过高,不够脚踏实地。
18.这都是很极端很偏激的看法,都是很片面很肤浅的说法。事实上,默非不止一次地想到了两者之间的联系,但他却都不把它当一回事,并顽固地否认掉它。在他看来,这个命题是绝对不会成立的,任何研究都只能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做无用功,最终结局只能是劳而无获。
19.在巴特勒的著作《起源说》中有一章叫做“类比”,而其中有一段令人记忆深刻、发人深省的话。巴特勒认为,宗教哲学体系和宗教的构成模式是相似的,而宗教的构成模式和自然的组成方式又是相似的,因此,宗教哲学体系和自然的组成方式是相似的,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在宗教层次上也是说得通的。
20.而默非对此却颇有微辞。默非认为,巴特勒关于宗教哲学的类比是肤浅的,并且是大错特错、毫无意义的。他认为这种说法不但没有实际意义,而且这样的双重类比是不存在的。
21.如果一切生物天性里都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并且一定具备公平正义的品质,那么,宗教里关于道德的部分和自然之间是有可比性的,并且两者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也超出人们想象。
22.宗教道德体现的是人类的一个美好愿望,希望自然世界的公正不会仅止步于自然世界而已。宗教道德是自然世界里公正的延伸,它延伸至不为人所知的未来。但在基督教教义里,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道德?神会同意这样的比喻吗?我可不这样认为。
23.而当问到具体的实际性的问题,如关于“永恒不朽”的问题时,他断言:“自然界里的东西和法则是不适用于永生不朽的世界的,或者说,永恒的世界其运行规律和自然法则是截然不同的。因此,这两个世界之间是不具备可比性的。”
24.当巴特勒开始研究这个领域时,他的目标很明确,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他渐渐地偏离了他最初的目标,对于这一点,他自己竟毫无察觉。而现在指出这一点,对他也是于事无补了。
25.一开始,他的研究目标并不是为了弄清楚自然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以及宗教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之间是否存在相似之处。他的主旨是“宗教和自然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之间的类比”。
26.虽然,他直接指出了宗教哲学和自然现象之间有可以比拟之处,例如,昆虫蜕变进化(如毛毛虫变成蝴蝶)就像宗教里的教义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完善一样。他进而指出,来自自然的和来自道德的统治世界的力量,它们彼此联系,相互作用,最后形成一股统一的力量来管理和领导世间万物。
27.巴特勒试验研究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发现并创建新的理论,一开始他就从当时的理论中精心挑选,确定了自己的信仰。他所要做的,仅是大量搜集证据来证明他所选的理论的正确性。而在他的漫长的求证之旅中,旅途上的阻挡和障碍数不胜数,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可想而知。
28.因此,巴特勒把所有的精力和注意力都放在了克服这些艰难险阻上,再无暇顾及其他。所以,他难免会走弯路,难免会走错路,难免会出现遗漏和失误。因此,他无法清楚地认识到这两种力量对于世界运转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而是过分强调其所产生的负面的消极的影响。这是非常遗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