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花样年华之聚散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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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蓝色的爱(2)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0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

说不出的爱

白云从不向天空承诺它的驻留,风景也不向眼睛说出它的永恒。

——题记

暮色染红了蔚蓝的天,少许颜色透过叶子的缝隙在这一片林子之中。晚风吹过引起树叶发出沙哑的歌声,此时小溪边正有两个相依靠的身影正在倾听着……

稍大的身影用脸颊不时的在旁边的脸颊上轻轻摩挲着,心中同时默契的念想着“但愿时间能停在这一秒”。他们之间并没有山盟海誓,甜言蜜语,就连最基本的语言都没有,但他们却深深的相爱着。只需简单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已足够。树林上空一阵青鸟扑飞,百鸟欢歌不再。奇滋向后退了几步,俯下前身让耳朵贴在地面上,仿佛是察觉到什么,突然抬起脖子凝视着面前的朵拉,眼里满是忧色。朵拉也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一定是他们追来了,事已至此,她也有所觉悟。于是向奇滋点了点头奇滋眼里的忧色刹时一扫而空,代替的是满心的激昂澎湃。接着他们奋力高抬起前蹄,整个身体立了起来,高大无比。随着两声融合的嘶鸣,一白一黑骏马向山上尽情的奔跑着。此时他们不似在逃跑,更像是相互追逐着在嬉闹。白驹是奇滋,黑驹是朵拉,一对相爱却又因种族原因无法结合的恋马。

山下的马群找到了他们的足迹,却不再追赶。领头的是一匹俊美勇猛的黑驹。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难有的纯血马,只有纯血马才能与他结合,因此朵拉成了不二的选择。可是朵拉却爱上了那匹纯白色的杂种马。无论他怎样对她好,最后还是没有改变她与他的私奔。虽然他们之间,没有爱,但却非常般配,本该纯血种相配,延续优良的纯血种。

也许在所有马的眼光中,奇滋和朵拉都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可是他们确认为爱已超越一切,远远高于一切。半山腰上,他们跑得累了便停了下来,山下的马群必然不会追上山,因为这座山上异常危险,从没有马上山后能够下山的,只是化为一滩白骨罢了。觉悟便是早该知道这里危险,但却没有选择也不愿选择,只要在一起就是最好的选择。

暮色渐暗,片刻之后黑暗吞噬了整个天空,整片大地。黑暗永远不是单独存在的,在这个夜的世界里仍有光明照亮着陆地,那是月,月从来都是与夜同生同逝的。

月光洒在奇滋与多拉的身影上,浮光点点。纯白色的鬃毛愈加纯净,去掉了一切演示与遮盖,直达内心。纯黑色的鬃毛不再黑的无暇,那黑中掺杂这闪烁的光点似是天空中闪烁的星星想为这幅画面增添一丝神秘而落到了她的身上。

他们没有走动,而是在月光下趴在芳香得浅草上,身体紧紧相依,似是无法再分开般。只要过了今夜,他们将下山去米落草原,那里的动物们都不认识他们,他们就可以永远生活在一起。只要度过今夜……可,他们心中明白这也许只是在欺骗自己罢了,但还是期盼那千分之一的机会。

夜越来越静,安逸的让一切都沉醉,他们的心却越来越紧,暴风雨之前的宁静一向如此。

朵拉早已合上了眼,想象着今后的生。虽然现在那只是一个梦,一个也许无法实现的梦。林中树叶沙沙作响,似在预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奇滋死死的盯着丛中那零零点点的幽明,心中的不安破碎了,跟着的那个梦也破碎了,随之代替的事绝望与不甘。

奇滋迅速的站起,而朵拉只是缓缓站起,似是还沉浸在那个梦里,因而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幽光不是萤火虫或是散落的月光,而是狼的眼睛,是杀手的眼睛,他们预示着死亡。幽光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月光下显现出狼的身影,非常不幸的是,这是一个有着数十匹狼的凶猛狼群。还未开始,胜负已分……这是一场必定输的决斗,奇滋没有一丝胜机。他把脸颊靠在朵拉的额头上,朵拉合上了眼,任凭奇滋怎么用头去顶她的腮,她还是一动不动。奇滋长嘶一声,引起周围狼的前进,多拉睁开了眼有些惊恐地望着奇滋,圆润的眼中水珠颤动,从眼角滑落。奇滋用力的用头推撞着朵拉。这一举动,引起了狼群的警觉,狼群把奇滋和朵拉团团围起,并一步步向他们前进,一匹匹蓄势待发。多拉的泪水止不住的涌了出来,她把腮帮贴在奇滋的腮帮上蹭了蹭,随后向后退了两步。瞬间,多拉转头跃出了狼圈,毫不滞停地向前方奔去。也就是在那一瞬,两匹狼正要去追朵拉时,奇滋抬高前蹄用尽所有力气向其中一只狼踏去,只听一声哀嚎,那匹狼在地上痛苦的挣扎着。所有的狼都围向了奇滋,就连原本欲要追朵拉的狼也围了过来,每匹狼的眼中仿佛都能看得见熊熊燃烧的怒火。他用尽一切方法,用前蹄去踩踏,用牙咬,与狼群殊死的搏斗着,纯白色的鬃毛已被血染红。有狼的,也有自己的。在他再也无力去搏斗之时狼群齐跃而上撕扯着他的血肉,啃噬着他的骨头,他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可以活着,但他却可以救朵拉啊,这已足够了……

死前他曾哀鸣过一声,不是在向狼群求饶,而是在诉说着他对朵拉的爱。至死,他也不曾后悔过,与朵拉相恋是这一生最美好的事。此时的他已化为一摊白骨,在那个他们曾紧紧相依的那个地方……

朵拉拼命的奔跑,却在一刹间迷失了方向,她要奔向何方?她突然听见一声马嘶,心黯然下来,又在另一刻激昂,她知道了该去何方。她奔跑着,朝着一颗树的方向……

曙光来临,诉说着一段美丽的神话……

白云从不向天空承诺它的驻留,风景也不向眼睛说出它的永恒。没有任何承诺,没有甜言蜜语,只因真爱无需太多言语表达!

淡蓝色的爱

海盗总喜欢戏称苏醒为苏妲己,一如他喜欢苏醒叫自己海盗一样。虽然听起来怪怪的,却感觉很舒服。

海盗总说自己这辈子投错了胎,误成了鼠类。要不然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跟苏醒同进同出了。可现在?他只能用“地下情人”来称呼自己,或者说他只是发挥了鼠类的“特长”而已。苏醒是不太在乎这些的,不论海盗是“光明的”还是“地下的”她都喜欢!哪怕他们是一猫一鼠的异类,哪怕他们明天就会死在彼此手中,那也是无憾的!

海盗说:可惜我不是纣王,不能给你锦衣玉食,不能让你无忧无虑地过每一天。他说这话时总是直直地盯着苏醒,然后泪从他的脸颊滑落,滴到牵着苏醒的手上。苏醒静静地望着他,她知道一个男人通常只会在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面前才会落泪。海盗会哭,说明他真的爱惨了自己。

可我也不是妲己呀,我不需要锦衣玉食,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就好了!苏醒这样安慰着他。他还太年轻,像个孩子,时时在你面前表演着。你开心他就快乐;你难过他就会伤心。有时候苏醒就不明白自己是怎样喜欢上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他的?故事的开端她一记不住了,也没有记住的必要!